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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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其功。
尚複何所示懲。
嗣後地方疎防文武革職留緝之員。
如實系自知愧悔。
親身前往協同地方捕盜之人。
購線躧蹤。
于限内将盜犯親行拏獲者。
自應照例準其開複。
若系在省寓安坐。
并未親往緝拏。
如陸廷柱之耽于安逸者。
不但無功。
而且有過。
或該員并未自行獲盜。
經别州縣陸續全行拏獲。
而督撫意存袒護。
作為該員協緝。
遂得濫邀開複。
亦非澄叙官方之道。
除王毂一員、暫行扣除引見。
交該撫查明該員是否親身躧緝。
拏獲多犯之處。
據實咨部核議外。
至此等協緝人員。
應如何分别準其開複全任。
或酌與降調别用之處。
并着該部詳議具奏。
以昭核實而示勸懲。
○旌表守正捐軀廣東香山縣民婦黎郭氏女黎氏。
○庚午。
上幸瀛台。
○谕曰、魁倫等奏、審明現在閩省各員。
虧缺倉庫各項。
分别治罪一摺。
将虧缺數逾一萬兩以上之李堂等十名、拟斬監候。
内秦為幹、李廷彩二員、平日聲名狼籍。
請補入情重。
其餘虧空一千兩以上各員。
以次遞減等因。
所辦殊屬徇情寬縱。
已交軍機大臣、會同該部核拟速奏矣。
福建地方近年以來。
自督撫司道、以及各府州縣通同一氣。
分肥飽槖。
玩法營私。
以緻通省倉庫錢糧。
虧空累累。
盜風日熾。
甚至人命重案。
藐法徇情。
殊出情理之外。
伍拉納、浦霖等、身為督撫。
廢弛婪索。
罪固難逭。
然皆由此等劣員慫恿迎合。
上下勾通。
遂至明目張膽。
毫無忌憚。
是伍拉納浦霖等之罹重辟。
實緣不肖州縣等釀成。
若轉使之幸邀末減。
又何以肅吏治而儆官邪。
從前王亶望等、在甘肅地方捏災冒赈。
婪索多贓。
然其罪不過侵蝕監糧。
而于地方倉庫。
尚不至任意虧空。
一經查出。
立将王亶望等、明正典刑。
伊等之子發往伊犁示儆。
今閩省倉庫。
至于無處不缺。
民生吏治。
玩愒廢弛。
更不可問。
是王亶望之罪。
止于侵盜。
而伍拉納浦霖等、藐法侵貪。
廢弛玩誤。
竟至害政殃民。
較之王亶望情節尤重。
此朕用人失當。
未經及早覺查。
當引以為愧。
本日據魁倫等奏、查明伊轍布委系因病身故。
所奏皆系虛言。
亦不值再加追究。
但伊轍布身為藩司。
與庫吏周經、串通侵帑。
竟得于途次病斃。
實屬幸逃顯戮。
而錢受椿任性乖張。
逢迎需索。
于械鬥重案。
刁掯勒索。
拖斃多命。
尤為罪不容誅。
是以谕令該署督等、将該犯解京。
本欲盡法懲治。
今魁倫等未接續降谕旨。
已将錢受椿在閩省正法。
亦屬幸免。
但伊二人如此貪污不法。
敗檢踰閑。
亦豈可令其子嗣仍得安坐家居。
将來或可夤緣作官。
是宜照前此王亶望等之例。
業降谕旨。
将伍拉納、浦霖、伊轍布、錢受椿之子。
概行發往伊犁。
充當苦差。
用昭炯戒。
此案本由魁倫參奏、自系該署督以業經發覺。
不肯結怨于衆。
欲思從輕完結。
以緻定拟寬縱。
殊負委任。
魁倫着交部嚴加議處。
姚棻甫經獲篆。
随同具奏。
亦有不是。
着交部議處。
總之朕于臣下功罪。
一秉大公至正。
不為已甚。
而似此昧良太甚者。
又不得不去其已甚。
各督撫等、惟當各矢天良。
倍加儆惕。
以伍拉納、浦霖等為前車之鑒。
慎勿蹈其覆轍。
所有辦理緣由。
着再通谕中外知之。
