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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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元年。
甲申。
十一月。
乙酉朔。
真定巡按衛周允、疏薦故明工部尚書劉遵憲兵部尚書王在晉等十二人。
下吏部知之 ○大學士馮铨等奏言、翰林院、明初原定為正三品衙門。
後因詹事府有翰林三品四品官、遂改為五品。
今議暫罷詹事府。
仍宜複翰林院為正三品。
原額官二十員。
學士一員。
令應正三品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員。
今俱應正四品。
侍讀、侍講、各二員。
令俱應正五品。
修撰三員。
仍應從六品。
編修四員。
仍應正七品。
檢讨四員。
仍應從七品。
員缺俱于親舊翰林中、查其資序才能、通融補授。
再查翰林原額、雖止二十員。
然明朝因職務殷繁、又為儲才之地。
将來備内閣、宗伯、少宰之選。
故用人多至三四十員不等。
會典開載以為無定員。
正為此也。
若庶吉士三年一選。
或二三十員亦。
亦無定數。
臨期請上□日定奪。
诰敕房辦事典籍二員。
并首領官孔目一員。
俱應仍舊。
其博士五員。
侍書二員。
待诏六員。
舊不常設。
今應裁汰。
得上□日翰林院着為正三品衙門。
詹事府、并尚寶司衙門、俱着裁去。
○詹事府少詹事管國子監祭酒事李若琳奏言、賢才者國之桢幹。
教化者國之本源。
請将國子監仿明初之制。
官生、除大臣恩蔭入監外。
其餘自一品至七品子弟、有勤敏。
好學原在庠序者。
許提學官造冊送監。
民間、除貢生廷試坐監外。
其廪增附生員中、有文義優長、壯年力學者亦許提學官考選送監臣等督課其學業俟其有成、奏請廷試授官。
抑學以國子監名所謂國之貴遊子弟學焉者也前朝公侯伯驸馬初襲授者皆令入國學習禮讀書。
今滿洲勳臣子弟、有志向學者。
宜令奏送國學讀書一體講習。
得上□日、滿洲官員子弟、有願讀清書或願讀漢書及漢官子孫、有願讀清漢書者。
俱送入國子監仍設滿洲司業一員。
助教二員。
教習清書。
○僞弘光使臣陳洪範南還。
于途次具密啟、請留同行左懋第、馬紹愉、自願率兵歸順。
并招徕南中諸将。
攝政王令學士詹霸等往谕、勉其加意籌畫。
成功之日、以世爵酬之。
遂留懋第、紹愉。
○丙戌。
授察哈爾國鄂齊爾、為三等甲喇章京。
以其勸噶爾瑪濟農來歸故也。
○以故三等甲剌章京塞棱子傅爾丹、圖勒慎兄羅托、各襲職。
○丁亥。
登萊巡撫陳錦、請開臨胊招遠礦洞命暫行開采。
不為例。
○河南巡撫羅繡錦奏言、故明兵部尚書張缙彥、主事淩駉、不即遵上□日來京。
擁兵河上觀望遊移。
人心驚惑。
副将郭光輔參将郝尚周、數調不援複叛從賊請速發兵靖亂。
得上□日定國大将軍和碩豫親王多铎、即擒缙彥、駉治以軍法。
光輔尚周着該撫拏問。
○禮部侍郎李明睿朝參行禮不恭。
命革職為民。
○己醜。
僞将柳同春率馬步兵五百餘人來歸。
○兵部右侍郎金之俊、請禁止滿洲官役、額外需索驿遞夫馬廪糧草料。
從之。
○朝鮮叛将平安道都總兵官林慶業、自石城島奉表歸誠。
得上□日、林慶業原系逃亡。
本當重治。
今既悔罪投誠。
姑免究。
○庚寅。
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掌院事胡世安詹事府少詹事管國子監祭酒事李若琳、以詹事府暫裁。
請辭詹事銜。
