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内篇弟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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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天部二》引此亦無「遠」字。
來乍 「虎豹之文來射,蝯狖之捷來乍」。
高注曰:「乍,暫疾。
以其操捷,來使人疾擊而取之。
」「操」當爲「躁」,各本脫「人」字,今據上句注補。
念孫案:《繆稱篇》作「猨狖之捷來措」,高注:「措,刺也。
」「措」與「乍」古同聲而通用,當以彼注爲是。
戰兵死 「戰兵死之鬼憎神巫」。
念孫案:「戰」字後人所加。
古人所謂兵者,多指五兵而言。
兵死,謂死於兵也。
《曲禮》曰:「死寇曰兵。
」《釋名》曰:「戰死曰兵,言死爲兵所傷也。
」《周官·冢人》曰:「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
」皆是也。
後人謂戰士爲兵,故妄加「戰」字耳。
「兵死之鬼憎神巫」、「盜賊之輩醜吠狗」二句相對爲文,加一「戰」字,則文不成義,且與下句不對。
據高注雲「兵死之鬼,善行病人」,則無「戰」字明矣。
《説文》:「兵死及牛馬之血爲粦。
」《論衡·偶會篇》:「軍功之侯,必斬兵死之頭。
」 目不可以瞥 耳不可以察 「鼈無耳而目不可以瞥,精於明也;瞽無目而耳不可以察,精於聰也」。
高注曰:「不可以瞥,瞥之則見也。
不可以察,察之則聞也。
」引之曰:正文、注文皆義不可通。
正文當作「鼈無耳而目不可以弊,精於明也;瞽無目而耳不可以塞,精於聰也」。
注當作「不可以弊,視之則見也;不可以塞,聽之則聞也」。
「弊」與「蔽」通。
《主術篇》「聰明光而不弊,耳目達而不闇」、《秦策》「南陽之弊幽」,高注:「弊,隱也。
」《齊語》「使海於有蔽」,《管子·小匡篇》作「弊」。
是「蔽」、「弊」古字通。
今作「瞥」者,涉上文「目」字而誤。
《太平禦覽·鱗介部三》引此已誤。
塞,猶蔽也。
鄭注《郊特牲》曰:「管氏樹塞門,塞猶蔽也。
」作「察」者,亦字之誤。
後人不知其誤,故妄改注文以從之耳。
《文子·上德篇》正作「鼈無耳而目不可以蔽,精於明也。
瞽無目而耳不可以蔽,精於聰也」。
未嘗適亡適 「當凍而不死者,不失其適;當暑而不暍者,不亡其適,高注:「亡,亦失也。
」未嘗適,亡適」。
引之曰:「未嘗適,亡適」當作「未嘗不適,亡適」。
上言「不亡其適」,乃亡失之「亡」,此言「亡適」,乃「遺忘」之「忘」。
「忘」字古通作「亡」。
《要略》曰:「齊景公獵射亡歸。
」《韓子·難二》曰:「晉文公慕於齊女而亡歸。
」《齊策》曰:「老婦已亡矣。
」《趙策》曰:「秦之欲伐韓、梁,東闚於周室,甚,惟寐亡之。
」竝與「忘」同。
《荀子·勸學篇》「怠慢忘身,禍災乃作」,《大戴禮》「忘」作「亡」。
《呂氏春秋·權勳篇》「是忘荊國之社稷而不恤吾衆也」,《淮南·人閒篇》「忘」作「亡」。
言人心有所謂適,則有所謂不適。
當凍而不死,當暑而不暍者,能不失其適矣,而猶未忘乎其爲適也。