○谕軍機大臣曰、孫士毅奏、查明廓爾喀軍需案内裡民未完津貼銀兩一摺。
内稱、各士民等、情願以口内安居樂業之人。
幫貼口外人夫。
系為鄉誼起見等語。
此奏不實。
口外漢蠻人夫。
原有例給口糧工價。
各士民等誼敦桑梓。
于官給雇費外。
情願出銀津貼。
安得有如此良民。
但津貼銀兩。
如果出自士民樂輸。
自必克期完繳。
以與民矣。
何以日久懸欠至八十九萬餘兩之多。
且從來辦理金川廓爾喀軍需。
核算不下萬萬帑金。
絲毫不以累及闾閻。
尚何藉裡民等出銀幫助。
況裡民等當軍興之際。
如系分應派辦之事。
即當親出已力前往。
若無需伊等出力之處。
即不得藉端勒派分文。
何緻複有津貼名色。
明系不肖地方官吏等、将此項雇價。
私行侵蝕肥槖。
又假名津貼。
向民間科派銀兩。
遂至日久懸欠。
而孫士毅為其所愚。
據以入奏。
殊不足信。
除民欠攤賠銀兩。
俟孫士毅查明應賠各員。
分股開單奏到。
再行核辦外。
着傳谕孫士毅、詳細訪查此項津貼銀兩。
究系如何勒派。
地方官有無侵蝕雇價。
複行科斂之處。
據實登答。
無任屬員蒙混。
至另片奏稱、散秩大臣銜屯守備穆塔爾、随征苗匪。
在軍營患病。
遣令回屯。
在資陽縣身故等語。
穆塔爾由軍營遣回。
在途病故。
殊屬可惜。
着加恩賞給銀一百兩。
料理喪事。
至穆爾塔有無子弟。
應如何酌量加恩。
以示體恤之處。
着孫士毅查明具奏。
○又谕、據魁倫等奏、籌酌通省情形。
采買米石一摺。
辦理甚當。
台灣雖向稱三熟。
内地米谷。
藉資該處接濟。
但必須俟糧價平減時。
方可就該處采買。
今魁倫等奏、現在台灣糧價。
雖較漳泉稍減。
而比之台灣常時。
糧價已屬過昂。
若即于彼采買。
恐該處糧價驟增。
轉于商販有礙。
斷不可行。
即内地上遊各府糧價平減。
亦不可收買太早。
緻妨民食。
魁倫等務須随時揣度情形。
悉心斟酌。
如果台灣糧價平減。
即就近采買。
若該處米價過昂。
于來春在
尚複何所示懲。
嗣後地方疎防文武革職留緝之員。
如實系自知愧悔。
親身前往協同地方捕盜之人。
購線躧蹤。
于限内将盜犯親行拏獲者。
自應照例準其開複。
若系在省寓安坐。
并未親往緝拏。
如陸廷柱之耽于安逸者。
不但無功。
而且有過。
或該員并未自行獲盜。
經别州縣陸續全行拏獲。
而督撫意存袒護。
作為該員協緝。
遂得濫邀開複。
亦非澄叙官方之道。
除王毂一員、暫行扣除引見。
交該撫查明該員是否親身躧緝。
拏獲多犯之處。
據實咨部核議外。
至此等協緝人員。
應如何分别準其開複全任。
或酌與降調别用之處。
并着該部詳議具奏。
以昭核實而示勸懲。
○旌表守正捐軀廣東香山縣民婦黎郭氏女黎氏。
○庚午。
上幸瀛台。
○谕曰、魁倫等奏、審明現在閩省各員。
虧缺倉庫各項。
分别治罪一摺。
将虧缺數逾一萬兩以上之李堂等十名、拟斬監候。
内秦為幹、李廷彩二員、平日聲名狼籍。
請補入情重。
其餘虧空一千兩以上各員。
以次遞減等因。
所辦殊屬徇情寬縱。
已交軍機大臣、會同該部核拟速奏矣。
福建地方近年以來。
自督撫司道、以及各府州縣通同一氣。
分肥飽槖。
玩法營私。
以緻通省倉庫錢糧。
虧空累累。
盜風日熾。
甚至人命重案。
藐法徇情。
殊出情理之外。
伍拉納、浦霖等、身為督撫。
廢弛婪索。
罪固難逭。
然皆由此等劣員慫恿迎合。
上下勾通。
遂至明目張膽。
毫無忌憚。
是伍拉納浦霖等之罹重辟。
實緣不肖州縣等釀成。
若轉使之幸邀末減。
又何以肅吏治而儆官邪。
從前王亶望等、在甘肅地方捏災冒赈。
婪索多贓。
然其罪不過侵蝕監糧。
而于地方倉庫。
