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講

關燈
女士們,先生們: 大約在布洛伊爾對其病人使用&ldquo談療法&rdquo的同時,巴黎的傑出人物沙可(J.M.Charcot)也在薩爾拜特利爾醫院開始了對癔症患者的研究,他的研究導緻了對這種疾病的新的理解。

    當時,他的發現在維也納是不為人所知的。

    但是10年後,當布洛伊爾和我合作發表關于癔症現象心理機制的《緒言》(1893a)時,我們已經完全被沙可的研究迷住了。

    我們把病人的緻病經曆看作是心理創傷(psychicaltraumas),并把它與軀體創傷(somatictraumas)等量齊觀,而軀體創傷對癔症性麻痹(hystericalparalyses)的影響是在沙可那裡得到最早論證的。

    沙可在催眠狀态下人為地再現了癔症性麻痹,布洛伊爾關于類催眠狀态的假說隻不過是這種事實的反映而已。

     我在1885~1886年曾做過這位偉大的法國實驗家的學生,他本人不傾向采用心理學的觀點。

     是他的學生皮埃爾·讓内(PierreJanet)首次嘗試對癔症中表現出來的特定的心理過程進行深入的研究。

    我們把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作為我們的立足點是學自讓内。

    你們會發現在讓内癔症理論中,當時在法國盛行的遺傳(heredity)與退化(degeneracy)觀點占有重要位置。

    據他所言,癔症是神經系統的一種退化形式,本身表現為心理綜合能力的先天薄弱。

    他相信,癔症患者在把複雜的心理活動統合為一個統一體方面是先天無能的,因此才表現出精神分裂傾向。

    請允許我打一個平常而明了的比方,讓内的病人使我們想到一位體虛的女子,她出門去逛商店,回來時大包小裹的;可是她的兩隻胳膊和十隻手指卻拿不了這麼多東西。

    所以,一開始是一樣東西從她的懷裡滑落了,當她彎腰去把它撿起來的時候,另一樣東西又掉了,如此反複不已。

    這種分裂現象不能完全證實患者心理能力的削弱,因為當我們發現患者綜合統一能力不足這一現象的同時,也觀察到了其效能部分增加的例子,好像是一種補償方式。

    當布洛伊爾的病人忘記了她的母語和其他語言,而隻記得英語時,她對英語的掌握程度竟然如此之高,以至于給她一本德語書,她就能正确而流利地直接讀出它的英語譯文。

     當我後來以自己的力量繼續開展布洛伊爾所開創的研究工作時,我很快就對癔症性分裂(意識分裂)的根源有了另外的想法。

    這種分歧對其後的一切研究都具有決定意義,而且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我不像讓内那樣從實驗室裡的實驗出發,而是從我心中的治療目的出發的。

     我首先是從實際需要中獲取前進的動力的。

    布洛伊爾所采用的宣洩法(catharticprocedure),首先必須使患者進入深度的催眠狀态,因為隻有在催眠狀态下,患者才能觸及他在正常狀态下所遺忘的那些病因性關系。

    但是我很快就開始不喜歡催眠術了,因為它是一個變化無常、甚至可以說是神秘莫測的盟友。

    當我發現不論我怎麼努力都隻能使一小部分患者進入催眠狀态時,我決定放棄催眠術,讓宣洩法從它裡面獨立出來。

    既然我不能根據自己的意願來改變我的多數患者的心理狀态,我就開始研究正常狀态患者。

    我必須承認,在最初,這看起來像一種既無意義又無希望的工作。

    我的任務是從患者那裡了解對我來說連患者都一無所知的東西。

    一個人怎能期望了解到這些東西呢?這時對一項既出色又有指導意義的實驗的回憶給了我很大啟迪,那是當我和伯恩海姆(Bernheim)在南錫一起工作時(1889)親眼目睹的。

    伯恩海姆告訴我們:那些被他帶入催眠的夢遊狀态并在其間體驗到了各種經曆的人,隻是看上去似乎對夢遊狀态下的經曆喪失了記憶。

    但這些記憶卻有可能在他們正常的狀态下得到恢複。

    确實,當他問及患者那些夢遊經驗時,他們開始堅持說對此一無所知;但他拒絕讓步,堅持追問,并使患者确信他們肯定知道,那些被遺忘的經曆總能再現出來。

     于是,我對我的病人也如法炮制。

    當我問到他們堅持說再也想不起更多的時候,我就明确指出他們對此肯定是知道的,隻要說出來就行了。

    我甚至大膽宣稱,隻要我把手一放到他們的額頭上,那些正确的回憶就會湧現出來。

    用這種方式,無須催眠,我就成功地從病人那裡得到了我所需要的那些證據,以建立病人所遺忘的情景與這些情景所遺留的症狀之間的聯系。

    但這是一項費力的方法,時間長了會使人精疲力竭,不适合充當永久性的技術。

     然而,在我用這種方法獲得決定性的證據之前,我一直沒有放棄它。

    我發現能證實如下事實: 被遺忘的記憶并沒有真正喪失,它們依然屬于患者,并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