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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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
谕曰、福康安和琳奏、遊擊三格馬天奇、那清阿守備七十一等。
随同打仗。
俱屬奮勉等語。
賊苗于隆團一帶。
出沒無常肆行滋事。
該遊擊等于賊匪撲卡時能帶兵奮勇追剿。
尚屬出力三格馬天奇、那清阿、七十一、俱着加恩以應升之缺先行升用。
以示獎勵。
○谕軍機大臣等、黃瓜寨賊匪滋擾。
經福康安等轉回。
督率剿散于十七日、複至大烏草河。
再籌進剿勞苦實甚大烏草河現既水漲賊人又複并力抵禦若不能即渡或可另尋别路。
繞往賊巢或可于該處酌派官兵。
與賊接仗。
使賊不覺官兵于上下覓路徑渡為暗度陳倉之計此亦一法又據福康安等奏、探明路徑。
于何處可得便宜。
即由何處設法攻剿所想甚是兵貴臨機應變守待大烏草河原屬無益惟望及早穩渡。
迅得成功。
又據福康安奏剿散高村一帶苗匪。
道路疏通一摺。
此次參将佛甯疾馳前往奮勇夾攻賊被槍炮傷斃及落河身死者。
不計其數。
實為奮勇可嘉。
佛甯着賞戴花翎。
都司伍爾卿額王朝佐、董甯川、幫同追殺。
亦屬出力着交福甯查明。
以應升之缺升用。
以示獎勵。
至高村滕姓幫同官兵守禦并屢次殺賊。
為賊所恨焚燒房屋。
一門五口被害。
情殊可憫。
除滕宗瓒、前巳賞給六品頂戴外。
其受傷救母之滕庚仁亦着先行賞給六品頂戴。
被害家口即着福甯查明。
優加賞恤至賊匪每遇官兵進攻。
輙放槍抵禦。
其藏匿火藥必多。
官兵所用火藥雖巳寬為儲備。
但向來綠營陋習。
未見賊蹤。
即先放槍。
及至賊已臨近。
轉緻火藥不敷鳥槍為軍營利器然必須計算可以打到再行施放。
方能百發百中譬之弓箭亦須近賊始射。
庶可不緻虛發若賊未至而放箭。
則不能殺賊。
轉緻箭為賊用着傳谕福康安等務宜通饬各處帶兵将弁嚴束兵丁。
毋許早放槍箭。
以緻臨陣吃緊之際。
轉有缺乏。
再看賊匪情形。
現尚蟲□□屯蟻聚為數不少而該處林深箐密。
山徑叢雜處處可通大兵愈進愈遠在在皆需兵力恐現有之兵未免不敷派撥若俟福康安等奏到再行添調或至緩不濟事朕意遠省之兵一時不能速到而屯練降畨現已調用二千有餘亦無可再調着傳谕福康安等酌量如尚須添調官兵即一面奏聞。
一面仍于川黔二省。
附近營汛再行檄調将現在後路之兵抽赴軍營先行應用。
而以續到之兵截留防守後路一轉移間庶可兩有裨益。
兵力既壯不但現在分投剿捕。
易于蒇功。
即将來事竣之後。
查辦逆黨亦足藉資彈壓。
而苗匪等見官兵源源雲集更可以寒賊膽而壯軍威。
現在正屆伏暑。
官兵觸熱進攻。
倍形勞勚。
特發去香薷丸二百六十圓。
益元散二十四兩交與福康安等、遇有軍營将弁兵丁等觸冒暑熱者即行分賞。
俾得祛煩歊而資調理。
用示朕體恤戎行至意。
○改直隸故城縣鄭家口巡檢為調缺。
東明縣杜勝集巡檢歸部選從總督梁肯堂請也。
○甲申谕軍機大臣曰、梁肯堂核奏、直隸各屬五月以來時雨時晴禾苗均受滋培雨水并無過多之處等語。
前因熱河天氣連陰。
日有陣雨恐其太多。