得上□日、胡世安、着以翰林院侍讀學士、掌院事。
李若琳、改授翰林院侍讀學士、管國子監祭酒事。
○升吏科都給事中孫承澤、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譯館事。
○以故明河南大梁道佥事楊千古、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懷來道。
山西岢岚道聶明楷、為山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兼副使、分巡冀甯道。
井陉道副使南朱源、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陽和道。
○宣府巡撫李鑒奏言、故明巡撫朱之馮、當闖賊臨城。
誓以死守。
力窮衆叛。
遂自經于城上。
中北路通判朱敏泰、聞賊西來。
知事無濟。
遂集父老于中堂封府庫解印绶、自缢死。
生員姚時中、作忠義詩書衣帶。
棄妻子缢于文廟。
總兵甯寵、罵賊而死總兵董用文、副将劉九卿死于獄中。
知縣申以孝并子生員旺、全家俱死。
鄉官盧某孫婦董氏王氏、生員黑某妻馮氏、民陳王猷妻郭氏、婦胡氏并幼女、張萬全妻王氏、妾翟氏、王逢善妻張氏、并幼女、俱潔身殒命。
請賜恤旌表。
下所司知之。
○辛卯。
故明石城島總兵馬登洪、以敕谕招撫。
上表投誠。
○廷試貢生。
上卷、以知州用。
上次卷、以推官知縣用。
中卷、以通判用。
中次卷、以州判縣丞教職用。
○壬辰。
賜故明襄陵郡王朱魁圖、白金、衣服等物。
仍聽其自便。
○固山額真石廷柱、自軍中奏報臣同巴哈納、度特庫等、自汾州至平陽一帶。
追殺賊兵四千餘人。
獲馬騾一千餘匹。
于西山寨降僞副将康元勳等三員。
兵三千餘名。
黑龍關、降、故明守備三員。
兵三千名下兵部知之。
○吏部司務傅作舟受賄。
勘實。
棄市。
○癸巳。
賜科爾沁國土謝圖親王下顧習車臣綽爾濟鄂爾多斯部落濟農、台吉古
甲申。
十一月。
乙酉朔。
真定巡按衛周允、疏薦故明工部尚書劉遵憲兵部尚書王在晉等十二人。
下吏部知之 ○大學士馮铨等奏言、翰林院、明初原定為正三品衙門。
後因詹事府有翰林三品四品官、遂改為五品。
今議暫罷詹事府。
仍宜複翰林院為正三品。
原額官二十員。
學士一員。
令應正三品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員。
今俱應正四品。
侍讀、侍講、各二員。
令俱應正五品。
修撰三員。
仍應從六品。
編修四員。
仍應正七品。
檢讨四員。
仍應從七品。
員缺俱于親舊翰林中、查其資序才能、通融補授。
再查翰林原額、雖止二十員。
然明朝因職務殷繁、又為儲才之地。
将來備内閣、宗伯、少宰之選。
故用人多至三四十員不等。
會典開載以為無定員。
正為此也。
若庶吉士三年一選。
或二三十員亦。
亦無定數。
臨期請上□日定奪。
诰敕房辦事典籍二員。
并首領官孔目一員。
俱應仍舊。
其博士五員。
侍書二員。
待诏六員。
舊不常設。
今應裁汰。
得上□日翰林院着為正三品衙門。
詹事府、并尚寶司衙門、俱着裁去。
○詹事府少詹事管國子監祭酒事李若琳奏言、賢才者國之桢幹。
教化者國之本源。
請将國子監仿明初之制。
官生、除大臣恩蔭入監外。
其餘自一品至七品子弟、有勤敏。
好學原在庠序者。
許提學官造冊送監。
民間、除貢生廷試坐監外。
其廪增附生員中、有文義優長、壯年力學者亦許提學官考選送監臣等督課其學業俟其有成、奏請廷試授官。
抑學以國子監名所謂國之貴遊子弟學焉者也前朝公侯伯驸馬初襲授者皆令入國學習禮讀書。
