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寒夜》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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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的母親到了怒火上升的時候,連兒子的話也聽不進去了。
結果兒子的家庭幸福也給破壞了。
雖然她常常想而且願意交出自己的一切來挽救兒子的生命,可是她的怒火卻隻能加重兒子的病,促使死亡早日到來。
汪文宣,這個忠厚老實的舊知識分子,在大學念教育系的時候,“滿腦子都是理想”,有不少救人濟世的宏願。
可是他在舊社會裡工作了這麼些年,地位越來越低,生活越來越苦,意氣越來越消沉,他後來竟然變成了一個膽小怕事、見人低頭、懦弱安分、甘受欺侮的小公務員。
他為了那個吃不飽穿不暖的位置,為了那不死不活的生活,不惜犧牲了自己年輕時候所寶貴的一切,甚至自己的意志。
然而苟安的局面也不能維持多久,他終于害肺病,失業,吐盡血,失掉聲音痛苦地死去。
他“要活”,他“要求公平”。
可是舊社會不讓他活,不給他公平。
他念念不忘他的妻子,可是他始終沒有能等到她回來再見一面。
曾樹生和她的丈夫一樣,從前也是有理想的。
他們夫婦離開學校的時候,都有為教育事業獻身的決心。
可是到了《寒夜》裡,她卻把什麼都抛棄了。
她靠自己生得漂亮,會打扮,會應酬,得到一個薪金較高的位置,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來培養兒子讀書,來補貼家用。
她并不願意做“花瓶”,她因此常常苦悶、發牢騷。
可是為了解決生活上的困難,為了避免吃苦,她竟然甘心做“花瓶”。
她口口聲聲嚷着追求自由,其實她所追求的“自由”也是很空虛的,用她自己的話來解釋,就是:“我愛動,愛熱鬧,我需要過熱情的生活。
”換句話說,她追求的也隻是個人的享樂。
她寫信給她丈夫說:“我……想活得痛快。
我要自由。
”其實,她除了那有限度的享樂以外,究竟有什麼“痛快”呢?她又有過什麼“自由”呢?她有時也知道自己的缺點,有時也會感到苦悶和空虛。
她或許以為這是無名的惆怅,絕不會想到,也不肯承認,這是沒有出路的苦悶和她無法解決的矛盾,因為她從來就不曾為着改變生活進行過鬥争。
她那些追求也不過是一種逃避。
她離開汪文宣以後,也并不想離開“花瓶”的生活。
她很可能答應陳經理的要求同他結婚,即使結了婚她仍然是一個“花瓶”。
固然她并不十分願意嫁給年紀比她小兩歲的陳經理,但是除非她改變生活方式,她便難擺脫陳經理的糾纏。
他們在經濟上已經有密切聯系了,她靠他幫忙,搭夥做了點囤積、投機的生意,賺了一點錢。
她要跟他決裂,就得離開大川銀行,另外安排生活。
然而她缺乏這樣的勇氣和決心。
她丈夫一死,她在感情上更“自由”了。
她很可能在陳經理的愛情裡尋找安慰和陶醉。
但是他也不會帶給她多大的幸福。
對她來說,年老色衰的日子已經不太遠了。
陳經理不會長久守在她的身邊。
這樣的事在當時也是常見的。
她不能改變生活,生活就會改變她。
她不站起來進行鬥争,就隻有永遠處在被動的地位。
她有一個十三歲的兒子。
她不像一般母親關心兒子那樣地關心他,他對她也并不親熱。
兒子像父親,又喜歡祖母,當然不會得到她的歡心。
她花一筆不算小的款子供給兒子到所謂“貴族學校”念書,好像隻是在盡自己的責任。
她在享受她所謂“自由”的時候,頭腦裡連兒子的影子也沒有。
最後在小說的《尾聲》裡,她從蘭州回到重慶民國路的舊居,隻看見一片陰暗和凄涼,丈夫死了,兒子跟着祖母不知走到哪裡去了。
影片中曾樹生在汪文宣的墓前放上一個金戒指,表示跟墓中人永不分離,她在那裡意外地見到了她的兒子和婆母。
婆母對她溫和地講了一句話,她居然感激地答應跟着祖孫二人回到家鄉去,隻要婆母肯收留她,她做什麼都可以。
這絕不是我寫的曾樹生。
曾樹生不會向她的婆母低頭認錯,也不會放棄她的“追求”。
她更不會親手将“花瓶”打碎。
而且在一九四五年的暮秋或初冬,她們婆媳帶着孩子回到家鄉,拿什麼生活?在國民黨反動派統治下,要養活一家三口并不是容易的事。
曾樹生要是能吃苦,她早就走别的路了。
她不會曆盡千辛萬苦去尋找那兩個活着的人。
她可能找到丈夫的墳墓,至多也不過痛哭一場。
然後她會飛回蘭州,打扮得花枝招展,以銀行經理夫人的身份,大宴賓客。
她和汪文宣的母親同是自私的女人。
我當然不會贊揚這兩個女人。
正相反,我用責備的文筆描寫她們。
但是我自己也承認我的文章裡常常露出原諒和同情的調子。
