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黎明探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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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審判栗緻炟那一天開始,黎明的心情就沉重起來。

    當他以審判長的角色與昔日的市長、眼前的階下囚相對之時,内心湧動的酸楚與尴尬是無法言表的。

    他不忍心看到自己的老鄉、少年時代的同窗、正躊躇滿志施展抱負的栗緻炟突然變成的囚犯身份。

    他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坐在審判長的席位上直接辦案了。

    也是想與栗緻炟直接對話,就選了這種機會,光明正大地在大庭(審判庭)廣衆面前,與許多時日沒有謀面的失去人身自由的栗緻炟交流。

    那一天,當他看到原先的市長、自家的近鄰,在法警的押解下,戴着手铐腳鐐走進審判大廳的被告位子時,腦袋裡頓時成為一片空白,原來活躍着的千言萬語被眼前呈現的身影擠得不知去向了。

    有一段時間,甚至連正眼看看面前的被告人都不忍心。

    因為黎明與栗緻炟太熟悉了,往日的形象一直占據在他的腦際,哪裡會想到有如此的變換。

    當然,在那種場合,黎明隻能是居高臨下的審判長,栗緻炟則是接受審判的犯罪嫌疑人。

    在半個世紀的生涯中,兩個人的關系出現了空前的變化。

    當黎明完成了繁複的審判程序之後,一個現實的題目擺在面前,怎麼判決栗緻炟,死刑?死緩?還是無期徒刑?說實話,從感情上講,黎明不想讓栗緻炟死。

    他在思索,以法律的概念,該怎樣跟栗緻炟量刑?這位有豐富辦案經驗的法官,遇到這起特殊的案子,他突然覺得困惑起來,先前倒背如流、運用自如的法律條文,一時間變得生澀了,模糊了。

    面對如何為栗緻炟量刑定罪,他有點舉棋不定,進而是模棱兩可。

    無論判為死刑、死緩,還是無期徒刑,都有道理,都有法律條文支持,都合情合理合法。

    是啊,倘若一個人主觀上想做什麼,就能找到客觀的理由,何況一個水平很高的人,特别是手握權力的人物,倘若想要做成自己想做的事,他會搜腸刮肚、想方設法地為自己的行為找到理論根據,然後,再以這種根據去包裝自己的行動,以使自己實施的行為合法化。

     在黎明心中,還有另一項标準,就是“人心”。

    幾十年的辦案積累,使黎明知道,接受任何一個案子之前,必不可少的準備工作就是“人心”。

    他所謂的人心,是一顆平靜的心,公正的心,這種心态上升到高度叫“良心”。

    他以為,法官隻有首先具備了良心,方能運用好法律,隻有有良心的法官,才能公道待人、公平做事、公正辦案。

    也正是有這一種标準,使黎明沒有過早地為栗緻炟量刑下結論。

    他清楚,在三人組成的合議庭中,自己的意見和傾向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

    正是這種緣故,在審判過栗緻炟的當天夜晚,陸霖通過各種關系,突然走進市中級法院大樓,他知道院長黎明還在加班,院長辦公室的燈光正明晃晃地亮着。

    是一位領導人物向黎明打了招呼,讓他接見一下這個對鐘南省頗有貢獻的實業家。

     陸霖走進黎明的辦公室,他開門見山地道出自己的來意,希望黎明能高擡貴手,放栗緻炟一條生路。

    并說,他願意拿出上千萬元人民币,捐贈給公益事業,其中包括法院系統正在倡導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愛心活動。

     黎明深深為陸霖的慷慨行動和仁義之心所感動。

    陸霖講道,栗緻炟做市長期間,曾支持過自己的事業,這種舉動也是自己知恩圖報,希望黎明院長能夠理解。

     黎明很是友好又很是真誠地對陸霖講,自己也不願意讓栗緻炟死去。

    不過,在法官的心中,這個世界上有兩種東西是至高無上的,即良心和法律。

    它不僅是感情戰勝不過的,且是金錢永遠買不到的。

    請注意,即使是市場經濟,并非所有的東西都能進入市場,生活中有許多東西是絕對不能買賣的。

    最後,黎明對陸霖說,請相信法官的良心,請相信我們的法律。

    其實,黎明的心中也是很矛盾的,自栗緻炟的刑事案子發生以來,湧動的感情就一直在對他挑戰,隻是他在時時提醒自己,不能叫感情戰勝法律。

     他終于從百忙中擠出了時間,去看守所看看栗緻炟,這個想法已有好久了。

    倘若再不去看他,可就真沒有機會了。

    自栗緻炟失去自由以後,他就想他,想以往的日子,兩家住在對門,常常看到栗緻炟夫婦出入的身影,常在門前樓道相遇的情景,一個手勢、一聲問候、一絲微笑,這些看來習以為常的舉止,如今卻變得無比親切,無上珍貴,珍貴得一去永不再來。

    還有次數不多的兩人品茗飲酒,兩家人聚餐等等,黎明懷念這一切,希望還會有這種美好的時日。

    可是,一切都不再可能。

    多麼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