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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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性,但這并不是解釋。
我們必須說明我們究竟是從哪裡獲得了這種令人驚詫的特權的,必須說明對于那些任何驗證都無法透露給我們的事物,我們是怎樣看出其中的某些關系的。
經驗唯有在那樣的條件下才可能是其本身的說法,或許轉換了問題,但卻沒有回答問題。
因為真正的問題乃是:經驗本身為何不足以産生知識?如果說知識産生的前提是存在于經驗之外或經驗之前的某些條件,那麼這些條件為何會在恰當的時間、以恰當的方式得到實現?為了回答這些問題,人們有時候會假設在個體理性之上還存在着某種至高的、完美的理性,通過對這種理性的一種神秘的分享,其他理性才能從中産生,并獲得了它們的不可思議的力量:這種理性就是神的理性。
但是,這種假設至少有一個嚴重的缺點,即它祛除了所有經驗的約束,所以它無法滿足科學假設所需要的條件。
除此之外,人類思想的範疇也從來沒有過明确的形式;它們被不斷創造、破壞、再創造;并随着時間和地點的變化而變化。
相反,神的理性卻是不變的。
那麼,這種固定不變的性質又怎麼會導緻持續不斷的變化呢? 這兩個概念已經相互争執千百年了,如果這種争論看上去是永無休止的,那是因為雙方的論證确實差不多是旗鼓相當。
如果理性隻是個體經驗的形式,那麼它就不可能始終存在。
另一方面,如果理性的力量已經被認識到,卻沒有得到證明,那麼它似乎就應該被置于自然和科學的範圍之外。
面臨這兩種截然對立的态度,心靈依然無所适從。
然而,如果我們承認了範疇的社會起源,那麼新的态度就有可能産生,我們相信,這種新的态度将會使我們避免這兩種概念所産生的難題。
先驗論的基本命題是:知識是由兩類要素構成的,它們不僅不能相互還原,而且分别處在相互疊置的不同層次。
[16]我們的假設将不做任何修正,堅決貫徹這一原則。
實際上,所謂經驗知識,隻是經驗論者用來建構理性的知識,是通過客體的直接作用引入我們内心的知識。
它是由個體狀态構成的,而且這種狀态完全是用個體的心理性質來解釋的。
[17]另一方面,如果真像我們所認為的那樣,範疇基本上是集體表現,那麼它們最先展現的就是群體的心理狀态;範疇應該取決于創建群體和組織群體的方式,取決于群體的形态,取決于它的宗教、道德和經濟制度。
于是,在這兩類表現之間,便産生了個體表現與社會表現之間的所有差異,既然我們不能從前者推演出後者,也就不能從個體推演出社會,從部分推演出整體,從簡單推演出複雜。
[18]社會是自成一體的實在;具有自己的獨特性質,我們在其他地方不會發現這種性質,它也不會以同樣的形式出現在宇宙中的其他地方。
而且,表達這種性質的表現也與純粹的個體表現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
我們還可以預先肯定,社會表現将某些東西加在了個體表現之上。
甚至說,兩者形成的方式也導緻了它們之間的分别。
集體表現是廣泛合作的結果,它不僅延展到了空間,也延展到了時間;各種各樣的心靈聯合、結合和組合起來,構成了它們的觀念和感情,構成了這些表現;對這些表現來說,它們是由世世代代的經驗和知識長期積累而成的。
這樣,有一種特殊的智識活動便聚集在了集體表現中,使之與個體表現相比,具有無限的豐富性和複雜性。
于是,我們就會明白為什麼理性能夠越出經驗知識的界限之外了。
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為它們具有模糊的、神秘的品性,而隻是因為它們所依據的是一個衆所周知的程式,即人是雙重的。
人具有兩種存在:一是個體存在,它的基礎是有機體,因此其活動範圍是受到嚴格限制的;二是社會存在,它代表着我們通過觀察可以了解到的智力和道德秩序中的最高實在,即我所說的社會。
在實踐過程中,我們的這種雙重本性所産生的結果是:道德觀念不能還原為功用的動機;理性在思維過程中不能還原為個體經驗。
隻要個體從屬于社會,他的思考和行動也就超越了自身。
而這種社會性也使我們理解了範疇的必然性的起源。
有人說,隻有當觀念不需要任何證據,隻借助它的某種品性将自己強加給心靈時,這種觀念才能是必要的。
