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七十五
關燈
小
中
大
麥可仁妻謝氏。
陝西洛川縣民屆自興妻雷氏。
○甲戌。
谕曰、管幹貞奏、江廣漕船挽入瓜州一摺。
内夾片稱、向例漕船抵關。
随到随放。
自淮關監督到任。
留查獨嚴。
停幫甚衆等語。
漕船行走。
俱有定限。
沿途自應趱緊前進。
庶可及早抵通。
今重運過淮時。
守候多日。
以緻層層停壓。
在盛住之意。
不過專為多得稅課起見。
但漕船正當催趱緊要之時。
豈可過于留難。
緻稽時日、況京城百貨。
全賴漕艘攜帶前來。
以資販售。
而旗丁等生計微薄亦藉以稍沾餘潤。
若不能如期而到。
不特漕船有誤回空。
且貨物缺少。
市價必緻騰貴。
旗丁等亦倍形拮據。
既非所以便民恤丁。
而關口過嚴商販亦必聞風裹足轉緻徵收短少。
盛住前在浙江藩司任内。
緣事革職。
複經加恩錄用。
今于監督事務。
又複過于嚴刻。
實難辭咎。
着即解任來京。
交部嚴加議處。
其淮關監督。
着劉樸調補。
并着将織造事務。
交與蘇淩阿兼署即馳赴淮關新任。
所有江甯織造。
着佛保去至管幹貞、如果查明盛住在監督任内實有留難苛刻等情事自應據實參奏乃并未指名劾參。
僅親書夾片含糊聲叙。
殊屬非是。
管幹貞亦着傳旨申饬。
本年漕船行走已遲。
漕督惟當實力催趱。
以符定限。
毋任再有遲緩。
緻幹咎戾。
○乙亥。
谕軍機大臣曰、阿精阿奏、改撥軍需銀兩一摺。
已于摺内批示至劉之協一犯。
節次谕令該撫實力查拏何以至今尚無信息劉之協系邪教要犯。
何得任其遠揚漏網。
日久無獲耶。
又據奏各屬得雨情形。
其省城及鄭州密縣等屬俱得十诂四寸。
尚為有益至陳留、杞縣等處僅得雨二寸。
現當麥苗長發之時。
正藉膏澤滋培。
得此二寸之雨。
恐不足以資濡潤。
着該撫詳加察看。
該處是否尚在望澤。
及應否酌量平粜以濟民食之處。
即行據實覆奏。
以副朕廑念民依至意。
○戶部議準、大學士署四川總督孫士毅奏稱、天全州茶樹繁盛。
額引仍屬不敷。
據該商等請增茶引八百餘張。
以乾隆五十九年為始。
配運打箭爐原岸售銷。
共徵收稅課銀四百餘兩。
從之。
○丙子。
谕軍機大臣曰、石上進、楊鼎元、均系石興保供出為逆苗脅從者。
伊二人如果誠心歸順。
何以不早為投出。
直至此時始行具禀乞命。
自系聞知福康安和琳在川黔兩路。
連次将賊苗痛如剿殺賊勢潰散。
是以畏懼乞降。
豫為站腳地步。
即所稱各寨苗人。
正在商量起程。
猝遇逆苗。
以石上進等率先投誠。
糾合攻打軌者寨之語。
亦未可信。
石上進系該寨頭人。
該處寨落甚多。
何以逆苗糾人攻打。
即至不能抵禦。
被其焚燒。
且所居苗寨既被攻毀。
石上進等又何以能率領子侄。
盡行逃出着福康安、和琳、确切查明。
勿任支飾。
如石上進等從前祇被脅迫今投出後實能奮勇殺賊自效。
而其寨複被賊燒。
亦為可憫。
即照張廷仲父子之例酌量賞給六品頂戴以示鼓勵。
俾其益加感奮。
○丁醜。
谕曰、雅德等奏、護解遣犯兵役縱犯自缢一案。
将管押不嚴。
又捏報病故之解兵、及州役。
問拟發遣察哈爾為奴。
其并未詳加驗看。
辄據兵役所禀。
率行具報病故之外委于光明。
審無捏飾情弊。
即行革責。
均應照所拟辦理。
至安西州解票、原填解役蕭自伏馬成江二名而馬成江并未一同管解。
訊系虛填姓名。
實屬疎玩着勒保查出佥差不慎之各員。
交部議處。
以示懲儆。
