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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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元年。
丙辰。
九月。
丁未。
上詣雍和宮梓宮前供奠。
○予故河南河北鎮總兵官贈都督佥事胡傑、祭葬如例。
○戊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董芳着往雲南。
交與總督尹繼善、以副将委署試用。
○又谕、張照着在武英殿修書處、效力行走。
○己酉。
谕、聞向導章京、修理泰陵道路、意見各不相同。
并不酌定一路修理、屢行改易。
着交與向導大臣、必酌定一路修理。
無得屢改、勞苦吾民。
○戶部奏、定例十月初一日起、至次年三月二十日止、臣部交五城官員煮粥赈濟。
禦史親臨監看。
得旨、煮赈銀米、着五城禦史、親身散給。
務使貧民得沾實惠。
勿緻胥役侵蝕中飽。
仍着都察院堂官、不時察看。
○庚戌。
上詣雍和宮梓宮前供奠。
○大學士朱轼、遺疏聞。
上臨喪次、奠酒畢。
還宮。
谕曰、大學士朱轼、品行端方。
學術醇正。
為聖祖簡用之大臣。
皇考眷注有加。
簡任機務。
純修清德。
望重朝端。
朕自幼讀書宮中、常聞講論。
即位以來、正資老成襄贊。
昨聞抱恙沉笃、朕親往看視。
尚冀調治痊可。
今聞溘逝。
朕心深為震悼。
特命辍朝一日。
親臨祭奠。
以昭敬禮賢大臣之誼。
又兩賜内庫帑金、經理、喪事。
茲覽遺疏、拳拳以吏治民生為念。
具見忠悃。
着加贈太傅。
入祀賢良祠。
所有應得恤典、該部察例具奏。
○辛亥。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壬子。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命選刊本朝臣工章疏。
并入祀賢良祠。
谕、國家設科道官。
原以發抒忠悃、随時獻替為專職。
而進谏之道、莫大乎繩愆糾謬、上佐君德。
其規切用人行政、指陳吏治民生者、次之。
此古名臣之所以志在格君。
而嘉猷碩畫、有造于國是民依也。
朕近敬閱世祖章皇帝實錄。
見當時言官奏疏、尚有骨鲠謇谔之風。
竟能直指君德之得失。
而不顧一已利害之私。
朕辄改容誦之、以為我朝人物挺生、忠良之佐、匪躬之節、未嘗遠遜古人也。
朕禦極以來、求言之诏屢下。
而司谏之臣、從未聞有忠言谠論、可藉以為啟沃之助者。
計其封章條奏、不過摭拾細事、苟且塞責而已。
即欲求其切中政體、痛斥官方之言、尚不可得。
何論上及朕躬、塞違昭德。
以盡納誨之實乎。
夫朕之一身、豈能保無阙失。
正賴廷臣直言匡正、以勷不逮。
即雲大德不踰。
而日理萬幾、或發号施令之失其宜。
或慶賞刑威之過其則。
或進退黜陟之乖其分。
或輕重緩急之爽其衡。
皆所不能自信者。
乃朕誠心求之、而諸臣不以誠心應之。
則諸臣不能辭曠職之咎也。
繼自今、大臣及科道等官、務以古處自期、各矢忠荩。
為上為德。
為下為民。
悉盡言無隐、以修臣職。
以繼芳蹤。
毋使先正風骨、獨自擅美于前。
庶稱朕拳拳冀望之心。
至本朝定鼎以來、從前臣工章疏、有忠谠剀切、卓然可傳者。
着内閣、翰林院、派員精選、進呈刊刻、以垂示将來。
俾後進奉為模楷。
其入選章疏諸臣内、查有素行端純、完名全節者、準入祀賢良祠。
用昭朕崇禮直臣、風勵百寮之意。
○吏部議準、禦史赫慶奏、酌通官員起複之例。
查滿洲小京官。
病痊起複者、向例坐補原衙門。
與降調議叙人員輪補。
嗣後将病痊應補人員、單月遇有原衙門缺出。
先盡坐補。
如無人、方以别項人員補用。
又定例降調候補人員、準具呈以筆帖式改補。
其病痊人員、如因缺少、候補無期、情願以筆帖式改補者、亦準改補。
從之。
○又議準、給事中汪榯疏言、請定解任官出署另居之例。
查外官設立衙署、原為辦公之所。
一經卸事。
自應遷移、以避嫌疑。
嗣後外省官員卸任、務于交盤限内、出署另居。
如不依限出署、接任之員、即詳上司查參。
解任之員、照裁缺官員别無事故久戀例、降一級調用。
接任之員、聽其久住、不行詳報者、照容留裁缺官例、罰俸一年。
從之。
○纂修明史成。
議叙總裁大學士張廷玉、原任大學士朱轼、原任禮部左侍郎徐元夢、右侍郎留保、及纂修各官、有差。
○調署山西按察使戴永椿、來京引見。
起革職貴州巡撫元展成、為山西按察使。
○予故鑲黃旗滿洲散秩大臣覺羅佛倫、祭一次。
○赈安徽宿州、虹縣等二十州縣、衛、水災饑民。
○癸醜。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據江南提督南天祥奏稱、前奉世宗憲皇帝谕旨。
各省營伍、必須武職大員、親身查察、庶可以除怠惰廢弛之弊。
提督一官、節制全省、難以親身遍曆。
至于總兵、分轄地方。
