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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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文義不明。
「春秋」當爲「秦晉」,僖二十二年《左傳》「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是也。
此因「秦」誤爲「春」,後人遂改爲「春秋」耳。
晉武公 「河東郡聞喜,故曲沃。
晉武公自晉陽徙此」。
念孫案:「武公」本作「成侯」,此後人妄改之也。
《水經·涑水注》雲:「左邑縣故城,故曲沃也,晉武公自晉陽徙此。
」「武公」二字亦後人依誤本《漢志》改之。
案《詩譜》雲:「唐者,帝堯舊都之地,今曰太原晉陽。
成王封母弟叔虞於此,曰唐侯,至子燮改爲晉侯,至曾孫成侯南徙居曲沃。
」正義引《地理志》雲:「河東郡聞喜縣,故曲沃也,晉成侯自晉陽徙此。
」據此則自晉陽徙曲沃者乃成侯,非武公也。
又下文絳縣下雲「晉武公自曲沃徙此」,是武公自曲沃徙絳,非自晉陽徙曲沃也。
且武公之祖桓叔已封於曲沃矣,何得謂武公徙曲沃乎? 班氏 「襄陵,有班氏鄉亭」。
念孫案:《水經·汾水注》曰:「汾水又南,歷襄陵縣故城西,晉大夫郤犨之邑也,故其地有犨氏鄉亭矣。
」據此則善長所見本作「犨氏」,而今本則「班氏」。
《廣韻》「犨」字注曰:「又姓。
」引《風俗通》雲:「晉大夫郤犨之後。
」然則犨氏爲郤犨之後,而襄陵又爲犨之故邑,故其地有犨氏鄉亭,作「班」者非也。
蓋「犨」字或通作「讎」,《潛夫論·志氏姓篇》作「郤讎」。
與「班」相似而誤。
下文「南陽郡犨」,師古音昌牛反,而此處無音,則所見本已誤爲「班」矣。
河主 「太原郡廣武,河主、賈屋山在北」。
念孫案:「河主」當爲「句注」,此因「句」字譌作「可」,漢《巴郡太守張納碑》「犴無拘紲之人」,「拘」字作「」;「朐忍蠻夷」,「朐」字作「」;《冀州從事郭君碑》「凋柯霜榮」,「柯」字作「」。
其右畔極相似,故從句、從可之字往往譌溷。
《説文》「抲」字解引《酒誥》「盡執抲」,今本作「盡執拘」。
《攷工記》「妢胡之笴」,注:「故書『笴』爲『笱』。
杜子春雲:『笱,當爲笴。
』」《説文·敘》曰:「廷尉説律,至以字斷法。
『苛人受錢』,『苛』之字,『止句』也。
」《管子·五輔篇》「上彌殘苛而無解舍」,「苛」今本譌作「苟」。
《莊子·天下篇》「君子不爲苛察」,「苛」一本作「苟」,皆其證也。
而「注」字之「水」旁又移置於「可」字之側,故譌爲「河主」二字也。
又案後鴈門郡下雲「句注山在陰館」,而此言在廣武北者,漢廣武故城在今代州西十五裡,陰館故城在朔州東南八十裡,句注山在陰館之南、廣武之北,故兩記之。
《史記·劉敬傳》正義曰「廣武故城在句注山南」,是其證也。
賈屋山在今代州東北,西與句注相連,故言「句注、賈屋山在北」。
《史記·趙世家》正義曰:「《括地志》雲:『夏屋山一名賈屋山,在代州鴈門縣東北三十五裡,與句注山相接。
』」是其證也。
案《趙世家》曰「趙襄子北登夏屋,請代王」,而《張儀傳》曰「趙襄子約與代王遇於句注之塞」,或言「夏屋」,或言「句注」,蓋二山相連,遂得通稱也。
入海 「上黨郡屯留,桑欽言『絳水出西南,東入海』」。
念孫案:「入海」本作「入漳」,後人以信都國信都下雲「《禹貢》絳水亦入海」,故改「入漳」爲「入海」也。
不知彼是班氏之説,此是班氏引桑欽説,不可強同也。
《水經·濁漳水注》曰:「絳水東逕屯留縣故城南,東北流,入於漳。