○豁福建船戶金啟瑞等、配載運倉在洋遭風漂沒谷二百四十石有奇。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安平縣民崔善學妻閻氏。
○戊寅。
谕軍機大臣等、據玉德覆奏、惠民縣民閻鎬等、挾讐謀殺閻錫夫婦。
燒屍滅迹一案。
經該撫率同司道等訊系閻鍵之婿李朝宗。
醉後吐露。
伊妻母見閻鍵等于閻錫家被火時。
面塗鍋煤。
從牆扒下禁勿聲張。
并據閻錫之子。
認明鐵锛系閻鍵家之物等語。
是閻錫夫婦顯系被閻鎬等兇殺無疑。
應即按律定拟所有原檢及承審各員俱有應得、處分俟原審知縣王修齡解到後再行質訊明确。
一并照例分别參處。
其有應行開缺者即行咨部開缺。
○又谕曰、哈當阿等奏、緝獲鳳山縣結會滋事逸匪。
并附和聽糾各犯。
審明辦理二摺已批該部知道矣台灣自林爽文滋事大加懲創之後。
乃為時未久匪徒等複敢結會滋事拒捕傷人。
實屬目無法紀自不得不從重辦理以儆兇頑而靖海疆哈當阿等将拏獲之許凜等七犯。
并李聰明、陳益等十七犯于審明後。
即分别淩遲斬枭所辦甚是未獲逸犯。
仍着嚴饬地方文武上緊購緝務獲毋任漏網稽誅。
至兵丁柯成章、因捕犯被殺。
即照陣亡例咨部議恤受傷之兵丁鄭士成、亦當從優賞赉。
所有禀報之義民首貢生李登元。
竟賞以七品頂戴以示獎勵 ○己卯。
谕曰、蔣兆奎參奏署甯鄉縣知縣經曆張政、因杖責節次滋訟、交保管束潛逃出境。
之已革生員郭焜。
傷潰身死。
請将張政革職等語。
革生郭焜屢次犯案滋訟。
斥革枷責交保管束。
私自外出拏回訊問複又頂撞不服經該署令杖責二十五闆。
因傷殒命。
郭焜本系有罪之人。
該撫又訊明該署令并無挾嫌故勘。
行杖人等亦無非法決打情事。
與濫刑斃命者尚屬有間。
張政着革職從寬留任。
書役人等、亦毋庸革役治罪。
○大學士公管雲貴總督福康安、四川總督和琳奏臣等進攻土空。
奪據得拉大山
陝西洛川縣民屆自興妻雷氏。
○甲戌。
谕曰、管幹貞奏、江廣漕船挽入瓜州一摺。
内夾片稱、向例漕船抵關。
随到随放。
自淮關監督到任。
留查獨嚴。
停幫甚衆等語。
漕船行走。
俱有定限。
沿途自應趱緊前進。
庶可及早抵通。
今重運過淮時。
守候多日。
以緻層層停壓。
在盛住之意。
不過專為多得稅課起見。
但漕船正當催趱緊要之時。
豈可過于留難。
緻稽時日、況京城百貨。
全賴漕艘攜帶前來。
以資販售。
而旗丁等生計微薄亦藉以稍沾餘潤。
若不能如期而到。
不特漕船有誤回空。
且貨物缺少。
市價必緻騰貴。
旗丁等亦倍形拮據。
既非所以便民恤丁。
而關口過嚴商販亦必聞風裹足轉緻徵收短少。
盛住前在浙江藩司任内。
緣事革職。
複經加恩錄用。
今于監督事務。
又複過于嚴刻。
實難辭咎。
着即解任來京。
交部嚴加議處。
其淮關監督。
着劉樸調補。
并着将織造事務。
交與蘇淩阿兼署即馳赴淮關新任。
所有江甯織造。
着佛保去至管幹貞、如果查明盛住在監督任内實有留難苛刻等情事自應據實參奏乃并未指名劾參。
僅親書夾片含糊聲叙。
殊屬非是。
管幹貞亦着傳旨申饬。
本年漕船行走已遲。
漕督惟當實力催趱。
以符定限。
毋任再有遲緩。
緻幹咎戾。
○乙亥。
谕軍機大臣曰、阿精阿奏、改撥軍需銀兩一摺。
已于摺内批示至劉之協一犯。
節次谕令該撫實力查拏何以至今尚無信息劉之協系邪教要犯。
何得任其遠揚漏網。
日久無獲耶。
又據奏各屬得雨情形。
其省城及鄭州密縣等屬俱得十诂四寸。
尚為有益至陳留、杞縣等處僅得雨二寸。
現當麥苗長發之時。
正藉膏澤滋培。
得此二寸之雨。
恐不足以資濡潤。
着該撫詳加察看。
該處是否尚在望澤。
及應否酌量平粜以濟民食之處。
