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明紀事本末卷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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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弗顧;惟使降将嚴自明扼重慶,拒之。

     秋七月,文安之聞吳三桂陷遵義,急督李來亨及十三家營水陸攻重慶,圖牽制。

    嚴自明固守,降将陳廷俊自保甯來援;安之督軍力戰五晝夜,不能勝,乃引還。

     順治十六年(永曆十三年)春正月,文安之再以十三家營攻重慶;次合江,卒(見前)。

    未幾,楊秉允、徐邦道衆多潰,惟來亨等叢屯于川東,攻掠鄖陽、歸、巴諸郡邑。

    嘗與劉體純、郝永忠自竹山攻襄陽,陷之。

    尋棄去,壘于巫山、巴東之間,假明故号以自立;佥都禦史毛壽登、湖廣督洪育鳌先後督其軍。

     順治十八年(永曆十五年)冬,張煌言使吳鉏以帛書入西山結十三家營,将以救滇;李來亨等無能為。

     康熙元年,賀珍、袁宗第踞大昌之玉山及荊州之興山水筒梁,郝永忠衆猶數萬。

     秋七月,陝西、四川、湖北軍合攻來亨等于西山;時以諸邊地久不靖,故謀之。

    諸軍駐萬縣,賊棄夔州走。

     康熙二年,降将于大海、高守貴、穆生輝自間道奪羊耳關,來亨焚天昌縣遁,屯于茶園坪。

    諸将攀藤上,袁宗第走巴東;追至巫山,克其城。

    李國英謂巫山地下而勢狹,能制賊;重軍屯之。

    董學禮以湖廣軍攻李家店,擒其黨宋段等;來亨及馬騰霄、黨守素皆遁居于雙龍觀及黑垩岩、白垩岩。

    諸軍又擊之,來亨等奔七連坪。

    張自成擊郝永忠于白玉坪,亦破之。

    國英攻大昌,袁宗第夜遁,馮起鳳、黃守庫降。

    來亨複以大霧圍諸軍于山中,董學禮夾擊之,斬首七百;且招王光興、蔣尚膺,降之。

    來亨又使人去其發,雜負販者入營中;己督衆至。

    張長庚方出戰,壘中火發,揭旗呼應;長庚大潰,走四川。

    湖廣軍亦敗于郝永忠。

    衆議來亨等伏鄖陽、襄陽諸山中,将與圖海、穆圖瑪之師大舉攻之;李國英請以荊州軍入巴東、歸州、遠安、興安,鄖陽兵入房山、竹山,四川軍入夔州、建始、巫山、大甯、大昌諸山路。

    來亨黨及郝永忠、劉體純、袁宗第、黨守素、塔天寶、馬翔雲攻遠安,号四十萬、實不及十萬;又攻巫山,陳世凱拒卻之,杜敏複勝之周家坡,來亨等走。

    富夷蟾、李國英分道入,來亨戰敗;郝永忠、黨守素援之,來亨以藤牌長刀軍力戰,複大敗;遂拔天地寨,體純自缢死,郝永忠、袁宗第遁黃草坪,追斬之。

    又圍譚家砦,斬其黨李嗣名等。

    未幾,來亨獨乘隙入遠安,殺守備、千、把;複棄城去。

     康熙三年,黨守素、馬翔雲、塔天寶等皆出降,郝永忠部馬進玉亦降;惟李來亨據茅山麓,不降。

    穆圖瑪、圖海、李國英環攻之,來亨及鄭蛟麟等大小數十戰,皆不勝。

    其黨欲降,來亨不可;因内讧,來亨窮迫,盡焚其室自缢死。

     李自成之死也,元武帝像獰貌,阇黎說并無取。

    蓋闖固賊流,亦少詭詐。

    乃若徒衆非用威迫,即以利趨,棄燕入楚,精銳盡喪。

    飄風急雨,天更棄之;殷遺周旅,人共謀之。

    雖竭黠材,何以能立!況于賊徒,白頭無運。

    單騎叱登,藉手鋤棘;黃巢缢死林内,盧循甘作水仙:鬼伯瞷之,促自送死,非過怪也。

    夫自成擾俶宇内可二十年,方其焰盛,萬金不能購、十道不能誅;及其将燼,屍分骨礫,突如其然。

    豈非寰宇快心,古今創見乎?然而伍員鞭楚,忿不生誅;夫差呼庭,尚知不戴。

    丙歜申池之謀、王頒飲灰之痛,君父之仇,甯容漏網、假手鬼神乎!而有明臣子,檄诏不逮于晉、秦,旗鼓不震于鄖、襄,縱彼揚忽東南,再謀諸夏;無君高元,等罪而已矣。

    騰蛟、允錫總戚湖幹,同心合力;長沙分攝之權、洞庭馳射之卒,左軍四将、堵粟千锺,合算兼籌,緻非不逮。

    果遂電激風馳、枕戈待旦,湘、嶽有偪陽之郭,湖山張下濑之師,賊雖百萬,三日餓死;堅壁以摧白起、與糧以戲佛狸,兵術之妙,不在寡衆之間也。

    昔陸遜譏先祖曰:『兵法,包山林、阻原隰而軍者,其衆必敗』。

    而如曾氏國藩之策石達開也,亦曰『擁十數萬衆,日食米三千石,其何以久』?果爾,褫亭輿屍、寶慶遁走,君子惜其時人無遠識也。

    即不然,趙立貫頰于軍中、伏波裹屍以馬革,城亡與亡,古今通義,誰謂謀人軍,師敗不必死乎?奈何結牝雞之力,抗揖讓以悅之;危豺虎之暴,疏帝後而容之;蔑順逆之義,先自我而啟之;分茅土之貴,快作賊而有之?盜鈴而掩耳,卵翼而速飛;使先帝有知,神其痌乎!夫赤眉亂漢,貸以不死;尚讓獻首,乃弛刑誅。

    莊嚴為卿,議者責備肅帝;溫韬還鎮,史臣共斥莊宗:然猶非罪極于滔天、貙生于封狼者也。

    且考其時,兵之立績固鮮,賊之偾國尤深:有如常、武焚■〈兌刂〉,郴、桂掠屠;近躏桂林,遠揚巴、楚。

    允錫用之而無功,騰蛟邀之而遂死。

    一時故君碩弼、沃野堅城,為誰瓦裂,坐痛身亡?而蚩蚩之氓百萬流血,又何罪也!南诏已墟、中原大定,蠢茲遺孽,梗然負隅。

    楚歌屢合,鄭幕未烏;準分飛,鲸魚乃戮!蓋其始以瓯脫匿之、以擾攘容之,其繼以險阻遲之、以羁縻待之:勝國餘禍,以是閏爾!而或以來亨究非闖出,且為明殉;廁弁李壇,當少諒爾。

    然而弒君者固當滅及其族,憫死者亦知罪不能逃乎?定國、元允,夫豈比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