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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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南經》「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去痙」,郭音「風痙」之「痙」,今本譌作「痓」。
凡醫書内「痙」字多如此作。
「輕」譌作「輊」。
《楚辭·九辯》「前輕輬之鏘鏘兮」,今本「輕」譌作「輊」。
「力」與「刀」,「」與「至」,形竝相似,故「勁」譌作「到」。
《西周策》「楚、宋不利秦之聽三國也,彼且攻王之聚以勁秦」,鮑彪本「勁」譌作「到」,正與此同也。
説見《西周策》「到秦」下。
又正義解「施三川而歸」曰:「施猶設也。
三川,周天子都也。
言韓戰勝楚,則秦與韓駕禦於楚,即於天子之都,張設救韓之功,行霸王之迹,加威諸侯,乃歸鹹陽也。
」念孫案:張説甚謬。
「施」讀爲「移」。
移,易也。
言與韓乘楚,而因易三川以歸也。
《韓策》作「易三川而歸」,是其明證矣。
《田完世家》曰:「請與韓地,而王以施三川。
」《蔡澤傳》曰:「利施三川,以實宜陽。
」《秦策》同。
張訓「施」爲「展」,亦非。
義竝與此同。
「施」與「移」古同聲而通用。
《管子·國蓄篇》「今君鑄錢立幣,民庶之通施也」,《輕重甲篇》「施」作「移」。
《荀子·儒效篇》「充虛之相施易也」,《漢書·衞綰傳》「劒,人之所施易」,「施」字竝讀爲「移」。
「施」又音「以豉反」,亦與「移」通。
《大傳》「絶族無移服」,《喪服傳》「移」作「施」,釋文竝以豉反。
《莊子·人間世篇》「哀樂不易施乎前」,崔譔雲:「施,移也。
音以豉反。
」 田敬仲完世家 粟予民 「其收賦稅於民,以小鬥受之。
其粟予民,以大鬥」。
念孫案:「粟予民,以大鬥」,文不成義。
「粟」當爲「稟」,音彼錦、力錦二反。
「稟予」,猶「給予」也。
謂以小鬥收之而以大鬥給之也。
《説文》:「稟,賜穀也。
」《廣雅》曰:「稟,予也。
」《漢書·文帝紀》:「吏稟當受鬻者。
」顔師古曰:「稟,給也。
」《中庸》「既廩稱事」,《釋文》「廩」作「稟」。
彼錦反,一本「又力錦反」。
《管子·五行篇》「大常察乎地利,故使爲廩者」,尹知章曰:「廩,給也。
」「廩」與「稟」古同聲而通用。
今本「稟」作「粟」者,「稟」、「粟」隷書相似,漢《楚相孫叔敖碑》「葬枯稟乏」,「稟」作「」。
《郃陽令曹全碑》「以家錢糴米粟」,「粟」作「」。
二形相似。
又涉下文「請粟」而誤耳。
《太平禦覽·器物部》引《史記》作「廩」,是其證。
毀言 譽言 「自子之居即墨也,毀言日至」,又下文:「自子之守阿,譽言日聞。
」念孫案:兩「言」字皆後人所加。
毀、譽皆言也,無庸更加「言」字。
舊本《北堂書鈔·封爵部下》《刑法部下》、陳禹謨本竝依俗本加「言」字。
《藝文類聚·治政部上》、《太平禦覽·封建部一》《職官部六十四》《治道部四》《刑部十一》引此皆無兩「言」字,《通典·職官十五》同。
唯《通鑑·周紀一》作「毀言日至」「譽言日至」,則所見《史記》本已有兩「言」字矣。
春溫 「夫大弦濁以春溫者,君也」。
念孫案:「濁以春溫」,文不成義。
《索隱》本出「大弦濁以溫者,君也」八字,注雲:「案:《春秋後語》『溫』字作『春』。
春氣溫,義亦相通也。
」據此則小司馬本無「春」字,今本作「春溫」者,一本作「溫」,一本作「春」,而後人誤合之耳。
《太平禦覽·人事部》引此作「春」,從别本也。
陳祥道《禮書》引作「春溫」,則所見本已誤。
