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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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矢 「色白五芒,出蚤爲月蝕,晩爲天矢及彗星,將發其國」。

    念孫案:「天矢」當從宋本作「天夭」,字之誤也。

    「夭」與「祅」同字,亦作「妖」。

    書傳中「祅祥」字多作「妖」。

    《周本紀》「後宮童妾所棄妖子」,徐廣曰:「妖,一作夭。

    」《莊子·大宗師篇》「善妖善老」,釋文:「妖,本又作夭。

    」《漢書·天文志》作「天祅」。

    《開元占經·太白占》引《甘氏占》曰「太白色白五芒,出早爲月食,晩爲天妖及彗星」,是其證。

    又下文「辰星,出蚤爲月蝕,晩爲彗星及天矢」,《天文志》作「天妖」,則「矢」字亦是「夭」字之誤,宋本亦誤作「矢」。

     而食益盡 「而食益盡爲主位」。

    念孫案:「而」讀曰「如」,「益」即「盡」字之誤而衍者也。

    《漢志》作「不然,食盡爲主位」,「盡」上無「益」字,是也。

    「不然」二字亦有誤。

    「而食盡爲主位」者,如日食盡,則其咎在主位也。

    故《漢書·天文志》引夏氏《日月傳》曰:「日食盡注,主位也;不盡,臣位也。

    」或以「而」爲衍字,非是。

     毛羽 「枉矢,類大流星,蛇行而倉黑,望之如有毛羽然」。

    念孫案:「毛羽」本作「毛目」,後人以意改之耳。

    《漢書》《晉書》竝作「毛目」。

    又《開元占經·妖星占》引巫鹹及《海中占》亦作「毛目」,又引《春秋合誠圖》曰:「枉矢者,射星也。

    水流蛇行含明,故有毛目。

    」《考工記·輈人》注:「妖星有枉矢者,蛇行,有毛目。

    」疏引《考異郵》曰:「枉矢,狀如流星,蛇行,有毛目。

    」今本「毛目」二字竝誤作「尾因」,據宋本、嘉靖本、十行本改。

    此皆其明證矣。

    《太平禦覽·咎徵部二》引《史記》正作「毛目」。

     前方而後高兌而卑 「前方而後高兌而卑者卻注」。

    「兌」與「鋭」同。

    《漢書·天文志》作「前方而後高者鋭,後鋭而卑者卻」,《晉志》作「前方而高後鋭而卑者,卻」。

    武進顧子明曰:「下文雲『氣相遇者,卑勝高,兌勝方』,『卑』與『高』對,『兌』與『方』對,當依《晉志》作『前方而高後兌而卑者,卻』。

    」今本《史記》「高」、「後」二字互易,《漢書》則「高」上衍「後」字,「高」下又衍「者鋭」二字。

     卿雲見 「卿雲見,喜氣也」。

    念孫案:「卿雲」下本無「見」字,此涉下文「見」字而誤衍也。

    凡言「某星見」「某氣見」者,其下文必有吉兇之事。

    見上下文。

    此是以「喜氣」釋「卿雲」,猶言「卿雲者,喜氣也」。

    「卿」與「慶」同。

    「慶」即「喜」也。

    若加一「見」字,則隔斷上下文義。

    上文「景星者,德星也」,若改爲「景星見,德星也」,其可乎?《藝文類聚·祥瑞部》引此有「見」字,《漢書·天文志》有「見」字,皆後人依誤本《史記》加之。

    《初學記·天部》《太平禦覽·天部》《人事部》《休徵部》引《史記》皆無「見」字。

    《晉書·天文志》曰:「『慶雲』亦曰『景雲』,此喜氣也。

    」《書大傳》注曰:「《天文志》曰:『若煙非煙,若雲非雲,郁郁紛紛,蕭索輪囷,是爲卿雲。

    』此和氣也。

    」此雖小變其文,而亦無「見」字,蓋「喜氣」、「和氣」皆是釋「卿雲」二字,不當有「見」字也。

     則 「有日,無雲,不風,當其時者稼有敗。

    如食頃,小敗;熟五鬥米頃,大敗。

    則風復起,有雲,其稼復起」。

    念孫案:則者,若也。

    言若風復起,有雲,則其稼復起也。

    古者「則」與「若」同義。

    《高祖紀》曰:「今聞章邯降項羽,項羽乃號爲雍王,王關中。

    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

    」言今若來也。

    《三年問》曰:「今是大鳥獸則失喪其羣匹,越月踰時焉,則必反巡。

    」言若失喪其羣匹也。

    《荀子·議兵篇》曰:「大寇則至,使之持危城則必畔,遇敵處戰則必北。

    」言大寇若至也。

    《趙策》曰:「彼則肆然而爲帝,過而遂正於天下,則連有赴東海而死矣。

    」言彼若肆然而爲帝也。

    《燕策》曰:「誠得劫秦王,使悉反諸侯之侵地,則大善矣。

    則不可,因而刺殺之。

    」言若不可也。

    《韓詩外傳》曰:「臣之裡,有夫死三日而嫁者,有終身不嫁者。

    則自爲娶,將何娶焉?」言若自爲娶也。

    《項羽紀》:「項王謂曹咎等曰:『謹守成臯,則漢欲挑戰,慎勿與戰。

    』」《高祖紀》作「若漢挑戰」。

    此尤其明證矣。

    《漢書·天文志》無「則」字者,省文耳。

    或以「則」爲衍字,失之。

     占種其所宜 「各以其時用雲色占種其所宜」。

    顧子明曰:下「其」字因上「其」字而衍。

    《漢志》無。

     鹿解角 「鹿解角」。

    念孫案:「鹿」當從《天文志》作「麋」,字之誤也。

    夏至,鹿解角;冬至,麋解角。

