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精靈和神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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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探讨靈魂觀念的時候,我們已經離開了純粹非人格力的範圍。
但是,澳洲宗教已經認為,在靈魂之上還有更高級的神秘人格,即精靈、教化英雄,甚至還有确切意義上的神。
雖然沒有必要深入到這些神話的細節中去,但是我們至少必須要弄清,這三類精神存在在澳洲被表現為什麼形式,它們又是以什麼方式與整個宗教體系聯系起來的。
1 靈魂并非精靈。
實際上,靈魂被拘禁在一個确定的有機體内,雖然有時候可以離開,但通常它還是那裡的囚徒。
隻有在人死了以後,它才能徹底逃脫出來,而且我們已經看到要完成這種分離有多麼困難。
而精靈則不同,雖然它往往和某些特定的事物極其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諸如泉水、岩石、樹木、星辰等等,而且它很願意寄寓其中,但是,它可以随意離開,可以在自由的空間中過一種獨立的生活。
所以精靈的活動範圍更加廣泛,它能夠作用于那些接近它的或是它去接近的個體。
靈魂則相反,在它所賦予生命的肉體之外,它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在人世生活的過程中,它成功地影響了外界事物的情況是非常罕見的。
不過,靈魂所沒有的精靈的那些獨到之處,在人死以後它卻能夠部分地獲得。
實際上,一旦靈魂解除了化身,隻要它還沒有重新降入到另一個肉體中,它就和精靈具有同樣的行動自由。
當然,在葬禮完成以後,據說它便前往冥界去了,但是此前它要在墳墓周圍待上相當長的時間。
而且,甚至在它完全脫離肉體以後,人們認為它還會在營地附近的叢林中遊蕩。
[1]它一般被表現為相當慈善的東西,特别是對它家族中還活着的那些成員。
我們已經知道,父親的靈魂會來幫助他的子孫成長。
但有時候它也表現出十足殘忍的迹象,這一切都要取決于它的脾氣和人們對待它的方式。
[2]所以人們告誡說,尤其是女人和孩子,不要在夜間冒險外出營地,以免遇到危險。
[3] 然而,鬼魂并不是真正的精靈。
首先,它的行動能力一般很有限;其次,它沒有明确的領地。
它是個流浪漢,不承擔任何确定的任務,因為死亡的作用已經使其置于一切規範形式之外。
相對于活着的時候來說,它過的是一種流亡生活。
與之相反,精靈始終擁有某種力量,而且它正是由此得到界定的;它要負責某一類宇宙現象或社會現象,在宇宙體系中發揮着相當明确的功能。
但是有些靈魂滿足這兩方面的條件,因而也就成為确切意義上的精靈,這就是神話人物的靈魂。
人們想象這些人物處在時間的開端,他們在阿蘭達是阿爾吉蘭迦米吉那或阿爾徹靈迦人,在艾爾湖部落是穆拉&mdash穆拉,在庫爾奈是穆克&mdash庫爾奈,等等。
從一定意義上說,他們仍然是靈魂。
因為據說他們以前曾經賦予過一些軀體以生命,後來又在某個時刻離開了這些軀體。
但是我們已經看到,即使在過着人世生活的時候,他們也已經具有不尋常的力量了,他們擁有高于普通人的曼納,而且一直保持着。
另外,他們還負有明确的職責。
首先,無論是按照斯賓塞和吉蘭的說法,還是按照斯特萊羅的說法,他們都有确保氏族能夠定期招集的任務,還負有造成懷孕現象的責任。
甚至在已經懷上孕以後,祖先的任務也還沒有完成,保護新生兒也是他的義務。
