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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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取。
所有遠方城莊居住之人。
着永遠停其挑取。
餘照所奏行。
○庚午。
谕、據蘇淩阿李奉翰等、前後奏報、黃河秋汛安瀾。
工程平穩各摺。
覽奏深為欣慰。
本年黃河水勢。
自六月以來。
間有長水處所。
節經該督等将埽壩緊要各工。
随時修護穩固。
溜勢平定。
現在已過霜降。
河流順軌安瀾。
蘇淩阿、蘭第錫、李奉翰、俱着交部議叙。
其在工出力人員。
亦着該督等查明。
一并咨部分别議叙。
以示鼓勵。
○辛未。
上詣恩慕寺、恩佑寺、行禮。
○皇太子奉上命恭詣泰陵、泰東陵、行禮。
○谕、前經降旨普免天下積欠。
令各該督撫查明具奏。
節據各該督撫等查奏各省未完積年地耗正糧等項。
共銀一千七百十餘萬兩。
糧谷米豆等項三百七十五萬餘石零。
俱已加恩全行豁免。
内奉天、山西、四川、湖南、貴州、廣西等省。
向俱年清年款。
并無積欠。
朕臨禦六十年。
普免錢糧四次。
漕糧三次。
其餘水旱偏災。
蠲赈兼施。
所費帑金不下萬億。
所以藏富闾閻。
為小民謀生計者。
無微不至。
此等年清年款省分。
小民踴躍急公輸将恐後。
今轉以并無積欠。
未得一體邀恩。
不足以昭平允。
所有奉天、山西、四川、湖南、貴州、廣西、向無積欠六省。
俱着加恩于下年正賦寬免十分之二。
該督撫等務宜董率所屬。
均勻減免。
酌定章程。
報部查核。
以副朕闿澤平施。
有加無已至意 ○甲戌。
上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還宮。
○乙亥。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禦史寇赉言奏請令各省趁此豐年。
皆買補倉谷。
并照定例加一成采買一摺。
所奏不曉事體。
各省常平倉谷。
遇有平粜赈濟動用之處。
自應乘時買補。
以歸實貯。
即如本年豐收省分居多。
現在山東等省奏請采買。
并聲明若時價稍昂。
即停止買補免緻小民有食貴之虞。
朕複恐地方官先将糧價擡高開報。
便于浮銷。
而采買之時。
又不免勒買。
以緻累及闾閻。
業經降旨通行訓饬。
今該禦史欲請加價采買。
如此、則市儈居奇。
必緻聞風增長價值。
是欲利民、轉以病民。
且地方官采買。
惟在嚴察吏胥。
禁止抑勒。
按照定例給發價值。
核實辦理。
自不緻滋流弊。
若概請加價采買。
則不肖官吏。
又何難于開報時虛擡價值。
仍私行抑價采買。
兩占牟利之弊。
此不過便于劣員浮銷地步。
于事毫無裨益。
該禦史所奏。
竟系意存沽名。
滿紙空談。
全不谙曉政體。
斷不可行。
着傳旨嚴行申饬。
○又谕、據梁肯堂奏、審明叩阍之開州民人劉士诰、于應徵錢糧。
誤為應免。
懷疑妄控。
請将劉士诰、照沖突儀仗越訴例。
杖一百。
發近邊充軍等語。
此案劉士诰所控應完糧銀。
為數隻有七錢該犯自開州至前屯。
計程五六百裡。
途中盤費較多。
數倍七錢方可足用。
亦何值因此區區糧數。
轉賠盤費。
蓦越遠訴此必有包攬唆訟情事。
