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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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九月望日,東原五六友人會于孫侯小軒,話及前朝得失之漸。

    坐客問雲:“金有中原百有餘年,将來國史何如爾?”或曰:“白唐已降,五代相承,宋受周禅,雖靖康間二帝蒙塵,緣江湖以南,趙氏不絕。

    金于《宋史》中,亦猶劉、石、符、姚一《載記》爾。

    ”衆頗惑焉。

    仆曰:“正閏之論,愚雖不敏,試以本末言之。

    夫耶律氏自唐以來,世為名族。

    延及唐末,朱溫篡唐,四方幅裂,遼太祖安巴堅乘時而起,服高麗諸國,并燕、雲已北數千裡,改元神冊,與朱梁同年即位(元年丁卯),在位十九年。

    遼太宗嗣位(諱德光,大祖第二子),改元天顯(元年丙戌,與唐明宗同年即位)。

    十一年,河東節度使石敬塘為清泰來伐,遣使求救于遼,奉表稱臣,仍以父禮事之。

    遼太宗赴援以滅後唐。

    石氏号晉,晉以燕、雲十六州獻于遼太宗,歲貢帛三十萬匹。

    天福七年,晉高祖殂,出帝嗣位,大臣議奉表稱臣,告哀于遼。

    景延廣請緻書稱孫而不稱臣,與遼抗衡。

    太宗舉兵南下,會同九年入汴,以出帝為負義侯,置于黃龍府,石晉遂滅。

    大同元年,太宗北還,仍以蕭翰留守河南。

    劉知遠在河東,乘間而發,由太原入汴,自尊為帝。

    及乎宋受周禅,有中原一百六十馀年,遼為北朝,世數如之。

    雖遼之封域褊于宋,校其兵力,而澶淵之戰,宋幾不守,因而割地連和,歲貢銀、絹二十萬兩、匹,約為兄弟,仍以世序昭穆。

    降及晚年,遼為翁,宋為孫。

    至天祚,金朝太祖舉兵西來,平遼克宋,帝有中原,天下來享來王,坐受四方朝貢,百有餘年。

    今以不可不辨,夫劉淵、石勒,皆晉之臣庶,叛亂國家,以臣代君,縱能盜據一隅,僭至姚泓,終為晉将劉裕所虜,斬于建康市。

    返本還原,茲作《載記》,理當然也。

    夫完顔氏世為君長,保有肅慎,至武元時,而天下南北敵國,素非君臣。

    若依席上所言,金為《載記》,未審《遼史》複如何爾?方遼太祖神冊之際,宋太祖未生。

    遼祖比宋前期五十餘年已即帝位,固難降就五十年之後。

    包于《宋史》為《載記》,其世數相懸,名分颠倒,斷無此法。

    既遼之世紀,宋不可兼。

    其金有中原,更難别議。

    以公論處之,據五代相因,除莊宗入汴複仇伐罪理勢可觀外,朱梁篡逆,甚于窮新;石晉因遼有國,終為遼所并;劉漢自立,父子四年;郭周廢湘陰公而立。

    以五代之君,通作《南史》,内朱梁名分,猶恐未應。

    遼自唐末保有北方,又非篡奪複承晉統,加之世數名位遠兼五季,與前宋相次而終,言《北史》。

    宋太祖受周禅,嚴江南,收西川,白溝迤南悉臣大宋,傳至靖康,當為《宋史》。

    金太祖破遼克宋,帝有中原,百有餘年,當為《北史》。

    自建炎之後,中國非宋所有,宜為《南宋史》。

    ”或曰“歐陽,宋之名臣也。

    定立五代,不雲《南史》,當時想曾熟議。

    如何今日複作此論?”仆曰:“歐陽公作史之時,遼方全盛,豈不知梁、晉、漢、周授受之由?故列五代者,欲膺周禅以尊本朝之義而然。

    至于作《十國世家》,獨稱周、漢之事,可謂難矣。

    請事斯語,厥有旨哉!愚讀李屏山《詠史詩》詠五代郭周雲:‘不負先君持節死,舉朝惟有一韓通。

    ’愚嘗驚哀此詩命意,宋自建隆以來,名臣士大夫論議篇章不為不多,未嘗有此語。

    非不能道也,蓋之說也,故列五代者,良可知。

    隋季文中子作《元經》,至晉、宋已後,正統在中原。

    而後大唐南北一統,後至五代,天下擾擾,無由再議。

    降及今日,時移事改,商榷前人隐約之迹,當從公論。

    ”議者又曰:“金有中原,雖百餘年,宋自建隆于今幾三百年,況乎今年春正月攻陷蔡城,宋有複仇之迹,固可兼金。

    ”愚曰:“元魏、齊、梁世數已遠,恐諸公不以為然,請以五代之事方之。

    漢隐帝乾三年遇弑,太後诏立帝弟武甯軍節度使嗣位(名ど,河東節度使劉闵之子)。

    後雖廢為湘陰公,闵亦尋即皇帝位于晉陽,終闵之世,擾稱乾。

    四帝二十九年,至宋太祖興國四年歸宋。

    依今日所論,闵系劉高祖母弟,在位四年,其子承鈞嗣位,改元天會。

    五年,郭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