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手忙腳亂的東京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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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時将把讨論結果立即通知貴大使,這也許是我國政府為改善〔日美兩國〕外交關系而作的最後努力。

    局勢非常嚴重。

    如果重開談判,形勢迫切要求迅速達成協議。

    現在,希隻限于貴大使知道此事。

     十一月四日發出的電報 (十一月四日破譯) &hellip&hellip帝國的内外形勢十分緊迫,已不容許拖延時間了。

    &hellip&hellip我們再三讨論結果,現在拟再繼續談判一次,但這是我們最後的努力。

    我們向對方提出的這個方案無論在形式上或實際上都是最終的方案。

    &hellip&hellip如果根據該方案也不能迅速取得一緻意見,那麼遺憾的是,會談将顯然不得不決裂;而兩國關系随之就勢必面臨破裂的局面。

    因此我們認為,這次交涉的成功與否,将會對日本帝國的命運産生極為重大的影響:它确實關系到帝國的安危。

    &hellip&hellip現在,我們還是要本着盡量友好的精神進行最後的交涉。

     十一月五日發出的電報 (十一月五日破譯) 關于《甲案》,希促使美國方面盡可能在短時期内接受下來。

    &hellip&hellip如果美國對《甲案》提出許多反對意見,确實不可能達成協議的話,那麼我們打算提出《乙案》,這是一個絕對的最後方案了。

    &hellip&hellip這也是帝國政府的最後措施。

    形勢非常緊迫,事态極其嚴重,絕對不容許拖延時間&hellip&hellip 東鄉之所以連續給野村大使拍發上述電報,主要是因為《帝國國策施行要點(第二稿)》已在十一月五日召開的禦前會議上決定下來了。

     帝國國策施行要點 一、帝國為打開目前之危局,自存自衛,建設大東亞新秩序,現決心對美、英、荷開戰,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發動武裝進攻之時間定于十二月初,陸海軍應完成作戰準備: (二)對美談判按附件規定之要點進行; (三)力求加強與德、意兩國之合作, (四)在發動武裝進攻前,與泰國密切建立軍事聯系。

     二、對美談判若在十二月一日淩晨零時以前獲得成功,即停止發動武裝進攻。

     凡是能接到&ldquo魔術情報&rdquo的美國政府和軍界的首腦人物,包括羅斯福總統在内,都懷着緊張的心情從頭至尾地把來自東京的電報看了一遍。

    他們事先就已經知道了日本的&ldquo最後方案&rdquo内容。

    這是因為美國方面截獲并破譯了日本政府于十一月四日通過電報拍發給野村的《甲案》和《乙案》,以及對這兩個方案所作的說明。

     不僅是方案内容,連有些電報内容都被美方破譯而獲悉了,諸如&ldquo希望不要給美方造成這一方案是最後通牒的印象&rdquo、&ldquo由于種種原因,有關簽署這個協定的一切準備工作務必在十一月二十五日前全部完成&rdquo、&ldquo隻限于貴大使知道此事&rdquo等等。

    因此,雖然時間非常緊迫,事态極其嚴重,但美國方面卻通過&ldquo魔術情報&rdquo早已對此形勢了如指掌。

     發布《大海令第一号》 這個《帝國國策施行要點》還不是開戰決定,因為它規定,如果外交談判達成協議的話,則停止戰争。

    然而,雖說有這麼一個條件,但事實上是下了開戰決心的。

    禦前會議一結束,杉山和永野兩位總長就分别向天皇呈遞了下列陸海軍作戰計劃,并在得到天皇批準之後,他們相繼發布了準備作戰的命令。

    因為在決定開戰時必須作好進攻敵人的态勢,所以非得雷厲風行不可。

     大海令第一号 茲奉敕命令山本聯合艦隊司令長官: 一、帝國決定為自存自衛計,預期于十二月上旬對美、英、荷開戰,并決定作好各項作戰準備; 二、聯合艦隊司令長官應進行所需之作戰準備; 三、有關具體事項,聽候軍令部總長指示。