僅将該犯拟發近邊充軍。
尚屬輕縱劉士诰着加等改發邊遠充軍。
以示懲儆。
朕臨禦以來。
愛民如子。
體恤民隐。
每從優厚。
所謂慈父養驕子。
以緻小民等辄因細事。
妄行控訴。
朕不能不引以為咎。
但朕甯受寬厚之名。
而不肯使小民稍有冤抑。
其有似此妄行控訴者。
亦祇治以應得之罪。
斷不肯因此一二不肖之人。
轉緻屯膏靳澤也。
○又谕、福建漳州府屬龍溪、南龍、長泰、海澄四縣。
并華封縣丞所轄應徵五十九年分地丁錢糧。
因上年八月被水。
所有蠲剩應徵銀兩。
及泉州府屬之晉江、南安二縣。
并羅溪縣丞所轄五十九年分錢糧。
亦因收成歉薄。
業經加恩。
俱着緩至本年徵收。
以纾民力。
今思該二府所屬被災各處。
雖本年早收俱有八分。
但民力究未免拮據。
所有龍溪、南靖、長泰、海澄、晉江、南安六縣。
并華封、羅溪二縣丞所轄、五十九年因災緩徵錢糧。
共未完地丁銀一十三萬八千六百八十七兩六錢零。
又耗羨銀一萬六千六百四十二兩五錢零。
均着再行加恩一體豁免。
以示朕轸念民依。
有加無已至意。
○谕軍機大臣曰、成林奏安南貢使進京謝恩。
現在湖南雖有剿捕苗匪之事。
但經過水路。
與該處相隔甚遠。
應令仍由廣西全州乘船。
順水直至湖北漢口起旱等語。
昨據朱圭奏、湖南現有軍務。
令該貢使由廣西水路順流經廣東之肇慶南韶等府。
至江西沙井起旱。
辦理甚為妥協。
已交軍機大臣行知該督撫、并沿途即照朱圭所奏料理前進矣。
今成林此奏。
又與朱圭互異。
該貢使由湖南行走。
雖所過之處。
距苗匪滋擾地方尚遠。
但該省現有軍務。
州縣各官、俱有承辦糧運等事。
勢難兼顧。
況即日大兵凱旋。
又添貢使經過。
亦恐沿途夫馬。
不無擁擠。
成林所奏。
實屬不曉事體。
且該撫摺内。
有會同署督臣之語。
即朱圭前奏。
亦有會同字樣。
現在何以辦理兩歧。
可見外省會銜之處。
盡屬虛文。
而成林所辦。
尤為錯誤。
着傳旨。
嚴行申饬。
據成林奏該貢使于十月初旬。
方到廣西省城。
朱圭一面具奏。
一面知會成林。
自已改正遵辦。
諒不至謬執己見。
着再傳谕朱圭、成林、接奉此旨。
即照前奏。
饬令派出之員。
伴送該貢使等。
照朱圭前奏由廣東江西一路行走。
于封篆前到京。
但該貢使系由廣西起程。
恐成林回護此奏。
始終固執已見。
令由湖南行走。
計此旨到時。
該貢使尚未出粵西境界。
着該撫等、即飛饬前途。
改道由廣東江西進京。
不得再有歧誤。
緻幹咎戾。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是日起。
上以孟冬享太廟。
齋戒三日。
○丙子。
谕、本日皇太子率同王大臣等具奏、恭進乾隆六十一年時憲書。
豫備内庭頒賞之用一摺。
覽奏具見悃忱。
朕登極初元。
即籲懇昊慈。
臨禦至六十年。
不敢上同皇祖以次增載之數。
因定例孟冬頒發來年時憲書。
特明頒谕旨。
建立皇太子。
以明歲丙辰為嘉慶元年。
舉行歸政典禮。
此實朕祇迓天庥。
敬繩祖武之念。
數十年如一日。
屢經降旨明白宣示。
茲皇太子及王大臣等、以朕歸政改元。
為曠古未有之盛典。
雖現在頒朔。
以嘉慶紀年。
而宮廷之内。
若亦一體循用新朔。
于心實有所未安。
特進獻乾隆六十一年時憲書。
胪詞籲懇。
出于至誠。
朕已俯從所請。
用備頒賞内廷皇子、皇孫、及曾元輩、并親近王大臣等。
