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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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六十年。
乙卯。
六月。
庚辰朔。
谕軍機大臣等、據和甯奏唐古忒番民、刃斃廓爾喀商民、審明正法一摺。
所辦甚是。
此案噶爾達、因向穆吉賴索讨房租不給。
兩相争鬧。
噶爾達辄用小刀将穆吉賴刃傷殒命。
前藏為各部落番民聚集之所。
似此逞兇斃命。
自應立正刑誅以彰國憲和甯于審明後、即将噶爾達正法所辦尚為迅速。
但穆吉賴、系廓爾喀商民在藏貿易今被内地番民刃傷緻斃。
将來便中不妨将此案情節厓略。
告知拉特納巴都爾俾知天朝法律森嚴。
中外一體毫無枉縱。
自必益深敬畏。
于藏地更為有益。
将此谕令知之 ○以刑部郎中項家達、為四川鄉試正考官。
編修王宗誠、為副考官。
禦史宋澍、為湖南鄉試正考官。
戶部主事章守勳、為副考官。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堂邑縣民李樸妻路氏 ○辛巳。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步軍統領衙門奏陝西安定縣民王道生、呈控該縣采買擾累一案。
降旨令景安、張若渟、馳驿前往會同勒保秉公查審并将前此富平縣民雷增科呈控該縣重徵苛派一案一并交伊等會審景安張若渟、系于四月二十三日在京起程迄今巳一月有餘。
計到彼後于控案事件。
早應審有頭緒本日據勒保奏到于五月初九日、馳抵富平景安等先已到富等語是該侍郎等系先赴富平審辦。
前曾谕令景安等至該省時如勒保尚未到彼即着先行查辦今勒保到彼又閱二十餘日。
自應迅速審明定拟具奏、何以至今未據奏到着傳谕景安等即将富平一案審結具奏後。
再赴安定、迅速查辦如地方官心存回護或将應訊人證等輾轉關提藉詞延宕景安等系特派審辦之大臣亦當據實參奏毋得稍有瞻顧。
以緻控案久懸緻幹咎戾。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賊匪經官兵屢次剿殺之後。
尚敢分路肆擾實為可惡高村、岩門、前此德楞泰在彼往來巡查賊匪不敢窺伺。
德楞泰前赴花園一帶。
續經福康安等調赴軍營。
福甯即應派令蘇靈前往德楞泰之地駐劄。
以便随時稽察。
堵禦該督一味畏葸仍留蘇靈在鎮筸、為其護衛。
遂使賊匪窺見高村一帶無大員彈壓。
肆行焚掠況該督帶兵駐劄鎮筸亦應控聽賊蹤随時剿捕乃安坐誠中一籌莫展無怪賊匪欺其無能為此反噬之計。
即劉君輔系提督大員前此帶兵救援永綏時轉為賊所阻隔直至福康安等統兵進剿始解永綏之圍。
派令該提督在彼駐劄亦應帶兵于永綏花園一帶往來剿賊乃竟株守不進以緻糧運阻隔試思鎮筸永綏、福甯劉君輔未到之先該處備弁尚能固守無虞。
豈此時有總督提督帶兵駐劄、轉慮其或有疎失耶至岩門、高村為鎮筸後路自應亟籌疏通該處兵力因賊匪衆多不敷剿捕自不得不酌量添調。
以資剿禦之用。
福甯現已咨調荊州滿兵二千名亦足以壯聲勢而供派撥。
但福甯既知鎮筸一帶兵力單弱何以并不早請添調。
直至賊匪到彼滋擾。
始行計及。
雖同日據畢沅奏、由荊至辰一水可通已饬妥為豫備。
所辦尚好。
但究恐路遠不能克期到齊看來福甯竟屬懦怯無能毫無調度。
蘇靈于帶兵打仗尚為熟練滿兵未到之前。
福甯惟當率同該鎮察探賊情随時剿捕留心。
防範勿再贻誤幹咎至高村岩門在大烏草河鴉酉鴨保之南福康安等。
現由大烏草河進攻賊巢賊匪為大兵追壓。
故又竄入高村等處。
潛行焚搶。
以冀苟延殘喘。
此時福康安帶大兵由北而南。
若福甯亦能帶兵夾攻。
由南而北豈不更易蒇事惜該處兵力稍單。
不能會剿。
緻賊人得以肆出滋擾。
但賊匪詭詐多端。
不過因見滅亡在即分遣黨與。
赴高村岩門一帶、焚燒搶掠、以為牽掣官兵之計福康安等惟當堅持定見并力進攻賊巢。
但将賊首四人。
按名擒獲。
其黨自必紛紛潰散。
不可因鎮筸後路。
現有賊衆肆擾伊二人中又分投往援。
以緻兵分見單蒇功轉需時日。
至高村岩門道路。
現為賊阻隔。
而永綏等處。
亦據惠齡奏張廷彥咨稱賊匪滋擾。
糧道不通。
糧運軍火。
為軍行第一要務。
福康安等當豫為留心寬餘儲備。
設楚省台站。
急切不能疏通。
必須仍由川黔一路源源接濟無誤供支。
方為妥善。
至惠齡前已有旨補授戶部侍郎。
并令回京供職。
但現據福甯等所奏各情形。
湖北湖南交界處所。