觀念内部含有某種因素,它可以對智力産生制約作用,使之不經過預先的檢驗就能接受觀念。
先驗論者的前提就是這種獨特的性質,但它并未證明這種性質。
如果說範疇是必要的,是因為它們在智力發揮作用的過程中是必不可少的,那麼這就等于是簡單重複了範疇之必要的說法。
但是,如果範疇确實如我們所說的那樣是起源于社會的,那麼它們所擁有的優先地位就不會令人驚訝了。
範疇表現了事物之間所存在的最普遍的關系;它們在廣度上超過了所有其他觀念,支配着我們智識生活中的所有細節。
如果人們沒有時刻與這些根本觀念達成一緻,如果人們沒有同樣的時間、空間、原因和數量等觀念,那麼在他們的心靈之間就不可能産生聯系,他們也不可能共同生活在一起。
因此,假如社會把範疇抛給個體去自由地選擇,那麼也就等于是抛棄了自己。
社會要想生存下去,不僅需要一種能夠令人心滿意足的道德一緻性,還需要最低限度的邏輯一緻性,倘若超出了這個限度,社會也就岌岌可危了。
正因如此,社會才會對其成員施以權威,以杜絕不和諧局面的發生。
我們的心靈難道還能自欺欺人地逃避這些思想形式嗎?對于人的心靈,已經不能再按照這個詞原本的意義來考慮和對待了。
正是出于這個原因,即便我們在自己的意識中試圖去擺脫這些基本概念時,我們也會發覺自己已經完全喪失了自由,受到了來自内外兩方面的困擾。
在我們外部,是評價我們的輿論;而且,由于社會亦可在我們的内部表現出來,所以它也會在内部與我們革命的幻想相對抗。
如果我們的整個思想還沒有喪失人類的特性,那麼我們就會發覺,我們是不可能抛棄這些概念的。
這或許就是理性所固有和獨有的權威的起源,它使我們死心塌地地接受它的教誨。
這即是社會的無上權威,[19]它把自己轉變成了某種思想方式,轉變成了所有共同行動必不可少的條件。
這種範疇強加給我們的必然性,并不是我們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擺脫掉的簡單的習慣性結果,也不是物理學或形而上學意義上的必然性,因為範疇是根據不同的時間和地點而變化的。
這是一種特殊的道德必然性,它對智識生活的影響就像道德強制對意志産生的作用一樣。
[20] 但是,如果說範疇僅僅是對社會狀态的轉述,那麼不就等于說,範疇隻有作為隐喻才能用于說明自然界的其他事物了嗎?如果範疇是為了表達社會狀況才形成的,那麼這似乎意味着,它們除此之外根本不可能擴展到其他領域中去。
這樣,它們在幫助我們思考物理世界或生物世界的時候,就隻能具有人工符号的價值了,這在操作上也許還會有些用,但與實在卻好像沒有多大關系。
這樣,又會沿着另一條道路回到唯名論和經驗論。
然而,當我們依照這種方式來诠釋知識社會學的理論時,我們忘記了即使社會是某種特殊的實在,它也不是絕對權威中的絕對權威;它隻是自然的一部分,其實就是自然的最高表現。
社會王國也是自然王國,隻是因為它顯得更加複雜,所以才能夠與其他領域區分開來。
對自然最本質的部分來說,即使在不同的情況下也不會有根本上的差異。
社會中的基本關系&mdash&mdash這正是範疇功能所表達的那種關系&mdash&mdash在不同的領域也不會具有本質的區别。
倘若它們能夠在社會界中被更加清晰地分解出來(其原因我們稍後再作讨論[21]),那麼它們一定也會出現在其他地方,盡管在形式上不很明顯。
社會隻是讓這些關系變得更加清晰可見,而不會對它們形成壟斷。
所以說,我們以社會事物為模型構想出來的觀念,是可以幫助我們去思考另一部分自然的。
我們至少可以确信,即便這些觀念偏離出了它們最初的指涉而去扮演了符号的角色,那麼它們也是完全有根據的符号。
即便它們作為被構建起來的概念而會夾雜些人為的因素,這些人為因素也非常接近自然,而且總會越來越接近自然。
[22]盡管時間、空間、類别、原因或人格等觀念均是由社會因素構成的,但我們未必會由此得出結論,說觀念缺乏任何客觀價值。
相反,它們的社會起源反而可以使人們相信,它們在自然之中絕不是沒有基礎可言的。
[23] 經過這樣的修正,知識論似乎注定要把兩種對立理論各自的優點包納起來,從而祛除兩者的不當之處。
它保留了先驗論的所有基本原則,同時又受到了經驗論力圖滿足實證的精神的鼓舞。
它留下了理性的特定權力,但也對這種權力作出了說明,而且是在不回避可見的現象世界的情況下作出說明的。
它确定了知識生活的雙重性,并通過自然原因對其作出了解釋。