俾得遂其愛戴之忱。
其分頒各直省外藩。
仍用嘉慶元年時憲書。
以符定制。
因思來歲歸政。
朕為太上皇帝。
曆稽
所有遠方城莊居住之人。
着永遠停其挑取。
餘照所奏行。
○庚午。
谕、據蘇淩阿李奉翰等、前後奏報、黃河秋汛安瀾。
工程平穩各摺。
覽奏深為欣慰。
本年黃河水勢。
自六月以來。
間有長水處所。
節經該督等将埽壩緊要各工。
随時修護穩固。
溜勢平定。
現在已過霜降。
河流順軌安瀾。
蘇淩阿、蘭第錫、李奉翰、俱着交部議叙。
其在工出力人員。
亦着該督等查明。
一并咨部分别議叙。
以示鼓勵。
○辛未。
上詣恩慕寺、恩佑寺、行禮。
○皇太子奉上命恭詣泰陵、泰東陵、行禮。
○谕、前經降旨普免天下積欠。
令各該督撫查明具奏。
節據各該督撫等查奏各省未完積年地耗正糧等項。
共銀一千七百十餘萬兩。
糧谷米豆等項三百七十五萬餘石零。
俱已加恩全行豁免。
内奉天、山西、四川、湖南、貴州、廣西等省。
向俱年清年款。
并無積欠。
朕臨禦六十年。
普免錢糧四次。
漕糧三次。
其餘水旱偏災。
蠲赈兼施。
所費帑金不下萬億。
所以藏富闾閻。
為小民謀生計者。
無微不至。
此等年清年款省分。
小民踴躍急公輸将恐後。
今轉以并無積欠。
未得一體邀恩。
不足以昭平允。
所有奉天、山西、四川、湖南、貴州、廣西、向無積欠六省。
俱着加恩于下年正賦寬免十分之二。
該督撫等務宜董率所屬。
均勻減免。
酌定章程。
報部查核。
以副朕闿澤平施。
有加無已至意 ○甲戌。
上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還宮。
○乙亥。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禦史寇赉言奏請令各省趁此豐年。
皆買補倉谷。
并照定例加一成采買一摺。
所奏不曉事體。
各省常平倉谷。
遇有平粜赈濟動用之處。
自應乘時買補。
以歸實貯。
即如本年豐收省分居多。
現在山東等省奏請采買。
并聲明若時價稍昂。
即停止買補免緻小民有食貴之虞。
朕複恐地方官先将糧價擡高開報。
便于浮銷。
而采買之時。
又不免勒買。
以緻累及闾閻。
業經降旨通行訓饬。
今該禦史欲請加價采買。
如此、則市儈居奇。
必緻聞風增長價值。
是欲利民、轉以病民。
且地方官采買。
惟在嚴察吏胥。
禁止抑勒。
按照定例給發價值。
核實辦理。
自不緻滋流弊。
若概請加價采買。
則不肖官吏。
又何難于開報時虛擡價值。
仍私行抑價采買。
兩占牟利之弊。
此不過便于劣員浮銷地步。
于事毫無裨益。
該禦史所奏。
竟系意存沽名。
滿紙空談。
全不谙曉政體。
斷不可行。
着傳旨嚴行申饬。
○又谕、據梁肯堂奏、審明叩阍之開州民人劉士诰、于應徵錢糧。
誤為應免。
懷疑妄控。
請将劉士诰、照沖突儀仗越訴例。
杖一百。
發近邊充軍等語。
此案劉士诰所控應完糧銀。
為數隻有七錢該犯自開州至前屯。
計程五六百裡。
途中盤費較多。
數倍七錢方可足用。
亦何值因此區區糧數。
轉賠盤費。
蓦越遠訴此必有包攬唆訟情事。
僅将該犯拟發近邊充軍。
尚屬輕縱劉士诰着加等改發邊遠充軍。
以示懲儆。
朕臨禦以來。
愛民如子。
體恤民隐。
每從優厚。
所謂慈父養驕子。
以緻小民等辄因細事。
妄行控訴。
朕不能不引以為咎。
但朕甯受寬厚之名。