若隨所往而未嘗不適者,則忘乎其爲適矣。
《莊子·達生篇》曰:「忘足,屨之適也。
忘要,帶之適也。
知忘是非,心之適也。
不内變,不外從,事會之適也。
始乎適而未嘗不適者,忘適之適也。
」郭象注:「識適者,猶未適也。
」此即《淮南》所本。
高解「未嘗不適,亡適」雲「亡,無。
言不凍不暍,何適之有」,未達正文之意。
然據此則正文本作「未嘗不適」,而今本脫「不」字明矣。
二十二日 「蠶食而不飲,二十二日而化」。
念孫案:「二十二」當爲「三十二」。
《爾雅翼》引此已誤。
盧辯注《大戴禮·易本命篇》及《太平禦覽·資産部五》《蟲豸部一》竝引作「三十二日」。
弗掘無泉 「槁竹有火,弗鑽不;與「然」同。
土中有水,弗掘無泉」。
念孫案:「弗掘無泉」本作「弗掘不出」。
謂不掘則泉不出,非謂無泉也。
後人改「不出」爲「無泉」者,取其與「」字爲韻耳。
不知此四句以「火」與「水」隔句爲韻,「火」古讀若「毀」,説見《唐韻正》。
而「鑽」與「」,「掘」與「出」則於句中各自爲韻,若雲「弗掘無泉」,則反失其韻矣。
《太平禦覽·火部二》引此已誤。
且泉即水也,既雲「土中有水」,則不得又言「無泉」矣。
《文子·上德篇》正作「土中有水,不掘不出」。
以飯死 「有以飯死者,而禁天下之食,則悖矣」。
念孫案:《太平禦覽·疾病部四》「噎」下引此「飯」作「噎」,是也。
「噎」通作「饐」,因誤而爲「飯」。
《呂氏春秋·蕩兵篇》「夫有以饐死者,欲禁天下之食,悖」,即《淮南》所本也。
今俗語猶雲「因噎廢食」。
若雲「以飯死」,則文不成義。
者 罣者 「釣者靜之,者扣舟,罩者抑之,罣者舉之」。
高注曰:「者,以柴積水中以取魚。
扣,擊也。
魚聞擊舟聲,藏柴下,壅而取之。
,讀沙糝。
今兖州人積柴水中捕魚爲,幽州人名之爲涔也。
」念孫案:《説文》
來乍 「虎豹之文來射,蝯狖之捷來乍」。
高注曰:「乍,暫疾。
以其操捷,來使人疾擊而取之。
」「操」當爲「躁」,各本脫「人」字,今據上句注補。
念孫案:《繆稱篇》作「猨狖之捷來措」,高注:「措,刺也。
」「措」與「乍」古同聲而通用,當以彼注爲是。
戰兵死 「戰兵死之鬼憎神巫」。
念孫案:「戰」字後人所加。
古人所謂兵者,多指五兵而言。
兵死,謂死於兵也。
《曲禮》曰:「死寇曰兵。
」《釋名》曰:「戰死曰兵,言死爲兵所傷也。
」《周官·冢人》曰:「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
」皆是也。
後人謂戰士爲兵,故妄加「戰」字耳。
「兵死之鬼憎神巫」、「盜賊之輩醜吠狗」二句相對爲文,加一「戰」字,則文不成義,且與下句不對。
據高注雲「兵死之鬼,善行病人」,則無「戰」字明矣。
《説文》:「兵死及牛馬之血爲粦。
」《論衡·偶會篇》:「軍功之侯,必斬兵死之頭。
」 目不可以瞥 耳不可以察 「鼈無耳而目不可以瞥,精於明也;瞽無目而耳不可以察,精於聰也」。
高注曰:「不可以瞥,瞥之則見也。
不可以察,察之則聞也。
」引之曰:正文、注文皆義不可通。
正文當作「鼈無耳而目不可以弊,精於明也;瞽無目而耳不可以塞,精於聰也」。
注當作「不可以弊,視之則見也;不可以塞,聽之則聞也」。
「弊」與「蔽」通。