是以降旨詢問目今将屆大暑。
田禾正需雨澤接潤此間連日晴霁。
地土稍覺乾燥又複盼雨京城地方日來亦未據留京辦事王大臣等奏報得雨。
近京及畿南一帶。
有無望澤情形是否無虞乾旱之處。
着傳谕留京辦事王大臣順天府尹并谕梁肯堂即速查明。
據實覆奏、以慰廑注 ○乙酉。
谕曰、蘭第錫奏、查明箫縣河工水利築埝挑河借帑攤徵一款。
實欠在五十八年以前本年春間遵旨查奏時。
未經列入實屬疎漏等語江省河工民堰及水利河道借帑攤徵未完銀十萬一千餘兩。
前據該督等奏到、業經加恩寬免。
所有蕭縣河工未完攤徵銀兩。
事同一例并着該督撫再行确查咨部。
一體再予寬免仍嚴密查察。
毋許不肖官吏。
再有影射重徵等弊。
以副朕廑念闾閻。
有加無已至意。
○丙戌。
谕曰、吉慶參奏、署象山協副将遊擊劉大勳、黃岩鎮标遊擊古梉、出洋巡緝。
不能奮勇策應。
劉大勳、古梉俱着革職拏問。
交該撫嚴審定拟具奏。
○谕軍機大臣曰、吉慶等奏、特參巡洋不能奮勇策應之遊擊各員一摺所參是已降旨将劉大動等革職拏問矣。
閱摺内稱劉大勳出洋巡緝時望見船十三隻在洋遊奕。
内有綠頭船知系閩省匪船。
當即向前追趕。
不料又有匪船十四隻。
從山岙内駛出與在後兵船抵拒等語。
是此次盜船。
竟有二十七隻之多非尋常洋盜可比。
前據哈當阿等奏、賊匪滋事之初有紅頭船數十号俱穿白布褂領。
又鹿耳門外有船十餘隻遊奕似非商船形狀等語。
雖訊之賊首陳周全等稱系該犯等假捏吓衆之詞。
但賊匪業經拏獲。
安知其不因平日私通洋盜。
情罪更大。
意存狡飾。
現據吉慶奏、在洋之綠頭船。
皆系閩匪。
是此項盜船未必非見台灣賊首就擒。
閩省官兵。
複分路查拏遂潛逃至浙。
否則福建連年以來。
節據奏報拏獲多盜審明辦理。
何以洋盜尚有如
谕曰、福康安和琳奏、遊擊三格馬天奇、那清阿守備七十一等。
随同打仗。
俱屬奮勉等語。
賊苗于隆團一帶。
出沒無常肆行滋事。
該遊擊等于賊匪撲卡時能帶兵奮勇追剿。
尚屬出力三格馬天奇、那清阿、七十一、俱着加恩以應升之缺先行升用。
以示獎勵。
○谕軍機大臣等、黃瓜寨賊匪滋擾。
經福康安等轉回。
督率剿散于十七日、複至大烏草河。
再籌進剿勞苦實甚大烏草河現既水漲賊人又複并力抵禦若不能即渡或可另尋别路。
繞往賊巢或可于該處酌派官兵。
與賊接仗。
使賊不覺官兵于上下覓路徑渡為暗度陳倉之計此亦一法又據福康安等奏、探明路徑。
于何處可得便宜。
即由何處設法攻剿所想甚是兵貴臨機應變守待大烏草河原屬無益惟望及早穩渡。
迅得成功。
又據福康安奏剿散高村一帶苗匪。
道路疏通一摺。
此次參将佛甯疾馳前往奮勇夾攻賊被槍炮傷斃及落河身死者。
不計其數。
實為奮勇可嘉。
佛甯着賞戴花翎。
都司伍爾卿額王朝佐、董甯川、幫同追殺。
亦屬出力着交福甯查明。
以應升之缺升用。
以示獎勵。
至高村滕姓幫同官兵守禦并屢次殺賊。
為賊所恨焚燒房屋。
一門五口被害。
情殊可憫。
除滕宗瓒、前巳賞給六品頂戴外。
其受傷救母之滕庚仁亦着先行賞給六品頂戴。
被害家口即着福甯查明。
優加賞恤至賊匪每遇官兵進攻。
輙放槍抵禦。
其藏匿火藥必多。
官兵所用火藥雖巳寬為儲備。
但向來綠營陋習。
未見賊蹤。
即先放槍。
及至賊已臨近。
