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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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十九年。
甲寅。
十月。
庚午。
上禦懋勤殿。
勾到四川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五人。
餘七十九人予勾。
○谕、昨九月間。
石經館司事大臣等奏、士子所讀經書。
多系坊本、即考證之家。
亦止憑前明監本然監本中魚豕之舛訛。
字句之衍缺不一而足我朝文治光昭。
聖祖仁皇帝禦纂四經及欽定三禮。
武英殿官刻十三經勘讐精核。
已久頒發黉序嘉惠藝林但各書卷帙繁多。
草茅寒素艱于購覓未必盡人能讀。
近因刊刻石經。
出内府所弆天祿琳琅宋版各經。
古今流傳舊本。
莫不荟萃。
蒙命臣等詳悉校對。
與武英殿官刻諸書。
參稽印證。
逐條摘出。
厘訂成編。
書不過六冊而俗本相沿訛謬。
靡不開卷了然拟名考文提要。
請頒行天下俾士子人人得窺中秘精華。
不複襲别風淮雨之陋。
但恐為期過促。
僻遠地方。
傳布尚有未周請于乙卯科鄉試為始。
俟三科後考試四書五經題文。
俱照頒發各條。
敬謹改正。
倘再有沿用坊監本。
以緻舛誤者。
将考官及士子分别議處停科。
朕已允行。
茲該館書成呈覽。
抽閱數條。
不過字句書體。
間有異同。
于聖賢經義初無出入。
在總裁等校刊石經。
自應折衷善本援據精詳而士子等自束發受書以來。
父師授受循誦習。
傳若限以三科。
遽令通行遵改。
似屬強以所難。
且恐鄉闾村塾。
傳布難周。
未能家置一編熟習貫串。
或應試者因一二字句舛誤被斥。
或考官等偶不及檢遂幹處分。
似此繁列科條。
轉非朕嘉惠士林。
稽古右文之意。
聖賢垂教之義。
原不在章句之末。
即流傳古本儒先各守經師家法。
未必無習誤承訛。
士子等操觚構藝。
惟期闡發經旨。
亦不必以一二字之增損、偏旁之同異、為去取也。
另着該總裁等、詳繹此旨。
折衷妥議具奏。
○禦制石刻蔣衡書十三經于辟雍序曰、前歲集石鼓文而為之序。
有曰凡舉大事者必有其會與其時。
而總賴昭明天贶以成其功信弗爽也。
石鼓不過周宣王之事列于文廟之門以寓興文。
尚俟其時其會若夫十三經。
則古聖先賢出諸口以傳道授教其重于石鼓文。
奚啻倍蓰哉則今之石刻十三經是矣。
蓋此經為蔣衡手書。
獻于乾隆庚申者。
其間不無少舛訛。
爰命内翰詳核。
以束之懋勤殿之高閣。
至于今五十有餘年。
亦既忘之矣。
昨歲命續集石渠寶笈之書。
司事者以此經請。
乃憬然而悟曰。
有是哉。
是豈可與尋常墨迹相提并論。
以為幾暇遣玩之具哉。
是宜刊之石版。
列于辟雍以為千秋萬世崇文重道之規。
夫經者常也道也。
常故不變。
道則恒存。
天不變道亦不變仲舒之言。
實已涉其藩矣蓋石經之昉。
自炎劉一字。
曹魏三字。
訖不可考。
李唐北南宋雖曾有刻。
或乖或不全。
茲則出一人之手。
經諸臣之目。
視曆代為加詳矣。
予自六齡入學堂。
讀易書詩三經。
所為易簡而天下之理得二典三谟為王道始。
正變風雅不知無以言。
及長而涉獵三禮覺與三經為有間。
枕葃麟經。
慎正統偏安之必公改孜餍饫。
耄耋弗衰雖自愧學之未成。
迺今刻諸石列諸辟雍。
應時舉事以繼往聖開來世。
為承學士之标準。
豈非厚幸也欤。
蔣衡一生苦學之勤。
亦因是酬矣若夫曆代注疏。
入主出奴紛如聚訟。
既冗且繁衡祇書諸經正文餘概從删是也。
或以為不觀注疏。
何以解經。
予則以為以注疏解經。
不若以經解經之為愈也。
學者潛心會理。
因文見道。
以六經參互之。
必有以探其源而晰其奧者。
是在勤與明而已。
且予重刻木。
版之十三經注疏。
頒布世間者不少也。
舉辟雍以五十年勒石經又越六載凡所以待其時而逢其會。
八十老人。
複得成斯大功者。
何莫非賴昊天之鴻贶乎。
昔着知過論。
以為其不可已者。
仍酌行之。
斯之謂矣。
蓋凡物有其成。
必有其壞。
所謂石鼓石經者。
皆是也。
然向不雲乎。
經者常也。
道也天不變。
道亦不變。
依聖人之門牆。
示萬世之楷則。
孰謂滄桑幻化。