《主術篇》「聰明光而不弊,耳目達而不闇」、《秦策》「南陽之弊幽」,高注:「弊,隱也。
」《齊語》「使海於有蔽」,《管子·小匡篇》作「弊」。
是「蔽」、「弊」古字通。
今作「瞥」者,涉上文「目」字而誤。
《太平禦覽·鱗介部三》引此已誤。
塞,猶蔽也。
鄭注《郊特牲》曰:「管氏樹塞門,塞猶蔽也。
」作「察」者,亦字之誤。
後人不知其誤,故妄改注文以從之耳。
《文子·上德篇》正作「鼈無耳而目不可以蔽,精於明也。
瞽無目而耳不可以蔽,精於聰也」。
未嘗適亡適 「當凍而不死者,不失其適;當暑而不暍者,不亡其適,高注:「亡,亦失也。
」未嘗適,亡適」。
引之曰:「未嘗適,亡適」當作「未嘗不適,亡適」。
上言「不亡其適」,乃亡失之「亡」,此言「亡適」,乃「遺忘」之「忘」。
「忘」字古通作「亡」。
《要略》曰:「齊景公獵射亡歸。
」《韓子·難二》曰:「晉文公慕於齊女而亡歸。
」《齊策》曰:「老婦已亡矣。
」《趙策》曰:「秦之欲伐韓、梁,東闚於周室,甚,惟寐亡之。
」竝與「忘」同。
《荀子·勸學篇》「怠慢忘身,禍災乃作」,《大戴禮》「忘」作「亡」。
《呂氏春秋·權勳篇》「是忘荊國之社稷而不恤吾衆也」,《淮南·人閒篇》「忘」作「亡」。
言人心有所謂適,則有所謂不適。
當凍而不死,當暑而不暍者,能不失其適矣,而猶未忘乎其爲適也。
若隨所往而未嘗不適者,則忘乎其爲適矣。
《莊子·達生篇》曰:「忘足,屨之適也。
忘要,帶之適也。
知忘是非,心之適也。
不内變,不外從,事會之適也。
始乎適而未嘗不適者,忘適之適也。
」郭象注:「識適者,猶未適也。
」此即《淮南》所本。
高解「未嘗不適,亡適」雲「亡,無。
言不凍不暍,何適之有」,未達正文之意。
然據此則正文本作「未嘗不適」,而今本脫「不」字明矣。
二十二日 「蠶食而不飲,二十二日而化」。
念孫案:「二十二」當爲「三十二」。
《爾雅翼》引此已誤。
盧辯注《大戴禮·易本命篇》及《太平禦覽·資産部五》《蟲豸部一》竝引作「三十二日」。
弗掘無泉 「槁竹有火,弗鑽不;與「然」同。
土中有水,弗掘無泉」。
念孫案:「弗掘無泉」本作「弗掘不出」。
謂不掘則泉不出,非謂無泉也。
後人改「不出」爲「無泉」者,取其與「」字爲韻耳。
不知此四句以「火」與「水」隔句爲韻,「火」古讀若「毀」,説見《唐韻正》。
而「鑽」與「」,「掘」與「出」則於句中各自爲韻,若雲「弗掘無泉」,則反失其韻矣。
《太平禦覽·火部二》引此已誤。
且泉即水也,既雲「土中有水」,則不得又言「無泉」矣。
《文子·上德篇》正作「土中有水,不掘不出」。
以飯死 「有以飯死者,而禁天下之食,則悖矣」。
念孫案:《太平禦覽·疾病部四》「噎」下引此「飯」作「噎」,是也。
「噎」通作「饐」,因誤而爲「飯」。
《呂氏春秋·蕩兵篇》「夫有以饐死者,欲禁天下之食,悖」,即《淮南》所本也。
今俗語猶雲「因噎廢食」。
若雲「以飯死」,則文不成義。
者 罣者 「釣者靜之,者扣舟,罩者抑之,罣者舉之」。
高注曰:「者,以柴積水中以取魚。
扣,擊也。
魚聞擊舟聲,藏柴下,壅而取之。
,讀沙糝。
今兖州人積柴水中捕魚爲,幽州人名之爲涔也。
」念孫案:《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