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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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古制。
予思帝王之孝。
非臣民可比。
蓋因國家典禮重大。
政務殷繁。
實有至難舉行之處。
是以當年大行皇帝屢經降旨。
欲持服三年。
比時諸臣奏懇再三。
雖中心哀慕。
亦不得不俯從所請。
今皇帝必欲舉行。
諸王大臣自應勸阻。
且國朝服制。
自有典章。
亦不便輕為改易。
在皇帝受大行皇帝付托之重。
惟當善繼善述。
勤求治理。
豈可執意欲行皇考所未行之制。
諸王大臣亦當殚心輔佐。
俾海宇乂安。
庶政澄清。
始為克盡子臣忠孝之道。
至持服三年。
不過盡孝之一端。
況大行皇帝十三年來宵旰憂勤。
惟願四海昇平。
吉祥善慶。
為子臣者。
自應仰體在天之靈。
紹述缵承。
共享和平之福。
以成先志。
若必欲重服三年、以為盡孝。
上揆大行皇帝聖心。
亦未必鑒慰也。
欽此。
持服一節。
朕不敢以為克盡繼述之大猷。
不過稍盡臣子之私情。
今皇太後既有此旨。
且責朕以行皇考所未行。
朕何敢當之。
爾諸王大臣将皇考未行之故。
并朕今日可行之故。
分晰開陳。
俾皇太後閱之而心安。
則朕意既遂而朕心亦慰矣。
○又谕莊親王、果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朱轼、在皇考時。
宣力多年。
朕即位以來。
總理事務。
敬慎周詳。
夙夜匪懈。
今皇考梓宮已安奉雍和宮。
辦理諸事。
俱屬妥協。
應加恩以示酬庸之典。
莊親王、果親王、俱着永遠賜與親王雙俸。
鄂爾泰、張廷玉、俱着賞給世襲一等輕車都尉。
朱轼、着賞給世襲騎都尉。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今年六月間、浙江海塘沖決之處甚多。
皇考聖心焦勞。
曾降谕旨。
今歲風潮。
不過風大水湧。
并非昔年海嘯可比。
總因隆昇與程元章、意見不合。
堤防無術。
且聞采辦石料。
折減甚多。
以緻工匠包賠。
逃亡誤事。
皇考谕旨、至聖至明。
今隆昇具摺回奏前來。
多有支吾掩飾之處。
凡修建工程。
固不可糜費錢糧。
亦不可有心核減。
若意在節省。
以緻工程不能堅固。
則前功委于無用。
而後此之糜。
費更多。
況波濤不測。
戕害民命。
又豈多費錢糧之可比乎。
隆昇等采辦石料。
折減過多。
則識見庸鄙。
經理之不善可知矣。
據隆昇奏稱、海塘綿亘百餘裡。
内除大學士朱轼所建五百丈、至今穩固。
其他坍卸之處。
水落石出。
始見以前石料狹薄碎小、樁木違式。
通塘比比皆然等語。
朕覽隆昇此奏。
揣其情勢。
大約後來續修之工程。
不能如大學士朱轼從前所修之堅固。
亦是實情。
若雲近來保護不謹、以緻潰決。
則何以一同被水。
完固者自完固。
坍卸者自坍卸。
迥然不同、有如此乎。
其中情由。
着大學士稽曾筠、虛衷秉公。
不可少存意見。
将曆任之督撫等官、确查明白。
應參奏者、即行題參。
朕侍皇考左右。
屢聞谕旨。
以隆昇不勝海塘之任。
原欲俟秋汛後。
定其功過。
今巳過霜降矣。
降昇能辦理海塘與否。
着大學士稽曾筠據實奏聞。
毋得隐諱。
程元章、身為封疆大臣。
此系伊之職任。
張坦麟、汪漋、乃奉皇考特旨、命往專司此事者。
今塘工贻誤若此。
三人皆不得辭其責。
亦應分别查參。
此事關系重大。
總在大學士嵇曾筠秉公辦理。
務期有禆钜工。
道員成貴、已奉皇考谕旨解退。
若有應參之處、亦着題參。
○以内閣學士勵宗萬、為禮部右侍郎。
○庚戌。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原任尚書楊名時、為人誠樸。