待到後來,孩子長大成人,他還要陪伴他打獵,給他帶來獵物,借助夢來提醒他可能遇到的危險,保護他不受敵人的傷害等等。
在這一點上,斯特萊羅與斯賓塞和吉蘭完全一緻。
[4]當然有人根據後者的說法,可能會懷疑祖先如何能夠滿足這種功能,理由是既然他在懷孕的那一刻就轉生了,那他似乎就應該與孩子的靈魂合為一體了,因此也就無法從外界來保護他了。
但事實是,祖先并沒有完全轉生,他僅僅是複制了自身。
他的一部分進入到婦女體内并使之受孕,另一部分繼續存在于外界,并以&ldquo阿龍布靈迦&rdquo(Arumburinga)的名義履行着守護神的職責。
[5] 于是,我們看到,祖先精靈和拉丁人的守護神genius以及希臘人的守護神&delta&alpha?&mu&omega&upsilon之間的關系是多麼密切。
[6]他們的功能一模一樣。
實際上,最初的守護神就是&ldquo生育者&rdquo(quigignit),他是對繁衍生育能力的表達和人格化。
[7]但同時,對于他所附身的那個個人而言,他又是特定個體的保護者和指導者。
[8]他最終和那個個體的人格融為一體,代表了他特有的全部習性和傾向,并給了他一個與衆不同的外貌。
[9]因此,我們所熟知的&ldquo仁慈之神&rdquo(indulgeregenio)和&ldquo蒙騙之神&rdquo(defrauderegenium)的說法,就具有&ldquo效仿某人的自然性情&rdquo的意思。
實質上,守護神就是個體靈魂的另一種形式,或是個體靈魂的互體。
這一點可以由守護神和魂靈的部分同義來證明。
[10]魂靈是人死後的守護神,但它就是死者的遺存,也就是說,是死者的靈魂。
同樣,阿蘭達人的靈魂和作為他們守護神的祖先精靈也不過是同一事物的兩個不同方面而已。
祖先不僅在與人的關系中具有一個确定的地位,相對于事物來說也一樣。
雖然人們相信祖先在地下有他真正的居所,但是也認為,他總是出沒于其南迦樹或南迦岩的所在之地,出沒于在他結束其最初生命并在地下消失的那個确切地點自然形成的水洞那裡。
因為這種樹木或岩石被認為代表了那些英雄的軀體,所以人們想象靈魂總要回到那兒,或長或短地住在那兒。
正是通過靈魂的存在,人們才說明了這些地方所喚起的宗教敬意。
任何人折了南迦樹的樹枝都難逃罹病之災。
[11]&ldquo從前折下樹枝或是弄傷了南迦樹的行為都要用死亡作為處罰。
躲藏在那裡的鳥獸不得殺害。
甚至周圍的樹叢也必須受到尊敬,那裡的草是不能燒的,岩石也得待以崇敬,嚴禁移動或破壞它。
&rdquo[12]由于祖先被賦予了這種神聖性,所以祖先就成為了這些樹木、岩石、水洞或是泉水的精靈。
[13]如果泉水被認為與降雨具有某種聯系,[14]那麼祖先又會變成雨的精靈。
這樣,作為人們保護神的那些靈魂,同時也就執行了宇宙的功能。
毫無疑問,我們必須要從這一意義去理解羅斯的文章,他說在北昆士蘭,自然的精靈是那些選擇在樹木和山洞中生活的死者靈魂。
[15] 所以,在這裡,精神存在與一些沒有明确權力的遊魂是不同的。
斯特萊羅稱之為神,[16]但是這種表達是不确切的,至少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确切的。
如果這樣說可以的話,那麼在阿蘭達這樣的社會中,每個人都有他具有保護作用的祖先,所以有多少人就會有多少神,甚至還會有更多的神。
對于我們所說的&ldquo神是唯一被信奉的神聖存在&rdquo而言,這隻會帶來混亂。
當然,祖先的形象也可能愈發高大,以至于類似于真正的神明。
我們已經指出,在瓦拉蒙加,人們相信整個氏族都是從獨一無二的祖先那裡衍生出來的。