醳之愉 「攫之深、醳之愉者,政令也」。
集解:「徐廣曰:『一作舒。
』」索隱曰:「醳,音『釋』,《史記》「釋」字多作「醳」。
與下文『舍』字竝同。
愉,音『舒』。
」念孫案:徐雲一作「舒」者,謂「醳」一作「舒」,非謂「愉」一作「舒」也。
「醳之愉」下文作「舍之愉」,而「舍」字古讀若「舒」,《説文》:「舒,從予,舍聲。
」《小雅·何人斯篇》「亦不遑舍」,與「車」「盱」爲韻。
《左氏春秋·哀六年》「齊陳乞弑其君荼」,《釋文》音「舒」,《公羊》「荼」作「舍」。
《史記·律書》:「舍者,日月所舍。
舍者,舒氣也。
」《聘禮記》「發氣焉盈容」,鄭注:「發氣,舍氣也。
」「舍氣」即「舒氣」。
「醳」通作「舍」,故又通作「舒」。
若「愉」字,古音在侯部,「舒」字古音在魚部,兩字絶不相通,故書傳中「愉」字無通作「舒」者,而字書、韻書「愉」字亦無「舒」音。
《索隱》之「愉音舒」當作「愉音俞」。
《淮南·本經篇》注曰:「愉,和也。
」「攫之深、醳之愉」,喻政令之寬猛相濟。
今作「音舒」者,即因《集解》内「舒」字而誤。
孔子世家 三人行 「三人行,必得我師」。
念孫案:「三人行」本作「我三人行」。
今本無「我」字者,後人依俗本《論語》删之也。
何晏《注》、皇侃《義疏》、《經典釋文》《唐石經》、邢昺《疏》皆有「我」字。
説見《石經考文提要》。
《集解》引何注言「我三人行」,則《史記》原文亦有「我」字,當補入。
景行行止 「《詩》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念孫案:宋本「行止」作「行之」,王應麟《詩攷》引此亦作「行之」。
今本仍作「行止」者,後人依《詩》文改之也。
案:《小雅·車舝》釋文曰:「『仰止』,本或作『仰之』。
」又《表記》引《詩》「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釋文曰:「『仰止』,本或作『仰之』。
『行止』,《詩》作『行之』。
」是陸本《毛詩》上句作「止」,下句作「之」也。
《詩正義》曰「仰之」、「行之」,則上下句皆作「之」,未可輒據今本《毛詩》以改《史記》也。
《三王世家》載武帝《制》曰:「高山仰之,景行嚮之,朕甚慕焉。
」雖「嚮」與「行」異文,而上下句亦皆作「之」。
陳涉世家 次近所旁 「又閒令吳廣之次近所旁叢祠中」。
《索隱》本無「近」字。
念孫案:「近」即「所」字之誤而衍者也。
「次所」,謂戍卒止次之所也。
其旁有叢祠,故曰「次所旁叢祠」,加一「近」字,則文不成義矣。
《漢書》亦無「近」字。
伍徐 「銍人伍徐」。
徐廣音義曰:「徐,一作逢。
」《漢書·陳勝傳》作「五逢」。
引之曰:「徐」與「逢」聲不相近,「徐」當爲「」,字之誤也。
《説文》:「,讀若。
」「」與「逢」聲相近,故字相通。
趙氏雲崧《廿二史剳記》謂《漢書》改「徐」爲「逢」,非也。
外戚世家 寒卧岸下 「爲其主入山作炭,寒卧岸下百餘人」。
念孫案:「寒」當從《漢書》作「暮」,字之誤也。
《太平禦覽·火部》引《史記》亦作「暮」。
奇兩女 「臧兒蔔筮之,曰兩女皆當貴,因欲奇兩女」。
索隱曰:「奇者,異之也。
《漢書》作『倚』。
倚者,依也。
」念孫案:「奇」即「倚」字也。
《説卦傳》「參天兩地而倚數」,釋文:「倚,蜀才作奇。
」《周官·大祝》「奇」,杜子春雲:「或雲『奇』讀曰『倚』。
」是「倚」與「奇」通也。
顔師古曰「冀其貴而依倚之得尊寵」,是也。
小司馬訓「奇」爲「異」,失之。
身貌 「視其身貌形狀」。
念孫案:古書無以「身貌」二字連文者,「身」當爲「體」,俗書作「軆」,因脫其右半耳。
《藝文類聚·人部》、《初學記·中宮部》、《太平禦覽·皇親部》《人事部》引此竝作「體貌」。
