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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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

    《太平禦覽·學部十二》引劉向《七略》曰:「古文或誤以『陶』爲『陰』。

    」是也。

    《齊策》「有陰平陸,則梁門不啟」,《史記·田完世家》「陰」作「陶」。

    《魏策》「陰必亡」,《史記·穰侯傳》作「陶」。

    又《穰侯傳》「乃封魏冉於穰,復益封陶」,徐廣曰:「陶,一作陰。

    」索隱曰:「『陶』、『陰』字本易惑。

    王劭按:定陶見有魏冉冢,作『陰』誤也。

    」又《建元以來侯者年表》「萩苴侯朝鮮相韓陰」,《漢書·功臣表》作「韓陶」。

    又《漢書·司馬相如傳》「奏陶唐氏之舞」,師古曰:「『陶唐』,當爲『陰康』。

    」宋之罪重,齊之怒深,殘亂宋,得大齊,定身封,此百代之一時也。

    』」《楚策》曰:「虞卿謂春申君曰:『爲主君慮封者,莫如遠楚。

    今燕之罪大而趙怒深,故君不如北兵以德趙、踐亂燕,以定身封,此百代之一時也。

    』」以上三條,足與本條互相證明矣。

     今者 「範雎至,秦王庭迎,謂範雎曰:『寡人宜以身受令久矣。

    今者義渠之事急,寡人日自請太後。

    今義渠之事已,寡人乃得以身受命。

    』」念孫案:既雲「今義渠之事已」,則上文「義渠之事急」二句乃追敘之詞,不得言「今者」。

    《史記·範雎傳》作「會義渠之事急」,是也。

    言適會義渠之事急,故寡人不得以身受命耳。

    「今者」二字,即一「會」字之譌。

     請令廢之 請令罷齊兵 不如令殺之 臣請令發兵救韓 「天下之士合從,相聚於趙,而欲攻秦。

    秦相應侯曰:『王勿憂也,請令廢之。

    』」念孫案:「令」當爲「今」,字之誤也。

    「今」猶「即」也。

    言請即廢之也。

    《史記·汲黯傳》索隱曰:「今,猶即今也。

    」上文曰:「臣今見王獨立於廟朝矣。

    」《魏策》曰:「樓公將入矣,臣今從。

    」《燕策》曰:「馬今至矣。

    」「今」字竝與「即」同義。

    又《齊策》「齊舉兵伐梁,梁王大恐。

    張儀曰:『王勿患,請令罷齊兵。

    』」「令」亦當爲「今」,言請即罷齊兵也。

    《史記·張儀傳》亦譌作「令」。

    凡《戰國策》《史記》「今」、「令」二字多互譌,不可枚舉。

    又《趙策》「知過説知伯曰:『二主色動而意變,必背君,不如令殺之。

    』」「令」亦當爲「今」,言不如即殺之也。

    又《韓策》穰侯謂田苓曰:「公無見王矣,臣請令發兵救韓。

    」「令」亦當爲「今」,言請即發兵救韓也。

    《史記·韓世家》作「今」,是其證。

    凡言「請今」者,皆謂「請即」也。

    《趙策》秦王謂諒毅曰:「趙豹、平原君數欺弄寡人,趙能殺此二人則可,若不能殺,請今率諸侯受命邯鄲城下。

    」《史記·項羽紀》:「韓信、彭越皆報曰:『請今進兵。

    』」皆其證也。

     南攻楊越 過楚以攻韓 「吳起爲楚悼南攻楊、越,北并陳、蔡」。

    《史記·蔡澤傳》「攻」作「收」。

    念孫案:作「收」者是也。

    「南收楊、越,北并陳、蔡」,皆謂取其地也。

    若但言「攻」,則非其指矣。