[17]我們很容易理解,為什麼這種集體的祖先在特定的情況下會成為集體信奉的對象。
一個突出的例子是關于沃龍迦蛇的。
[18]叫這同一名字的氏族都是這個神話動物的後裔,人們相信它還活着,就活在一個水洞裡,那個水洞因此也成了宗教崇拜的中心。
于是,它就成為氏族集體膜拜的對象:通過确定的儀式,人們試圖取悅于它和赢得它的恩惠,并且針對它做各種祈禱,等等。
所以我們可以說它就像是氏族的神。
但是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情況,據斯賓塞和吉蘭講,這甚至是唯一的情況。
通常,&ldquo精靈&rdquo才是唯一适合于指稱這些祖先人物的詞。
至于這種概念的形成方式,我們可以說它明顯來自于在此之前已有的概念。
正如我們已經表明的那樣,個體靈魂的存在一旦被承認,除非想象在萬物之始有一個基本靈魂提供起源,其他所有靈魂都從中導源而出,否則就無法理解。
而人們又不得不把這些原型靈魂構想為包含一切宗教功效的源泉;因為,既然想象不能再超越它們,那麼就隻能認為所有的神聖事物&mdash&mdash無論是膜拜法器、氏族成員還是圖騰動物&mdash&mdash都是來自于它了。
它們化身為散布在整個部落和整個世界中的一切神聖者,所以它們賦有的權力也就大大高于人的普通靈魂所具有的力量了。
此外,時間本身也提高和強化了事物的神聖性。
一個極為古老的儲靈珈所激起的尊崇要比新的儲靈珈強烈得多,同時也被認為會有更大的功效。
[19]作為綿延傳遞世代摩挲的敬奉對象,對它的虔敬之情因此也在其中日積月累。
基于同樣的原因,千百年來成為衆口傳誦的神話主題、并不時通過儀式發揮作用的祖先人物,也是不可能不在群衆的想象中取得特殊地位的。
但是,為什麼祖先人物沒有始終留在有組織的社會之外,而是成為了社會的正式成員呢? 這是因為每個個體都是一個祖先的互體。
而當兩個存在者有這樣密切的關系的時候,很自然他們就被想成是結合在一起的。
既然他們共享同一本質,那麼對其中一方産生影響的事情似乎就應該同樣也影響另一方。
于是,神話祖先就成為了活人社會中的一分子,每個祖先和每個生者都被認為具有同樣的利益和激情,雙方被看成是相伴相生的。
然而,由于前者有比後者更高的尊榮,所以在公衆的心目中,這種形式的聯合是高貴者與低下者、庇護者與被庇護者、施與者與受惠者之間的一緻。
因而,出現了每個個體都附有一個保護神的奇特觀念。
至于為什麼這些祖先不僅與人有關系而且與物也有關系這個問題,可能顯得較為棘手。
因為乍看起來,我們搞不清在這類人物與岩石或樹木之間能有什麼聯系。
但是,要感謝斯特萊羅為我們提供了一個事實,它使我們很有可能找到了問題的答案。
這些樹木和岩石大部分集中在氏族收藏儲靈珈的聖所周圍,部落領地中的任何其他地方一般都沒有。
斯賓塞和吉蘭把這類聖所稱之為&ldquo厄納土倫珈&rdquo,斯特萊羅則稱之為&ldquo阿克納納瓦&rdquo(arknanaua)[20]。
我們知道,這些地方之所以籠罩着虔敬的氣氛,就是因為那裡存放着最珍貴的膜拜法器,每個儲靈珈都将其神性傳向周圍的一切。
因為這個緣故,鄰近的樹木和岩石都顯得十分神聖,以至于禁止破壞損害它們,對它們的所有粗暴舉止都被視為一種亵渎。
其實,這種神聖性就是由心理感染這種簡單的現象造成的,但是土著人為了解釋它,就隻有承認這些不同的事物與他們認為含有一切宗教力量之源的那些存在有關,也就是說,和阿爾徹靈迦祖先們有關。
于是,就出現了我們所談到過的神話體系。
他們想象每個厄納土倫珈都是标志着一群祖先進入地下的地方,地上的土丘或樹木被認為代表着他們的軀體。