品行端方。
皇考原欲召令來京。
未曾降旨。
着該部行文、宣召來京陛見。
○又谕、徐元夢年逾八旬。
效力甚久。
今辦理皇考祭文。
甚屬敬慎。
着即補授内閣學士。
○又谕、北路坐台人員、有效力年久者。
亦有實在無力者。
其效力年久者。
自應更換。
其實系無力之人。
既不能養贍蒙古。
何以管束彈壓。
有益于台站。
其應行徹回更換之處。
着速行查明請旨。
○又谕、從前法會中僧人等。
有曾蒙皇考賞賜禦書、及朱批等件。
不論字數多寡。
俱着恭繳。
不許私藏。
若有朕賞賜字迹。
亦照例繳進。
其内廷行走之大臣、及侍衛等。
有朕賞過字迹。
準其收藏。
○署甯遠大将軍查郎阿、奏辭議叙。
得旨、查郎阿等辦理軍務。
甚屬妥協。
巳奉皇考恩旨。
交部從優議叙。
不必固辭。
○辛亥。
上詣雍和宮梓宮前、行初祭禮。
陳大行皇帝冠服于幾筵。
陳大駕鹵簿于雍和門。
陳楮币于寰宇尊親牌坊内。
王以下百官齊集。
屆時。
上舉哀。
視馔。
讀文緻祭如禮。
○奉皇太後還宮、居永壽宮。
上日詣問安。
還。
居乾清宮南廊苫次。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皇考山陵、正在興工之時。
由京城至易州、經過地方。
如大興、宛平、良鄉、涿州、房山、涞水、易州等處。
凡修道應差。
諸事不無資于民力。
朕心轸念。
着将該州縣乾隆元年應徵錢糧。
加恩蠲免。
交該部查議具奏。
尋議覆、下直隸總督、順天府府尹、行之。
○禁陳奏祥瑞。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曰、我皇考臨禦萬方。
勤求治理、惟務實心實政。
從來不言祥瑞。
每各省督撫奏報慶雲、甘露、嘉禾、瑞繭、醴泉、麟鳳之類。
皆蒙特降谕旨。
訓示開導。
告以靈贶式昭。
益宜矢誠矢敬。
勵人事以迓天庥。
至為深切着明。
或廷臣合詞請賀。
均未邀俞允。
此海内臣民所共知者。
蓋以治天下之道。
惟在君臣上下。
一德一心。
政績澄清。
黎民康阜。
斯實為國家祥瑞之明效大驗。
而不徒在雲氣物産之菁華也。
如果海宇一道同風。
衆庶安居樂業。
雖不聞瑞物之來。
亦無損于太平之象。
其或吏治民生。
稍未協和底績。
即使休嘉疊告。
諸物備臻。
于地方治理、亦毫無禆益耳。
仰惟聖谟所布。
萬世當遵。
況朕今日、尤不敢比拟皇考臨禦之時。
皇考上承聖祖仁皇帝六十餘年重熙累洽之昌期。
積慶垂庥之厚澤。
加以皇考德盛化神。
功成治定。
恩澤周于寰宇。
聲教訖于無垠。
因之天人協應。
符贶聿彰。
揆諸事理。
固有宜然者。
茲朕缵緒之初。
仔肩伊始。
深恐未能繼述萬一。
豈能遽召嘉祥。
惟當與中外諸臣。
以實政實心。
保守承平大業。
時深乾惕。
日凜幾康。
切不可務瑞應之虛名。
緻啟頌揚之飾說也。
爾總理事務王大臣等。
可傳谕各省督撫等共體朕心。
嗣後凡慶雲嘉谷、一切祥瑞之事。
皆不許陳奏。
并傳谕将軍提鎮等知之。
○又谕、朕思皇祖時年久大臣。
如原任大學士張英、謹厚和平公忠奉職。
原任侍郎勵杜讷、恪勤恭慎。
練達老成。
原任尚書顧八代、人品端方。
學問充裕。
昔侍皇考讀書。
朝夕講論。
有禆聖學。
皇考臨禦時。
特降溫綸。
将張英加贈宮傅。
勵杜讷追贈尚書。
顧八代加贈太傅。
三人并入祀賢良祠。
又侍衛海青、侍從皇祖多年。
勤勞懋着。
仰蒙皇考、聖恩。
授為一品。
今朕即位之初。
笃念前勞。
追思舊學。
張英、着加贈太傅。
勵杜讷、着加贈宮傅。
顧八代、着加贈太師。
海青、着加贈宮保。
其作何加恩之處。
該部察例議奏。
吏部尋覆奏、并察例、加祭一次。
給價建碑。
從之。
○又谕内務府總管來保、着即來京。
○又谕、公慶複、現在奉差前往軍營。
戶部尚書事務、着左侍郎海望署理。