不甚遼闊。
嗣後各鎮臣有應行巡查之處、着奏聞請旨。
欽此。
欽遵在案。
今江南崇明、狼山、二鎮、所轄地方、每年鎮
丙辰。
九月。
丁未。
上詣雍和宮梓宮前供奠。
○予故河南河北鎮總兵官贈都督佥事胡傑、祭葬如例。
○戊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董芳着往雲南。
交與總督尹繼善、以副将委署試用。
○又谕、張照着在武英殿修書處、效力行走。
○己酉。
谕、聞向導章京、修理泰陵道路、意見各不相同。
并不酌定一路修理、屢行改易。
着交與向導大臣、必酌定一路修理。
無得屢改、勞苦吾民。
○戶部奏、定例十月初一日起、至次年三月二十日止、臣部交五城官員煮粥赈濟。
禦史親臨監看。
得旨、煮赈銀米、着五城禦史、親身散給。
務使貧民得沾實惠。
勿緻胥役侵蝕中飽。
仍着都察院堂官、不時察看。
○庚戌。
上詣雍和宮梓宮前供奠。
○大學士朱轼、遺疏聞。
上臨喪次、奠酒畢。
還宮。
谕曰、大學士朱轼、品行端方。
學術醇正。
為聖祖簡用之大臣。
皇考眷注有加。
簡任機務。
純修清德。
望重朝端。
朕自幼讀書宮中、常聞講論。
即位以來、正資老成襄贊。
昨聞抱恙沉笃、朕親往看視。
尚冀調治痊可。
今聞溘逝。
朕心深為震悼。
特命辍朝一日。
親臨祭奠。
以昭敬禮賢大臣之誼。
又兩賜内庫帑金、經理、喪事。
茲覽遺疏、拳拳以吏治民生為念。
具見忠悃。
着加贈太傅。
入祀賢良祠。
所有應得恤典、該部察例具奏。
○辛亥。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壬子。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命選刊本朝臣工章疏。
并入祀賢良祠。
谕、國家設科道官。
原以發抒忠悃、随時獻替為專職。
而進谏之道、莫大乎繩愆糾謬、上佐君德。
其規切用人行政、指陳吏治民生者、次之。
此古名臣之所以志在格君。
而嘉猷碩畫、有造于國是民依也。
朕近敬閱世祖章皇帝實錄。
見當時言官奏疏、尚有骨鲠謇谔之風。
竟能直指君德之得失。
而不顧一已利害之私。
朕辄改容誦之、以為我朝人物挺生、忠良之佐、匪躬之節、未嘗遠遜古人也。
朕禦極以來、求言之诏屢下。
而司谏之臣、從未聞有忠言谠論、可藉以為啟沃之助者。
計其封章條奏、不過摭拾細事、苟且塞責而已。
即欲求其切中政體、痛斥官方之言、尚不可得。
何論上及朕躬、塞違昭德。
以盡納誨之實乎。
夫朕之一身、豈能保無阙失。
正賴廷臣直言匡正、以勷不逮。
即雲大德不踰。
而日理萬幾、或發号施令之失其宜。
或慶賞刑威之過其則。
或進退黜陟之乖其分。
或輕重緩急之爽其衡。
皆所不能自信者。
乃朕誠心求之、而諸臣不以誠心應之。
則諸臣不能辭曠職之咎也。
繼自今、大臣及科道等官、務以古處自期、各矢忠荩。
為上為德。
為下為民。
悉盡言無隐、以修臣職。
以繼芳蹤。
毋使先正風骨、獨自擅美于前。
庶稱朕拳拳冀望之心。
至本朝定鼎以來、從前臣工章疏、有忠谠剀切、卓然可傳者。
着内閣、翰林院、派員精選、進呈刊刻、以垂示将來。
俾後進奉為模楷。
其入選章疏諸臣内、查有素行端純、完名全節者、準入祀賢良祠。
用昭朕崇禮直臣、風勵百寮之意。
○吏部議準、禦史赫慶奏、酌通官員起複之例。
查滿洲小京官。
病痊起複者、向例坐補原衙門。
與降調議叙人員輪補。
嗣後将病痊應補人員、單月遇有原衙門缺出。
先盡坐補。
如無人、方以别項人員補用。
又定例降調候補人員、準具呈以筆帖式改補。
其病痊人員、如因缺少、候補無期、情願以筆帖式改補者、亦準改補。
從之。
○又議準、給事中汪榯疏言、請定解任官出署另居之例。
查外官設立衙署、原為辦公之所。
一經卸事。
自應遷移、以避嫌疑。
嗣後外省官員卸任、務于交盤限内、出署另居。
如不依限出署、接任之員、即詳上司查參。
解任之員、照裁缺官員别無事故久戀例、降一級調用。
接任之員、聽其久住、不行詳報者、照容留裁缺官例、罰俸一年。
從之。
○纂修明史成。
議叙總裁大學士張廷玉、原任大學士朱轼、原任禮部左侍郎徐元夢、右侍郎留保、及纂修各官、有差。
○調署山西按察使戴永椿、來京引見。
起革職貴州巡撫元展成、為山西按察使。
○予故鑲黃旗滿洲散秩大臣覺羅佛倫、祭一次。
○赈安徽宿州、虹縣等二十州縣、衛、水災饑民。
○癸醜。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據江南提督南天祥奏稱、前奉世宗憲皇帝谕旨。
各省營伍、必須武職大員、親身查察、庶可以除怠惰廢弛之弊。
提督一官、節制全省、難以親身遍曆。
至于總兵、分轄地方。
不甚遼闊。
嗣後各鎮臣有應行巡查之處、着奏聞請旨。
欽此。
欽遵在案。
今江南崇明、狼山、二鎮、所轄地方、每年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