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胡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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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給胡适先生,另寫了封短信,沒留底稿,大緻是說希望這本書有點像他評《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

    收到的回信一直鄭重收藏,但是這些年來搬家次數太多,終于遺失。

    幸而朋友代抄過一份,她還保存着,如下: 愛玲女士: 謝謝你十月二十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說《秧歌》!請你恕我這許久沒給你寫信。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

    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饑餓”,——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工夫。

     你寫月香回家後的第一頓“稠粥”,已很動人了。

    後來加上一位從城市來忍不得餓的顧先生,你寫他背人偷吃鎮上帶回來的東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

    我最佩服你寫他出門去丢蛋殼和棗核的一段,和“從來沒注意到(小麻餅)吃起來咵嗤咵嗤,響得那麼厲害”一段。

    這幾段也許還有人容易欣賞。

    下面寫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讀者也許不見得一讀就能了解了。

     你寫人情,也很細緻,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

    如131—132頁寫的那條棉被,如175、189頁寫的那件棉襖,都是很成功的。

    189頁寫棉襖的一段真寫得好,使我很感動。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

    《海上花》就是一個久被埋沒的好例子。

    你這本小說出版後,得到什麼評論?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來我一定特别留意。

     中文本可否請你多寄兩三本來,我要介紹給一些朋友看看。

     書中160頁“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與205頁的“六十八喽”相差太遠,似是小誤。

    76頁“在被窩裡點着蠟燭”,似乎也可删。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你不要見笑。

    我讀了你的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了不少益處。

    ”——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止産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你在這本小說之前,還寫了些什麼書?如方便時,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 平安 胡适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舊曆元旦後一日) 适之先生的加圈似是兩用的,有時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時候是語氣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

    講到加杠子,二○、三○年代的标點,起初都是人地名左側加一行直線,很醒目,不知道後來為什麼廢除了,我一直惋惜。

    又不像别國文字可以大寫。

    這封信上仍舊是月香。

    書名是左側加一行曲線,後來通用引語号。

    适之先生用了引語号,後來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線。

    在我看來都是“五四”那時代的痕迹,“不勝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着,所以僥幸還在: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興到極點,實在是非常大的榮幸。

    最使我感謝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樣仔細,您指出76頁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應當删。

    那整個的一章是勉強添補出來的。

    至于為什麼要添,那原因說起來很複雜。

    最初我也就是因為《秧歌》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國讀者的口味——尤其是東南亞的讀者——所以發奮要用英文寫它。

    這對于我是加倍的困難,因為以前從來沒有用英文寫過東西,所以着實下了一番苦功。

    寫完之後,隻有現在的三分之二。

    寄去給代理人,嫌太短,認為這麼短的長篇小說沒有人肯出版。

    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兩章(原文是從第三章月香回鄉開始的),叙王同志過去曆史的一章,殺豬的一章。

    最後一章後來也補寫過,譯成中文的時候沒來得及加進去。

     160頁譚大娘自稱八十一歲,205頁又說她六十八歲,那是因為她向兵士哀告的時候信口胡說,也就像叫化子總是說“家裡有八十歲老娘”一樣。

    我應當在書中解釋一下的。

    您問起這裡的批評界對《秧歌》的反應。

    有過兩篇批評,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對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樣注意。

    我寄了五本《科歌》來。

    别的作品我本來不想寄來的,因為實在是壞——絕對不是客氣話,實在是壞。

    但是您既然問起,我還是寄了來,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下。

    一本小說集,是十年前寫的,去年在香港再版。

    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寫的,我這次離開上海的時候很匆促,一本也沒帶,這是香港的盜印本,印得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