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書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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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爲「似騏」,而不知其謬以千裡也。
《山海經注》引此正作「似狐」,《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初學記·獸部》竝引作「乘黃者似狐,其背有兩角」,今據以訂正。
翕其目 「州靡費費,其形人身反踵,自笑,笑則上脣翕其目,食人」。
念孫案:「翕」當爲「弇」字之誤也。
「翕」與「弇」不同義。
翕,合也。
弇,蔽也。
此謂上脣蔽其目,非合其目之謂也。
「費費」,《説文》作「」,雲:「周成王時,州靡國獻,人身反歱,自笑,笑即上脣弇其目,食人。
」又雲:「一名梟陽。
」全用此篇之文,而其字正作「弇」。
《海内南經》注引《周書》曰:「州靡髴髴者,人身反踵,自笑,笑則上脣掩其面。
」「掩」、「弇」古字通,則「翕」爲「弇」之誤益明矣。
又《海内經》曰:「南方有贛巨人,郭注:「即梟陽也。
」人面長脣,黑身有毛,反踵,見人則笑,脣蔽其面。
」「蔽」亦「弇」也。
犬 「渠叟以犬。
犬者,露犬也。
能飛,食虎豹」。
王本「」作「鼩」,雲:「鼩,權俱切。
一作,之若切。
」盧曰:「案《廣韻》『,北教切。
能飛,食虎豹』,正此是也。
《説文》:『,胡地風犬。
』王從李善注《文選》作『鼩』。
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注。
鼩乃小鼠,李注或字譌,不可從。
」念孫案:作「鼩」者是也。
《海内北經》曰:「蜪犬,如犬而青,食人從首始。
」注曰:「音陶,或作蚼,音鉤。
」亦以作「蚼」者爲是。
《説文》「蚼」字解曰:「北方有蚼犬,食人,從蟲句聲。
」徐鉉音古厚切。
即本於《海内北經》也。
彼言海内西北陬以東,此言渠叟;彼言食人,此言食虎豹。
地與事皆相近。
彼作「蚼犬」,是本字。
此作「鼩犬」,是假借字。
故李善引作「鼩犬」,而盧以爲字譌,則未達假借之旨也。
「鼩」、「」字形相似,故誤而爲「」,「」是鼠屬,與「蚼犬」無涉。
《説文》「,胡地風鼠,從鼠勺聲」,不雲「風犬」。
《廣韻》:「,鼠屬。
能飛,食虎豹,出胡地。
」其雲「鼠屬,出胡地」,是也。
而又雲「能飛,食虎豹」,則惑於俗本《周書》之「犬」而誤。
盧引《廣韻》「能飛,食虎豹」,而删去「鼠屬」二字,又改《説文》之「風鼠」爲「風犬」,以牽合「犬」,其失也誣矣。
吐嘍 「北方謂之吐嘍」。
念孫案:「吐嘍」本作「土螻」。
此「螻」誤爲「嘍」,而「土」因誤爲「吐」也。
《爾雅疏》引此已誤。
《説文》《廣韻》《爾雅釋文》及《太平禦覽·獸部二十》皆作「土螻」。
《西山經》雲「昆侖之丘有獸焉。
其狀如羊而四角,名曰土螻」,此與「費費」同名而異物,然其字亦作「土螻」。
獨鹿 「獨鹿邛邛」。
孔注曰:「獨鹿,西方之戎也。
」念孫案:上下文六國皆東北夷,則獨鹿亦東北夷,非西方之戎也。
「獨」與「涿」古聲相近,「獨鹿」即「涿鹿」也。
《漢書·武紀》「行幸歷獨鹿鳴澤」,服虔曰:「獨鹿,山名,在涿郡。
」《史記·五帝紀》「黃帝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集解亦引服虔曰:「涿鹿,山名,在涿郡。
」索隱曰:「案《地理志》:『上谷有涿鹿縣。
』然則服虔雲在涿郡者,誤也。
」是「獨鹿」即涿鹿,其地在今宣化府保安州南,非西方之戎明矣。
古黃 「文馬赤鬣縞身,目若黃金,名古黃之乘」。
盧曰:「古黃,《説文》作『吉皇』,《海内北經》注引作『吉黃』。
此從舊本作『古黃』,與《初學記》所引亦合。
