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實錄卷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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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宗端皇帝(十五)
崇祯十五年春正月辛未朔,上朝畢,召延儒、賀逢聖、謝陞入殿,曰:『古聖帝明王皆崇師道,卿等乃朕之師,宗社奠安,允惟諸先生是賴』。
命東向立,上降座西向揖之;各媿謝。
先是,遼東甯前道副使石鳳台以清意許和,馳書詢守将得報,鳳台遽以聞;上〔以〕私遣辱國,下鳳台刑部獄。
至是,謝陞語同列曰:『我力竭矣!鳳台言良是』。
同列亦然之;乃屬兵部尚書陳新甲微言于上,謂『兩城久困,兵不足援;非用間不可』。
上曰:『城圍且半載,一言不達,何間之乘!可款則款,卿其便宜行事』。
上以問閣臣,謝陞獨曰:『彼果許款,款亦可恃』。
新甲遂薦贊畫主事馬紹愉可遣;從之。
加紹愉職方郎中,賜二品服;上深秘之,外廷不知也。
丁醜,紹愉偕參将李禦蘭、周維墉至甯遠,聞于清,請敕為信;乃複請于朝,敕曰:『朕聞渖陽有罷兵息民之意,向來沿邊督、撫未經奏聞;既承講款,朕不難開誠懷遠——如我祖宗朝舊約,恩義聯絡,永為和好』。
清得之,以為邊吏僞作,并怒敕中語;紹愉聞之。
乙亥,上南郊省牲。
丙子,太廟(?)。
山東盜平,擒李青山入京。
青山,本屠人,乘機嘯聚數萬人;戰敗,逃山谷中,迹捕得之。
庚辰,上祈榖大享殿。
辛巳,李自成益攻開封。
開封城,宋人所築也;土堅而剛。
寇穴城,土隕,數千騎殲焉;寇駭而徙,南屠陳州。
壬午,召鄭三俊為刑部尚書。
平賊将軍左良玉率兵援開封,寇退。
乙酉,戶部請核戶口、田畝;從之。
丁亥,聞錢塘、浮梁、鄱陽遏籴,命撫、按禁之。
己醜,上躬耕耤田。
辛卯,召還孫傳庭,仍以兵部右侍郎總督京營,提兵剿寇兼理糧饷。
禦史楊仁願上言:『臣讀敕谕申交結内待之律,因稽高皇帝初無所謂「緝事」之令,臣工不法,止于明糾,無陰讦也。
臣待罪南城,所見詞訟,多假番役,妄稱東廠;餌人以陷禍、擇人以肆喙,惟恐其不為惡,又惟恐其不罹于法。
揆之皇上泣罪解網之心,豈不傷哉!伏願先寬東廠事件,而後比較可緩;比較緩而後買事件與賣事件者亦息。
抑臣複有請焉,如臣子獲罪,但敕撫、按以檻車送詣阙下,未為不可;若一遣缇騎,有赀者家門破散、無赀者地方斂饋,為害非淺』!上是之。
谕東廠所緝,止于謀逆、亂倫;其作奸犯科,自〔有〕有司存。
并戒錦衣衛校尉奉使需擾。
罷提督京營内臣。
乙未,蕲、黃賊為禁兵截殺,走合李自成,盜魁賀一龍、馬守應、賀錦并屬之;惟一龍、守應各領所部聽令而于羅汝才甚厚,自成深忌之。
庚子,蠲各省直崇祯十二年以前蠟、茶等稅。
是月,上齋于南城。
革、左寇自霍山、六安分道出掠。
二月丙午,命周延儒清獄。
戊申,發二萬金振山東就撫百姓。
庚戌,禦經筵。
論免崇祯十二年以上贓罰,豁罪——從刑部左侍郎惠世揚之請也。
诏免省直十二年以前稅糧,不許有司混征;百姓相率歡呼稱慶。
