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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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戍」相似而誤。
淺人襲謬承譌,反以作「戒」者爲正文,而改《史記》之「河戍」以從之,則惑矣。
唯漢、晉、隋《志》未改。
且「戒」「界」二字古不同聲,自唐以前之書無以此二字通用者。
後人不知「戒」爲「戍」之譌,而以「兩戒」爲「兩界」,此誤之又誤也。
「戒」於古音屬志部。
「界」從介聲,於古音屬祭部。
自韻書以「戒」、「界」溷爲一音,而宋人遂以「兩戒」爲「兩界」矣。
志、祭二部古不相通。
説見《經義述聞》「終不可用也」下。
錢氏《史記攷異》誤從作「戒」之本,至作《養新録》,又謂「戒」當爲「戉」。
「戉」,古「鉞」字。
而引「東井西曲星曰鉞。
鉞北,北河;南,南河」爲證,并欲改《天文志》「星孛于河戍」之「戍」爲「戉」。
案:北河在鉞北,南河在鉞南,則「鉞」非南北河,不得謂南北河爲「河鉞」也。
《開元占經·石氏中官占》引郗萌曰:「兩河戍與戉,俱爲帝闕。
」上爲「邊戍」之「戍」,下爲「斧戉」之「戉」,較然甚明。
若改作「兩河戉」,則不須更言「與戉」矣。
且「鉞」隻一星,何得稱「兩河鉞」乎?錢説非也。
封禪書 遂覲東後 「遂覲東後。
東後者,諸侯也」。
念孫案:「覲」本作「見」。
史公述《尚書》,每以詁訓之字相代,故《五帝紀》雲「遂見東方君長」,此雲「遂見東後。
東後者,諸侯也」。
以「遂」代「肆」,以「見」代「覲」,以「君長」代「後」,又以「諸侯」釋「後」,二篇之文可以互證矣。
後人依《尚書》改「見」爲「覲」,不知《五帝紀》正作「見」,且上文「見四嶽諸牧」,亦是以「見」代「覲」也。
又案:《漢書·郊祀志》即本《史記》,而亦雲「遂見東後」,則《史記》之本作「見」益明矣。
羨門子高 最後 「而宋毋忌、正伯僑、充尚、羨門子高、最後皆燕人」。
念孫案:「羨門子高」,「高」上本無「子」字,此因《索隱》内「羨門子高」而誤衍也。
《索隱》本出「羨門高」三字,注曰:「秦始皇使盧生求羨門子高是也。
」則正文内無「子」字明矣。
《郊祀志》亦無「子」字。
又案:索隱曰:「最後猶言甚後也。
服虔説止有四人,是也。
小顔雲自『宋毋忌』至『最後』凡五人,劉伯莊亦同此説,非也。
」念孫案:以「最後」爲人名者是也。
「皆燕人」三字乃總承上文之詞。
若以「最後」爲「甚後」,則與上下文義皆不相屬矣。
「最」疑「冣」字之誤。
《説文》「冣,積也」,徐鍇曰:「古以聚物之『聚』爲『冣』。
」《殷本紀》「大冣樂戲於沙丘」,集解:「徐廣曰:『冣,一作聚。
』」《周本紀》「則固有周聚以收齊」,集解:「徐廣曰:『聚,一作冣。
』」今本「冣」字竝誤作「最」。
又,《周本紀》之「周聚」,東西《周策》竝誤作「周最」。
《趙世家》之「顔聚」,《趙策》誤作「顔最」。
又,《樂記》「會以聚衆」,鄭注:「聚,或爲冣。
」今本亦誤作「最」。
《高唐賦》:「有方之士,羨門高谿,上成鬱林,公樂聚穀。
」「聚」與「冣」古字通,「穀」有「彀」音,「彀」與「後」聲相近,疑《史記》之「最後」即《高唐賦》之「聚穀」也。
黃金銀 「其物禽獸盡白,而黃金銀爲宮闕」。
念孫案:「銀」上本有「白」字。
後人以金有五色,故言「黃金」以别之,銀唯一色,不須言「白」,故删去「白」字耳,不知書傳言「白銀」者多矣。
且「黃金」、「白銀」相對爲文,少一「白」字,則文不成義。
《世説·言語篇》注、《文選·思玄賦》注、《結客少年場行》注、《石闕銘》注、《藝文類聚·居處部》《靈異部》、《初學記·地部》《山類》《海類》俱引。