而不肯使小民稍有冤抑。
其有似此妄行控訴者。
亦祇治以應得之罪。
斷不肯因此一二不肖之人。
轉緻屯膏靳澤也。
○又谕、福建漳州府屬龍溪、南龍、長泰、海澄四縣。
并華封縣丞所轄應徵五十九年分地丁錢糧。
因上年八月被水。
所有蠲剩應徵銀兩。
及泉州府屬之晉江、南安二縣。
并羅溪縣丞所轄五十九年分錢糧。
亦因收成歉薄。
業經加恩。
俱着緩至本年徵收。
以纾民力。
今思該二府所屬被災各處。
雖本年早收俱有八分。
但民力究未免拮據。
所有龍溪、南靖、長泰、海澄、晉江、南安六縣。
并華封、羅溪二縣丞所轄、五十九年因災緩徵錢糧。
共未完地丁銀一十三萬八千六百八十七兩六錢零。
又耗羨銀一萬六千六百四十二兩五錢零。
均着再行加恩一體豁免。
以示朕轸念民依。
有加無已至意。
○谕軍機大臣曰、成林奏安南貢使進京謝恩。
現在湖南雖有剿捕苗匪之事。
但經過水路。
與該處相隔甚遠。
應令仍由廣西全州乘船。
順水直至湖北漢口起旱等語。
昨據朱圭奏、湖南現有軍務。
令該貢使由廣西水路順流經廣東之肇慶南韶等府。
至江西沙井起旱。
辦理甚為妥協。
已交軍機大臣行知該督撫、并沿途即照朱圭所奏料理前進矣。
今成林此奏。
又與朱圭互異。
該貢使由湖南行走。
雖所過之處。
距苗匪滋擾地方尚遠。
但該省現有軍務。
州縣各官、俱有承辦糧運等事。
勢難兼顧。
況即日大兵凱旋。
又添貢使經過。
亦恐沿途夫馬。
不無擁擠。
成林所奏。
實屬不曉事體。
且該撫摺内。
有會同署督臣之語。
即朱圭前奏。
亦有會同字樣。
現在何以辦理兩歧。
可見外省會銜之處。
盡屬虛文。
而成林所辦。
尤為錯誤。
着傳旨。
嚴行申饬。
據成林奏該貢使于十月初旬。
方到廣西省城。
朱圭一面具奏。
一面知會成林。
自已改正遵辦。
諒不至謬執己見。
着再傳谕朱圭、成林、接奉此旨。
即照前奏。
饬令派出之員。
伴送該貢使等。
照朱圭前奏由廣東江西一路行走。
于封篆前到京。
但該貢使系由廣西起程。
恐成林回護此奏。
始終固執已見。
令由湖南行走。
計此旨到時。
該貢使尚未出粵西境界。
着該撫等、即飛饬前途。
改道由廣東江西進京。
不得再有歧誤。
緻幹咎戾。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是日起。
上以孟冬享太廟。
齋戒三日。
○丙子。
谕、本日皇太子率同王大臣等具奏、恭進乾隆六十一年時憲書。
豫備内庭頒賞之用一摺。
覽奏具見悃忱。
朕登極初元。
即籲懇昊慈。
臨禦至六十年。
不敢上同皇祖以次增載之數。
因定例孟冬頒發來年時憲書。
特明頒谕旨。
建立皇太子。
以明歲丙辰為嘉慶元年。
舉行歸政典禮。
此實朕祇迓天庥。
敬繩祖武之念。
數十年如一日。
屢經降旨明白宣示。
茲皇太子及王大臣等、以朕歸政改元。
為曠古未有之盛典。
雖現在頒朔。
以嘉慶紀年。
而宮廷之内。
若亦一體循用新朔。
于心實有所未安。
特進獻乾隆六十一年時憲書。
胪詞籲懇。
出于至誠。
朕已俯從所請。
用備頒賞内廷皇子、皇孫、及曾元輩、并親近王大臣等。
俾得遂其愛戴之忱。
其分頒各直省外藩。
仍用嘉慶元年時憲書。
以符定制。
因思來歲歸政。
朕為太上皇帝。
曆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