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書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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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民亦然也」。
今本正文脫去二十二字,僅存「烏呼如之」四字,則與注文全不相應;注首脫去「雖野禽」三字,則文義不明。
《羣書治要》注文已與今本同,而正文則一字不闕。
又案:正文當作「家畜馴服于人,野禽見人而奔」,蓋家畜爲人所養,則馴服于人,野禽非人所養,則見人而奔,故曰「非禽畜之性,實惟人」也。
民之於君也,善之則如家畜,不善之則如野禽,故曰「民亦如之」也。
《呂氏春秋·適威篇》引《周書》曰:「民善之則畜也,不善則讎也。
」語意正與此同。
《治要》本「家畜」與「野禽」互誤,則義不可通。
而孔本已如此,故不得其解而曲爲之詞。
人未有不養家畜者,家畜亦未有見人而奔者,故知注爲曲説。
以貪諛爲事 「今爾執政小子,惟以貪諛爲事」。
念孫案:「爲事」本作「事王」。
「貪」謂聚斂也,「諛」謂諂言也。
小人非此二者,則無以事君,故曰「惟以貪諛事王」。
下文曰「惟爾小子,飾言事王」,是其證。
今本「事王」作「爲事」,則非其旨矣。
《羣書治要》及《太平禦覽·人事部三十三》竝作「惟以貪諛事王」。
遂弗悛 「爾乃聵禍翫烖,遂弗悛」。
念孫案:「遂」下有「非」字,而今本脫之。
「聵禍翫烖,遂非弗悛」皆四字爲句,若無「非」字,則文義不明,而句法亦不協矣。
《北堂書鈔·政術部四》引此正作「遂非弗悛」。
□不存焉 「惟禍發于人之攸忽,于人之攸輕。
《羣書治要》「于人之攸輕」上有「咎起」二字。
□不存焉,變之攸伏」。
念孫案:《羣書治要》作「心不存焉」,是也。
心所不存,即上文所謂「人之攸忽」、「人之攸輕」。
不圖善 「爾執政小子,不圖善,偷生苟安」。
念孫案:「不圖善」本作「不圖大囏」。
「囏」,籀文「艱」字。
大囏,即上所雲國人爲患也。
不圖大囏,則偷生苟安而已。
若雲「不圖善」,則與下句義不相屬矣。
上文雲「爾執政小子,不懃德以備難」,正所謂「不圖大囏」也。
今本作「不圖善」者,「囏」字闕其半而爲「喜」,「喜」與「善」相似而誤,又脫去「大」字耳。
《羣書治要》正作「不圖大艱」。
其不遂 《大子晉篇》:「逡巡而退,其不遂。
」盧曰:「《禦覽》百四十六『其』下有『言』字。
」念孫案:《禦覽》是。
盡忘吾其度 「吾年甚少,見子而懾,盡忘吾其度」。
念孫案:「忘」與「亡」同。
説見《經義述聞》「曷維其亡」下。
亡度,失度也。
「其」字疑衍。
《太平禦覽·人事部十三》及《百八》引此皆無「其」字。
始 「自晉始如周,身不知勞」。
念孫案:「自晉如周」句中不當有「始」字,蓋即「如」字之誤而衍者。
謂之曰伯 「士率衆時作,謂之曰伯」。
念孫案:「曰」字涉下文而衍。
「曰」與「謂之」同義,此文「謂之胄子」、「謂之士」、「謂之伯」、「謂之公」、「謂之侯」、「謂之君」,言「謂之」則不言「曰」。
下文「曰予一人」、「曰天子」、「曰天王」,言「曰」則不言「謂之」。
故知「曰」爲衍字也。
《北堂書鈔·封爵部上》《太平禦覽·封建部二》引此皆無「曰」字。
非舜而誰能 「穆穆虞舜,明明赫赫,立義治律,萬物皆作,分均天財,萬物熙熙,非舜而誰能」。
盧補校曰:「『能』字疑衍,『誰』字與上『財』、『熙』韻協。
」念孫案:師曠問曰「自古誰」,王子荅曰「非舜而誰」,兩「誰」字正相應,則「誰」下不當有「能」字。
《文選·封禪文》注引此無「能」字。
盧以「能」爲衍字,是也。
而謂「誰」與「財」、「熙」爲韻,則非。
「誰」於古音屬脂部,「財」、「熙」於古音屬之部,兩部絶不相通,則「誰」與「財」、「熙」非韻也。
説見《六書音均表》。
此文以「赫」、「作」爲一韻,「財」、「熙」爲一韻,而末句不入韻。
上文雲:「溫恭敦敏,方德不改,聞物□□,下學以起,尚登帝臣,乃參天子,自古誰?」「誰」字亦不入韻也。
東躅 「師曠東躅其足曰:『善哉善哉。
』」念孫案:「東躅」二字義不可通。
「東」當爲「束」,字之誤也。
「束躅」疊韻字,謂數以足踏地而稱善也,故王子曰「大師何舉足驟」。
孔注「東躅,踏也」,「東」亦「束」之誤。
《北堂書鈔·政術部四》、《太平禦覽·人事部十三》《樂部十四》引此竝作「束躅其足」。
湯退再拜 湯以此讓三千諸侯莫敢即位 《殷祝篇》:「湯退再拜,從諸侯之位。
」念孫案:此文本作「湯取天子之璽,置之天子之坐左,退而再拜,從諸侯之位」。
上言「置璽於天子之坐左」,故下言「退從諸侯之位」,今本脫去「取天子之璽,置之天子之坐左」十二字,僅存「湯退」二字,「退」下又脫「而」字。