《釋道部》《寶器部》、《太平禦覽·地部》《珍寶部》引此皆有「白」字。
《郊祀志》無「白」字,亦後人所删。
《秦始皇紀》正義引《郊祀志》亦有「白」字。
賽 「冬賽禱祠」。
念孫案:「賽」本作「塞」。
古無「賽」字,借「塞」爲之。
《説文》無「賽」字,新附有之。
《急就篇》「謁禓塞禱鬼神寵」,顔師古曰:「塞,報福也。
」《管子·小問篇》:「令釁社塞禱。
」《墨子·號令篇》:「寇去事已塞禱。
」《韓子·外儲説右篇》:「秦襄王病,百姓爲之禱,病愈,殺牛塞禱。
」《漢書·武五子傳》亦雲:「殺牛塞禱。
」《周官·都宗人》注:「祭,謂報塞也。
」漢《無極山碑》:「各白羊塞神山。
」又見下。
《索隱》本出「冬塞」二字,注雲:「『塞』音先代反,與『賽』同。
賽,今報神福也。
」今本正文、注文俱改爲「賽」,又删去「與賽同」三字,其失甚矣。
《漢書·郊祀志》亦作「塞」。
篇内「賽」字竝同。
熒惑太白歲星填星 「熒惑、太白、歲星、填星」。
念孫案:「填星」下脫「辰星」二字,當依《郊祀志》補。
春三月及時臘 「有司請令縣常以春三月及時臘祠社稷以羊豕」。
念孫案:「三月」當從《郊祀志》作「二月」。
「臘」上不當有「時」字,此因上文「歲時」字而衍。
《郊祀志》無「時」字。
釋 「古者先振兵釋旅」。
念孫案:「釋」本作「澤」。
故徐廣《音義》曰:「古『釋』字作『澤』。
」《高祖功臣侯者表》「張節侯毛澤之」,亦作「釋之」。
《惠景閒侯者表》「襄成侯韓澤之」,《漢表》作「釋之」。
又,《周頌·載芟篇》「其耕澤澤」,正義引《爾雅》作「釋釋」。
《夏小正》「農及雪澤」,《考工記》「水有時以凝,有時以澤」,《管子·形勢篇》「莫知其爲之,莫知其澤之」,竝與「釋」同。
《孝武紀》亦作「澤」。
後人改「澤」爲「釋」,則與《音義》相左矣。
下文「澤兵」作「釋兵」,亦是後人所改。
平準書 後絀恥辱 「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
念孫案:「絀」上本無「後」字,後人以意加之耳。
《漢書·食貨志》作「先行誼而黜媿辱」,師古曰:「以行誼爲先,以媿辱相黜也。
」「黜」與「絀」同,「絀」上加一「後」字,則文不成義矣。
賈滅朝鮮 「彭吳賈滅朝鮮,置滄海之郡」。
索隱曰:「彭吳,人姓名。
滅朝鮮,彭吳始開其道而滅之也。
」《史記攷異》曰:「案:《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秋,東夷薉君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爲蒼海郡』,『三年春,罷蒼海郡』,至元封三年滅朝鮮,相距二十年,不得并爲一事。
且滅朝鮮者爲荀彘、楊僕,亦無『彭吳賈』其人也。
《漢書·食貨志》但雲『彭吳穿穢貃、朝鮮,置滄海郡』,較之《史記》爲確。
予又疑『滅』字當爲『濊』字之譌,『濊』與『薉』、『穢』同。
『賈』讀爲『商賈』之『賈』,謂彭吳與濊、朝鮮貿易,因得通道置郡也。
小司馬謂『彭吳始開其道而滅之』,非是。
」念孫案:錢以「滅」爲「濊」之譌,是也。
「賈」仍當依《漢書》作「穿」,顔師古曰「本皆荒梗,始開通之,故言穿」,是也。
上言「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鑿山通道」,此亦言彭吳通道東夷,置滄海郡,非謂與濊、朝鮮貿易也。
隷書「穿」字,或作「」,形與「賈」相近,因誤爲「賈」。
漢《張氏穿中記》「本造此穿者」,「穿」字作「」,是其證也。
通適 「故吏皆通適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
