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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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墮」與「解」、「脫」同義。

    《易林·噬嗑之小畜》曰「關柝開啓,衿帶解墮」是也。

    「細」當爲「紐」,字之誤也。

    「紐」,亦「結」也。

    《楚辭·九歎》王注曰:「紐,結束也。

    」《管子·樞言篇》曰「先生不約束,不結紐」是也。

    「説」與「脫」同。

    「捍」當爲「擇」,字之誤也。

    隷書「擇」字或作「」,與「捍」相似,見漢《成陽靈臺碑》。

    「擇」與「釋」同。

    《墨子·節葬篇》曰「爲而不已,操而不擇」,《易林·恒之蒙》曰「郊耕擇耜,有所疑止」,《韓子·五蠧篇》「布帛尋常,庸人不釋」,《論衡·非韓篇》引《韓子》「釋」作「擇」,皆是也。

    脫、釋,皆解也。

    摶囷者,卷束之名。

    《考工記·鮑人》「卷而摶之」,注:「鄭司農雲:『摶』讀爲『縳一如填』之『縳』,謂卷縳韋革也。

    」《説文》:「稛,絭束也。

    」「稛」與「囷」聲近而義同。

    「解墮結紐」、「説擇摶囷」,其義一也。

    「明事埒事」,下「事」字因上「事」字而衍。

    「明事埒」者,明百事之形埒以示人也。

    高注《繆稱篇》曰:「形埒,兆朕也。

    」故此注亦曰:「埒,兆朕也。

    」 與塞而無爲也同 「故通而無爲也,與塞而無爲也同。

    其無爲則同,其所以無爲則異」。

    念孫案:「與塞而無爲也」下不當有「同」字,此因下文「同」字而衍。

     酒白 「夫江河之腐胔不可勝數,然祭者汲焉,大也;一盃酒白,蠅漬其中,匹夫弗嘗者,小也」。

    念孫案:「一盃酒白」,「白」字義不可通。

    《藝文類聚·雜器物部》引此「白」作「甘」,是也。

    言酒雖甘而蠅漬其中,則人弗飲也。

    隷書「甘」字或作「」,注與「白」相似而誤。

    漢《西嶽華山亭碑》「甘澍弗布」,「甘」字作「」,見《漢隷字原》。

     不悅 「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爲其禮煩而不悅」。

    高注曰:「悅,易也。

    」念孫案:如注義,則「悅」當爲「侻」。

    他活反。

    《本經篇》「其行侻而順情」,彼注雲:「侻,簡易也。

    」義與此注同。

    莊本改「悅」爲「説」,未達高氏之旨。

     服傷生而害事 「厚葬靡財而貧民,服傷生而害事」。

    念孫案:「服傷生而害事」,文義未明,「服」上當有「久」字。

    「厚葬」、「久服」相對爲文。

    《墨子·節葬篇》多言「厚葬久喪」,《晏子春秋·外篇》「厚葬破民貧國,久喪遁哀費日」,皆《淮南》所本也。

     虆垂 「禹之時,天下大水,禹身執虆垂,以爲民先」。

    莊雲:「《太平禦覽》《皇王部七》《禮儀部三十四》《器物部九》《部十》皆引此。

    『虆垂』作『畚插』爲是,此誤也。

    」念孫案:「垂」字誤而「虆」字不誤。

    虆,謂盛土籠也。

    「垂」當爲「臿」。

    臿,今之鍬也。

    《大雅·緜》傳雲:「捄,虆也。

    」箋雲:「築牆者,捊聚壤土,盛之以虆,而投諸版中。

    」「虆」字或作「蔂」。

    《説山篇》「蔂成城」,高注雲:「蔂,土籠也。

    」《韓子·五蠧篇》「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臿,以爲民先」,此即《淮南》所本。

    「耒」與「虆」聲相近,「耒臿」,即「虆臿」也。

    《孟子·滕文公篇》「蓋歸反虆梩而掩之」,趙注雲:「蘽梩,籠臿之屬,可以取土者也。

    」彼言「虆梩」,亦即此所謂「虆臿」也。

    《廣雅》:「梩,臿也。

    」《管子·山國軌篇》「梩籠纍箕」,「纍」亦與「虆」同。

    《大平禦覽》引此「虆」作「畚」,所見本異耳,不得據彼以改此也。

    「垂」者,「臿」之誤,非「插」之誤。

    俗書「臿」字或作「」,見《廣韻》。

    「垂」字或作「」,見漢《富春丞張君碑》。

    二形相似,故「臿」誤爲「垂」矣。

     閒服 「當此之時,死陵者葬陵,死澤者葬澤,故節財薄葬,閒服生焉」。

    念孫案:「閒」與「」同。

    《莊子·天運篇》「食於苟之田」,釋文:「,司馬本作閒。

    」服,謂三月之服也。

    《宋書·禮志》引《屍子》曰「禹治爲喪法,使死於陵者葬於陵,死於澤者葬於澤,桐棺三寸,制喪三月」是也。

    《道藏》本、劉本作「閒服」,他本「閒」字皆誤作「閑」,而莊本從之,謬矣。

    《文選·夏侯常侍誄》注及《路史·後紀》引此竝作「服」。

     恃連與國 「恃連與國,約重緻,剖信符,結遠援,以守其國家,持其社稷」。

    念孫案:「連與」二字連讀,高注:「恃怙連與之國。

    」《漢書·武五子傳》「羣臣連與成朋」是也。

    「恃連與,約重緻,剖信符,結遠援」,皆三字爲句,則「連與」下不當有「國」注字,蓋涉注文而衍。

     注 ,原作「自」,據《漢隸字源》改。

    下「」同。

     注 國,原作「邦」,據上文及《國學基本叢書》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