則敘事不明。
又案:蔡邕《獨斷》曰:「璽者,印也。
古者尊卑共之。
《月令》曰:『固封璽。
』《春秋左氏傳》曰:『魯襄公
今本正文脫去二十二字,僅存「烏呼如之」四字,則與注文全不相應;注首脫去「雖野禽」三字,則文義不明。
《羣書治要》注文已與今本同,而正文則一字不闕。
又案:正文當作「家畜馴服于人,野禽見人而奔」,蓋家畜爲人所養,則馴服于人,野禽非人所養,則見人而奔,故曰「非禽畜之性,實惟人」也。
民之於君也,善之則如家畜,不善之則如野禽,故曰「民亦如之」也。
《呂氏春秋·適威篇》引《周書》曰:「民善之則畜也,不善則讎也。
」語意正與此同。
《治要》本「家畜」與「野禽」互誤,則義不可通。
而孔本已如此,故不得其解而曲爲之詞。
人未有不養家畜者,家畜亦未有見人而奔者,故知注爲曲説。
以貪諛爲事 「今爾執政小子,惟以貪諛爲事」。
念孫案:「爲事」本作「事王」。
「貪」謂聚斂也,「諛」謂諂言也。
小人非此二者,則無以事君,故曰「惟以貪諛事王」。
下文曰「惟爾小子,飾言事王」,是其證。
今本「事王」作「爲事」,則非其旨矣。
《羣書治要》及《太平禦覽·人事部三十三》竝作「惟以貪諛事王」。
遂弗悛 「爾乃聵禍翫烖,遂弗悛」。
念孫案:「遂」下有「非」字,而今本脫之。
「聵禍翫烖,遂非弗悛」皆四字爲句,若無「非」字,則文義不明,而句法亦不協矣。
《北堂書鈔·政術部四》引此正作「遂非弗悛」。
□不存焉 「惟禍發于人之攸忽,于人之攸輕。
《羣書治要》「于人之攸輕」上有「咎起」二字。
□不存焉,變之攸伏」。
念孫案:《羣書治要》作「心不存焉」,是也。
心所不存,即上文所謂「人之攸忽」、「人之攸輕」。
不圖善 「爾執政小子,不圖善,偷生苟安」。
念孫案:「不圖善」本作「不圖大囏」。
「囏」,籀文「艱」字。
大囏,即上所雲國人爲患也。
不圖大囏,則偷生苟安而已。
若雲「不圖善」,則與下句義不相屬矣。
上文雲「爾執政小子,不懃德以備難」,正所謂「不圖大囏」也。
今本作「不圖善」者,「囏」字闕其半而爲「喜」,「喜」與「善」相似而誤,又脫去「大」字耳。
《羣書治要》正作「不圖大艱」。
其不遂 《大子晉篇》:「逡巡而退,其不遂。
」盧曰:「《禦覽》百四十六『其』下有『言』字。
」念孫案:《禦覽》是。
盡忘吾其度 「吾年甚少,見子而懾,盡忘吾其度」。
念孫案:「忘」與「亡」同。
説見《經義述聞》「曷維其亡」下。
亡度,失度也。
「其」字疑衍。
《太平禦覽·人事部十三》及《百八》引此皆無「其」字。
始 「自晉始如周,身不知勞」。
念孫案:「自晉如周」句中不當有「始」字,蓋即「如」字之誤而衍者。
謂之曰伯 「士率衆時作,謂之曰伯」。
念孫案:「曰」字涉下文而衍。
「曰」與「謂之」同義,此文「謂之胄子」、「謂之士」、「謂之伯」、「謂之公」、「謂之侯」、「謂之君」,言「謂之」則不言「曰」。
下文「曰予一人」、「曰天子」、「曰天王」,言「曰」則不言「謂之」。
故知「曰」爲衍字也。
《北堂書鈔·封爵部上》《太平禦覽·封建部二》引此皆無「曰」字。
非舜而誰能 「穆穆虞舜,明明赫赫,立義治律,萬物皆作,分均天財,萬物熙熙,非舜而誰能」。
盧補校曰:「『能』字疑衍,『誰』字與上『財』、『熙』韻協。
」念孫案:師曠問曰「自古誰」,王子荅曰「非舜而誰」,兩「誰」字正相應,則「誰」下不當有「能」字。
《文選·封禪文》注引此無「能」字。
盧以「能」爲衍字,是也。
而謂「誰」與「財」、「熙」爲韻,則非。
「誰」於古音屬脂部,「財」、「熙」於古音屬之部,兩部絶不相通,則「誰」與「財」、「熙」非韻也。
説見《六書音均表》。
此文以「赫」、「作」爲一韻,「財」、「熙」爲一韻,而末句不入韻。
上文雲:「溫恭敦敏,方德不改,聞物□□,下學以起,尚登帝臣,乃參天子,自古誰?」「誰」字亦不入韻也。
東躅 「師曠東躅其足曰:『善哉善哉。
』」念孫案:「東躅」二字義不可通。
「東」當爲「束」,字之誤也。
「束躅」疊韻字,謂數以足踏地而稱善也,故王子曰「大師何舉足驟」。
孔注「東躅,踏也」,「東」亦「束」之誤。
《北堂書鈔·政術部四》、《太平禦覽·人事部十三》《樂部十四》引此竝作「束躅其足」。
湯退再拜 湯以此讓三千諸侯莫敢即位 《殷祝篇》:「湯退再拜,從諸侯之位。
」念孫案:此文本作「湯取天子之璽,置之天子之坐左,退而再拜,從諸侯之位」。
上言「置璽於天子之坐左」,故下言「退從諸侯之位」,今本脫去「取天子之璽,置之天子之坐左」十二字,僅存「湯退」二字,「退」下又脫「而」字。
則敘事不明。
又案:蔡邕《獨斷》曰:「璽者,印也。
古者尊卑共之。
《月令》曰:『固封璽。
』《春秋左氏傳》曰:『魯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