故桑欽雲『絳水出屯留西南,東入漳』。
」後又曰「《地理志》雲『絳水發源屯留,下亂漳津』」,則此文本作「入漳」明矣。
大黽谷 「沾,大黽谷,清漳水所出」。
念孫案:「黽」當爲「」,字之誤也。
「」即「要領」之「要」。
《玉篇》「」與「要」同,於宵切,又於笑切。
漢《斥彰長田君斷碑》「究屆道要」,「要」字作「」,上缺一點者,省筆耳。
此「大谷」當讀「要領」之「要」,謂谷之中廣者也。
後北地郡有大縣,師古曰「『』即古『要』字,音一遙反」,是其證也。
《説文》曰:「清漳出沾少山大要谷。
」舊本脫「少」字,今據《山海經·水經》補。
《水經》曰:「清漳出上黨沾縣西北少山大要谷。
」舊本譌作「黽」,今據注改。
是「大黽」爲「大」之譌。
「黽」與「」字形相似,「」之譌爲「黽」,猶「黽」之譌爲「」。
《後漢書·趙岐傳》「岐著《要子章句》」,「要」爲「孟」字之譌,此因「孟」「黽」聲相近而借「黽」爲「孟」,因譌爲「要」也。
説見吳仁傑《兩漢刊誤補遺》。
而「」字師古無音,至後「北地郡大」始音一遙反,是則「大谷」之「」,唐時本已譌作「黽」矣。
滎陽 「穀遠。
羊頭山世靡谷,沁水所出,東南至滎陽入河,過郡三,行九百七十裡」。
師古曰:「今沁水至懷州武陟縣界入河。
此雲『至滎陽』,疑傳寫錯誤。
」念孫案:《水經》雲「沁水至滎陽縣北,東入於河」,即本於《地理志》,則「滎陽」非誤文也。
又《汳水注》雲「丹、沁亂流,於武德絶河,南入滎陽合汳」,即此《志》「沁水至滎陽入河」之説也。
但不當先言「至滎陽」,後言「入河」耳。
又案《志》言沁水「過郡三」,謂上黨、河内、河南也。
若僅至武德,武德故城在今武陟縣東南。
則有上黨、河内而無河南,不得言「過郡三」矣。
《水經》雲:「沁水出上黨涅縣,過穀遠、陭氏、陽阿、沁水、野王、州縣、懷縣、武德,至滎陽入河。
」涅縣、穀遠、陭氏竝屬上黨;沁水、野王、州縣、懷縣、武德竝屬河内;滎陽屬河南,故曰「過郡三」。
内黃澤 「河内郡蕩陰。
蕩水東至内黃澤」。
念孫案:此文本作「蕩水東至内黃,入黃澤」,下文「魏郡内黃」,應劭曰:「黃澤在西。
」下文曰「羑水亦至内黃入蕩」,文義正與此同。
脫去「入黃」二字,則文不成義。
《説文》曰「蕩水出河内蕩陰,東入黃澤」,《水經》曰「蕩水東北至内黃,縣入於黃澤」,皆本《地理志》。
保忠信鄉 「河南郡,莽曰保忠信鄉」。
念孫案:「鄉」當爲「卿」。
《王莽傳》曰:「分三輔爲六尉郡,河東、河内、弘農、河南、潁川、南陽,爲六隊。
郡置大夫,職如大守;屬正,職如都尉。
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
」是「保忠信卿」乃官名,非地名也。
若作「保忠信鄉」,則義不可通。
今本《水經·穀水注》亦誤作「鄉」,惟《王莽傳》不誤。
保忠信卿乃官名,而列於《地理志》者,與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同義,後漢謂之河南尹,義亦同也。
二十二年 「雒陽。
《春秋》昭公二十二年,晉合諸侯于狄泉,以其地大成周之城」。
念孫案:「二十二年」當依《春秋》作「三十二年」。
有筦叔邑 「中牟。
有筦叔邑」。
念孫案:此當作「有筦城,故筦叔邑」,上文弘農郡陜「有焦城,故焦國」是其例也,《志》文若是者多矣。
今本脫「筦城故」三字,則文義不明。
《續漢書·郡國志》曰:「中牟有管城。
」宣十二年《左傳》「次于管」,杜注曰:「熒陽京縣東北有管城。
」《正義》引《土地名》曰:「古管國也。
」《水經·渠水注》曰:「不家溝水東北逕管城西,故管國也,周武王以封管叔矣。
」皆本《地理志》。