即行據實覆奏。
以副朕廑念民依至意。
○戶部議準、大學士署四川總督孫士毅奏稱、天全州茶樹繁盛。
額引仍屬不敷。
據該商等請增茶引八百餘張。
以乾隆五十九年為始。
配運打箭爐原岸售銷。
共徵收稅課銀四百餘兩。
從之。
○丙子。
谕軍機大臣曰、石上進、楊鼎元、均系石興保供出為逆苗脅從者。
伊二人如果誠心歸順。
何以不早為投出。
直至此時始行具禀乞命。
自系聞知福康安和琳在川黔兩路。
連次将賊苗痛如剿殺賊勢潰散。
是以畏懼乞降。
豫為站腳地步。
即所稱各寨苗人。
正在商量起程。
猝遇逆苗。
以石上進等率先投誠。
糾合攻打軌者寨之語。
亦未可信。
石上進系該寨頭人。
該處寨落甚多。
何以逆苗糾人攻打。
即至不能抵禦。
被其焚燒。
且所居苗寨既被攻毀。
石上進等又何以能率領子侄。
盡行逃出着福康安、和琳、确切查明。
勿任支飾。
如石上進等從前祇被脅迫今投出後實能奮勇殺賊自效。
而其寨複被賊燒。
亦為可憫。
即照張廷仲父子之例酌量賞給六品頂戴以示鼓勵。
俾其益加感奮。
○丁醜。
谕曰、雅德等奏、護解遣犯兵役縱犯自缢一案。
将管押不嚴。
又捏報病故之解兵、及州役。
問拟發遣察哈爾為奴。
其并未詳加驗看。
辄據兵役所禀。
率行具報病故之外委于光明。
審無捏飾情弊。
即行革責。
均應照所拟辦理。
至安西州解票、原填解役蕭自伏馬成江二名而馬成江并未一同管解。
訊系虛填姓名。
實屬疎玩着勒保查出佥差不慎之各員。
交部議處。
以示懲儆。
○豁福建船戶金啟瑞等、配載運倉在洋遭風漂沒谷二百四十石有奇。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安平縣民崔善學妻閻氏。
○戊寅。
谕軍機大臣等、據玉德覆奏、惠民縣民閻鎬等、挾讐謀殺閻錫夫婦。
燒屍滅迹一案。
經該撫率同司道等訊系閻鍵之婿李朝宗。
醉後吐露。
伊妻母見閻鍵等于閻錫家被火時。
面塗鍋煤。
從牆扒下禁勿聲張。
并據閻錫之子。
認明鐵锛系閻鍵家之物等語。
是閻錫夫婦顯系被閻鎬等兇殺無疑。
應即按律定拟所有原檢及承審各員俱有應得、處分俟原審知縣王修齡解到後再行質訊明确。
一并照例分别參處。
其有應行開缺者即行咨部開缺。
○又谕曰、哈當阿等奏、緝獲鳳山縣結會滋事逸匪。
并附和聽糾各犯。
審明辦理二摺已批該部知道矣台灣自林爽文滋事大加懲創之後。
乃為時未久匪徒等複敢結會滋事拒捕傷人。
實屬目無法紀自不得不從重辦理以儆兇頑而靖海疆哈當阿等将拏獲之許凜等七犯。
并李聰明、陳益等十七犯于審明後。
即分别淩遲斬枭所辦甚是未獲逸犯。
仍着嚴饬地方文武上緊購緝務獲毋任漏網稽誅。
至兵丁柯成章、因捕犯被殺。
即照陣亡例咨部議恤受傷之兵丁鄭士成、亦當從優賞赉。
所有禀報之義民首貢生李登元。
竟賞以七品頂戴以示獎勵 ○己卯。
谕曰、蔣兆奎參奏署甯鄉縣知縣經曆張政、因杖責節次滋訟、交保管束潛逃出境。
之已革生員郭焜。
傷潰身死。
請将張政革職等語。
革生郭焜屢次犯案滋訟。
斥革枷責交保管束。
私自外出拏回訊問複又頂撞不服經該署令杖責二十五闆。
因傷殒命。
郭焜本系有罪之人。
該撫又訊明該署令并無挾嫌故勘。
行杖人等亦無非法決打情事。
與濫刑斃命者尚屬有間。
張政着革職從寬留任。
書役人等、亦毋庸革役治罪。
○大學士公管雲貴總督福康安、四川總督和琳奏臣等進攻土空。
奪據得拉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