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市長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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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問的隐私轉告另外的人。

    不過,易大師還是很配合幹警的工作,他又告訴他們,就在那一天(幹警道出的羅虹失蹤的那一天),那個女人來過電話,問他外出不外出,他告訴她,近幾天不出去。

    易大師判斷,是否那天那女人來過,隻是那晚他應邀外出,直到夜間很晚才回住處…… 公安幹警很快對羅虹展開了全方位深層次的調查,所有能到的地方都走到了,所有能了解的人都了解了。

    當然,他們也找到羅虹老家的兄弟,找到了羅虹的芳鄰黎明同他的夫人黎嫂。

    有經驗又有偵探能力的幹警,對于這類案子,一般情況都是能夠偵破的,隻要他們達到了應該重視的程度,投入了應該投入的警力,案子就會偵破。

    凡是偵破不了的懸案,絕大多數是沒有做到這兩點。

    根據掌握的信息情況,市長栗緻炟就成為緻使羅虹失蹤的主要嫌疑人。

    隻是證據不足,也是因為栗緻炟身份特殊,不便采取對一般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調查與審訊手段,也就是說,在沒有取得确鑿證據之前,對栗緻炟這樣身份的人物,是不能輕舉妄動的,包括去問訊一些情況,都要部署得當,方法更須策略。

    到這時候,栗緻炟也覺察到了,包圍圈對他正日益縮小,隻是對手拿不出有效的法律證據,對自己無法下手。

    栗緻炟想,隻要沒有證據,自己又堅決不承認這事,他們就沒有辦法。

    栗緻炟相信,有人會為自己說話的。

    大凡領導人物是不會輕易地對一個高官定罪的,除非證據到手。

    公安幹警依然沿着自己的方向走下去,他們把龍城小區作為發案的主要懷疑地點,他們判斷那天晚上羅虹是去易大師那裡了,隻是因為大師外出沒能相見,他們調查了龍城小區能夠調查的許多人員,又翻查了各種能夠查看的資料圖像。

    他們終于發現,那天深夜,龍城小區保安的面包車還在進出小區;他們又調查出來,那天深夜開面包車的人是保安隊長小白,而小白這人近來又突然失蹤。

    他們用高科技手段對那輛面包車進行了檢查測試,結果證明他們的懷疑是有根據的。

    公安幹警很快将小白列為犯罪嫌疑人之一,列為抓捕對象,向全國發出了印有小白照片的通緝令。

     就在這時候,羅虹的屍體出現了。

    是黃河岸畔一個打魚人,無意中将羅虹的屍體打撈出來了。

    開始,那漁民還以為網住了大魚,之後,又以為網住了落入水中的什麼貴重物品,在幾個夥伴的幫助下,方将那沉重的東西弄上來,吓得現場的幾個漁民立即報了案……經過法醫對羅虹屍體的鑒定,确認是頭骨被撞擊破碎緻使腦漿流出死亡。

    可是,究竟是在什麼地點,與什麼物品相撞的,是什麼人使她的頭與硬物相撞的,卻無從查起,這依然是個懸而未決的秘密。

    這也是栗緻炟的最後一道防線,隻要破不了這道防線,他栗緻炟就能躲過這一劫。

    然而,羅虹屍體的出現,也給栗緻炟的心靈刺進狠狠的一刀,自己親手害死的妻子(公安幹警當然要找到死者的親人認屍),卻又不承認事實真相,還得扮演失去愛妻之苦之憂之傷之痛之悲的假象,那才是昧着良心在做尴尬的表演呢。

    還有女兒萌萌,自羅虹失蹤以後,做父親的就瞞着女兒,說媽媽出遠門了,得很久很久才能回來,他是怕影響女兒的身心健康,當然也擔心女兒的學習受到影響。

    他采用這種計策,欲先瞞一瞞再想辦法,實際上他也想不出好的辦法能穩住女兒,那就隻好隐瞞事實了。

    這陣兒,妻子既然已被打撈出來了,羅虹死去的消息已經捂不住了,那就隻有告訴女兒了,反正這是早晚的事。

     一切還是照着常規進行,既然栗緻炟是市長,市長夫人的葬禮應該是隆重的,參加葬禮的人物多是有職有位的,規格自然不低。

    不過,在栗緻炟的要求下,羅虹葬禮的規格和規模都收縮到最小的範圍。

    理由是案子尚未偵破,兇手還逍遙法外,冤魂尚未得以雪恨,隻是悄悄地把喪事辦了就行了。

    若大操大辦,消息傳出去,影響也不好。

    要說這樣做,栗緻炟還算明白,不過,直到這時,他還是存有諸多幻想和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