範 「東郡範」。
念孫案:景祐本「範」作「笵」,此古字之僅存者。
漢《廬江太守範式碑》碑額篆文亦作「笵」,今則範縣、範姓字皆從艸,無從竹者矣。
南燕 「南燕,南燕國」。
念孫案:上「南」字涉下「南」字而衍,國有南、北燕,而縣無南、北燕,可言南燕國,不可言南燕縣也。
燕縣於戰國時爲魏地,秦置燕縣,而漢因之。
《魏策》蘇秦説魏王曰:「大王之地北有河外、卷、衍、燕、酸棗。
」又《秦策》「王舉甲而攻魏,拔燕、酸棗、虛、桃人」,高注曰:「燕,南燕也。
」《史記·高祖紀》曰「復擊破楚軍燕郭西」,索隱曰:「故南燕國也。
在東郡,秦以爲縣。
」《曹丞相世家》曰「程處反於燕」,集解:「徐廣曰:『東郡燕縣。
』」《灌嬰傳》曰「擊破柘公王武軍於燕西」,《漢書》竝同。
《後漢書·樊鯈傳》曰「徙封燕侯」,《續漢書·郡國志》曰「東郡燕,本南燕國」,《水經·河水注》曰「河水又東,逕燕縣故城北」,《濟水注》曰「濮渠又東北,逕燕城南,故南燕姞姓之國也。
有北燕,故以南氏國」,今本「國」作「縣」,乃後人依誤本《漢書》改之,與上文不合。
皆其證也。
《通典·州郡十》雲「漢南燕縣,古南燕國」,《元和郡縣志》雲「古之燕國,漢爲南燕縣」,則杜、李所見《漢志》皆衍「南」字。
隱五年《左傳》注「南燕國,今東郡燕縣」,正義引此《志》雲「東郡燕縣,南燕國」,則唐初本尚不誤,師古注《高紀》曰:「燕,縣名,古南燕國。
」則所見本亦不誤。
今據以訂正。
二年 「潁川郡周承休,侯國,元帝置,元始二年更名鄭公」。
念孫案:「二年」當爲「四年」,《水經·汝水注》引此已誤。
《平紀》雲「元始四年,改周承休公曰鄭公」,《漢紀》同。
《恩澤侯表》亦雲:「周承休侯,綏和元年進爵爲公,元始四年爲鄭公。
」 鮦陽 《通雅》曰:「《漢書·地理志》『汝南郡鮦陽』,孟康曰:『鮦,音紂紅反。
』襄四年《左傳》注:『繁陽,楚地,在汝南鮦陽縣。
』『鮦』音『紂』,每訝其奇。
《後漢書&midd
「春秋」當爲「秦晉」,僖二十二年《左傳》「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是也。
此因「秦」誤爲「春」,後人遂改爲「春秋」耳。
晉武公 「河東郡聞喜,故曲沃。
晉武公自晉陽徙此」。
念孫案:「武公」本作「成侯」,此後人妄改之也。
《水經·涑水注》雲:「左邑縣故城,故曲沃也,晉武公自晉陽徙此。
」「武公」二字亦後人依誤本《漢志》改之。
案《詩譜》雲:「唐者,帝堯舊都之地,今曰太原晉陽。
成王封母弟叔虞於此,曰唐侯,至子燮改爲晉侯,至曾孫成侯南徙居曲沃。
」正義引《地理志》雲:「河東郡聞喜縣,故曲沃也,晉成侯自晉陽徙此。
」據此則自晉陽徙曲沃者乃成侯,非武公也。
又下文絳縣下雲「晉武公自曲沃徙此」,是武公自曲沃徙絳,非自晉陽徙曲沃也。
且武公之祖桓叔已封於曲沃矣,何得謂武公徙曲沃乎? 班氏 「襄陵,有班氏鄉亭」。
念孫案:《水經·汾水注》曰:「汾水又南,歷襄陵縣故城西,晉大夫郤犨之邑也,故其地有犨氏鄉亭矣。
」據此則善長所見本作「犨氏」,而今本則「班氏」。
《廣韻》「犨」字注曰:「又姓。
」引《風俗通》雲:「晉大夫郤犨之後。
」然則犨氏爲郤犨之後,而襄陵又爲犨之故邑,故其地有犨氏鄉亭,作「班」者非也。
蓋「犨」字或通作「讎」,《潛夫論·志氏姓篇》作「郤讎」。
與「班」相似而誤。
下文「南陽郡犨」,師古音昌牛反,而此處無音,則所見本已誤爲「班」矣。
河主 「太原郡廣武,河主、賈屋山在北」。
念孫案:「河主」當爲「句注」,此因「句」字譌作「可」,漢《巴郡太守張納碑》「犴無拘紲之人」,「拘」字作「」;「朐忍蠻夷」,「朐」字作「」;《冀州從事郭君碑》「凋柯霜榮」,「柯」字作「」。