壬子,總督汪喬年至襄城。
喬年在鎮,發李自成先塚,得小蛇,斬蛇以徇,登壇誓師。
聞自成圍左良玉于偃師,乃兼程進兵;留步卒火器營,以輕騎萬餘抵郏縣。
聞賊新破襄城,疑不敢進。
會襄城貢士張永祺避難河北,還經郏縣;力請先之,以告襄城人。
襄城人争出迎喬年于八裡營,喬年屯兵城下;營未成,自成兵已薄汝水上。
方接刃,有二将先逃,兵大潰;喬年以數百人入城居守。
襄城堅守五晝夜而陷,喬年自刎未殊,被執,見殺;知縣謝三元死之。
自成恨諸生,遂劓刖百九十餘人;又購永祺。
永祺匿時,夢黃姓者救免之;果一賊出之,則黃姓也。
賊屠永祺族人九家,以洩其忿;又堕城而去。
癸醜,定王出閣就學。
命移京營總督孫傳庭總理陝西三邊軍務。
戊午,上南郊。
三月庚午朔,恤錦州陣殁戰士。
刑科左給事中沈胤培言:『松江知府方嶽貢治郡十二年,清執素着。
前王陛彥以私怨誣诋,乞下法司公勘』。
辛未,張獻忠陷舒城。
甲戌,賜範志完尚方劍,命總督陝西孫傳庭、鳳陽總督史可法俱聽志完期會協剿。
丁醜,大學士魏照乘罷。
丁亥,松山城陷;巡撫遼東右副都禦史丘民仰、總督曹變蛟、王廷臣、副總兵江翥、饒勳等俱被執,不屈死。
總兵祖大壽守錦州年餘,力竭,城亦陷;為标下舁降。
兩城俱沒,遂克杏山城。
報至,京師大震。
庚寅,以沈惟炳為通政司使。
封皇子慈□為永王。
乙未(原文誤己未),李自成圍彰德,陷之。
己亥,谕省直撫、按令司道守令各招貧民,給牛種糧食,俾各歸農。
夏四月庚子朔,改稱宋儒六子曰「先賢」,位列漢、唐諸儒上;左丘明亦稱「先賢」。
命纂「六子格言」。
禮科給事中倪仁桢上言:『臣等初拜官,例候閣臣謝陞;言及兵饷事,謝陞忽曰:「皇上惟自用聰明,察察為務,天下俱壞」。
陞位極人臣,敢歸罪天子』!吏科給事中朱徽、戶科給事中廖國遴亦劾之。
上
命東向立,上降座西向揖之;各媿謝。
先是,遼東甯前道副使石鳳台以清意許和,馳書詢守将得報,鳳台遽以聞;上〔以〕私遣辱國,下鳳台刑部獄。
至是,謝陞語同列曰:『我力竭矣!鳳台言良是』。
同列亦然之;乃屬兵部尚書陳新甲微言于上,謂『兩城久困,兵不足援;非用間不可』。
上曰:『城圍且半載,一言不達,何間之乘!可款則款,卿其便宜行事』。
上以問閣臣,謝陞獨曰:『彼果許款,款亦可恃』。
新甲遂薦贊畫主事馬紹愉可遣;從之。
加紹愉職方郎中,賜二品服;上深秘之,外廷不知也。
丁醜,紹愉偕參将李禦蘭、周維墉至甯遠,聞于清,請敕為信;乃複請于朝,敕曰:『朕聞渖陽有罷兵息民之意,向來沿邊督、撫未經奏聞;既承講款,朕不難開誠懷遠——如我祖宗朝舊約,恩義聯絡,永為和好』。
清得之,以為邊吏僞作,并怒敕中語;紹愉聞之。
乙亥,上南郊省牲。
丙子,太廟(?)。
山東盜平,擒李青山入京。
青山,本屠人,乘機嘯聚數萬人;戰敗,逃山谷中,迹捕得之。
庚辰,上祈榖大享殿。
辛巳,李自成益攻開封。
開封城,宋人所築也;土堅而剛。
寇穴城,土隕,數千騎殲焉;寇駭而徙,南屠陳州。
壬午,召鄭三俊為刑部尚書。
平賊将軍左良玉率兵援開封,寇退。
乙酉,戶部請核戶口、田畝;從之。
丁亥,聞錢塘、浮梁、鄱陽遏籴,命撫、按禁之。
己醜,上躬耕耤田。
辛卯,召還孫傳庭,仍以兵部右侍郎總督京營,提兵剿寇兼理糧饷。