而由于靈魂一般都與它所寄居的軀體保有一種親和性,所以這很自然地就使他們認為祖先靈魂繼續經常出沒于這些留有它們物質軀殼的地方了。
這樣,祖先靈魂就位于岩石、樹木和水洞之中了。
于是,盡管每個祖先靈魂都還仍然和某個确定的個體系于一身,但它們也轉變成了一種地方守護神(geniusloci)而履行其職責。
[21] 以上闡明的這些概念,終于使我們能夠理解我們留到現在尚未解釋的一種圖騰制度,這就是個體圖騰制度。
個體圖騰基本上可以由以下兩個特征來界定:(1)它以動物或植物的形式存在,其功能是保護一個個體;(2)這個個體的命運和他的保護者的命運密切相關,所有觸及後者的事情将感應地傳給前者。
而我們剛才談到過的祖先精靈正好對應這個定義。
它們也屬于&mdash&mdash至少是部分地屬于&mdash&mdash動物或植物界;而且,它們也是保護神;最後,在每個個體與他的佑護祖先之間也聯系着一條相互感應的紐帶。
實際上,代表着祖先神奇軀體的南迦樹一旦被毀壞,那個人就不能不覺得自己受到了威脅。
當然這種信仰今天已經不再有那麼強烈了,但是,斯賓塞和吉蘭已經觀察到了它,而且認為這種信仰在以前無論如何都是十分普遍的。
[22] 甚至在細節上也能發現這兩個概念的一緻性。
祖先靈魂寄托在那些被視為神聖的樹木或岩石中。
同樣,在埃瓦拉伊,作為個體圖騰的動物精靈也被認為是栖居在樹木或石頭裡的。
[23]這種樹或石頭也是神聖的,除了這個圖騰的所有者之外,任何人都不可以碰它;對于石頭或是岩石,這種禁忌則更加絕對。
[24]結果是那裡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避難之地。
而且,我們已經看到個體靈魂隻是祖先精靈的另一個方面,按照斯特萊羅的說法,它馬馬虎虎可以算作是第二自我。
[25]同樣,依據帕克夫人的表述,埃瓦拉伊人的個體圖騰稱作&ldquo元拜&rdquo,就是個體的&ldquo他我&rdquo:&ldquo人的靈魂在其元拜中,而其元拜的靈魂也在他體内。
&rdquo[26]所以,這實質上就是在兩個軀體中
但是,澳洲宗教已經認為,在靈魂之上還有更高級的神秘人格,即精靈、教化英雄,甚至還有确切意義上的神。
雖然沒有必要深入到這些神話的細節中去,但是我們至少必須要弄清,這三類精神存在在澳洲被表現為什麼形式,它們又是以什麼方式與整個宗教體系聯系起來的。
1 靈魂并非精靈。
實際上,靈魂被拘禁在一個确定的有機體内,雖然有時候可以離開,但通常它還是那裡的囚徒。
隻有在人死了以後,它才能徹底逃脫出來,而且我們已經看到要完成這種分離有多麼困難。
而精靈則不同,雖然它往往和某些特定的事物極其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諸如泉水、岩石、樹木、星辰等等,而且它很願意寄寓其中,但是,它可以随意離開,可以在自由的空間中過一種獨立的生活。
所以精靈的活動範圍更加廣泛,它能夠作用于那些接近它的或是它去接近的個體。
靈魂則相反,在它所賦予生命的肉體之外,它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在人世生活的過程中,它成功地影響了外界事物的情況是非常罕見的。
不過,靈魂所沒有的精靈的那些獨到之處,在人死以後它卻能夠部分地獲得。
實際上,一旦靈魂解除了化身,隻要它還沒有重新降入到另一個肉體中,它就和精靈具有同樣的行動自由。
當然,在葬禮完成以後,據說它便前往冥界去了,但是此前它要在墳墓周圍待上相當長的時間。
而且,甚至在它完全脫離肉體以後,人們認為它還會在營地附近的叢林中遊蕩。
[1]它一般被表現為相當慈善的東西,特别是對它家族中還活着的那些成員。