其右畔極相似,故從句、從可之字往往譌溷。
《説文》「抲」字解引《酒誥》「盡執抲」,今本作「盡執拘」。
《攷工記》「妢胡之笴」,注:「故書『笴』爲『笱』。
杜子春雲:『笱,當爲笴。
』」《説文·敘》曰:「廷尉説律,至以字斷法。
『苛人受錢』,『苛』之字,『止句』也。
」《管子·五輔篇》「上彌殘苛而無解舍」,「苛」今本譌作「苟」。
《莊子·天下篇》「君子不爲苛察」,「苛」一本作「苟」,皆其證也。
而「注」字之「水」旁又移置於「可」字之側,故譌爲「河主」二字也。
又案後鴈門郡下雲「句注山在陰館」,而此言在廣武北者,漢廣武故城在今代州西十五裡,陰館故城在朔州東南八十裡,句注山在陰館之南、廣武之北,故兩記之。
《史記·劉敬傳》正義曰「廣武故城在句注山南」,是其證也。
賈屋山在今代州東北,西與句注相連,故言「句注、賈屋山在北」。
《史記·趙世家》正義曰:「《括地志》雲:『夏屋山一名賈屋山,在代州鴈門縣東北三十五裡,與句注山相接。
』」是其證也。
案《趙世家》曰「趙襄子北登夏屋,請代王」,而《張儀傳》曰「趙襄子約與代王遇於句注之塞」,或言「夏屋」,或言「句注」,蓋二山相連,遂得通稱也。
入海 「上黨郡屯留,桑欽言『絳水出西南,東入海』」。
念孫案:「入海」本作「入漳」,後人以信都國信都下雲「《禹貢》絳水亦入海」,故改「入漳」爲「入海」也。
不知彼是班氏之説,此是班氏引桑欽説,不可強同也。
《水經·濁漳水注》曰:「絳水東逕屯留縣故城南,東北流,入於漳。
故桑欽雲『絳水出屯留西南,東入漳』。
」後又曰「《地理志》雲『絳水發源屯留,下亂漳津』」,則此文本作「入漳」明矣。
大黽谷 「沾,大黽谷,清漳水所出」。
念孫案:「黽」當爲「」,字之誤也。
「」即「要領」之「要」。
《玉篇》「」與「要」同,於宵切,又於笑切。
漢《斥彰長田君斷碑》「究屆道要」,「要」字作「」,上缺一點者,省筆耳。
此「大谷」當讀「要領」之「要」,謂谷之中廣者也。
後北地郡有大縣,師古曰「『』即古『要』字,音一遙反」,是其證也。
《説文》曰:「清漳出沾少山大要谷。
」舊本脫「少」字,今據《山海經·水經》補。
《水經》曰:「清漳出上黨沾縣西北少山大要谷。
」舊本譌作「黽」,今據注改。
是「大黽」爲「大」之譌。
「黽」與「」字形相似,「」之譌爲「黽」,猶「黽」之譌爲「」。
《後漢書·趙岐傳》「岐著《要子章句》」,「要」爲「孟」字之譌,此因「孟」「黽」聲相近而借「黽」爲「孟」,因譌爲「要」也。
説見吳仁傑《兩漢刊誤補遺》。
而「」字師古無音,至後「北地郡大」始音一遙反,是則「大谷」之「」,唐時本已譌作「黽」矣。
滎陽 「穀遠。
羊頭山世靡谷,沁水所出,東南至滎陽入河,過郡三,行九百七十裡」。
師古曰:「今沁水至懷州武陟縣界入河。
此雲『至滎陽』,疑傳寫錯誤。
」念孫案:《水經》雲「沁水至滎陽縣北,東入於河」,即本於《地理志》,則「滎陽」非誤文也。
又《汳水注》雲「丹、沁亂流,於武德絶河,南入滎陽合汳」,即此《志》「沁水至滎陽入河」之説也。
但不當先言「至滎陽」,後言「入河」耳。
又案《志》言沁水「過郡三」,謂上黨、河内、河南也。
若僅至武德,武德故城在今武陟縣東南。
則有上黨、河内而無河南,不得言「過郡三」矣。
《水經》雲:「沁水出上黨涅縣,過穀遠、陭氏、陽阿、沁水、野王、州縣、懷縣、武德,至滎陽入河。
」涅縣、穀遠、陭氏竝屬上黨;沁水、野王、州縣、懷縣、武德竝屬河内;滎陽屬河南,故曰「過郡三」。
内黃澤 「河内郡蕩陰。
蕩水東至内黃澤」。
念孫案:此文本作「蕩水東至内黃,入黃澤」,下文「魏郡内黃」,應劭曰:「黃澤在西。