    《史記·南越傳》索隱曰:「案《戰國策》雲:『吳起爲楚收楊、越。

    』」是《策》文本作「收」,與《史記》同也。

    又《韓策》曰:「公何不以秦爲韓求潁川於楚,此乃韓之寄地也。

    公求而得之,是令行於楚,而以其地德韓也。

    公求而弗得,是韓、楚之怨不解而交走秦也。

    韓、楚争強,而公過楚以攻韓,此利於秦。

    」鮑注曰:「過,謂以攻韓爲楚罪。

    」念孫案:鮑説非也。

    「過楚」謂責楚也。

    《呂氏春秋·適威篇》注曰:「過,責也。

    」《趙策》曰:「唯大王有意督過之也。

    」「攻」亦當爲「收」,收韓,謂合韓於秦也。

    上文曰「今公徒收之甚難」,下文曰「收楚、韓以安之」,皆其明證矣。

    《史記·甘茂傳》正作「過楚以收韓」。

     棓而殺之 「大夫種爲越王禽勁吳,成霸功。

    句踐終棓而殺之」。

    念孫案:《史記·越世家》「越王賜大夫種劒,種自殺」,不言「棓而殺之」。

    姚本作「棓」。

    鮑本譌作「拮」,注雲:「拮,戛同,轢也。

    」尤非。

    「棓」當爲「倍」,字之誤也。

    「倍」與「背」同,言越王背德而殺之也。

    《史記》作「句踐終負而殺之」,「負」亦「背」也。

    《史記·魯世家》「南面倍依以朝諸侯」,「倍依」即負依。

    《主父偃傳》「南面負扆」,《漢書》「負」作「背」。

    《漢書·高祖紀》「項羽背約」,《史記》「背」作「負」。

    「背」、「倍」、「負」三字,古同聲而通用。

    《鄭世家贊》曰:「甫瑕雖以劫殺鄭子,内厲公。

    厲公終背而殺之。

    」語意正與此同。

     更與不如景鯉留 「楚王使景鯉如秦。

    客謂秦王曰:『景鯉,楚王所甚愛,王不如留之以市地。

    楚王聽,則不用兵而得地;楚王不聽,則殺景鯉,更與不如景鯉留。

    』」姚曰:「『留』,曾、劉一作『者』。

    」念孫案:「者」字是也。

    作「留」者涉上下文「留」字而誤。

    「者」下當有「市」字。

    「更與不如景鯉者市」,即承上「市地」而言。

    上文範雎謂昭王曰:「王攻韓,以張儀爲言。

    張儀之力多,且割地而以自贖於王;張儀之力少,則王逐張儀,而更與不如儀者市。

    」語意正與此同。

    今脫去「市」字,則文不成義。

     憚 「王之威亦憚矣」。

    高注曰:「憚,難也。

    六國諸侯皆畏難秦王之威也。

    」念孫案:憚者,盛威之名。

    《莊子·外物篇》曰:「白波若山,海水震蕩,聲侔鬼神,憚赫千裡。

    」義與此「憚」字同。

    此言秦之威盛,非謂六國憚秦之威也。

    上文雲「王之功亦多矣」,亦非謂六國多秦之功也。

    高以「憚」爲「畏難」,失之。

    《史記·春申君傳》「憚」作「單」,古字假借耳。

    小司馬以「單」爲「盡」,亦失之。

    盛威謂之憚,故威亦謂之憚。

    《賈子·解縣篇》曰「陛下威憚大信」是也。

    「信」與「伸」同。

    盛威謂之憚,故盛怒亦謂之憚。

    《大雅·桑柔篇》曰「逢天僤怒」是也。

    「僤」與「憚」同。

    司馬相如《上林賦》曰:「驚憚讋伏。

    」《鴻烈·覽冥篇》曰:「僤驚伏竄。

    」「僤驚」即「驚憚」。

     朝爲天子 「魏爲逢澤之遇,乘夏車,稱夏王,朝爲天子,天下皆從」。

    念孫案:「爲」與「于」同。