左侍郎員缺、着右侍郎托時轉補。
其右侍郎員缺、着内大臣顧魯署理。
傅鼐、着署理刑部尚書事務。
卷之二
予思帝王之孝。
非臣民可比。
蓋因國家典禮重大。
政務殷繁。
實有至難舉行之處。
是以當年大行皇帝屢經降旨。
欲持服三年。
比時諸臣奏懇再三。
雖中心哀慕。
亦不得不俯從所請。
今皇帝必欲舉行。
諸王大臣自應勸阻。
且國朝服制。
自有典章。
亦不便輕為改易。
在皇帝受大行皇帝付托之重。
惟當善繼善述。
勤求治理。
豈可執意欲行皇考所未行之制。
諸王大臣亦當殚心輔佐。
俾海宇乂安。
庶政澄清。
始為克盡子臣忠孝之道。
至持服三年。
不過盡孝之一端。
況大行皇帝十三年來宵旰憂勤。
惟願四海昇平。
吉祥善慶。
為子臣者。
自應仰體在天之靈。
紹述缵承。
共享和平之福。
以成先志。
若必欲重服三年、以為盡孝。
上揆大行皇帝聖心。
亦未必鑒慰也。
欽此。
持服一節。
朕不敢以為克盡繼述之大猷。
不過稍盡臣子之私情。
今皇太後既有此旨。
且責朕以行皇考所未行。
朕何敢當之。
爾諸王大臣将皇考未行之故。
并朕今日可行之故。
分晰開陳。
俾皇太後閱之而心安。
則朕意既遂而朕心亦慰矣。
○又谕莊親王、果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朱轼、在皇考時。
宣力多年。
朕即位以來。
總理事務。
敬慎周詳。
夙夜匪懈。
今皇考梓宮已安奉雍和宮。
辦理諸事。
俱屬妥協。
應加恩以示酬庸之典。
莊親王、果親王、俱着永遠賜與親王雙俸。
鄂爾泰、張廷玉、俱着賞給世襲一等輕車都尉。
朱轼、着賞給世襲騎都尉。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今年六月間、浙江海塘沖決之處甚多。
皇考聖心焦勞。
曾降谕旨。
今歲風潮。
不過風大水湧。
并非昔年海嘯可比。
總因隆昇與程元章、意見不合。
堤防無術。
且聞采辦石料。
折減甚多。
以緻工匠包賠。
逃亡誤事。
皇考谕旨、至聖至明。
今隆昇具摺回奏前來。
多有支吾掩飾之處。
凡修建工程。
固不可糜費錢糧。
亦不可有心核減。
若意在節省。
以緻工程不能堅固。
則前功委于無用。
而後此之糜。
費更多。
況波濤不測。
戕害民命。
又豈多費錢糧之可比乎。
隆昇等采辦石料。
折減過多。
則識見庸鄙。
經理之不善可知矣。
據隆昇奏稱、海塘綿亘百餘裡。
内除大學士朱轼所建五百丈、至今穩固。
其他坍卸之處。
水落石出。
始見以前石料狹薄碎小、樁木違式。
通塘比比皆然等語。
朕覽隆昇此奏。
揣其情勢。
大約後來續修之工程。
不能如大學士朱轼從前所修之堅固。
亦是實情。
若雲近來保護不謹、以緻潰決。
則何以一同被水。
完固者自完固。
坍卸者自坍卸。
迥然不同、有如此乎。
其中情由。
着大學士稽曾筠、虛衷秉公。
不可少存意見。
将曆任之督撫等官、确查明白。
應參奏者、即行題參。
朕侍皇考左右。
屢聞谕旨。
以隆昇不勝海塘之任。
原欲俟秋汛後。
定其功過。
今巳過霜降矣。
降昇能辦理海塘與否。
着大學士稽曾筠據實奏聞。
毋得隐諱。
程元章、身為封疆大臣。
此系伊之職任。
張坦麟、汪漋、乃奉皇考特旨、命往專司此事者。
今塘工贻誤若此。
三人皆不得辭其責。
亦應分别查參。
此事關系重大。
總在大學士嵇曾筠秉公辦理。
務期有禆钜工。
道員成貴、已奉皇考谕旨解退。
若有應參之處、亦着題參。
○以内閣學士勵宗萬、為禮部右侍郎。
○庚戌。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原任尚書楊名時、為人誠樸。
品行端方。
皇考原欲召令來京。
未曾降旨。
着該部行文、宣召來京陛見。
○又谕、徐元夢年逾八旬。
效力甚久。
今辦理皇考祭文。
甚屬敬慎。