它不再把範疇看成是最基本的、不可分析的事實,但卻保留了複雜性,這些複雜性使經驗論者自得其滿的分析變得站不住腳了。
範疇不再是顯得很簡單的概念:最先到場的人可以憑借自己的
我們必須說明我們究竟是從哪裡獲得了這種令人驚詫的特權的,必須說明對于那些任何驗證都無法透露給我們的事物,我們是怎樣看出其中的某些關系的。
經驗唯有在那樣的條件下才可能是其本身的說法,或許轉換了問題,但卻沒有回答問題。
因為真正的問題乃是:經驗本身為何不足以産生知識?如果說知識産生的前提是存在于經驗之外或經驗之前的某些條件,那麼這些條件為何會在恰當的時間、以恰當的方式得到實現?為了回答這些問題,人們有時候會假設在個體理性之上還存在着某種至高的、完美的理性,通過對這種理性的一種神秘的分享,其他理性才能從中産生,并獲得了它們的不可思議的力量:這種理性就是神的理性。
但是,這種假設至少有一個嚴重的缺點,即它祛除了所有經驗的約束,所以它無法滿足科學假設所需要的條件。
除此之外,人類思想的範疇也從來沒有過明确的形式;它們被不斷創造、破壞、再創造;并随着時間和地點的變化而變化。
相反,神的理性卻是不變的。
那麼,這種固定不變的性質又怎麼會導緻持續不斷的變化呢? 這兩個概念已經相互争執千百年了,如果這種争論看上去是永無休止的,那是因為雙方的論證确實差不多是旗鼓相當。
如果理性隻是個體經驗的形式,那麼它就不可能始終存在。
另一方面,如果理性的力量已經被認識到,卻沒有得到證明,那麼它似乎就應該被置于自然和科學的範圍之外。
面臨這兩種截然對立的态度,心靈依然無所适從。
然而,如果我們承認了範疇的社會起源,那麼新的态度就有可能産生,我們相信,這種新的态度将會使我們避免這兩種概念所産生的難題。
先驗論的基本命題是:知識是由兩類要素構成的,它們不僅不能相互還原,而且分别處在相互疊置的不同層次。
[16]我們的假設将不做任何修正,堅決貫徹這一原則。
實際上,所謂經驗知識,隻是經驗論者用來建構理性的知識,是通過客體的直接作用引入我們内心的知識。
它是由個體狀态構成的,而且這種狀态完全是用個體的心理性質來解釋的。
[17]另一方面,如果真像我們所認為的那樣,範疇基本上是集體表現,那麼它們最先展現的就是群體的心理狀态;範疇應該取決于創建群體和組織群體的方式,取決于群體的形态,取決于它的宗教、道德和經濟制度。
于是,在這兩類表現之間,便産生了個體表現與社會表現之間的所有差異,既然我們不能從前者推演出後者,也就不能從個體推演出社會,從部分推演出整體,從簡單推演出複雜。
[18]社會是自成一體的實在;具有自己的獨特性質,我們在其他地方不會發現這種性質,它也不會以同樣的形式出現在宇宙中的其他地方。
而且,表達這種性質的表現也與純粹的個體表現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
我們還可以預先肯定,社會表現将某些東西加在了個體表現之上。
甚至說,兩者形成的方式也導緻了它們之間的分别。
集體表現是廣泛合作的結果,它不僅延展到了空間,也延展到了時間;各種各樣的心靈聯合、結合和組合起來,構成了它們的觀念和感情,構成了這些表現;對這些表現來說,它們是由世世代代的經驗和知識長期積累而成的。
這樣,有一種特殊的智識活動便聚集在了集體表現中,使之與個體表現相比,具有無限的豐富性和複雜性。
于是,我們就會明白為什麼理性能夠越出經驗知識的界限之外了。
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為它們具有模糊的、神秘的品性,而隻是因為它們所依據的是一個衆所周知的程式,即人是雙重的。
人具有兩種存在:一是個體存在,它的基礎是有機體,因此其活動範圍是受到嚴格限制的;二是社會存在,它代表着我們通過觀察可以了解到的智力和道德秩序中的最高實在,即我所說的社會。
在實踐過程中,我們的這種雙重本性所産生的結果是:道德觀念不能還原為功用的動機;理性在思維過程中不能還原為個體經驗。
隻要個體從屬于社會,他的思考和行動也就超越了自身。
而這種社會性也使我們理解了範疇的必然性的起源。
有人說,隻有當觀念不需要任何證據,隻借助它的某種品性将自己強加給心靈時,這種觀念才能是必要的。
觀念内部含有某種因素,它可以對智力産生制約作用,使之不經過預先的檢驗就能接受觀念。
先驗論者的前提就是這種獨特的性質,但它并未證明這種性質。
如果說範疇是必要的,是因為它們在智力發揮作用的過程中是必不可少的,那麼這就等于是簡單重複了範疇之必要的說法。