宋玉《登徒子好色賦》曰:「體貌閑麗。
」《漢書·五行志》曰:「體貌不恭。
」 蕭相國世家 乃令蕭何 「於是乃令蕭何賜帶劒履上殿,入朝不趨」。
念孫案:「蕭何」下脫去「第一」二字,當依《漢書》《漢紀》補。
上文是羣臣以爲曹參位次當居第一,而高祖及鄂千秋皆以爲蕭何當第一。
此處若不言「蕭何第一」,則上文全無收束矣。
「蕭何第一」爲一事,「賜帶劒履」雲雲,又爲一事。
《太平禦覽·治道部》引《史記》正作「乃令蕭何第一」。
曹相國世家 東阿 「北救東阿」。
念孫案:「阿」上本無「東」字,此後人依《漢書》加之也。
東阿故城在今陽穀縣東北,本戰國時阿邑,《田完世家》所謂「齊威王烹阿大夫」者也。
漢始置東阿縣,故《史記》中或謂之「阿」,或謂之「東阿」。
《索隱》本出「北救阿」三字,注雲「阿即東阿也」。
《正義》曰:「今濟州東阿也。
」則正文内無「東」字甚明,今本既加「東」字,又删去注内「阿即東阿也」五字,其失甚矣。
《絳侯世家》「擊秦軍阿下」,亦不稱「東阿」。
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 「參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
念孫案:「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本作「如齊故諸儒以百數」。
「齊故諸儒」四字連讀,「如」與「而」同,言參問所以安集百姓,而齊之故儒以百數,言人人殊也。
《漢書》作「而齊故諸儒以百數」,是其明證矣。
今本《史記》「故」下有「俗」字者,後人不知「如」與「而」同,而以「如齊故」三字連讀,遂於「故」下加「俗」字,謂參之治齊,欲如其故俗,不事更張也。
不知參問政於諸儒,而諸儒言人人殊,未知所定,及蓋公教以清靜無爲,然後用黃老之術,而齊國大治。
若參之治齊,本欲行所無事,則不待蓋公教之矣。
皆由不知「如」之讀爲「而」,故文義失而句讀亦舛也。
顜若畫一 「蕭何爲法,顜若畫一」。
凡醫書内「痙」字多如此作。
「輕」譌作「輊」。
《楚辭·九辯》「前輕輬之鏘鏘兮」,今本「輕」譌作「輊」。
「力」與「刀」,「」與「至」,形竝相似,故「勁」譌作「到」。
《西周策》「楚、宋不利秦之聽三國也,彼且攻王之聚以勁秦」,鮑彪本「勁」譌作「到」,正與此同也。
説見《西周策》「到秦」下。
又正義解「施三川而歸」曰:「施猶設也。
三川,周天子都也。
言韓戰勝楚,則秦與韓駕禦於楚,即於天子之都,張設救韓之功,行霸王之迹,加威諸侯,乃歸鹹陽也。
」念孫案:張説甚謬。
「施」讀爲「移」。
移,易也。
言與韓乘楚,而因易三川以歸也。
《韓策》作「易三川而歸」,是其明證矣。
《田完世家》曰:「請與韓地,而王以施三川。
」《蔡澤傳》曰:「利施三川,以實宜陽。
」《秦策》同。
張訓「施」爲「展」,亦非。
義竝與此同。
「施」與「移」古同聲而通用。
《管子·國蓄篇》「今君鑄錢立幣,民庶之通施也」,《輕重甲篇》「施」作「移」。
《荀子·儒效篇》「充虛之相施易也」,《漢書·衞綰傳》「劒,人之所施易」,「施」字竝讀爲「移」。
「施」又音「以豉反」,亦與「移」通。
《大傳》「絶族無移服」,《喪服傳》「移」作「施」,釋文竝以豉反。
《莊子·人間世篇》「哀樂不易施乎前」,崔譔雲:「施,移也。
音以豉反。
」 田敬仲完世家 粟予民 「其收賦稅於民,以小鬥受之。
其粟予民,以大鬥」。
念孫案:「粟予民,以大鬥」,文不成義。
「粟」當爲「稟」,音彼錦、力錦二反。
「稟予」,猶「給予」也。
謂以小鬥收之而以大鬥給之也。
《説文》:「稟,賜穀也。
」《廣雅》曰:「稟,予也。