着即補授内閣學士。
○又谕、北路坐台人員、有效力年久者。
亦有實在無力者。
其效力年久者。
自應更換。
其實系無力之人。
既不能養贍蒙古。
何以管束彈壓。
有益于台站。
其應行徹回更換之處。
着速行查明請旨。
○又谕、從前法會中僧人等。
有曾蒙皇考賞賜禦書、及朱批等件。
不論字數多寡。
俱着恭繳。
不許私藏。
若有朕賞賜字迹。
亦照例繳進。
其内廷行走之大臣、及侍衛等。
有朕賞過字迹。
準其收藏。
○署甯遠大将軍查郎阿、奏辭議叙。
得旨、查郎阿等辦理軍務。
甚屬妥協。
巳奉皇考恩旨。
交部從優議叙。
不必固辭。
○辛亥。
上詣雍和宮梓宮前、行初祭禮。
陳大行皇帝冠服于幾筵。
陳大駕鹵簿于雍和門。
陳楮币于寰宇尊親牌坊内。
王以下百官齊集。
屆時。
上舉哀。
視馔。
讀文緻祭如禮。
○奉皇太後還宮、居永壽宮。
上日詣問安。
還。
居乾清宮南廊苫次。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皇考山陵、正在興工之時。
由京城至易州、經過地方。
如大興、宛平、良鄉、涿州、房山、涞水、易州等處。
凡修道應差。
諸事不無資于民力。
朕心轸念。
着将該州縣乾隆元年應徵錢糧。
加恩蠲免。
交該部查議具奏。
尋議覆、下直隸總督、順天府府尹、行之。
○禁陳奏祥瑞。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曰、我皇考臨禦萬方。
勤求治理、惟務實心實政。
從來不言祥瑞。
每各省督撫奏報慶雲、甘露、嘉禾、瑞繭、醴泉、麟鳳之類。
皆蒙特降谕旨。
訓示開導。
告以靈贶式昭。
益宜矢誠矢敬。
勵人事以迓天庥。
至為深切着明。
或廷臣合詞請賀。
均未邀俞允。
此海内臣民所共知者。
蓋以治天下之道。
惟在君臣上下。
一德一心。
政績澄清。
黎民康阜。
斯實為國家祥瑞之明效大驗。
而不徒在雲氣物産之菁華也。
如果海宇一道同風。
衆庶安居樂業。
雖不聞瑞物之來。
亦無損于太平之象。
其或吏治民生。
稍未協和底績。
即使休嘉疊告。
諸物備臻。
于地方治理、亦毫無禆益耳。
仰惟聖谟所布。
萬世當遵。
況朕今日、尤不敢比拟皇考臨禦之時。
皇考上承聖祖仁皇帝六十餘年重熙累洽之昌期。
積慶垂庥之厚澤。
加以皇考德盛化神。
功成治定。
恩澤周于寰宇。
聲教訖于無垠。
因之天人協應。
符贶聿彰。
揆諸事理。
固有宜然者。
茲朕缵緒之初。
仔肩伊始。
深恐未能繼述萬一。
豈能遽召嘉祥。
惟當與中外諸臣。
以實政實心。
保守承平大業。
時深乾惕。
日凜幾康。
切不可務瑞應之虛名。
緻啟頌揚之飾說也。
爾總理事務王大臣等。
可傳谕各省督撫等共體朕心。
嗣後凡慶雲嘉谷、一切祥瑞之事。
皆不許陳奏。
并傳谕将軍提鎮等知之。
○又谕、朕思皇祖時年久大臣。
如原任大學士張英、謹厚和平公忠奉職。
原任侍郎勵杜讷、恪勤恭慎。
練達老成。
原任尚書顧八代、人品端方。
學問充裕。
昔侍皇考讀書。
朝夕講論。
有禆聖學。
皇考臨禦時。
特降溫綸。
将張英加贈宮傅。
勵杜讷追贈尚書。
顧八代加贈太傅。
三人并入祀賢良祠。
又侍衛海青、侍從皇祖多年。
勤勞懋着。
仰蒙皇考、聖恩。
授為一品。
今朕即位之初。
笃念前勞。
追思舊學。
張英、着加贈太傅。
勵杜讷、着加贈宮傅。
顧八代、着加贈太師。
海青、着加贈宮保。
其作何加恩之處。
該部察例議奏。
吏部尋覆奏、并察例、加祭一次。
給價建碑。
從之。
○又谕内務府總管來保、着即來京。
○又谕、公慶複、現在奉差前往軍營。
戶部尚書事務、着左侍郎海望署理。
左侍郎員缺、着右侍郎托時轉補。
其右侍郎員缺、着内大臣顧魯署理。
傅鼐、着署理刑部尚書事務。
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