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實錄卷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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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宗端皇帝(十一)
崇祯十一年春正月乙醜朔,上以任丘、清苑、涞水、遷安、大城、定興、通州各官貪縱不法,命逮入;蓋内詗得也。
因責撫、按不先劾溺職;且言近畿如此,遠地可知。
命部院申饬。
丙寅,大學士王士俊罷。
戊辰,吏科給事中陳啟新奏:去年順天解元馬之骊文體荒謬;主考黃景昉劾吏科無衡文之權,啟新非知文之士,擅肆譏評,殊屬厚顔。
上竟停馬之骊會試。
總督盧象升上言:『剿賊需兵,用兵需饷;此恒理也。
乃今日兵少而寇多、兵饑而寇飽、兵勞而寇佚,日複一日,愈剿愈繁,生靈塗炭已甚。
事至此,不得不用權宜矣。
臣有阻寇、疑寇、亂寇之法:一、立寨團、築濠塹以阻寇;一、挑鄉勇、設遊兵以疑寇;一、收資糧、斂頭畜以饑寇』。
上是之。
安慶生蔣臣奏:閣臣孔貞運會試錄文,沮抑薦舉;因着「皇明薦舉考」,皆采集「寶訓」諸書。
通政使張紹先因言「薦舉考」事系陳言,并取以聞。
閣臣惡之,構于上,言稱以祖訓為陳言,大不敬;命議紹先等罪。
日講官吳偉業奏:『首輔張至發黨附溫體仁,新猷方始,故轍猶存;乞申谕改圖,以收後效』。
己巳,谕史館四人值召對記注,仍于閣臣閱進。
辛未,享太廟。
壬申,光澤、鉛山間有棋山妖人假燒香聚黨謀逆;丙子夜,圍鉛山城。
分守湖東道林日瑞預聞為備,次日擊敗之,搗棋山,破散其黨。
甲戌,召林欲楫為禮部尚書。
戊寅,工科給事中傅元初請開福建海禁,通市佐饷;命部議行之。
壬午,皇太子冠——明日,禦殿受賀。
戊子,裁南京冗員八十九員。
癸巳,蠲漢中逋租,仍赈之。
谕:『曆法仍遵「會典」,行「大統曆」。
如交食、經緯、晦朔望,許張守登等旁考推測』。
二月乙未朔,吏部尚書田唯嘉以保舉,試授知州五人、知縣二十一人、州同知三人、判官五人、縣丞主簿各七人。
寇陷泸溪縣。
辛醜,皇太子出閣,就講文華殿。
癸卯,巡按河南禦史張任學改都督佥事總兵官,鎮守湖南。
任學欲薦故丹徒知縣張放,因極诋諸總兵不足恃;盛稱文吏有奇才,可禦寇。
上竟命任學官總兵,一時異之。
下刑部尚書鄭三俊于獄。
初,寶源局鑄錢,穴牆構奸;又有隐屯豆七千餘石者:事下刑部,如律抵罪。
上以為輕,屢履如故;并逮郎中熊經、主事駱方玺、王家錄訊之。
丙午,禦經筵畢,召詹事府、翰林院諸臣顧錫疇等二十餘人,問「保舉、考選,孰為得人」?少詹事黃道周言:『樹人如樹木,須養數十年,始堪任用。
近來人才遠不及古;況摧殘之後,必須深加培養』。
既複班,又詢之;對曰:『立朝之才,本乎心術;治邊之才,存乎形勢。
先年督府未講形勢要害,事既不效,辄謂兵饷不足;其實新、舊饷約千二百萬,可養四十萬之師。
今甯、錦三協兵僅十六萬,似不煩别求供之用也』。
庶子黃景昉請宥鄭三俊,上曰:『三俊蒙徇,雖清何濟』!又命諸臣各陳所見,上曰:『言須可行。