」《漢書·文帝紀》:「吏稟當受鬻者。
」顔師古曰:「稟,給也。
」《中庸》「既廩稱事」,《釋文》「廩」作「稟」。
彼錦反,一本「又力錦反」。
《管子·五行篇》「大常察乎地利,故使爲廩者」,尹知章曰:「廩,給也。
」「廩」與「稟」古同聲而通用。
今本「稟」作「粟」者,「稟」、「粟」隷書相似,漢《楚相孫叔敖碑》「葬枯稟乏」,「稟」作「」。
《郃陽令曹全碑》「以家錢糴米粟」,「粟」作「」。
二形相似。
又涉下文「請粟」而誤耳。
《太平禦覽·器物部》引《史記》作「廩」,是其證。
毀言 譽言 「自子之居即墨也,毀言日至」,又下文:「自子之守阿,譽言日聞。
」念孫案:兩「言」字皆後人所加。
毀、譽皆言也,無庸更加「言」字。
舊本《北堂書鈔·封爵部下》《刑法部下》、陳禹謨本竝依俗本加「言」字。
《藝文類聚·治政部上》、《太平禦覽·封建部一》《職官部六十四》《治道部四》《刑部十一》引此皆無兩「言」字,《通典·職官十五》同。
唯《通鑑·周紀一》作「毀言日至」「譽言日至」,則所見《史記》本已有兩「言」字矣。
春溫 「夫大弦濁以春溫者,君也」。
念孫案:「濁以春溫」,文不成義。
《索隱》本出「大弦濁以溫者,君也」八字,注雲:「案:《春秋後語》『溫』字作『春』。
春氣溫,義亦相通也。
」據此則小司馬本無「春」字,今本作「春溫」者,一本作「溫」,一本作「春」,而後人誤合之耳。
《太平禦覽·人事部》引此作「春」,從别本也。
陳祥道《禮書》引作「春溫」,則所見本已誤。
醳之愉 「攫之深、醳之愉者,政令也」。
集解:「徐廣曰:『一作舒。
』」索隱曰:「醳,音『釋』,《史記》「釋」字多作「醳」。
與下文『舍』字竝同。
愉,音『舒』。
」念孫案:徐雲一作「舒」者,謂「醳」一作「舒」,非謂「愉」一作「舒」也。
「醳之愉」下文作「舍之愉」,而「舍」字古讀若「舒」,《説文》:「舒,從予,舍聲。
」《小雅·何人斯篇》「亦不遑舍」,與「車」「盱」爲韻。
《左氏春秋·哀六年》「齊陳乞弑其君荼」,《釋文》音「舒」,《公羊》「荼」作「舍」。
《史記·律書》:「舍者,日月所舍。
舍者,舒氣也。
」《聘禮記》「發氣焉盈容」,鄭注:「發氣,舍氣也。
」「舍氣」即「舒氣」。
「醳」通作「舍」,故又通作「舒」。
若「愉」字,古音在侯部,「舒」字古音在魚部,兩字絶不相通,故書傳中「愉」字無通作「舒」者,而字書、韻書「愉」字亦無「舒」音。
《索隱》之「愉音舒」當作「愉音俞」。
《淮南·本經篇》注曰:「愉,和也。
」「攫之深、醳之愉」,喻政令之寬猛相濟。
今作「音舒」者,即因《集解》内「舒」字而誤。
孔子世家 三人行 「三人行,必得我師」。
念孫案:「三人行」本作「我三人行」。
今本無「我」字者,後人依俗本《論語》删之也。
何晏《注》、皇侃《義疏》、《經典釋文》《唐石經》、邢昺《疏》皆有「我」字。
説見《石經考文提要》。
《集解》引何注言「我三人行」,則《史記》原文亦有「我」字,當補入。
景行行止 「《詩》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念孫案:宋本「行止」作「行之」,王應麟《詩攷》引此亦作「行之」。
今本仍作「行止」者,後人依《詩》文改之也。
案:《小雅·車舝》釋文曰:「『仰止』,本或作『仰之』。
」又《表記》引《詩》「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釋文曰:「『仰止』,本或作『仰之』。
『行止』,《詩》作『行之』。
」是陸本《毛詩》上句作「止」,下句作「之」也。
《詩正義》曰「仰之」、「行之」,則上下句皆作「之」,未可輒據今本《毛詩》以改《史記》也。
