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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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攻宋,宋使臧子索救於荊,荊王大説,許救甚勸。

    臧子曰:『宋小而齊大。

    夫救於小宋而惡於大齊,此王之所憂也。

    而荊王説甚,必以堅我。

    我堅而齊弊,荊之利也。

    』」念孫案:「王之所憂」,「王」當作「人」。

    今作「王」者,《戰國策》「人」字或作「」,因譌而爲「王」。

    下章墨子曰:「吾欲藉子殺王。

    」「王」亦「」之譌也。

    吳曰:「一本『殺王』作『殺』,雲:『人』、『』竝而鄰反。

    《集韻》雲『人,唐武後字作「」』。

    」《韓子·説林篇》作「夫救小宋而惡於大齊,此人之所以憂也」,是其證。

    下文「齊王果攻拔宋五城,而荊王不至」,兩「王」字亦當作「人」。

    《韓子》作「齊人拔五城於宋,而荊救不至」,是其證。

     設機 「公輸般爲楚設機,將以攻宋」。

    念孫案:「機」下當有「械」字,故高注曰:「機械,雲梯之屬也。

    」莊三十二年《公羊傳》注曰:「有攻守之器曰械。

    」機械,機巧之械也。

    《文選·勸進今上牋》注、《辯亡論》注引《策》文竝作「機械」。

    《墨子·公輸篇》亦雲「公輸般爲楚造雲梯之械」。

     駡國老諫曰 「宋康王射天笞地,斬社稷而焚滅之,駡國老諫曰」。

    鮑改「諫曰」爲「諫臣」。

    見吳校本。

    念孫案:「曰」與「臣」形聲俱不相近,若本是「臣」字,無緣誤爲「曰」。

    考《太平禦覽·人事部》引此作「駡國老諫者」,《賈子·春秋篇》《新序·雜事篇》竝作「駡國老之諫者」。

    則舊本「曰」字乃「者」字脫去上半耳。

    且「諫者」即指國老而言,蓋羣臣莫敢諫,唯國老尚有諫者,而康王駡之也。

    鮑不達而以意改之,斯爲妄矣。

     見祥而不爲 「見祥而不爲,祥反爲禍」。

    念孫案:「見祥而不爲」,當作「見祥而爲不可」。

    「爲不可」謂爲不善也,《呂氏春秋·制樂篇》曰:「見祥而爲不善,則福不至。

    」義與此同。

    「可」與「禍」爲韻。

    今本「爲不」二字誤倒,又脫去「可」字。

    《賈子》《新序》竝作「故見祥而爲不可,祥反爲禍」。

     衞 今蒲入於魏衞必折於魏 「秦攻衞之蒲,胡衍謂樗裡疾曰:『衞所以爲衞者,以有蒲也。

    今蒲入於魏,衞必折於魏。

    』」吳曰:「一本作『蒲入於秦』。

    」念孫案:《史記·樗裡子傳》作「今伐蒲入於魏,衞必折而從之」,索隱曰:「《戰國策》雲:『今蒲入於秦,衞必折而入於魏。

    』與此文相反也。

    」據此,則今本作「今蒲入於魏」,乃後人據《史記》改之。

    下句作「衞必折於魏」,「折」下又脫去「而入」二字也。

    《西周策》曰:「與之高都,則周必折而入於韓。

    」《齊策》曰:「晩救之,韓且折而入於魏。

    」《楚策》曰:「魏折而入齊、秦,子何以救之?」《韓策》曰:「韓急,則折而入於楚矣。

    」其一本作「蒲入於秦」者是也。

    據高注雲「衞知必失蒲,必自入於魏以求救」,則正文本作「今蒲入於秦,衞必折而入於魏」明矣。

    蓋攻蒲者秦也,故言「蒲入於秦」,不得言「蒲入於魏」。

    史公未達其意而改之,故《索隱》有相反之語。

    而後人復據《史記》以改此《策》,弗思甚矣。

    鮑解「蒲入於魏」句雲:「衞恐秦取蒲,必自入之魏。

    」此不得其解而爲之詞。

     衞使客事魏 衞客曰 「衞使客事魏,三年不得見」。

    念孫案:「衞使客」當作「衞客」,謂衞人之客於魏者也。

    「衞客」猶言「燕客」。

    《秦策》曰「燕客蔡澤」是也。

    「衞」下不當有「使」字,「事魏」下當有「王」字,今本衍「使」字、脫「王」字,則文不成義。

    《藝文類聚·人部》《太平禦覽·人事部》引此竝作「衞客事魏王」。

    又下文「衞客曰,事王三年不得見」,衍「曰」字,《類聚》《禦覽》皆無「曰」字。

     中 山 商敵爲資 「司馬憙奏書中山王曰:『臣聞弱趙強中山。

    』中山王説而見之曰:『願聞弱趙強中山之説。

    』司馬憙曰:『臣願之趙,觀其地形險阻,人民貧富,君臣賢不肖,商敵爲資,未可豫陳也。

    』」念孫案:「敵」當爲「」,字之誤也。

    「」即「商搉」之「搉」,「搉」音古學反。

    「商搉」之「搉」通作「」,猶「搉擊」之「搉」通作「」。

    《説文》:「搉,擊也。

    」《玉篇》:「苦角切。

    」定二年《左傳》「奪之杖以之」,釋文:「,苦孝反,又苦學反。

    」《説文》:「毃,擊頭也。

    」《玉篇》:「口交、口卓二切。

    」「搉」、「」、「毃」三字,古同聲而通用。

    凡從高、從隺之字,古多通用。

    《説文》「,堅不可拔也」,《玉篇》口角切,即《易》「確乎其不可拔」之「確」。

    《詩》「白鳥翯翯」,《孟子》作「鶴鶴」,皆其例也。

    言當觀其地形險阻,人民貧富,君臣賢不肖,商搉以爲資,未可豫陳其説也。

    「商搉」猶「商較」也。

    「較」與「搉」,古字通。

    《續漢書·律志》「其可以相傳者,唯大搉常數而已」,「大搉」即「大較」。

    鮑彪解「商」字雲:「商,較之。

    」是也。

    但未知「搉」之借作「」,譌作「敵」耳。

    《太平禦覽·人事部》引此作「商搉爲資」,是其明證矣。

    「搉」字古通作「」,因譌而爲「敵」。

    《荀子·儒效篇》「退編百姓而慤」,《新序·襍事篇》「慤」作「」,今本譌作「敵」。

    《莊子·徐無鬼篇》釋文引《三蒼》雲:「搉,也。

    」今本亦譌作「敵」。

    《漢書·李廣傳》「自負其能,數與虜确」,《史記》作「數與虜戰」,「」音古學反,故與「确」通,今本亦譌作「敵」。

    草書「敵」字作「」,「」字作「」,二形極相似。

     不知者特以爲神力言不能及也 「司馬憙見趙王曰:『以臣所行多矣,周流無所不通,未嘗見人如中山陰姬者也。

    不知者特以爲神,力言不能及也。

    』」鮑改「力」爲「人」。

    吳以「力言」二字連讀,雲:「盡力言之。

    」引之曰:鮑之改、吳之釋皆非也。

    「力」字與上下文皆不相屬,當是「也」字之誤。

    「不知者特以爲神也」絶句。

    《楚策》曰:「鄭、周之女,粉白黛黑,立於衢閭,非知而見之者以爲神。

    」其「言不能及也」五字,乃高注之誤入正文者耳。

    《太平禦覽·人事部》引《策》文無此五字,是其明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