第五章 芳鄰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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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曾企圖把祖傳的醫術傳授于他,如果上大學,父親希望他去攻讀醫學。
可是,他沒有這樣做,他有自己的主意和選擇。
從小學到初中,他都在老家的賀蘭縣城就讀,那時候,就常常聽到“打官司”這個名詞,××與××因為什麼打起官司,××的官司打敗了,不是因為他沒有理,是因為對方有勢力,他鬥不過人家;又聽說,××是個清官,××是個貪官,貪官是貪贓枉法的……他曾經看到,一些衣衫褴褛、面黃肌瘦的男男女女到縣城上訪。
他們舉着狀紙,有的打起白布做的旗幟,白布上寫一個大大的“冤”字,有的身穿白色布服,衣服的前胸後背都烙印着一個刺目的“冤”字,有的跪在機關大門正中,呼天搶地地訴說“冤、冤、冤”。
他不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冤屈,他也不知道這裡邊到底是什麼樣的是是非非,他當然不知道釀造冤情的是官人還是百姓。
但是,他想,這種事是需要有個公正的裁判出面裁決的。
倘若是冤案,就要為其翻案,倘若有錯誤,就該為其糾正,倘若是百姓對法律的誤解,就應撲下身子,耐心做好普法工作。
隻要裁決公正,工作到位,這種叫人同情的人就會得以解脫,隻要裁判嚴明,制造冤案的人就會減少。
不知從什麼時間開始,他做起了充當這種裁判——法官的夢想,而且這種願望愈加強烈。
日積月累,天長日久,他更加意識到,做一名法官,比做一個醫生更加重要,也更加迫切。
黎明終于被分配到一個基層法院,也是為滿足他的要求,他是這個縣級法院的第一個學法律專業的本科生。
那是一九八一年,那時候,有正規文憑的法官奇缺。
他是從書記員的角色進入審判庭的。
之後他做了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又先後在民事庭、刑事庭辦案。
不久,他就被選調到地市級的中級法院,由擔任審判員到審判長,又先後在民事庭、刑事庭擔任了庭長。
之後,晉升為中級法院副院長、院長。
當時間進入一九九○年,他被調入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任院長,坐上了省城法院一把手的交椅。
黎明家的成員很簡單,有愛人、女兒,還有一個料理家務的中年婦女,是他愛人的遠房親戚,實際就是黎明家的保姆。
自栗緻炟一家搬進這裡,兩家人相處就很和睦。
有時候,栗緻炟會去黎明家小坐,喝杯茶,下盤象棋;有時候,黎明也到栗緻炟家串串門,叙叙舊,但是黎明的串門,時間都非常短。
兩家的主婦和女兒們,不時也相互來往,特别是當她們知道丈夫和父親年輕時曾在一個村莊插隊當知青,就有一種親近的感覺。
有的星期假日,沒什麼趣事可做時,兩家女人會湊到一起,再約上幾個人玩幾圈麻将。
兩家的女兒也會擠在一間小屋裡,說她們的悄悄話。
周末傍晚,黎明剛進家門,就撥了個電話給栗緻炟,問他:忘記了嗎,上班時約定的事? 栗緻炟也是剛到家,忙說,哪裡會忘,老兄的擡舉和盛情,小弟欣然接受并感謝不盡呢。
電話放下,栗緻炟就走進黎明家。
原來,栗緻炟晉升市長的文件剛發放出去,黎明就與市長說,得為賢弟的榮升慶賀一下。