今滿洲勳臣子弟、有志向學者。
宜令奏送國學讀書一體講習。
得上□日、滿洲官員子弟、有願讀清書或願讀漢書及漢官子孫、有願讀清漢書者。
俱送入國子監仍設滿洲司業一員。
助教二員。
教習清書。
○僞弘光使臣陳洪範南還。
于途次具密啟、請留同行左懋第、馬紹愉、自願率兵歸順。
并招徕南中諸将。
攝政王令學士詹霸等往谕、勉其加意籌畫。
成功之日、以世爵酬之。
遂留懋第、紹愉。
○丙戌。
授察哈爾國鄂齊爾、為三等甲喇章京。
以其勸噶爾瑪濟農來歸故也。
○以故三等甲剌章京塞棱子傅爾丹、圖勒慎兄羅托、各襲職。
○丁亥。
登萊巡撫陳錦、請開臨胊招遠礦洞命暫行開采。
不為例。
○河南巡撫羅繡錦奏言、故明兵部尚書張缙彥、主事淩駉、不即遵上□日來京。
擁兵河上觀望遊移。
人心驚惑。
副将郭光輔參将郝尚周、數調不援複叛從賊請速發兵靖亂。
得上□日定國大将軍和碩豫親王多铎、即擒缙彥、駉治以軍法。
光輔尚周着該撫拏問。
○禮部侍郎李明睿朝參行禮不恭。
命革職為民。
○己醜。
僞将柳同春率馬步兵五百餘人來歸。
○兵部右侍郎金之俊、請禁止滿洲官役、額外需索驿遞夫馬廪糧草料。
從之。
○朝鮮叛将平安道都總兵官林慶業、自石城島奉表歸誠。
得上□日、林慶業原系逃亡。
本當重治。
今既悔罪投誠。
姑免究。
○庚寅。
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掌院事胡世安詹事府少詹事管國子監祭酒事李若琳、以詹事府暫裁。
請辭詹事銜。
得上□日、胡世安、着以翰林院侍讀學士、掌院事。
李若琳、改授翰林院侍讀學士、管國子監祭酒事。
○升吏科都給事中孫承澤、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譯館事。
○以故明河南大梁道佥事楊千古、為山東按察使司佥事懷來道。
山西岢岚道聶明楷、為山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兼副使、分巡冀甯道。
井陉道副使南朱源、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陽和道。
○宣府巡撫李鑒奏言、故明巡撫朱之馮、當闖賊臨城。
誓以死守。
力窮衆叛。
遂自經于城上。
中北路通判朱敏泰、聞賊西來。
知事無濟。
遂集父老于中堂封府庫解印绶、自缢死。
生員姚時中、作忠義詩書衣帶。
棄妻子缢于文廟。
總兵甯寵、罵賊而死總兵董用文、副将劉九卿死于獄中。
知縣申以孝并子生員旺、全家俱死。
鄉官盧某孫婦董氏王氏、生員黑某妻馮氏、民陳王猷妻郭氏、婦胡氏并幼女、張萬全妻王氏、妾翟氏、王逢善妻張氏、并幼女、俱潔身殒命。
請賜恤旌表。
下所司知之。
○辛卯。
故明石城島總兵馬登洪、以敕谕招撫。
上表投誠。
○廷試貢生。
上卷、以知州用。
上次卷、以推官知縣用。
中卷、以通判用。
中次卷、以州判縣丞教職用。
○壬辰。
賜故明襄陵郡王朱魁圖、白金、衣服等物。
仍聽其自便。
○固山額真石廷柱、自軍中奏報臣同巴哈納、度特庫等、自汾州至平陽一帶。
追殺賊兵四千餘人。
獲馬騾一千餘匹。
于西山寨降僞副将康元勳等三員。
兵三千餘名。
黑龍關、降、故明守備三員。
兵三千名下兵部知之。
○吏部司務傅作舟受賄。
勘實。
棄市。
○癸巳。
賜科爾沁國土謝圖親王下顧習車臣綽爾濟鄂爾多斯部落濟農、台吉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