未便無大員駐劄。
惠齡仍着留于該省署理湖北巡撫印務。
以資接濟堵禦。
其所奏裡耶。
地方添兵駐劄。
自應如所奏辦理。
乙卯。
六月。
庚辰朔。
谕軍機大臣等、據和甯奏唐古忒番民、刃斃廓爾喀商民、審明正法一摺。
所辦甚是。
此案噶爾達、因向穆吉賴索讨房租不給。
兩相争鬧。
噶爾達辄用小刀将穆吉賴刃傷殒命。
前藏為各部落番民聚集之所。
似此逞兇斃命。
自應立正刑誅以彰國憲和甯于審明後、即将噶爾達正法所辦尚為迅速。
但穆吉賴、系廓爾喀商民在藏貿易今被内地番民刃傷緻斃。
将來便中不妨将此案情節厓略。
告知拉特納巴都爾俾知天朝法律森嚴。
中外一體毫無枉縱。
自必益深敬畏。
于藏地更為有益。
将此谕令知之 ○以刑部郎中項家達、為四川鄉試正考官。
編修王宗誠、為副考官。
禦史宋澍、為湖南鄉試正考官。
戶部主事章守勳、為副考官。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堂邑縣民李樸妻路氏 ○辛巳。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步軍統領衙門奏陝西安定縣民王道生、呈控該縣采買擾累一案。
降旨令景安、張若渟、馳驿前往會同勒保秉公查審并将前此富平縣民雷增科呈控該縣重徵苛派一案一并交伊等會審景安張若渟、系于四月二十三日在京起程迄今巳一月有餘。
計到彼後于控案事件。
早應審有頭緒本日據勒保奏到于五月初九日、馳抵富平景安等先已到富等語是該侍郎等系先赴富平審辦。
前曾谕令景安等至該省時如勒保尚未到彼即着先行查辦今勒保到彼又閱二十餘日。
自應迅速審明定拟具奏、何以至今未據奏到着傳谕景安等即将富平一案審結具奏後。
再赴安定、迅速查辦如地方官心存回護或将應訊人證等輾轉關提藉詞延宕景安等系特派審辦之大臣亦當據實參奏毋得稍有瞻顧。
以緻控案久懸緻幹咎戾。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賊匪經官兵屢次剿殺之後。
尚敢分路肆擾實為可惡高村、岩門、前此德楞泰在彼往來巡查賊匪不敢窺伺。
德楞泰前赴花園一帶。
續經福康安等調赴軍營。
福甯即應派令蘇靈前往德楞泰之地駐劄。
以便随時稽察。
堵禦該督一味畏葸仍留蘇靈在鎮筸、為其護衛。
遂使賊匪窺見高村一帶無大員彈壓。
肆行焚掠況該督帶兵駐劄鎮筸亦應控聽賊蹤随時剿捕乃安坐誠中一籌莫展無怪賊匪欺其無能為此反噬之計。
即劉君輔系提督大員前此帶兵救援永綏時轉為賊所阻隔直至福康安等統兵進剿始解永綏之圍。
派令該提督在彼駐劄亦應帶兵于永綏花園一帶往來剿賊乃竟株守不進以緻糧運阻隔試思鎮筸永綏、福甯劉君輔未到之先該處備弁尚能固守無虞。
豈此時有總督提督帶兵駐劄、轉慮其或有疎失耶至岩門、高村為鎮筸後路自應亟籌疏通該處兵力因賊匪衆多不敷剿捕自不得不酌量添調。
以資剿禦之用。
福甯現已咨調荊州滿兵二千名亦足以壯聲勢而供派撥。
但福甯既知鎮筸一帶兵力單弱何以并不早請添調。
直至賊匪到彼滋擾。
始行計及。
雖同日據畢沅奏、由荊至辰一水可通已饬妥為豫備。
所辦尚好。
但究恐路遠不能克期到齊看來福甯竟屬懦怯無能毫無調度。
蘇靈于帶兵打仗尚為熟練滿兵未到之前。
福甯惟當率同該鎮察探賊情随時剿捕留心。
防範勿再贻誤幹咎至高村岩門在大烏草河鴉酉鴨保之南福康安等。
現由大烏草河進攻賊巢賊匪為大兵追壓。
故又竄入高村等處。
潛行焚搶。
以冀苟延殘喘。
此時福康安帶大兵由北而南。
若福甯亦能帶兵夾攻。
由南而北豈不更易蒇事惜該處兵力稍單。
不能會剿。
緻賊人得以肆出滋擾。
但賊匪詭詐多端。
不過因見滅亡在即分遣黨與。
赴高村岩門一帶、焚燒搶掠、以為牽掣官兵之計福康安等惟當堅持定見并力進攻賊巢。
但将賊首四人。
按名擒獲。
其黨自必紛紛潰散。
不可因鎮筸後路。
現有賊衆肆擾伊二人中又分投往援。
以緻兵分見單蒇功轉需時日。
至高村岩門道路。
現為賊阻隔。
而永綏等處。
亦據惠齡奏張廷彥咨稱賊匪滋擾。
糧道不通。
糧運軍火。
為軍行第一要務。
福康安等當豫為留心寬餘儲備。
設楚省台站。
急切不能疏通。
必須仍由川黔一路源源接濟無誤供支。
方為妥善。
至惠齡前已有旨補授戶部侍郎。
并令回京供職。
但現據福甯等所奏各情形。
湖北湖南交界處所。
未便無大員駐劄。
惠齡仍着留于該省署理湖北巡撫印務。
以資接濟堵禦。
其所奏裡耶。
地方添兵駐劄。
自應如所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