」念孫案:作「吉黃」者是也。
王本作「吉黃」,與《説文》《山海經注》合。
《山海經圖讚》亦作「吉黃」。
《文選·東京賦》注引《瑞應圖》雲:「騰黃,神馬,一名吉光。
」「光」、「黃」古同聲,「吉光」即「吉黃」也。
《海内北經》作「吉量」,下字雖不同,而上字亦作「吉」,則作「吉黃」者是也。
《藝文類聚·祥瑞部下》《初學記·獸部》引此竝作「古黃」,乃類書相沿之誤,不可從。
蠻楊 「蠻楊之翟」。
今本「楊」作「揚」非,辯見《漢書·天文志》。
念孫案:「蠻楊」本作「楊蠻」,故孔注曰:「楊州之蠻貢翟鳥。
」今本「楊蠻」二字倒轉,則義不可通,且與注不合。
上文之「良夷山戎」,若倒言之曰「夷良戎山」,其可乎?「楊蠻」之誤爲「蠻楊」,猶《詩》「荊蠻」之誤爲「蠻荊」。
段氏《詩經小學》已辯之。
四足果 「狡犬者,巨身,四足果」。
梁氏曜北曰:「四足果,蓋足短之稱。
若果下牛、果下馬矣。
」念孫案:古無謂短爲果者。
果下馬,謂馬高三尺,乘之可於果樹下行耳,見《魏志·東夷傳》注。
非謂短爲果也。
而以「四足果」爲「四足短」,可乎?予謂「果」疑即「裸」字。
《周官·龜人》「東龜曰果屬」,釋文:「果,魯火反。
」「魯火」正切「裸」字,是「果」與「裸」同音,故「袒裼裸裎」之「裸」亦通作「果」。
範望注《太玄·玄數》曰:「裸謂無鱗甲毛羽。
」然則「四足果」者,四足無毛之謂與? 鲛鰂之醬 「請令以魚皮之鞞、鲛鰂之醬、鮫瞂利劒爲獻」。
孔注曰:「鰂,魚名。
」盧曰:「□疑是『烏』字。
」念孫案:《北堂書鈔·酒食部五》引作「鰂之醬」,又引注雲:「鰂,魚名。
」《玉篇》「,午胡切,魚名。
」《廣韻》作「鯃」。
未知其審。
代翟 「正北空同、大夏、莎車、姑他、旦略、豹胡、代翟、匈奴、樓煩、月氏、孅犁、其龍、東胡」。
《玉海》六十五、百五十二「代翟」竝作「戎翟」。
《補注》本作「代翟」,雲「代,一作『戎』」。
念孫案:作「戎翟」者是也。
孔注雲「在西北,界戎狄之閒,國名也」,則正文之作「戎翟」甚明。
若古代翟之國在今宣化府蔚縣東,則不得言「在西北」,又不得言「界戎狄之閒」矣。
然則正文、注文皆作「戎翟」,作「代翟」者誤也。
注 ,原作「崩」,據《説文》改。
注 罤,《爾雅》作「晜」。
《山海經注》引此正作「似狐」,《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初學記·獸部》竝引作「乘黃者似狐,其背有兩角」,今據以訂正。
翕其目 「州靡費費,其形人身反踵,自笑,笑則上脣翕其目,食人」。
念孫案:「翕」當爲「弇」字之誤也。
「翕」與「弇」不同義。
翕,合也。
弇,蔽也。
此謂上脣蔽其目,非合其目之謂也。
「費費」,《説文》作「」,雲:「周成王時,州靡國獻,人身反歱,自笑,笑即上脣弇其目,食人。
」又雲:「一名梟陽。
」全用此篇之文,而其字正作「弇」。
《海内南經》注引《周書》曰:「州靡髴髴者,人身反踵,自笑,笑則上脣掩其面。
」「掩」、「弇」古字通,則「翕」爲「弇」之誤益明矣。
又《海内經》曰:「南方有贛巨人,郭注:「即梟陽也。
」人面長脣,黑身有毛,反踵,見人則笑,脣蔽其面。
」「蔽」亦「弇」也。
犬 「渠叟以犬。
犬者,露犬也。
能飛,食虎豹」。
王本「」作「鼩」,雲:「鼩,權俱切。
一作,之若切。
」盧曰:「案《廣韻》『,北教切。
能飛,食虎豹』,正此是也。
《説文》:『,胡地風犬。
』王從李善注《文選》作『鼩』。
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注。
鼩乃小鼠,李注或字譌,不可從。
」念孫案:作「鼩」者是也。
《海内北經》曰:「蜪犬,如犬而青,食人從首始。
」注曰:「音陶,或作蚼,音鉤。
」亦以作「蚼」者爲是。
《説文》「蚼」字解曰:「北方有蚼犬,食人,從蟲句聲。
」徐鉉音古厚切。
即本於《海内北經》也。
彼言海内西北陬以東,此言渠叟;彼言食人,此言食虎豹。
地與事皆相近。
彼作「蚼犬」,是本字。
此作「鼩犬」,是假借字。