對黎明的話,栗緻炟以為,一半是開玩笑,一半是當真。
說是玩笑,因為他們兩人的特殊關系,哪裡用搞這種俗套。
黎明又是個對權力很淡化的人,他知道,黎明對他并無所求。
今天能專門為他的高升慶賀,可能是想與他溝通交流思想,從這個角度去看,黎明的話,有一半又是當真的。
所以他慷慨應允,兩人當場敲定,下班以後,市長到院長家做客。
今天是星期五,轉眼間赴約的時刻到了。
栗緻炟是一個人走進黎明家的,這已是老規矩了,他與黎明接觸交流,兩人都是一對一地對坐,夫人們并不列席。
今天這種場合,照理說應當是兩家團聚共慶才會有氣氛,可是,兩家的女兒都在學校寄宿就讀,她們到星期六才會回家,黎明又知道栗緻炟的妻子羅虹不怎麼喝酒,讓她來作陪,就不大合适了。
再說,女人坐在身邊,還影響男人說話。
見栗緻炟進了客廳,黎明将他讓在雙人沙發上坐下,保姆立馬端上一杯熱茶。
黎明說,把準備的小菜也端到這兒吧,我們倆就不坐餐廳了。
他是在吩咐保姆。
栗緻炟問黎明:嫂子呢?因為他進屋後沒發現黎明的愛人。
“你嫂子的單位周末有個活動,她晚會兒才能回來。
” 說話間,保姆已端上四個小菜,又送上一瓶三十年陳釀茅台高度酒和兩隻酒盅。
黎明打開了酒,将酒倒入盅内。
“今天破例,不喝紅酒喝白酒,過過瘾。
” “客随主便,弟随兄意嘛,嘿嘿。
” 栗緻炟與黎明私下總愛稱兄道弟,也是在下鄉當知青時養成的習慣。
那時候,他們那夥兒人都愛稱黎明為大哥,盡管黎明并不比他們大多少,但是大家總覺得黎明比他們成熟、老練多了。
即使有那知青比黎明年長的,也喊黎明大哥,那時候,這種大哥的含義不隻限于年齡大小的概念,而是一種綜合能力高低排座次的标志。
“好長時間沒在一塊兒坐了,緻炟,你算算,有幾個月了?”黎明指的一塊兒坐,是說交流思想的意思。
“至少兩個月了,還是過年前坐過一次。
” 栗緻炟邊回憶邊說着,同時把黎明遞上的中華煙燃起來。
黎明舉起酒盅,說
可是,他沒有這樣做,他有自己的主意和選擇。
從小學到初中,他都在老家的賀蘭縣城就讀,那時候,就常常聽到“打官司”這個名詞,××與××因為什麼打起官司,××的官司打敗了,不是因為他沒有理,是因為對方有勢力,他鬥不過人家;又聽說,××是個清官,××是個貪官,貪官是貪贓枉法的……他曾經看到,一些衣衫褴褛、面黃肌瘦的男男女女到縣城上訪。
他們舉着狀紙,有的打起白布做的旗幟,白布上寫一個大大的“冤”字,有的身穿白色布服,衣服的前胸後背都烙印着一個刺目的“冤”字,有的跪在機關大門正中,呼天搶地地訴說“冤、冤、冤”。
他不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冤屈,他也不知道這裡邊到底是什麼樣的是是非非,他當然不知道釀造冤情的是官人還是百姓。
但是,他想,這種事是需要有個公正的裁判出面裁決的。
倘若是冤案,就要為其翻案,倘若有錯誤,就該為其糾正,倘若是百姓對法律的誤解,就應撲下身子,耐心做好普法工作。
隻要裁決公正,工作到位,這種叫人同情的人就會得以解脫,隻要裁判嚴明,制造冤案的人就會減少。
不知從什麼時間開始,他做起了充當這種裁判——法官的夢想,而且這種願望愈加強烈。
日積月累,天長日久,他更加意識到,做一名法官,比做一個醫生更加重要,也更加迫切。
黎明終于被分配到一個基層法院,也是為滿足他的要求,他是這個縣級法院的第一個學法律專業的本科生。
那是一九八一年,那時候,有正規文憑的法官奇缺。
他是從書記員的角色進入審判庭的。