但是,如果範疇确實如我們所說的那樣是起源于社會的,那麼它們所擁有的優先地位就不會令人驚訝了。
範疇表現了事物之間所存在的最普遍的關系;它們在廣度上超過了所有其他觀念,支配着我們智識生活中的所有細節。
如果人們沒有時刻與這些根本觀念達成一緻,如果人們沒有同樣的時間、空間、原因和數量等觀念,那麼在他們的心靈之間就不可能産生聯系,他們也不可能共同生活在一起。
因此,假如社會把範疇抛給個體去自由地選擇,那麼也就等于是抛棄了自己。
社會要想生存下去,不僅需要一種能夠令人心滿意足的道德一緻性,還需要最低限度的邏輯一緻性,倘若超出了這個限度,社會也就岌岌可危了。
正因如此,社會才會對其成員施以權威,以杜絕不和諧局面的發生。
我們的心靈難道還能自欺欺人地逃避這些思想形式嗎?對于人的心靈,已經不能再按照這個詞原本的意義來考慮和對待了。
正是出于這個原因,即便我們在自己的意識中試圖去擺脫這些基本概念時,我們也會發覺自己已經完全喪失了自由,受到了來自内外兩方面的困擾。
在我們外部,是評價我們的輿論;而且,由于社會亦可在我們的内部表現出來,所以它也會在内部與我們革命的幻想相對抗。
如果我們的整個思想還沒有喪失人類的特性,那麼我們就會發覺,我們是不可能抛棄這些概念的。
這或許就是理性所固有和獨有的權威的起源,它使我們死心塌地地接受它的教誨。
這即是社會的無上權威,[19]它把自己轉變成了某種思想方式,轉變成了所有共同行動必不可少的條件。
這種範疇強加給我們的必然性,并不是我們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擺脫掉的簡單的習慣性結果,也不是物理學或形而上學意義上的必然性,因為範疇是根據不同的時間和地點而變化的。
這是一種特殊的道德必然性,它對智識生活的影響就像道德強制對意志産生的作用一樣。
[20] 但是,如果說範疇僅僅是對社會狀态的轉述,那麼不就等于說,範疇隻有作為隐喻才能用于說明自然界的其他事物了嗎?如果範疇是為了表達社會狀況才形成的,那麼這似乎意味着,它們除此之外根本不可能擴展到其他領域中去。
這樣,它們在幫助我們思考物理世界或生物世界的時候,就隻能具有人工符号的價值了,這在操作上也許還會有些用,但與實在卻好像沒有多大關系。
這樣,又會沿着另一條道路回到唯名論和經驗論。
然而,當我們依照這種方式來诠釋知識社會學的理論時,我們忘記了即使社會是某種特殊的實在,它也不是絕對權威中的絕對權威;它隻是自然的一部分,其實就是自然的最高表現。
社會王國也是自然王國,隻是因為它顯得更加複雜,所以才能夠與其他領域區分開來。
對自然最本質的部分來說,即使在不同的情況下也不會有根本上的差異。
社會中的基本關系&mdash&mdash這正是範疇功能所表達的那種關系&mdash&mdash在不同的領域也不會具有本質的區别。
倘若它們能夠在社會界中被更加清晰地分解出來(其原因我們稍後再作讨論[21]),那麼它們一定也會出現在其他地方,盡管在形式上不很明顯。
社會隻是讓這些關系變得更加清晰可見,而不會對它們形成壟斷。
所以說,我們以社會事物為模型構想出來的觀念,是可以幫助我們去思考另一部分自然的。
我們至少可以确信,即便這些觀念偏離出了它們最初的指涉而去扮演了符号的角色,那麼它們也是完全有根據的符号。
即便它們作為被構建起來的概念而會夾雜些人為的因素,這些人為因素也非常接近自然,而且總會越來越接近自然。
[22]盡管時間、空間、類别、原因或人格等觀念均是由社會因素構成的,但我們未必會由此得出結論,說觀念缺乏任何客觀價值。
相反,它們的社會起源反而可以使人們相信,它們在自然之中絕不是沒有基礎可言的。
[23] 經過這樣的修正,知識論似乎注定要把兩種對立理論各自的優點包納起來,從而祛除兩者的不當之處。
它保留了先驗論的所有基本原則,同時又受到了經驗論力圖滿足實證的精神的鼓舞。
它留下了理性的特定權力,但也對這種權力作出了說明,而且是在不回避可見的現象世界的情況下作出說明的。
它确定了知識生活的雙重性,并通過自然原因對其作出了解釋。
它不再把範疇看成是最基本的、不可分析的事實,但卻保留了複雜性,這些複雜性使經驗論者自得其滿的分析變得站不住腳了。
範疇不再是顯得很簡單的概念:最先到場的人可以憑借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