念孫案:「皆通適」三字文不成義,「通」即「適」字之誤而衍者也。
《索隱》本無「通」字,《食貨志》亦無。
吾有羊上林中 「吾有羊上林中,欲令子牧之」。
念孫案:「羊」下脫去「在」字,當依《漢書·蔔式傳》補。
《藝文類聚》《太平禦覽》「獸部」引《史記》竝有「在」字。
楊可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蔔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楊可告緡錢縱矣」。
念孫案:「楊可」二字後人依下文加之也。
《食貨志》作「於是告緡錢縱矣」,顔師古曰「縱,放也。
放令相告言也」,無「楊可」二字。
《索隱》於此處無注,至下文「楊可告緡徧天下」,始雲「楊,姓。
可,名也」。
則此處本無「楊可」二字明矣。
郡國 「郡國多姦鑄錢」。
念孫案:「郡國」下脫「民」字。
《索隱》本出「人多姦鑄錢」五字,「人」即「民」字也。
《食貨志》作「郡國鑄錢,民多姦鑄」。
是《史記》《漢書》皆有「民」字。
市列肆 「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販物求利」。
念孫案:「市列」下本無「肆」字,此涉《索隱》内「市肆」而誤衍也。
「市列」即「肆」也。
故襄三十年《左傳》注曰:「羊肆,市列也。
」無庸更加「肆」字。
《索隱》本作「坐市列」,注曰:「謂吏坐市肆行列之中。
」此是加「肆」字以申明其義,非正文内本有「肆」字也。
《食貨志》亦作「坐市列」,顔師古曰:「市列,謂列肆。
」是《史記》《漢書》皆無「肆」字也。
《鹽鐵論·救匱篇》:「内無事乎市列,外無事乎山澤。
」《漢書·西域傳》罽賓國有「市列」。
注 名節會察寒暑緻啓閉分至,《漢書》作「名節會,察寒暑,緻啓分,發斂至」。
注 聚音陬,《史記索隱》作「聚音娵」。
注 順,《史記正義》下有「入」字。
注 日食盡,《漢書》作「日月食盡」。
注 卻,原作「郤」,據《國學基本叢書》本改。
淺人襲謬承譌,反以作「戒」者爲正文,而改《史記》之「河戍」以從之,則惑矣。
唯漢、晉、隋《志》未改。
且「戒」「界」二字古不同聲,自唐以前之書無以此二字通用者。
後人不知「戒」爲「戍」之譌,而以「兩戒」爲「兩界」,此誤之又誤也。
「戒」於古音屬志部。
「界」從介聲,於古音屬祭部。
自韻書以「戒」、「界」溷爲一音,而宋人遂以「兩戒」爲「兩界」矣。
志、祭二部古不相通。
説見《經義述聞》「終不可用也」下。
錢氏《史記攷異》誤從作「戒」之本,至作《養新録》,又謂「戒」當爲「戉」。
「戉」,古「鉞」字。
而引「東井西曲星曰鉞。
鉞北,北河;南,南河」爲證,并欲改《天文志》「星孛于河戍」之「戍」爲「戉」。
案:北河在鉞北,南河在鉞南,則「鉞」非南北河,不得謂南北河爲「河鉞」也。
《開元占經·石氏中官占》引郗萌曰:「兩河戍與戉,俱爲帝闕。
」上爲「邊戍」之「戍」,下爲「斧戉」之「戉」,較然甚明。
若改作「兩河戉」,則不須更言「與戉」矣。
且「鉞」隻一星,何得稱「兩河鉞」乎?錢説非也。
封禪書 遂覲東後 「遂覲東後。
東後者,諸侯也」。
念孫案:「覲」本作「見」。
史公述《尚書》,每以詁訓之字相代,故《五帝紀》雲「遂見東方君長」,此雲「遂見東後。
東後者,諸侯也」。
以「遂」代「肆」,以「見」代「覲」,以「君長」代「後」,又以「諸侯」釋「後」,二篇之文可以互證矣。
後人依《尚書》改「見」爲「覲」,不知《五帝紀》正作「見」,且上文「見四嶽諸牧」,亦是以「見」代「覲」也。
又案:《漢書·郊祀志》即本《史記》,而亦雲「遂見東後」,則《史記》之本作「見」益明矣。
羨門子高 最後 「而宋毋忌、正伯僑、充尚、羨門子高、最後皆燕人」。