我當時是這樣想的:我要通過這些小人物的受苦來譴責舊社會、舊制度。
我有意把結局寫得陰暗,絕望,沒有出路,使小說成為我所謂的“沉痛的控訴”①。
國民黨反動派宣傳抗戰勝利後一切
結果兒子的家庭幸福也給破壞了。
雖然她常常想而且願意交出自己的一切來挽救兒子的生命,可是她的怒火卻隻能加重兒子的病,促使死亡早日到來。
汪文宣,這個忠厚老實的舊知識分子,在大學念教育系的時候,“滿腦子都是理想”,有不少救人濟世的宏願。
可是他在舊社會裡工作了這麼些年,地位越來越低,生活越來越苦,意氣越來越消沉,他後來竟然變成了一個膽小怕事、見人低頭、懦弱安分、甘受欺侮的小公務員。
他為了那個吃不飽穿不暖的位置,為了那不死不活的生活,不惜犧牲了自己年輕時候所寶貴的一切,甚至自己的意志。
然而苟安的局面也不能維持多久,他終于害肺病,失業,吐盡血,失掉聲音痛苦地死去。
他“要活”,他“要求公平”。
可是舊社會不讓他活,不給他公平。
他念念不忘他的妻子,可是他始終沒有能等到她回來再見一面。
曾樹生和她的丈夫一樣,從前也是有理想的。
他們夫婦離開學校的時候,都有為教育事業獻身的決心。
可是到了《寒夜》裡,她卻把什麼都抛棄了。
她靠自己生得漂亮,會打扮,會應酬,得到一個薪金較高的位置,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來培養兒子讀書,來補貼家用。
她并不願意做“花瓶”,她因此常常苦悶、發牢騷。
可是為了解決生活上的困難,為了避免吃苦,她竟然甘心做“花瓶”。
她口口聲聲嚷着追求自由,其實她所追求的“自由”也是很空虛的,用她自己的話來解釋,就是:“我愛動,愛熱鬧,我需要過熱情的生活。
”換句話說,她追求的也隻是個人的享樂。
她寫信給她丈夫說:“我……想活得痛快。
我要自由。
”其實,她除了那有限度的享樂以外,究竟有什麼“痛快”呢?她又有過什麼“自由”呢?她有時也知道自己的缺點,有時也會感到苦悶和空虛。
她或許以為這是無名的惆怅,絕不會想到,也不肯承認,這是沒有出路的苦悶和她無法解決的矛盾,因為她從來就不曾為着改變生活進行過鬥争。
她那些追求也不過是一種逃避。
她離開汪文宣以後,也并不想離開“花瓶”的生活。
她很可能答應陳經理的要求同他結婚,即使結了婚她仍然是一個“花瓶”。
固然她并不十分願意嫁給年紀比她小兩歲的陳經理,但是除非她改變生活方式,她便難擺脫陳經理的糾纏。
他們在經濟上已經有密切聯系了,她靠他幫忙,搭夥做了點囤積、投機的生意,賺了一點錢。
她要跟他決裂,就得離開大川銀行,另外安排生活。
然而她缺乏這樣的勇氣和決心。
她丈夫一死,她在感情上更“自由”了。
她很可能在陳經理的愛情裡尋找安慰和陶醉。
但是他也不會帶給她多大的幸福。
對她來說,年老色衰的日子已經不太遠了。
陳經理不會長久守在她的身邊。
這樣的事在當時也是常見的。
她不能改變生活,生活就會改變她。
她不站起來進行鬥争,就隻有永遠處在被動的地位。
她有一個十三歲的兒子。
她不像一般母親關心兒子那樣地關心他,他對她也并不親熱。
兒子像父親,又喜歡祖母,當然不會得到她的歡心。
她花一筆不算小的款子供給兒子到所謂“貴族學校”念書,好像隻是在盡自己的責任。
她在享受她所謂“自由”的時候,頭腦裡連兒子的影子也沒有。
最後在小說的《尾聲》裡,她從蘭州回到重慶民國路的舊居,隻看見一片陰暗和凄涼,丈夫死了,兒子跟着祖母不知走到哪裡去了。
影片中曾樹生在汪文宣的墓前放上一個金戒指,表示跟墓中人永不分離,她在那裡意外地見到了她的兒子和婆母。
婆母對她溫和地講了一句話,她居然感激地答應跟着祖孫二人回到家鄉去,隻要婆母肯收留她,她做什麼都可以。
這絕不是我寫的曾樹生。
曾樹生不會向她的婆母低頭認錯,也不會放棄她的“追求”。
她更不會親手将“花瓶”打碎。
而且在一九四五年的暮秋或初冬,她們婆媳帶着孩子回到家鄉,拿什麼生活?在國民黨反動派統治下,要養活一家三口并不是容易的事。
曾樹生要是能吃苦,她早就走别的路了。
她不會曆盡千辛萬苦去尋找那兩個活着的人。
她可能找到丈夫的墳墓,至多也不過痛哭一場。
然後她會飛回蘭州,打扮得花枝招展,以銀行經理夫人的身份,大宴賓客。
她和汪文宣的母親同是自私的女人。
我當然不會贊揚這兩個女人。
正相反,我用責備的文筆描寫她們。
但是我自己也承認我的文章裡常常露出原諒和同情的調子。
我當時是這樣想的:我要通過這些小人物的受苦來譴責舊社會、舊制度。
我有意把結局寫得陰暗,絕望,沒有出路,使小說成為我所謂的“沉痛的控訴”①。
國民黨反動派宣傳抗戰勝利後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