     軍令部總長 永野修身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大海指第一号 茲指示山本聯合艦隊司令長官: 一、聯合艦隊司令長官為于十二月上旬對美、英、荷三國開戰,應及時将作戰所需之部隊進入作戰開始前的待命地區; 二、聯合艦隊司令長官應對美、英、荷軍隊出其不意之進攻嚴加戒備; 三、除作戰所需之特殊偵察外,聯合艦隊司令長官應秘密進行各項作戰準備; 四、聯合艦隊司令長官應責成第四艦隊按其防禦計劃及時開始在南洋群島一帶敷設水雷; 五、于作戰進行時應遵循之作戰方針與陸海軍中央協定另見附件; 六、關于海陸軍協同作戰問題,聯合艦隊司令長官應與有關陸軍指揮官達成協議; 七、作戰初期,各艦隊之基地大緻規定如下: 橫須賀港:第四、第五與第六艦隊; 吳港:第一、第二艦隊,第一航空艦隊與聯合艦隊之直屬部隊; 佐世保港:第三艦隊、南遣艦隊與第十一航空艦隊。

     軍令部總長 永野修身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緻南方軍總司令等人之命令 大陸令第五五六号 茲奉敕傳達并命令 南方軍總司令官(伯爵)寺内壽一閣下: 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煙俊六閣下: 防衛總司令官山田乙三閣下: 台灣軍司令官安藤利吉閣下: 一、大本營準備攻占南方重要地區。

     二、南方軍總司令官應将主力部隊集中于印度支那、中國南部、台灣、西南諸島和南洋群島方面,協同海軍準備攻占南方重要地區。

     有關進攻作戰事宜另行命令。

     三、南方軍總司令官應接過第二十五軍司令官之當前任務,加強對中國之封鎖。

     四、南方軍總司令官在遭到美、英、荷軍隊或其中某一國軍隊攻擊時,為自衛起見,可用所在部隊予以迎擊之,在處理上述事态時盡力于就地解決。

     五、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防衛總司令官與台灣軍司令官均應協助作好第二項之作戰準備。

     六、有關具體事項,聽候參謀總長指示。

     參謀總長 杉山元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根據舊憲法的規定,天皇擁有統帥權,因此《大海令》就意味着是對海軍發布的&ldquo天皇命令&rdquo,同樣,《大陸令》則意味着是對陸軍發布的&ldquo天皇命令&rdquo。

    《大海令》中的最後一項是說&ldquo有關具體事項,聽候軍令部總長指示。

    &rdquo因此軍令部總長根據這一規定下達的指示就是《大海指》。

     十一月七日,野村大使向赫爾國務卿提交《甲案》,并根據東京的訓令對該案作了說明。

    如前所述,赫爾早已獲悉《甲案》内容和指示野村的那份說明要點的訓令。

    但是,野村大使在向東京彙報這大會談情況的電報中卻說: &ldquo在提出《甲案》時,赫爾非常仔細地看了這個方案&rdquo。

     其實,赫爾之所以這樣&ldquo仔細地看&rdquo,也許是想鑒别一下&ldquo魔術情報&rdquo和&ldquo原件&rdquo是否有出入。

     十一月八日那天的白宮 十一月六日,聯合艦隊司令部的幹部登上了由中央特派的專機,從停泊在佐伯灣的&ldquo長門号&rdquo旗艦飛往東京。

    七日,他們聚集在海軍省第一會議室對聯合艦隊的作戰命令作了最後的審定。

     會後,又拍電報請來了各部隊的參謀,并于八日這一天向他們面交了《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一号》(十一月五日簽發)和《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二号》(十一月七日簽發)。

     聯合艦隊機密作戰命令第一号 聯合艦隊命令 聯合艦隊在對美、英、荷作戰中之軍事行動應根據附件規定進行。

     聯合艦隊司令長官 山本五十六 昭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于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