念孫案:「羨門子高」,「高」上本無「子」字,此因《索隱》内「羨門子高」而誤衍也。
《索隱》本出「羨門高」三字,注曰:「秦始皇使盧生求羨門子高是也。
」則正文内無「子」字明矣。
《郊祀志》亦無「子」字。
又案:索隱曰:「最後猶言甚後也。
服虔説止有四人,是也。
小顔雲自『宋毋忌』至『最後』凡五人,劉伯莊亦同此説,非也。
」念孫案:以「最後」爲人名者是也。
「皆燕人」三字乃總承上文之詞。
若以「最後」爲「甚後」,則與上下文義皆不相屬矣。
「最」疑「冣」字之誤。
《説文》「冣,積也」,徐鍇曰:「古以聚物之『聚』爲『冣』。
」《殷本紀》「大冣樂戲於沙丘」,集解:「徐廣曰:『冣,一作聚。
』」《周本紀》「則固有周聚以收齊」,集解:「徐廣曰:『聚,一作冣。
』」今本「冣」字竝誤作「最」。
又,《周本紀》之「周聚」,東西《周策》竝誤作「周最」。
《趙世家》之「顔聚」,《趙策》誤作「顔最」。
又,《樂記》「會以聚衆」,鄭注:「聚,或爲冣。
」今本亦誤作「最」。
《高唐賦》:「有方之士,羨門高谿,上成鬱林,公樂聚穀。
」「聚」與「冣」古字通,「穀」有「彀」音,「彀」與「後」聲相近,疑《史記》之「最後」即《高唐賦》之「聚穀」也。
黃金銀 「其物禽獸盡白,而黃金銀爲宮闕」。
念孫案:「銀」上本有「白」字。
後人以金有五色,故言「黃金」以别之,銀唯一色,不須言「白」,故删去「白」字耳,不知書傳言「白銀」者多矣。
且「黃金」、「白銀」相對爲文,少一「白」字,則文不成義。
《世説·言語篇》注、《文選·思玄賦》注、《結客少年場行》注、《石闕銘》注、《藝文類聚·居處部》《靈異部》、《初學記·地部》《山類》《海類》俱引。
《釋道部》《寶器部》、《太平禦覽·地部》《珍寶部》引此皆有「白」字。
《郊祀志》無「白」字,亦後人所删。
《秦始皇紀》正義引《郊祀志》亦有「白」字。
賽 「冬賽禱祠」。
念孫案:「賽」本作「塞」。
古無「賽」字,借「塞」爲之。
《説文》無「賽」字,新附有之。
《急就篇》「謁禓塞禱鬼神寵」,顔師古曰:「塞,報福也。
」《管子·小問篇》:「令釁社塞禱。
」《墨子·號令篇》:「寇去事已塞禱。
」《韓子·外儲説右篇》:「秦襄王病,百姓爲之禱,病愈,殺牛塞禱。
」《漢書·武五子傳》亦雲:「殺牛塞禱。
」《周官·都宗人》注:「祭,謂報塞也。
」漢《無極山碑》:「各白羊塞神山。
」又見下。
《索隱》本出「冬塞」二字,注雲:「『塞』音先代反,與『賽』同。
賽,今報神福也。
」今本正文、注文俱改爲「賽」,又删去「與賽同」三字,其失甚矣。
《漢書·郊祀志》亦作「塞」。
篇内「賽」字竝同。
熒惑太白歲星填星 「熒惑、太白、歲星、填星」。
念孫案:「填星」下脫「辰星」二字,當依《郊祀志》補。
春三月及時臘 「有司請令縣常以春三月及時臘祠社稷以羊豕」。
念孫案:「三月」當從《郊祀志》作「二月」。
「臘」上不當有「時」字,此因上文「歲時」字而衍。
《郊祀志》無「時」字。
釋 「古者先振兵釋旅」。
念孫案:「釋」本作「澤」。
故徐廣《音義》曰:「古『釋』字作『澤』。
」《高祖功臣侯者表》「張節侯毛澤之」,亦作「釋之」。
《惠景閒侯者表》「襄成侯韓澤之」,《漢表》作「釋之」。
又,《周頌·載芟篇》「其耕澤澤」,正義引《爾雅》作「釋釋」。
《夏小正》「農及雪澤」,《考工記》「水有時以凝,有時以澤」,《管子·形勢篇》「莫知其爲之,莫知其澤之」,竝與「釋」同。
《孝武紀》亦作「澤」。
後人改「澤」爲「釋」,則與《音義》相左矣。
下文「澤兵」作「釋兵」,亦是後人所改。
平準書 後絀恥辱 「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
念孫案:「絀」上本無「後」字,後人以意加之耳。
《漢書·食貨志》作「先行誼而黜媿辱」,師古曰:「以行誼爲先,以媿辱相黜也。