如故講官姚希孟等竟欲折漕一年,事豈可行』!楊廷麟奏言:『自溫體仁薦唐世濟、王應熊薦王繼章,二臣皆敗,薦者無恙。
連坐之法,先不行于大臣;而欲收保舉之效,得乎』?上色動,默然久之;命諸臣出,宴午門之庑。
南京應天府丞徐石麒入賀,上言『鄭三俊昔事神祖,曆着勞勩。
迨事皇上,十年矣。
一生風力,屢挫奸佞;四壁蕭然,素标清骨。
今為司寇,炊煙不繼。
下理之日,奸胥弊役酌酒相賀;廉介之風,尚可想見。
雖一時膠守成例,往複移會,似屬推诿,罪誠有之。
至于朋謀欺罔,臣敢剖心代明,以祈皇上始終保全。
當三俊考滿,人皆以得進勳階為榮;獨乞身再三,不蒙俞允。
向令皇上俯從其請,賜之骸骨,豈不為熙朝優老盛事乎!而忽釀骫法之罪,三俊之辱,亦朝廷之辱也。
失出,臣子小過;好生,人主大德。
今皇上以「輕拟」之過深督三俊,将來必承順風旨以鍛鍊為能事,而反負皇上慎獄之本意矣』。
庚戌,上禦門,召諸臣申饬。
釋三俊于獄,令其回籍;雖諸臣互救,上亦知其清節也。
山西代州知州郭正中奏:先臣吳與弼、陳真晟、蔡清、羅洪先、羅汝芳,宜從祀孔子廟庭;報聞。
谕兵部開采山西、陝西、河南山礦;以部覆不便而止。
李自成初奔蜀,孑身入楚依張獻忠,不許;至竹溪,獻忠謀殺之,遁去。
西安大風霾。
三月丙寅,插漢部目赤食等六十騎薄張家口講賞。
明日,又二百騎脅索;參将姜名武乞備之。
丁卯,大同大雪。
戊辰,清兵攻宣府羊房膳。
甲戌,晉江諸生蔡鼎奏言:『臣嘗西遊宣、雲,見宣府之右衛膳房柴溝平野,低垣夷曠,殆數百裡;雲中之鎮邊守口,坦迤亦然:是宣、雲之有可慮也。
雲中頻年饑荒,士馬艱食,較宣尤甚。
巢丕昌、孔有德之徒奸謀相引,豈可不早杜耶!所入果在宣府,則所中必及真定、保定;以向所未及,其掠必厚。
龍門、紫荊綢缪,正在此時。
凡關内郡縣,最沖、次沖皆宜增險設旅,擇吏申法;關外諸
因責撫、按不先劾溺職;且言近畿如此,遠地可知。
命部院申饬。
丙寅,大學士王士俊罷。
戊辰,吏科給事中陳啟新奏:去年順天解元馬之骊文體荒謬;主考黃景昉劾吏科無衡文之權,啟新非知文之士,擅肆譏評,殊屬厚顔。
上竟停馬之骊會試。
總督盧象升上言:『剿賊需兵,用兵需饷;此恒理也。
乃今日兵少而寇多、兵饑而寇飽、兵勞而寇佚,日複一日,愈剿愈繁,生靈塗炭已甚。
事至此,不得不用權宜矣。
臣有阻寇、疑寇、亂寇之法:一、立寨團、築濠塹以阻寇;一、挑鄉勇、設遊兵以疑寇;一、收資糧、斂頭畜以饑寇』。
上是之。
安慶生蔣臣奏:閣臣孔貞運會試錄文,沮抑薦舉;因着「皇明薦舉考」,皆采集「寶訓」諸書。
通政使張紹先因言「薦舉考」事系陳言,并取以聞。
閣臣惡之,構于上,言稱以祖訓為陳言,大不敬;命議紹先等罪。
日講官吳偉業奏:『首輔張至發黨附溫體仁,新猷方始,故轍猶存;乞申谕改圖,以收後效』。
己巳,谕史館四人值召對記注,仍于閣臣閱進。
辛未,享太廟。
壬申,光澤、鉛山間有棋山妖人假燒香聚黨謀逆;丙子夜,圍鉛山城。
分守湖東道林日瑞預聞為備,次日擊敗之,搗棋山,破散其黨。
甲戌,召林欲楫為禮部尚書。
戊寅,工科給事中傅元初請開福建海禁,通市佐饷;命部議行之。
壬午,皇太子冠——明日,禦殿受賀。
戊子,裁南京冗員八十九員。