    「爲」、「于」二字,古同聲而通用。

    《聘禮記》「賄,在聘于賄」,鄭注曰:「于,讀曰爲。

    」莊二十二年《左傳》「竝于正卿」,釋文曰:「于,本或作爲。

    」《晉語》「稱爲前世」,韋注曰:「言見稱譽於前世。

    」是「爲」即「于」也。

    僖二十年《穀梁傳》「謂之新宮,則近爲禰宮」,亦謂近于禰宮也。

    《史記·孟嘗君傳》「君不如令弊邑深合於秦」,《西周策》「於」作「爲」。

    「於」與「于」同。

    謂魏惠王朝于天子而天下皆從也。

    《秦策》又曰:「梁君驅十二諸侯,以朝天子於孟津。

    」《齊策》曰:「魏王從十二諸侯朝天子。

    」皆其證也。

    鮑讀「朝」爲「朝夕」之「朝」,而於「朝」上增「一」字,謂魏王一朝爲天子,而天下皆從,其失甚矣。

    吳讀「朝」爲「朝聘」之「朝」,是也。

    而雲「爲」字疑衍,則未知「于」、「爲」之通用也。

     戰敗不勝 齊釋 「齊戰敗不勝,謀則不得,使陳毛釋劒掫委南聽罪。

    西説趙,北説燕,内喻其百姓,而天下乃齊釋」。

    念孫案:「敗」與「不勝」詞意相複。

    「敗」當爲「則」,字之誤也。

    「戰則不勝,謀則不得」相對爲文。

    「齊釋」當爲「釋齊」,上文「天下乃釋梁」,即其證。

     太子爲糞矣 「樓約秦、魏,魏太子爲質。

    紛彊欲敗之,謂太後曰:『國與還者也。

    敗秦而利魏,魏必負之。

    負秦之日,太子爲糞矣。

    』」鮑注曰:「即所謂糞之。

    」吳曰:「糞,棄除也。

    」念孫案:鮑注不解所謂。

    吳以「糞」爲「棄除」,太子爲棄除矣,亦甚爲不詞。

    今案:「糞」下當有「土」字。

    下章呂不韋謂秦質子異人曰:「今子無母於中,外託於不可知之國,一日倍約,身爲糞土。

    」語意正與此同。

     秦邑 「子楚立,王後爲華陽太後,諸侯皆緻秦邑」。

    念孫案:「秦」當爲「奉」,字之誤也。

    奉邑,謂太後之養邑也。

    《魏策》曰:「王嘗抱葛、薛、陰、成以爲趙養邑。

    」「養邑」猶「奉邑」也。

    《西周策》曰:「以應爲太後養地。

    」「養地」猶「養邑」也。

    《史記·吳世家》曰:「吳予慶封朱方之縣,以爲奉邑。

    」《越世家》曰:「句踐表會稽山以爲範蠡奉邑。

    」《趙世家》曰:「奉邑侔於諸侯。

    」 恐懼 木材 「武安君曰:『繓病鉤,身大臂短,不能及地。

    起居不敬,恐懼死罪於前,故使工人爲木材以接手。

    』」念孫案:《文選·謝靈運〈初發都詩〉》注引此「懼」作「獲」,「材」作「杖」,於義爲長。

    「木杖」必使工爲之,故曰「使工人爲木杖」,若作「木材」,則非其指矣。

    「獲」與「懼」,「杖」與「材」,疑皆以形近而誤。

     冠舞以其劒 冠舞其劒 「乃資車百乘,金千斤,衣以其衣冠,舞以其劒」。

    鮑注曰:「古者飲則以劒舞,今以王劒賜之,使爲舞時用。

    」姚曰:「舞,劉本作帶。

    」念孫案:此文當作「衣以其衣,冠古亂反。

    以其冠,帶以其劒」,謂衣以王之衣,冠以王之冠,帶以王之劒也。

    今本脫去「以其冠」三字,「帶」字又譌作「舞」。

    隷書「帶」字或作「」,又作「」,漢《濟陰太守孟郁脩堯廟碑》「雍徒帶衆」、《竹邑侯相張壽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