我們已經知道,父親的靈魂會來幫助他的子孫成長。
但有時候它也表現出十足殘忍的迹象,這一切都要取決于它的脾氣和人們對待它的方式。
[2]所以人們告誡說,尤其是女人和孩子,不要在夜間冒險外出營地,以免遇到危險。
[3] 然而,鬼魂并不是真正的精靈。
首先,它的行動能力一般很有限;其次,它沒有明确的領地。
它是個流浪漢,不承擔任何确定的任務,因為死亡的作用已經使其置于一切規範形式之外。
相對于活着的時候來說,它過的是一種流亡生活。
與之相反,精靈始終擁有某種力量,而且它正是由此得到界定的;它要負責某一類宇宙現象或社會現象,在宇宙體系中發揮着相當明确的功能。
但是有些靈魂滿足這兩方面的條件,因而也就成為确切意義上的精靈,這就是神話人物的靈魂。
人們想象這些人物處在時間的開端,他們在阿蘭達是阿爾吉蘭迦米吉那或阿爾徹靈迦人,在艾爾湖部落是穆拉&mdash穆拉,在庫爾奈是穆克&mdash庫爾奈,等等。
從一定意義上說,他們仍然是靈魂。
因為據說他們以前曾經賦予過一些軀體以生命,後來又在某個時刻離開了這些軀體。
但是我們已經看到,即使在過着人世生活的時候,他們也已經具有不尋常的力量了,他們擁有高于普通人的曼納,而且一直保持着。
另外,他們還負有明确的職責。
首先,無論是按照斯賓塞和吉蘭的說法,還是按照斯特萊羅的說法,他們都有确保氏族能夠定期招集的任務,還負有造成懷孕現象的責任。
甚至在已經懷上孕以後,祖先的任務也還沒有完成,保護新生兒也是他的義務。
待到後來,孩子長大成人,他還要陪伴他打獵,給他帶來獵物,借助夢來提醒他可能遇到的危險,保護他不受敵人的傷害等等。
在這一點上,斯特萊羅與斯賓塞和吉蘭完全一緻。
[4]當然有人根據後者的說法,可能會懷疑祖先如何能夠滿足這種功能,理由是既然他在懷孕的那一刻就轉生了,那他似乎就應該與孩子的靈魂合為一體了,因此也就無法從外界來保護他了。
但事實是,祖先并沒有完全轉生,他僅僅是複制了自身。
他的一部分進入到婦女體内并使之受孕,另一部分繼續存在于外界,并以&ldquo阿龍布靈迦&rdquo(Arumburinga)的名義履行着守護神的職責。
[5] 于是,我們看到,祖先精靈和拉丁人的守護神genius以及希臘人的守護神&delta&alpha?&mu&omega&upsilon之間的關系是多麼密切。
[6]他們的功能一模一樣。
實際上,最初的守護神就是&ldquo生育者&rdquo(quigignit),他是對繁衍生育能力的表達和人格化。
[7]但同時,對于他所附身的那個個人而言,他又是特定個體的保護者和指導者。
[8]他最終和那個個體的人格融為一體,代表了他特有的全部習性和傾向,并給了他一個與衆不同的外貌。
[9]因此,我們所熟知的&ldquo仁慈之神&rdquo(indulgeregenio)和&ldquo蒙騙之神&rdquo(defrauderegenium)的說法,就具有&ldquo效仿某人的自然性情&rdquo的意思。
實質上,守護神就是個體靈魂的另一種形式,或是個體靈魂的互體。
這一點可以由守護神和魂靈的部分同義來證明。
[10]魂靈是人死後的守護神,但它就是死者的遺存,也就是說,是死者的靈魂。
同樣,阿蘭達人的靈魂和作為他們守護神的祖先精靈也不過是同一事物的兩個不同方面而已。
祖先不僅在與人的關系中具有一個确定的地位,相對于事物來說也一樣。
雖然人們相信祖先在地下有他真正的居所,但是也認為,他總是出沒于其南迦樹或南迦岩的所在之地,出沒于在他結束其最初生命并在地下消失的那個确切地點自然形成的水洞那裡。
因為這種樹木或岩石被認為代表了那些英雄的軀體,所以人們想象靈魂總要回到那兒,或長或短地住在那兒。