故李善引作「鼩犬」,而盧以爲字譌,則未達假借之旨也。
「鼩」、「」字形相似,故誤而爲「」,「」是鼠屬,與「蚼犬」無涉。
《説文》「,胡地風鼠,從鼠勺聲」,不雲「風犬」。
《廣韻》:「,鼠屬。
能飛,食虎豹,出胡地。
」其雲「鼠屬,出胡地」,是也。
而又雲「能飛,食虎豹」,則惑於俗本《周書》之「犬」而誤。
盧引《廣韻》「能飛,食虎豹」,而删去「鼠屬」二字,又改《説文》之「風鼠」爲「風犬」,以牽合「犬」,其失也誣矣。
吐嘍 「北方謂之吐嘍」。
念孫案:「吐嘍」本作「土螻」。
此「螻」誤爲「嘍」,而「土」因誤爲「吐」也。
《爾雅疏》引此已誤。
《説文》《廣韻》《爾雅釋文》及《太平禦覽·獸部二十》皆作「土螻」。
《西山經》雲「昆侖之丘有獸焉。
其狀如羊而四角,名曰土螻」,此與「費費」同名而異物,然其字亦作「土螻」。
獨鹿 「獨鹿邛邛」。
孔注曰:「獨鹿,西方之戎也。
」念孫案:上下文六國皆東北夷,則獨鹿亦東北夷,非西方之戎也。
「獨」與「涿」古聲相近,「獨鹿」即「涿鹿」也。
《漢書·武紀》「行幸歷獨鹿鳴澤」,服虔曰:「獨鹿,山名,在涿郡。
」《史記·五帝紀》「黃帝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集解亦引服虔曰:「涿鹿,山名,在涿郡。
」索隱曰:「案《地理志》:『上谷有涿鹿縣。
』然則服虔雲在涿郡者,誤也。
」是「獨鹿」即涿鹿,其地在今宣化府保安州南,非西方之戎明矣。
古黃 「文馬赤鬣縞身,目若黃金,名古黃之乘」。
盧曰:「古黃,《説文》作『吉皇』,《海内北經》注引作『吉黃』。
此從舊本作『古黃』,與《初學記》所引亦合。
」念孫案:作「吉黃」者是也。
王本作「吉黃」,與《説文》《山海經注》合。
《山海經圖讚》亦作「吉黃」。
《文選·東京賦》注引《瑞應圖》雲:「騰黃,神馬,一名吉光。
」「光」、「黃」古同聲,「吉光」即「吉黃」也。
《海内北經》作「吉量」,下字雖不同,而上字亦作「吉」,則作「吉黃」者是也。
《藝文類聚·祥瑞部下》《初學記·獸部》引此竝作「古黃」,乃類書相沿之誤,不可從。
蠻楊 「蠻楊之翟」。
今本「楊」作「揚」非,辯見《漢書·天文志》。
念孫案:「蠻楊」本作「楊蠻」,故孔注曰:「楊州之蠻貢翟鳥。
」今本「楊蠻」二字倒轉,則義不可通,且與注不合。
上文之「良夷山戎」,若倒言之曰「夷良戎山」,其可乎?「楊蠻」之誤爲「蠻楊」,猶《詩》「荊蠻」之誤爲「蠻荊」。
段氏《詩經小學》已辯之。
四足果 「狡犬者,巨身,四足果」。
梁氏曜北曰:「四足果,蓋足短之稱。
若果下牛、果下馬矣。
」念孫案:古無謂短爲果者。
果下馬,謂馬高三尺,乘之可於果樹下行耳,見《魏志·東夷傳》注。
非謂短爲果也。
而以「四足果」爲「四足短」,可乎?予謂「果」疑即「裸」字。
《周官·龜人》「東龜曰果屬」,釋文:「果,魯火反。
」「魯火」正切「裸」字,是「果」與「裸」同音,故「袒裼裸裎」之「裸」亦通作「果」。
範望注《太玄·玄數》曰:「裸謂無鱗甲毛羽。
」然則「四足果」者,四足無毛之謂與? 鲛鰂之醬 「請令以魚皮之鞞、鲛鰂之醬、鮫瞂利劒爲獻」。
孔注曰:「鰂,魚名。
」盧曰:「□疑是『烏』字。
」念孫案:《北堂書鈔·酒食部五》引作「鰂之醬」,又引注雲:「鰂,魚名。
」《玉篇》「,午胡切,魚名。
」《廣韻》作「鯃」。
未知其審。
代翟 「正北空同、大夏、莎車、姑他、旦略、豹胡、代翟、匈奴、樓煩、月氏、孅犁、其龍、東胡」。
《玉海》六十五、百五十二「代翟」竝作「戎翟」。
《補注》本作「代翟」,雲「代,一作『戎』」。
念孫案:作「戎翟」者是也。
孔注雲「在西北,界戎狄之閒,國名也」,則正文之作「戎翟」甚明。
若古代翟之國在今宣化府蔚縣東,則不得言「在西北」,又不得言「界戎狄之閒」矣。
然則正文、注文皆作「戎翟」,作「代翟」者誤也。
注 ,原作「崩」,據《説文》改。
注 罤,《爾雅》作「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