癸巳,蠲漢中逋租,仍赈之。
谕:『曆法仍遵「會典」,行「大統曆」。
如交食、經緯、晦朔望,許張守登等旁考推測』。
二月乙未朔,吏部尚書田唯嘉以保舉,試授知州五人、知縣二十一人、州同知三人、判官五人、縣丞主簿各七人。
寇陷泸溪縣。
辛醜,皇太子出閣,就講文華殿。
癸卯,巡按河南禦史張任學改都督佥事總兵官,鎮守湖南。
任學欲薦故丹徒知縣張放,因極诋諸總兵不足恃;盛稱文吏有奇才,可禦寇。
上竟命任學官總兵,一時異之。
下刑部尚書鄭三俊于獄。
初,寶源局鑄錢,穴牆構奸;又有隐屯豆七千餘石者:事下刑部,如律抵罪。
上以為輕,屢履如故;并逮郎中熊經、主事駱方玺、王家錄訊之。
丙午,禦經筵畢,召詹事府、翰林院諸臣顧錫疇等二十餘人,問「保舉、考選,孰為得人」?少詹事黃道周言:『樹人如樹木,須養數十年,始堪任用。
近來人才遠不及古;況摧殘之後,必須深加培養』。
既複班,又詢之;對曰:『立朝之才,本乎心術;治邊之才,存乎形勢。
先年督府未講形勢要害,事既不效,辄謂兵饷不足;其實新、舊饷約千二百萬,可養四十萬之師。
今甯、錦三協兵僅十六萬,似不煩别求供之用也』。
庶子黃景昉請宥鄭三俊,上曰:『三俊蒙徇,雖清何濟』!又命諸臣各陳所見,上曰:『言須可行。
如故講官姚希孟等竟欲折漕一年,事豈可行』!楊廷麟奏言:『自溫體仁薦唐世濟、王應熊薦王繼章,二臣皆敗,薦者無恙。
連坐之法,先不行于大臣;而欲收保舉之效,得乎』?上色動,默然久之;命諸臣出,宴午門之庑。
南京應天府丞徐石麒入賀,上言『鄭三俊昔事神祖,曆着勞勩。
迨事皇上,十年矣。
一生風力,屢挫奸佞;四壁蕭然,素标清骨。
今為司寇,炊煙不繼。
下理之日,奸胥弊役酌酒相賀;廉介之風,尚可想見。
雖一時膠守成例,往複移會,似屬推诿,罪誠有之。
至于朋謀欺罔,臣敢剖心代明,以祈皇上始終保全。
當三俊考滿,人皆以得進勳階為榮;獨乞身再三,不蒙俞允。
向令皇上俯從其請,賜之骸骨,豈不為熙朝優老盛事乎!而忽釀骫法之罪,三俊之辱,亦朝廷之辱也。
失出,臣子小過;好生,人主大德。
今皇上以「輕拟」之過深督三俊,将來必承順風旨以鍛鍊為能事,而反負皇上慎獄之本意矣』。
庚戌,上禦門,召諸臣申饬。
釋三俊于獄,令其回籍;雖諸臣互救,上亦知其清節也。
山西代州知州郭正中奏:先臣吳與弼、陳真晟、蔡清、羅洪先、羅汝芳,宜從祀孔子廟庭;報聞。
谕兵部開采山西、陝西、河南山礦;以部覆不便而止。
李自成初奔蜀,孑身入楚依張獻忠,不許;至竹溪,獻忠謀殺之,遁去。
西安大風霾。
三月丙寅,插漢部目赤食等六十騎薄張家口講賞。
明日,又二百騎脅索;參将姜名武乞備之。
丁卯,大同大雪。
戊辰,清兵攻宣府羊房膳。
甲戌,晉江諸生蔡鼎奏言:『臣嘗西遊宣、雲,見宣府之右衛膳房柴溝平野,低垣夷曠,殆數百裡;雲中之鎮邊守口,坦迤亦然:是宣、雲之有可慮也。
雲中頻年饑荒,士馬艱食,較宣尤甚。
巢丕昌、孔有德之徒奸謀相引,豈可不早杜耶!所入果在宣府,則所中必及真定、保定;以向所未及,其掠必厚。
龍門、紫荊綢缪,正在此時。
凡關内郡縣,最沖、次沖皆宜增險設旅,擇吏申法;關外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