」「黜」與「絀」同,「絀」上加一「後」字,則文不成義矣。
賈滅朝鮮 「彭吳賈滅朝鮮,置滄海之郡」。
索隱曰:「彭吳,人姓名。
滅朝鮮,彭吳始開其道而滅之也。
」《史記攷異》曰:「案:《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秋,東夷薉君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爲蒼海郡』,『三年春,罷蒼海郡』,至元封三年滅朝鮮,相距二十年,不得并爲一事。
且滅朝鮮者爲荀彘、楊僕,亦無『彭吳賈』其人也。
《漢書·食貨志》但雲『彭吳穿穢貃、朝鮮,置滄海郡』,較之《史記》爲確。
予又疑『滅』字當爲『濊』字之譌,『濊』與『薉』、『穢』同。
『賈』讀爲『商賈』之『賈』,謂彭吳與濊、朝鮮貿易,因得通道置郡也。
小司馬謂『彭吳始開其道而滅之』,非是。
」念孫案:錢以「滅」爲「濊」之譌,是也。
「賈」仍當依《漢書》作「穿」,顔師古曰「本皆荒梗,始開通之,故言穿」,是也。
上言「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鑿山通道」,此亦言彭吳通道東夷,置滄海郡,非謂與濊、朝鮮貿易也。
隷書「穿」字,或作「」,形與「賈」相近,因誤爲「賈」。
漢《張氏穿中記》「本造此穿者」,「穿」字作「」,是其證也。
通適 「故吏皆通適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
念孫案:「皆通適」三字文不成義,「通」即「適」字之誤而衍者也。
《索隱》本無「通」字,《食貨志》亦無。
吾有羊上林中 「吾有羊上林中,欲令子牧之」。
念孫案:「羊」下脫去「在」字,當依《漢書·蔔式傳》補。
《藝文類聚》《太平禦覽》「獸部」引《史記》竝有「在」字。
楊可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蔔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楊可告緡錢縱矣」。
念孫案:「楊可」二字後人依下文加之也。
《食貨志》作「於是告緡錢縱矣」,顔師古曰「縱,放也。
放令相告言也」,無「楊可」二字。
《索隱》於此處無注,至下文「楊可告緡徧天下」,始雲「楊,姓。
可,名也」。
則此處本無「楊可」二字明矣。
郡國 「郡國多姦鑄錢」。
念孫案:「郡國」下脫「民」字。
《索隱》本出「人多姦鑄錢」五字,「人」即「民」字也。
《食貨志》作「郡國鑄錢,民多姦鑄」。
是《史記》《漢書》皆有「民」字。
市列肆 「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販物求利」。
念孫案:「市列」下本無「肆」字,此涉《索隱》内「市肆」而誤衍也。
「市列」即「肆」也。
故襄三十年《左傳》注曰:「羊肆,市列也。
」無庸更加「肆」字。
《索隱》本作「坐市列」,注曰:「謂吏坐市肆行列之中。
」此是加「肆」字以申明其義,非正文内本有「肆」字也。
《食貨志》亦作「坐市列」,顔師古曰:「市列,謂列肆。
」是《史記》《漢書》皆無「肆」字也。
《鹽鐵論·救匱篇》:「内無事乎市列,外無事乎山澤。
」《漢書·西域傳》罽賓國有「市列」。
注 名節會察寒暑緻啓閉分至,《漢書》作「名節會,察寒暑,緻啓分,發斂至」。
注 聚音陬,《史記索隱》作「聚音娵」。
注 順,《史記正義》下有「入」字。
注 日食盡,《漢書》作「日月食盡」。
注 卻,原作「郤」,據《國學基本叢書》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