轉緻火藥不敷鳥槍為軍營利器然必須計算可以打到再行施放。
方能百發百中譬之弓箭亦須近賊始射。
庶可不緻虛發若賊未至而放箭。
則不能殺賊。
轉緻箭為賊用着傳谕福康安等務宜通饬各處帶兵将弁嚴束兵丁。
毋許早放槍箭。
以緻臨陣吃緊之際。
轉有缺乏。
再看賊匪情形。
現尚蟲□□屯蟻聚為數不少而該處林深箐密。
山徑叢雜處處可通大兵愈進愈遠在在皆需兵力恐現有之兵未免不敷派撥若俟福康安等奏到再行添調或至緩不濟事朕意遠省之兵一時不能速到而屯練降畨現已調用二千有餘亦無可再調着傳谕福康安等酌量如尚須添調官兵即一面奏聞。
一面仍于川黔二省。
附近營汛再行檄調将現在後路之兵抽赴軍營先行應用。
而以續到之兵截留防守後路一轉移間庶可兩有裨益。
兵力既壯不但現在分投剿捕。
易于蒇功。
即将來事竣之後。
查辦逆黨亦足藉資彈壓。
而苗匪等見官兵源源雲集更可以寒賊膽而壯軍威。
現在正屆伏暑。
官兵觸熱進攻。
倍形勞勚。
特發去香薷丸二百六十圓。
益元散二十四兩交與福康安等、遇有軍營将弁兵丁等觸冒暑熱者即行分賞。
俾得祛煩歊而資調理。
用示朕體恤戎行至意。
○改直隸故城縣鄭家口巡檢為調缺。
東明縣杜勝集巡檢歸部選從總督梁肯堂請也。
○甲申谕軍機大臣曰、梁肯堂核奏、直隸各屬五月以來時雨時晴禾苗均受滋培雨水并無過多之處等語。
前因熱河天氣連陰。
日有陣雨恐其太多。
是以降旨詢問目今将屆大暑。
田禾正需雨澤接潤此間連日晴霁。
地土稍覺乾燥又複盼雨京城地方日來亦未據留京辦事王大臣等奏報得雨。
近京及畿南一帶。
有無望澤情形是否無虞乾旱之處。
着傳谕留京辦事王大臣順天府尹并谕梁肯堂即速查明。
據實覆奏、以慰廑注 ○乙酉。
谕曰、蘭第錫奏、查明箫縣河工水利築埝挑河借帑攤徵一款。
實欠在五十八年以前本年春間遵旨查奏時。
未經列入實屬疎漏等語江省河工民堰及水利河道借帑攤徵未完銀十萬一千餘兩。
前據該督等奏到、業經加恩寬免。
所有蕭縣河工未完攤徵銀兩。
事同一例并着該督撫再行确查咨部。
一體再予寬免仍嚴密查察。
毋許不肖官吏。
再有影射重徵等弊。
以副朕廑念闾閻。
有加無已至意。
○丙戌。
谕曰、吉慶參奏、署象山協副将遊擊劉大勳、黃岩鎮标遊擊古梉、出洋巡緝。
不能奮勇策應。
劉大勳、古梉俱着革職拏問。
交該撫嚴審定拟具奏。
○谕軍機大臣曰、吉慶等奏、特參巡洋不能奮勇策應之遊擊各員一摺所參是已降旨将劉大動等革職拏問矣。
閱摺内稱劉大勳出洋巡緝時望見船十三隻在洋遊奕。
内有綠頭船知系閩省匪船。
當即向前追趕。
不料又有匪船十四隻。
從山岙内駛出與在後兵船抵拒等語。
是此次盜船。
竟有二十七隻之多非尋常洋盜可比。
前據哈當阿等奏、賊匪滋事之初有紅頭船數十号俱穿白布褂領。
又鹿耳門外有船十餘隻遊奕似非商船形狀等語。
雖訊之賊首陳周全等稱系該犯等假捏吓衆之詞。
但賊匪業經拏獲。
安知其不因平日私通洋盜。
情罪更大。
意存狡飾。
現據吉慶奏、在洋之綠頭船。
皆系閩匪。
是此項盜船未必非見台灣賊首就擒。
閩省官兵。
複分路查拏遂潛逃至浙。
否則福建連年以來。
節據奏報拏獲多盜審明辦理。
何以洋盜尚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