正是通過靈魂的存在,人們才說明了這些地方所喚起的宗教敬意。
任何人折了南迦樹的樹枝都難逃罹病之災。
[11]&ldquo從前折下樹枝或是弄傷了南迦樹的行為都要用死亡作為處罰。
躲藏在那裡的鳥獸不得殺害。
甚至周圍的樹叢也必須受到尊敬,那裡的草是不能燒的,岩石也得待以崇敬,嚴禁移動或破壞它。
&rdquo[12]由于祖先被賦予了這種神聖性,所以祖先就成為了這些樹木、岩石、水洞或是泉水的精靈。
[13]如果泉水被認為與降雨具有某種聯系,[14]那麼祖先又會變成雨的精靈。
這樣,作為人們保護神的那些靈魂,同時也就執行了宇宙的功能。
毫無疑問,我們必須要從這一意義去理解羅斯的文章,他說在北昆士蘭,自然的精靈是那些選擇在樹木和山洞中生活的死者靈魂。
[15] 所以,在這裡,精神存在與一些沒有明确權力的遊魂是不同的。
斯特萊羅稱之為神,[16]但是這種表達是不确切的,至少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确切的。
如果這樣說可以的話,那麼在阿蘭達這樣的社會中,每個人都有他具有保護作用的祖先,所以有多少人就會有多少神,甚至還會有更多的神。
對于我們所說的&ldquo神是唯一被信奉的神聖存在&rdquo而言,這隻會帶來混亂。
當然,祖先的形象也可能愈發高大,以至于類似于真正的神明。
我們已經指出,在瓦拉蒙加,人們相信整個氏族都是從獨一無二的祖先那裡衍生出來的。
[17]我們很容易理解,為什麼這種集體的祖先在特定的情況下會成為集體信奉的對象。
一個突出的例子是關于沃龍迦蛇的。
[18]叫這同一名字的氏族都是這個神話動物的後裔,人們相信它還活着,就活在一個水洞裡,那個水洞因此也成了宗教崇拜的中心。
于是,它就成為氏族集體膜拜的對象:通過确定的儀式,人們試圖取悅于它和赢得它的恩惠,并且針對它做各種祈禱,等等。
所以我們可以說它就像是氏族的神。
但是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情況,據斯賓塞和吉蘭講,這甚至是唯一的情況。
通常,&ldquo精靈&rdquo才是唯一适合于指稱這些祖先人物的詞。
至于這種概念的形成方式,我們可以說它明顯來自于在此之前已有的概念。
正如我們已經表明的那樣,個體靈魂的存在一旦被承認,除非想象在萬物之始有一個基本靈魂提供起源,其他所有靈魂都從中導源而出,否則就無法理解。
而人們又不得不把這些原型靈魂構想為包含一切宗教功效的源泉;因為,既然想象不能再超越它們,那麼就隻能認為所有的神聖事物&mdash&mdash無論是膜拜法器、氏族成員還是圖騰動物&mdash&mdash都是來自于它了。
它們化身為散布在整個部落和整個世界中的一切神聖者,所以它們賦有的權力也就大大高于人的普通靈魂所具有的力量了。
此外,時間本身也提高和強化了事物的神聖性。
一個極為古老的儲靈珈所激起的尊崇要比新的儲靈珈強烈得多,同時也被認為會有更大的功效。
[19]作為綿延傳遞世代摩挲的敬奉對象,對它的虔敬之情因此也在其中日積月累。
基于同樣的原因,千百年來成為衆口傳誦的神話主題、并不時通過儀式發揮作用的祖先人物,也是不可能不在群衆的想象中取得特殊地位的。
但是,為什麼祖先人物沒有始終留在有組織的社會之外,而是成為了社會的正式成員呢? 這是因為每個個體都是一個祖先的互體。
而當兩個存在者有這樣密切的關系的時候,很自然他們就被想成是結合在一起的。
既然他們共享同一本質,那麼對其中一方産生影響的事情似乎就應該同樣也影響另一方。
于是,神話祖先就成為了活人社會中的一分子,每個祖先和每個生者都被認為具有同樣的利益和激情,雙方被看成是相伴相生的。