尚不至任意虧空。
一經查出。
立将王亶望等、明正典刑。
伊等之子發往伊犁示儆。
今閩省倉庫。
至于無處不缺。
民生吏治。
玩愒廢弛。
更不可問。
是王亶望之罪。
止于侵盜。
而伍拉納浦霖等、藐法侵貪。
廢弛玩誤。
竟至害政殃民。
較之王亶望情節尤重。
此朕用人失當。
未經及早覺查。
當引以為愧。
本日據魁倫等奏、查明伊轍布委系因病身故。
所奏皆系虛言。
亦不值再加追究。
但伊轍布身為藩司。
與庫吏周經、串通侵帑。
竟得于途次病斃。
實屬幸逃顯戮。
而錢受椿任性乖張。
逢迎需索。
于械鬥重案。
刁掯勒索。
拖斃多命。
尤為罪不容誅。
是以谕令該署督等、将該犯解京。
本欲盡法懲治。
今魁倫等未接續降谕旨。
已将錢受椿在閩省正法。
亦屬幸免。
但伊二人如此貪污不法。
敗檢踰閑。
亦豈可令其子嗣仍得安坐家居。
将來或可夤緣作官。
是宜照前此王亶望等之例。
業降谕旨。
将伍拉納、浦霖、伊轍布、錢受椿之子。
概行發往伊犁。
充當苦差。
用昭炯戒。
此案本由魁倫參奏、自系該署督以業經發覺。
不肯結怨于衆。
欲思從輕完結。
以緻定拟寬縱。
殊負委任。
魁倫着交部嚴加議處。
姚棻甫經獲篆。
随同具奏。
亦有不是。
着交部議處。
總之朕于臣下功罪。
一秉大公至正。
不為已甚。
而似此昧良太甚者。
又不得不去其已甚。
各督撫等、惟當各矢天良。
倍加儆惕。
以伍拉納、浦霖等為前車之鑒。
慎勿蹈其覆轍。
所有辦理緣由。
着再通谕中外知之。
○谕軍機大臣曰、孫士毅奏、查明廓爾喀軍需案内裡民未完津貼銀兩一摺。
内稱、各士民等、情願以口内安居樂業之人。
幫貼口外人夫。
系為鄉誼起見等語。
此奏不實。
口外漢蠻人夫。
原有例給口糧工價。
各士民等誼敦桑梓。
于官給雇費外。
情願出銀津貼。
安得有如此良民。
但津貼銀兩。
如果出自士民樂輸。
自必克期完繳。
以與民矣。
何以日久懸欠至八十九萬餘兩之多。
且從來辦理金川廓爾喀軍需。
核算不下萬萬帑金。
絲毫不以累及闾閻。
尚何藉裡民等出銀幫助。
況裡民等當軍興之際。
如系分應派辦之事。
即當親出已力前往。
若無需伊等出力之處。
即不得藉端勒派分文。
何緻複有津貼名色。
明系不肖地方官吏等、将此項雇價。
私行侵蝕肥槖。
又假名津貼。
向民間科派銀兩。
遂至日久懸欠。
而孫士毅為其所愚。
據以入奏。
殊不足信。
除民欠攤賠銀兩。
俟孫士毅查明應賠各員。
分股開單奏到。
再行核辦外。
着傳谕孫士毅、詳細訪查此項津貼銀兩。
究系如何勒派。
地方官有無侵蝕雇價。
複行科斂之處。
據實登答。
無任屬員蒙混。
至另片奏稱、散秩大臣銜屯守備穆塔爾、随征苗匪。
在軍營患病。
遣令回屯。
在資陽縣身故等語。
穆塔爾由軍營遣回。
在途病故。
殊屬可惜。
着加恩賞給銀一百兩。
料理喪事。
至穆爾塔有無子弟。
應如何酌量加恩。
以示體恤之處。
着孫士毅查明具奏。
○又谕、據魁倫等奏、籌酌通省情形。
采買米石一摺。
辦理甚當。
台灣雖向稱三熟。
内地米谷。
藉資該處接濟。
但必須俟糧價平減時。
方可就該處采買。
今魁倫等奏、現在台灣糧價。
雖較漳泉稍減。
而比之台灣常時。
糧價已屬過昂。
若即于彼采買。
恐該處糧價驟增。
轉于商販有礙。
斷不可行。
即内地上遊各府糧價平減。
亦不可收買太早。
緻妨民食。
魁倫等務須随時揣度情形。
悉心斟酌。
如果台灣糧價平減。
即就近采買。
若該處米價過昂。
于來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