    諸書皆然。

    《太平禦覽·時序部》引《史記》亦作「麋解角」。

     歲星所在五穀逢昌其對爲衝歲乃有殃 「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

    歲星所在,五穀逢昌。

    其對爲衝,歲乃有殃」。

    張守節斷「晷景歲星所在」爲一句,説曰:「言晷景歲星行不失次,則無災異,五穀逢其昌盛。

    若晷景歲星行而失舍,有所衝,則歲乃有殃禍災變也。

    」念孫案:張説非也。

    「晷景」上屬爲句。

    「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者,此言日至測晷景之事也。

    自「歲星所在」以下,别爲一事,與「晷景」無涉。

    《漢書·天文志》無「歲星所在」四句。

    「歲星所在」者,謂歲星所居之地,非謂「晷景歲星行不失次」也。

    「五穀逢昌」者,「逢」與「豐」古字通,《玉藻》「縫齊倍要」,鄭注曰:「縫,或爲逢,或爲豐。

    」《周語》:「道而得神,是謂逢福。

    」《説苑·辨物篇》「逢」作「豐」。

    又《淮南·天文篇》見下。

    「逢昌」即「豐昌」,非謂「逢其昌盛」也。

    「其對爲衝」者,言與歲星所居之地相對則爲衝。

    衝者,相對之名。

    上文曰:「國皇星所出,其下起兵,兵彊;其衝不利。

    」又曰:「八風各與其衝對課。

    」假如歲在壽星,則降婁爲衝;歲在大火,則大梁爲衝。

    非謂「晷景歲星行而失舍有所衝」也。

    地當歲星之衝則有殃。

    襄二十八年《左傳》「歲棄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杜注曰:「歲星所在,其國有福。

    失次於北,禍衝在南。

    」《淮南·天文篇》曰:「歲星之所居,五穀豐昌。

    其對爲衝,歲乃有殃。

    」是其明證矣。

     天道命 「是以孔子論六經,紀異而説不書。

    至天道命,不傳」。

    念孫案:「天道命」當作「天道性命」。

    《論語》曰:「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此本《論語》爲説,則「命」上當有「性」字。

    《正義》内兩言「天道性命」,是其明證矣。

    《孔子世家》亦曰:「夫子言天道與性命,弗可得聞也已。

    」 河戒 「朝鮮之拔,星茀于河戒」。

    單行《索隱》本及宋本、遊本竝如是。

    而王本則於「河」下缺一字,載《索隱》曰:「《天文志》:『武帝元封之中,星孛于河戍,束遇反。

    今本《漢·志》誤作「戌亥」之「戌」。

    其占曰:南戍爲越門,北戍爲胡門。

    』」又曰:「其河戍即南河、北河也。

    」字竝作「戍」。

    宋本、遊本正文雖作「戒」,而所載《索隱》皆作「戍」,與王本同。

    若各本及毛刻單行《索隱》本則盡改爲「戒」矣。

    引之曰:作「戍」者是也。

    戍讀戍申、戍甫之戍。

    《説文》:「戍,守邊也。

    」「戍」訓「守邊」,故「南戍」爲越門,「北戍」爲胡門。

    《晉書》《隋書》「天文志」竝雲「南河曰南戍,北河曰北戍」。

    《開元占經》「南北河戍」字前後凡百餘見,皆作「戍」,不作「戒」。

    其歲星、熒惑、太白、辰星四《占》竝引《石氏》曰:「守南河戍,蠻夷兵起,邊戍有憂。

    」《太白占》又引《甘氏》曰:「太白守北河戍,邊戍有謀。

    」《流星占》引巫鹹曰:「流星犯南河,蠻夷兵起,防戍有憂。

    」《彗星占》引《海中占》曰:「彗星犯南河,蠻越兵起,邊戍有憂。

    」然則「河戍」之「戍」本作「邊戍」字明甚。

    上文「鉞北,北河;南,南河」,正義曰:「南河三星,北河三星,分夾東井南北,置而爲戍。

    今本《正義》「戍」作「戒」,後人所改也。

    「戍」可言置,「戒」不可言置。

    南河南戍,一曰陽門,亦曰越門;北河北戍,一曰陰門,亦曰胡門。

    」「置而爲戍」者,謂置守邊之亭障也。

    襄十年《左傳》注:「脩其城而置戍。

    」故《開元占經·石氏中官占》引《黃帝占》曰:「南北河戍,一名天高,一名天亭,義取戍邊之人登亭障以候望也。

    」《唐書·天文志》曰:「一行以爲,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戍。

    北戍,自三危、積石,負終南地絡之陰,東及太華,逾河,竝雷首、厎柱、王屋、太行,北抵常山之右,乃東循塞垣,至濊貃、朝鮮,是謂北紀,所以限戎狄也。

    南戍,自岷山、嶓冢,負地絡之陽,東及太華,連商山、熊耳、外方、桐柏,自上洛南逾江、漢,攜武當、荊山,至于衡陽,乃東循嶺徼,達東甌、閩中,是謂南紀,所以限蠻夷也。

    故《星傳》謂『北戍爲胡門,南戍爲越門』。

    」以上《唐書·天文志》。

    一行所論,正取邊戍之義,其字亦當作「戍」。

    且一行開元中受詔治新曆,與司馬貞、張守節及作《開元占經》之瞿曇悉達皆同時人,斷無諸家「河戍」字不誤,而一行獨誤作「戒」之理,自傳寫者誤書作「戒」,而文義遂不可通。

    隷書「戒」字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