能移我夫子不朽之道也哉。
是為序。
○又谕、本年夏秋雨水過多。
河間、天津一帶道路被淹。
經朕屢降谕旨。
令該督鹽政派
甲寅。
十月。
庚午。
上禦懋勤殿。
勾到四川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五人。
餘七十九人予勾。
○谕、昨九月間。
石經館司事大臣等奏、士子所讀經書。
多系坊本、即考證之家。
亦止憑前明監本然監本中魚豕之舛訛。
字句之衍缺不一而足我朝文治光昭。
聖祖仁皇帝禦纂四經及欽定三禮。
武英殿官刻十三經勘讐精核。
已久頒發黉序嘉惠藝林但各書卷帙繁多。
草茅寒素艱于購覓未必盡人能讀。
近因刊刻石經。
出内府所弆天祿琳琅宋版各經。
古今流傳舊本。
莫不荟萃。
蒙命臣等詳悉校對。
與武英殿官刻諸書。
參稽印證。
逐條摘出。
厘訂成編。
書不過六冊而俗本相沿訛謬。
靡不開卷了然拟名考文提要。
請頒行天下俾士子人人得窺中秘精華。
不複襲别風淮雨之陋。
但恐為期過促。
僻遠地方。
傳布尚有未周請于乙卯科鄉試為始。
俟三科後考試四書五經題文。
俱照頒發各條。
敬謹改正。
倘再有沿用坊監本。
以緻舛誤者。
将考官及士子分别議處停科。
朕已允行。
茲該館書成呈覽。
抽閱數條。
不過字句書體。
間有異同。
于聖賢經義初無出入。
在總裁等校刊石經。
自應折衷善本援據精詳而士子等自束發受書以來。
父師授受循誦習。
傳若限以三科。
遽令通行遵改。
似屬強以所難。
且恐鄉闾村塾。
傳布難周。
未能家置一編熟習貫串。
或應試者因一二字句舛誤被斥。
或考官等偶不及檢遂幹處分。
似此繁列科條。
轉非朕嘉惠士林。
稽古右文之意。
聖賢垂教之義。
原不在章句之末。
即流傳古本儒先各守經師家法。
未必無習誤承訛。
士子等操觚構藝。
惟期闡發經旨。
亦不必以一二字之增損、偏旁之同異、為去取也。
另着該總裁等、詳繹此旨。
折衷妥議具奏。
○禦制石刻蔣衡書十三經于辟雍序曰、前歲集石鼓文而為之序。
有曰凡舉大事者必有其會與其時。
而總賴昭明天贶以成其功信弗爽也。
石鼓不過周宣王之事列于文廟之門以寓興文。
尚俟其時其會若夫十三經。
則古聖先賢出諸口以傳道授教其重于石鼓文。
奚啻倍蓰哉則今之石刻十三經是矣。
蓋此經為蔣衡手書。
獻于乾隆庚申者。
其間不無少舛訛。
爰命内翰詳核。
以束之懋勤殿之高閣。
至于今五十有餘年。
亦既忘之矣。
昨歲命續集石渠寶笈之書。
司事者以此經請。
乃憬然而悟曰。
有是哉。
是豈可與尋常墨迹相提并論。
以為幾暇遣玩之具哉。
是宜刊之石版。
列于辟雍以為千秋萬世崇文重道之規。
夫經者常也道也。
常故不變。
道則恒存。
天不變道亦不變仲舒之言。
實已涉其藩矣蓋石經之昉。
自炎劉一字。
曹魏三字。
訖不可考。
李唐北南宋雖曾有刻。
或乖或不全。
茲則出一人之手。
經諸臣之目。
視曆代為加詳矣。
予自六齡入學堂。
讀易書詩三經。
所為易簡而天下之理得二典三谟為王道始。
正變風雅不知無以言。
及長而涉獵三禮覺與三經為有間。
枕葃麟經。
慎正統偏安之必公改孜餍饫。
耄耋弗衰雖自愧學之未成。
迺今刻諸石列諸辟雍。
應時舉事以繼往聖開來世。
為承學士之标準。
豈非厚幸也欤。
蔣衡一生苦學之勤。
亦因是酬矣若夫曆代注疏。
入主出奴紛如聚訟。
既冗且繁衡祇書諸經正文餘概從删是也。
或以為不觀注疏。
何以解經。
予則以為以注疏解經。
不若以經解經之為愈也。
學者潛心會理。
因文見道。
以六經參互之。
必有以探其源而晰其奧者。
是在勤與明而已。
且予重刻木。
版之十三經注疏。
頒布世間者不少也。
舉辟雍以五十年勒石經又越六載凡所以待其時而逢其會。
八十老人。
複得成斯大功者。
何莫非賴昊天之鴻贶乎。
昔着知過論。
以為其不可已者。
仍酌行之。
斯之謂矣。
蓋凡物有其成。
必有其壞。
所謂石鼓石經者。
皆是也。
然向不雲乎。
經者常也。
道也天不變。
道亦不變。
依聖人之門牆。
示萬世之楷則。
孰謂滄桑幻化。
能移我夫子不朽之道也哉。
是為序。
○又谕、本年夏秋雨水過多。
河間、天津一帶道路被淹。
經朕屢降谕旨。
令該督鹽政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