」下文曰「羑水亦至内黃入蕩」,文義正與此同。
脫去「入黃」二字,則文不成義。
《説文》曰「蕩水出河内蕩陰,東入黃澤」,《水經》曰「蕩水東北至内黃,縣入於黃澤」,皆本《地理志》。
保忠信鄉 「河南郡,莽曰保忠信鄉」。
念孫案:「鄉」當爲「卿」。
《王莽傳》曰:「分三輔爲六尉郡,河東、河内、弘農、河南、潁川、南陽,爲六隊。
郡置大夫,職如大守;屬正,職如都尉。
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
」是「保忠信卿」乃官名,非地名也。
若作「保忠信鄉」,則義不可通。
今本《水經·穀水注》亦誤作「鄉」,惟《王莽傳》不誤。
保忠信卿乃官名,而列於《地理志》者,與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同義,後漢謂之河南尹,義亦同也。
二十二年 「雒陽。
《春秋》昭公二十二年,晉合諸侯于狄泉,以其地大成周之城」。
念孫案:「二十二年」當依《春秋》作「三十二年」。
有筦叔邑 「中牟。
有筦叔邑」。
念孫案:此當作「有筦城,故筦叔邑」,上文弘農郡陜「有焦城,故焦國」是其例也,《志》文若是者多矣。
今本脫「筦城故」三字,則文義不明。
《續漢書·郡國志》曰:「中牟有管城。
」宣十二年《左傳》「次于管」,杜注曰:「熒陽京縣東北有管城。
」《正義》引《土地名》曰:「古管國也。
」《水經·渠水注》曰:「不家溝水東北逕管城西,故管國也,周武王以封管叔矣。
」皆本《地理志》。
範 「東郡範」。
念孫案:景祐本「範」作「笵」,此古字之僅存者。
漢《廬江太守範式碑》碑額篆文亦作「笵」,今則範縣、範姓字皆從艸,無從竹者矣。
南燕 「南燕,南燕國」。
念孫案:上「南」字涉下「南」字而衍,國有南、北燕,而縣無南、北燕,可言南燕國,不可言南燕縣也。
燕縣於戰國時爲魏地,秦置燕縣,而漢因之。
《魏策》蘇秦説魏王曰:「大王之地北有河外、卷、衍、燕、酸棗。
」又《秦策》「王舉甲而攻魏,拔燕、酸棗、虛、桃人」,高注曰:「燕,南燕也。
」《史記·高祖紀》曰「復擊破楚軍燕郭西」,索隱曰:「故南燕國也。
在東郡,秦以爲縣。
」《曹丞相世家》曰「程處反於燕」,集解:「徐廣曰:『東郡燕縣。
』」《灌嬰傳》曰「擊破柘公王武軍於燕西」,《漢書》竝同。
《後漢書·樊鯈傳》曰「徙封燕侯」,《續漢書·郡國志》曰「東郡燕,本南燕國」,《水經·河水注》曰「河水又東,逕燕縣故城北」,《濟水注》曰「濮渠又東北,逕燕城南,故南燕姞姓之國也。
有北燕,故以南氏國」,今本「國」作「縣」,乃後人依誤本《漢書》改之,與上文不合。
皆其證也。
《通典·州郡十》雲「漢南燕縣,古南燕國」,《元和郡縣志》雲「古之燕國,漢爲南燕縣」,則杜、李所見《漢志》皆衍「南」字。
隱五年《左傳》注「南燕國,今東郡燕縣」,正義引此《志》雲「東郡燕縣,南燕國」,則唐初本尚不誤,師古注《高紀》曰:「燕,縣名,古南燕國。
」則所見本亦不誤。
今據以訂正。
二年 「潁川郡周承休,侯國,元帝置,元始二年更名鄭公」。
念孫案:「二年」當爲「四年」,《水經·汝水注》引此已誤。
《平紀》雲「元始四年,改周承休公曰鄭公」,《漢紀》同。
《恩澤侯表》亦雲:「周承休侯,綏和元年進爵爲公,元始四年爲鄭公。
」 鮦陽 《通雅》曰:「《漢書·地理志》『汝南郡鮦陽』,孟康曰:『鮦,音紂紅反。
』襄四年《左傳》注:『繁陽,楚地,在汝南鮦陽縣。
』『鮦』音『紂』,每訝其奇。
《後漢書&mi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