《三王世家》載武帝《制》曰:「高山仰之,景行嚮之,朕甚慕焉。
」雖「嚮」與「行」異文,而上下句亦皆作「之」。
陳涉世家 次近所旁 「又閒令吳廣之次近所旁叢祠中」。
《索隱》本無「近」字。
念孫案:「近」即「所」字之誤而衍者也。
「次所」,謂戍卒止次之所也。
其旁有叢祠,故曰「次所旁叢祠」,加一「近」字,則文不成義矣。
《漢書》亦無「近」字。
伍徐 「銍人伍徐」。
徐廣音義曰:「徐,一作逢。
」《漢書·陳勝傳》作「五逢」。
引之曰:「徐」與「逢」聲不相近,「徐」當爲「」,字之誤也。
《説文》:「,讀若。
」「」與「逢」聲相近,故字相通。
趙氏雲崧《廿二史剳記》謂《漢書》改「徐」爲「逢」,非也。
外戚世家 寒卧岸下 「爲其主入山作炭,寒卧岸下百餘人」。
念孫案:「寒」當從《漢書》作「暮」,字之誤也。
《太平禦覽·火部》引《史記》亦作「暮」。
奇兩女 「臧兒蔔筮之,曰兩女皆當貴,因欲奇兩女」。
索隱曰:「奇者,異之也。
《漢書》作『倚』。
倚者,依也。
」念孫案:「奇」即「倚」字也。
《説卦傳》「參天兩地而倚數」,釋文:「倚,蜀才作奇。
」《周官·大祝》「奇」,杜子春雲:「或雲『奇』讀曰『倚』。
」是「倚」與「奇」通也。
顔師古曰「冀其貴而依倚之得尊寵」,是也。
小司馬訓「奇」爲「異」,失之。
身貌 「視其身貌形狀」。
念孫案:古書無以「身貌」二字連文者,「身」當爲「體」,俗書作「軆」,因脫其右半耳。
《藝文類聚·人部》、《初學記·中宮部》、《太平禦覽·皇親部》《人事部》引此竝作「體貌」。
宋玉《登徒子好色賦》曰:「體貌閑麗。
」《漢書·五行志》曰:「體貌不恭。
」 蕭相國世家 乃令蕭何 「於是乃令蕭何賜帶劒履上殿,入朝不趨」。
念孫案:「蕭何」下脫去「第一」二字,當依《漢書》《漢紀》補。
上文是羣臣以爲曹參位次當居第一,而高祖及鄂千秋皆以爲蕭何當第一。
此處若不言「蕭何第一」,則上文全無收束矣。
「蕭何第一」爲一事,「賜帶劒履」雲雲,又爲一事。
《太平禦覽·治道部》引《史記》正作「乃令蕭何第一」。
曹相國世家 東阿 「北救東阿」。
念孫案:「阿」上本無「東」字,此後人依《漢書》加之也。
東阿故城在今陽穀縣東北,本戰國時阿邑,《田完世家》所謂「齊威王烹阿大夫」者也。
漢始置東阿縣,故《史記》中或謂之「阿」,或謂之「東阿」。
《索隱》本出「北救阿」三字,注雲「阿即東阿也」。
《正義》曰:「今濟州東阿也。
」則正文内無「東」字甚明,今本既加「東」字,又删去注内「阿即東阿也」五字,其失甚矣。
《絳侯世家》「擊秦軍阿下」,亦不稱「東阿」。
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 「參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
念孫案:「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本作「如齊故諸儒以百數」。
「齊故諸儒」四字連讀,「如」與「而」同,言參問所以安集百姓,而齊之故儒以百數,言人人殊也。
《漢書》作「而齊故諸儒以百數」,是其明證矣。
今本《史記》「故」下有「俗」字者,後人不知「如」與「而」同,而以「如齊故」三字連讀,遂於「故」下加「俗」字,謂參之治齊,欲如其故俗,不事更張也。
不知參問政於諸儒,而諸儒言人人殊,未知所定,及蓋公教以清靜無爲,然後用黃老之術,而齊國大治。
若參之治齊,本欲行所無事,則不待蓋公教之矣。
皆由不知「如」之讀爲「而」,故文義失而句讀亦舛也。
顜若畫一 「蕭何爲法,顜若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