之後他做了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又先後在民事庭、刑事庭辦案。
不久,他就被選調到地市級的中級法院,由擔任審判員到審判長,又先後在民事庭、刑事庭擔任了庭長。
之後,晉升為中級法院副院長、院長。
當時間進入一九九○年,他被調入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任院長,坐上了省城法院一把手的交椅。
黎明家的成員很簡單,有愛人、女兒,還有一個料理家務的中年婦女,是他愛人的遠房親戚,實際就是黎明家的保姆。
自栗緻炟一家搬進這裡,兩家人相處就很和睦。
有時候,栗緻炟會去黎明家小坐,喝杯茶,下盤象棋;有時候,黎明也到栗緻炟家串串門,叙叙舊,但是黎明的串門,時間都非常短。
兩家的主婦和女兒們,不時也相互來往,特别是當她們知道丈夫和父親年輕時曾在一個村莊插隊當知青,就有一種親近的感覺。
有的星期假日,沒什麼趣事可做時,兩家女人會湊到一起,再約上幾個人玩幾圈麻将。
兩家的女兒也會擠在一間小屋裡,說她們的悄悄話。
周末傍晚,黎明剛進家門,就撥了個電話給栗緻炟,問他:忘記了嗎,上班時約定的事? 栗緻炟也是剛到家,忙說,哪裡會忘,老兄的擡舉和盛情,小弟欣然接受并感謝不盡呢。
電話放下,栗緻炟就走進黎明家。
原來,栗緻炟晉升市長的文件剛發放出去,黎明就與市長說,得為賢弟的榮升慶賀一下。
對黎明的話,栗緻炟以為,一半是開玩笑,一半是當真。
說是玩笑,因為他們兩人的特殊關系,哪裡用搞這種俗套。
黎明又是個對權力很淡化的人,他知道,黎明對他并無所求。
今天能專門為他的高升慶賀,可能是想與他溝通交流思想,從這個角度去看,黎明的話,有一半又是當真的。
所以他慷慨應允,兩人當場敲定,下班以後,市長到院長家做客。
今天是星期五,轉眼間赴約的時刻到了。
栗緻炟是一個人走進黎明家的,這已是老規矩了,他與黎明接觸交流,兩人都是一對一地對坐,夫人們并不列席。
今天這種場合,照理說應當是兩家團聚共慶才會有氣氛,可是,兩家的女兒都在學校寄宿就讀,她們到星期六才會回家,黎明又知道栗緻炟的妻子羅虹不怎麼喝酒,讓她來作陪,就不大合适了。
再說,女人坐在身邊,還影響男人說話。
見栗緻炟進了客廳,黎明将他讓在雙人沙發上坐下,保姆立馬端上一杯熱茶。
黎明說,把準備的小菜也端到這兒吧,我們倆就不坐餐廳了。
他是在吩咐保姆。
栗緻炟問黎明:嫂子呢?因為他進屋後沒發現黎明的愛人。
“你嫂子的單位周末有個活動,她晚會兒才能回來。
” 說話間,保姆已端上四個小菜,又送上一瓶三十年陳釀茅台高度酒和兩隻酒盅。
黎明打開了酒,将酒倒入盅内。
“今天破例,不喝紅酒喝白酒,過過瘾。
” “客随主便,弟随兄意嘛,嘿嘿。
” 栗緻炟與黎明私下總愛稱兄道弟,也是在下鄉當知青時養成的習慣。
那時候,他們那夥兒人都愛稱黎明為大哥,盡管黎明并不比他們大多少,但是大家總覺得黎明比他們成熟、老練多了。
即使有那知青比黎明年長的,也喊黎明大哥,那時候,這種大哥的含義不隻限于年齡大小的概念,而是一種綜合能力高低排座次的标志。
“好長時間沒在一塊兒坐了,緻炟,你算算,有幾個月了?”黎明指的一塊兒坐,是說交流思想的意思。
“至少兩個月了,還是過年前坐過一次。
” 栗緻炟邊回憶邊說着,同時把黎明遞上的中華煙燃起來。
黎明舉起酒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