禦史楊仁願上言:『臣讀敕谕申交結内待之律,因稽高皇帝初無所謂「緝事」之令,臣工不法,止于明糾,無陰讦也。
臣待罪南城,所見詞訟,多假番役,妄稱東廠;餌人以陷禍、擇人以肆喙,惟恐其不為惡,又惟恐其不罹于法。
揆之皇上泣罪解網之心,豈不傷哉!伏願先寬東廠事件,而後比較可緩;比較緩而後買事件與賣事件者亦息。
抑臣複有請焉,如臣子獲罪,但敕撫、按以檻車送詣阙下,未為不可;若一遣缇騎,有赀者家門破散、無赀者地方斂饋,為害非淺』!上是之。
谕東廠所緝,止于謀逆、亂倫;其作奸犯科,自〔有〕有司存。
并戒錦衣衛校尉奉使需擾。
罷提督京營内臣。
乙未,蕲、黃賊為禁兵截殺,走合李自成,盜魁賀一龍、馬守應、賀錦并屬之;惟一龍、守應各領所部聽令而于羅汝才甚厚,自成深忌之。
庚子,蠲各省直崇祯十二年以前蠟、茶等稅。
是月,上齋于南城。
革、左寇自霍山、六安分道出掠。
二月丙午,命周延儒清獄。
戊申,發二萬金振山東就撫百姓。
庚戌,禦經筵。
論免崇祯十二年以上贓罰,豁罪——從刑部左侍郎惠世揚之請也。
诏免省直十二年以前稅糧,不許有司混征;百姓相率歡呼稱慶。
壬子,總督汪喬年至襄城。
喬年在鎮,發李自成先塚,得小蛇,斬蛇以徇,登壇誓師。
聞自成圍左良玉于偃師,乃兼程進兵;留步卒火器營,以輕騎萬餘抵郏縣。
聞賊新破襄城,疑不敢進。
會襄城貢士張永祺避難河北,還經郏縣;力請先之,以告襄城人。
襄城人争出迎喬年于八裡營,喬年屯兵城下;營未成,自成兵已薄汝水上。
方接刃,有二将先逃,兵大潰;喬年以數百人入城居守。
襄城堅守五晝夜而陷,喬年自刎未殊,被執,見殺;知縣謝三元死之。
自成恨諸生,遂劓刖百九十餘人;又購永祺。
永祺匿時,夢黃姓者救免之;果一賊出之,則黃姓也。
賊屠永祺族人九家,以洩其忿;又堕城而去。
癸醜,定王出閣就學。
命移京營總督孫傳庭總理陝西三邊軍務。
戊午,上南郊。
三月庚午朔,恤錦州陣殁戰士。
刑科左給事中沈胤培言:『松江知府方嶽貢治郡十二年,清執素着。
前王陛彥以私怨誣诋,乞下法司公勘』。
辛未,張獻忠陷舒城。
甲戌,賜範志完尚方劍,命總督陝西孫傳庭、鳳陽總督史可法俱聽志完期會協剿。
丁醜,大學士魏照乘罷。
丁亥,松山城陷;巡撫遼東右副都禦史丘民仰、總督曹變蛟、王廷臣、副總兵江翥、饒勳等俱被執,不屈死。
總兵祖大壽守錦州年餘,力竭,城亦陷;為标下舁降。
兩城俱沒,遂克杏山城。
報至,京師大震。
庚寅,以沈惟炳為通政司使。
封皇子慈□為永王。
乙未(原文誤己未),李自成圍彰德,陷之。
己亥,谕省直撫、按令司道守令各招貧民,給牛種糧食,俾各歸農。
夏四月庚子朔,改稱宋儒六子曰「先賢」,位列漢、唐諸儒上;左丘明亦稱「先賢」。
命纂「六子格言」。
禮科給事中倪仁桢上言:『臣等初拜官,例候閣臣謝陞;言及兵饷事,謝陞忽曰:「皇上惟自用聰明,察察為務,天下俱壞」。
陞位極人臣,敢歸罪天子』!吏科給事中朱徽、戶科給事中廖國遴亦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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