然而,由于前者有比後者更高的尊榮,所以在公衆的心目中,這種形式的聯合是高貴者與低下者、庇護者與被庇護者、施與者與受惠者之間的一緻。
因而,出現了每個個體都附有一個保護神的奇特觀念。
至于為什麼這些祖先不僅與人有關系而且與物也有關系這個問題,可能顯得較為棘手。
因為乍看起來,我們搞不清在這類人物與岩石或樹木之間能有什麼聯系。
但是,要感謝斯特萊羅為我們提供了一個事實,它使我們很有可能找到了問題的答案。
這些樹木和岩石大部分集中在氏族收藏儲靈珈的聖所周圍,部落領地中的任何其他地方一般都沒有。
斯賓塞和吉蘭把這類聖所稱之為&ldquo厄納土倫珈&rdquo,斯特萊羅則稱之為&ldquo阿克納納瓦&rdquo(arknanaua)[20]。
我們知道,這些地方之所以籠罩着虔敬的氣氛,就是因為那裡存放着最珍貴的膜拜法器,每個儲靈珈都将其神性傳向周圍的一切。
因為這個緣故,鄰近的樹木和岩石都顯得十分神聖,以至于禁止破壞損害它們,對它們的所有粗暴舉止都被視為一種亵渎。
其實,這種神聖性就是由心理感染這種簡單的現象造成的,但是土著人為了解釋它,就隻有承認這些不同的事物與他們認為含有一切宗教力量之源的那些存在有關,也就是說,和阿爾徹靈迦祖先們有關。
于是,就出現了我們所談到過的神話體系。
他們想象每個厄納土倫珈都是标志着一群祖先進入地下的地方,地上的土丘或樹木被認為代表着他們的軀體。
而由于靈魂一般都與它所寄居的軀體保有一種親和性,所以這很自然地就使他們認為祖先靈魂繼續經常出沒于這些留有它們物質軀殼的地方了。
這樣,祖先靈魂就位于岩石、樹木和水洞之中了。
于是,盡管每個祖先靈魂都還仍然和某個确定的個體系于一身,但它們也轉變成了一種地方守護神(geniusloci)而履行其職責。
[21] 以上闡明的這些概念,終于使我們能夠理解我們留到現在尚未解釋的一種圖騰制度,這就是個體圖騰制度。
個體圖騰基本上可以由以下兩個特征來界定:(1)它以動物或植物的形式存在,其功能是保護一個個體;(2)這個個體的命運和他的保護者的命運密切相關,所有觸及後者的事情将感應地傳給前者。
而我們剛才談到過的祖先精靈正好對應這個定義。
它們也屬于&mdash&mdash至少是部分地屬于&mdash&mdash動物或植物界;而且,它們也是保護神;最後,在每個個體與他的佑護祖先之間也聯系着一條相互感應的紐帶。
實際上,代表着祖先神奇軀體的南迦樹一旦被毀壞,那個人就不能不覺得自己受到了威脅。
當然這種信仰今天已經不再有那麼強烈了,但是,斯賓塞和吉蘭已經觀察到了它,而且認為這種信仰在以前無論如何都是十分普遍的。
[22] 甚至在細節上也能發現這兩個概念的一緻性。
祖先靈魂寄托在那些被視為神聖的樹木或岩石中。
同樣,在埃瓦拉伊,作為個體圖騰的動物精靈也被認為是栖居在樹木或石頭裡的。
[23]這種樹或石頭也是神聖的,除了這個圖騰的所有者之外,任何人都不可以碰它;對于石頭或是岩石,這種禁忌則更加絕對。
[24]結果是那裡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避難之地。
而且,我們已經看到個體靈魂隻是祖先精靈的另一個方面,按照斯特萊羅的說法,它馬馬虎虎可以算作是第二自我。
[25]同樣,依據帕克夫人的表述,埃瓦拉伊人的個體圖騰稱作&ldquo元拜&rdquo,就是個體的&ldquo他我&rdquo:&ldquo人的靈魂在其元拜中,而其元拜的靈魂也在他體内。
&rdquo[26]所以,這實質上就是在兩個軀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