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吳觚中
關燈
小
中
大
魏裡丁清惠公之後,有伯仲二人,續學工文,而酷嗜佛法。
仲于内室供準提畫像,淩晨必焚香誦咒,跪而禮之。
一日偶觸婦怒,手裂像擲地。
仲不能堪,潛詣伯曰:“弟獲大罪過,無複生理。
當捐此穢臭,以圖忏悔。
何如?伯曰:“弟言是也。
”于是仲徑出門,伯送于後。
仲至岸,正衣冠,一勇投河。
伯合掌曰:“善哉!”遂高唱往生咒而還。
适其家人見之,援救得免。
○去年此日 戴耘野名笠,我邑之同裡人,高隐工詩,妙達禅理。
康熙庚戌,寓爛溪周氏,王寅旭,潘次耕邀餘同訪,是歲之八月二十一日也。
周留宿小飲,戴舉一令,以幾案食物為問。
能辨對明晰者,免飲,否則罰。
随手拈豆一顆,問予曰:“或雲豆形似蠶,或雲豆熟蠶時。
二說孰是?”予曰:“豆熟于蠶時者不一。
《酉陽雜俎》載:刀豆莢,形似劍,脊三棱,謂之挾劍豆。
則此豆亦以似蠶得名耳。
”戴然之,又指盤中雞卵,問寅旭日:“先有雞而後有卵乎?先有卵而後有雞乎?”王以形化、氣化之說應之。
複問次耕曰:“去年此日,是何物耶?”潘曰:“酉二十一日,乃醋也。
”衆共服其超隽。
○邵邑侯前生 邵士梅,濟甯人,自記前生為栖霞處士,生四子。
年六旬餘乃卒,值四子皆出,獨孫女垂涕送訣。
一青衣卒引見冥王,語之曰:“汝後身當複為男,登乙榜,官至邑宰。
”遂生邵家,曆曆皆能憶之。
既領鄉薦,秉铎青州。
适栖霞廣文缺,往攝篆,乃尋其故居。
巷陌門庭,無不認識。
四子并已物故,惟孫女孀居,發且白矣。
邵具道其故,叙前生及沒時景狀悉符。
女甚貧悴,因解俸金之。
令吳江不三月,即解組歸,自言冥數如此,不可久于官也。
○桃花魚 吳公慈受,名晉錫,司理永州。
崇祯壬午人闱校士,夜夢一婦人素妝麗質,攜馔饷吳,指魚羹曰:“此桃花魚也。
”因出詩相贻。
中一聯雲:“桃花魚漾桃花水,濯錦大吟濯錦詩。
”次夕夢複如前。
尋獲一卷,其二場表聯,乃有此二語。
心甚驚異,因薦之人彀。
及榜發,則江陵姚士升也。
偶與同年友眉山朱公拙修話其事,朱曰:“此我姨某氏詩也。
氏少而慧,娴于篇詠。
夫蚤夭,苦節十餘載,以某歲卒。
第不知何緣入夢。
”未幾姚入谒,詢其生辰,正氏卒之歲。
○蛟橋幻遇 宜興許郎行二,農家子也。
康熙二十年間偶入城,至蚊橋,遇一女絕豔。
許将與目成,已失所在。
是日薄暮抵舍,則所遇女先在室内,迎謂許曰:“來從绛阙,暫寄紅塵,三生夙契,今當與君償之。
幸無疑懼。
”問其姓名,曰:“何淑貞。
”從婢年可十三四,曰秋鴻。
是時許婦适歸甯,許因詭言:“我婦美不遜汝。
”何曰:“邑中金閨之豔,幽谷之姝,遍數止某三人,差不慚巾帼,我猶勝之。
若君婦,則曆齒蓬頭,既疥且痔,直登徒所愛者耳。
又何足言!”婦聞甚恚,率其諸姑姊坌集哄觀,僅聞語聲出戶,并不見形。
乃共指而詈之。
何曰:“我與許君締未斷之緣,命自真宰。
汝輩某與某私,某為某事,此豈貞靜者,而亦毀我乎?”所刺幽隐皆實,衆遂嘿然散去。
何善談論,其言皆古宮闱事,于漢時尤詳。
遠近好異之士,履滿其門,或與稽往牍,或輿晰奧理。
酬答泉流,雖贍博者莫能難之。
如是月餘,頗厭嚣煩,挈婢辭許,不知所往逾旬,瞥見前婢持衣履來贻,且招許。
許叩以所在,婢言但閉目行,少頃可達。
許如言,覺兩足冉冉若乘煙霧,經丘穿壑,恍入仙源,曲欄重閣,花木幽深。
何薄鬟約袖,躬自紡績。
許至,潔卮而進,山肴芳腆。
酒闌,起曰:“我姊妹五人,各有所适。
北堂老母,往河南訪我第二姊矣,君留信宿,無害也。
”因相與缱绻。
逾夕惝恍出門,遙見曉村舊徑,忽然抵家。
○藏金券 昆陵周文山,名起岐,順治末督學于楚。
試未及半,适故鄉有奏銷之信,例應左遷,郁居省院。
院有一室,凡入卧于内者,辄見金甲神叱起,人皆畏避,指為兇室。
文山不之信,設卧具于土床,寝焉。
夢一金甲神前來曰:“吾待君二十餘年矣。
床下白金萬兩,可速取以歸,釋我典守之責也。
”诘朝發其藏,獲一小匮,匮中有券,其文雲:“視學事竣,積有萬金。
家無子女,适逢喪亂,瘗金于此,俟福厚者取之。
願秉公遴士,勿負我意。
”券無姓字,大約為明季學使者。
燦然白镪,悉如券數。
橐之南返,家用以饒。
○吳充墓 桃墩舊有宋大臣吳充墓。
充之後,貧不自存,鬻其墓之土于裡人顧姓者。
顧遣人平其封,發石榔。
充赭袍碧帶,偉焉如生,見風忽化;兩夫人朱氏、戴氏,金钗及纏臂之屬,光焰猶新。
其墓志則賈平章筆也。
按賈與吳不同時,蓋吳之後人乞賈為銘耳。
桃墩亦吾邑地,去吳興之南浔,可四五裡許。
○瘡言 金陵神樂觀陸道士,十七歲時毆死一仆,即火其骨,人無知者。
十餘年,足外臁發毒成瘡,瘡口似唇而有舌,能言,曰:“我即仆也。
”日索飲食,飼以脂膏,自能吞化。
飲以酒,四周皆紅。
但開口言,必大痛垂絕。
如是載餘,忽曰:“我欲他往,冤亦解也。
明日下山,遇樵者可求治之。
”陸如其言,
仲于内室供準提畫像,淩晨必焚香誦咒,跪而禮之。
一日偶觸婦怒,手裂像擲地。
仲不能堪,潛詣伯曰:“弟獲大罪過,無複生理。
當捐此穢臭,以圖忏悔。
何如?伯曰:“弟言是也。
”于是仲徑出門,伯送于後。
仲至岸,正衣冠,一勇投河。
伯合掌曰:“善哉!”遂高唱往生咒而還。
适其家人見之,援救得免。
○去年此日 戴耘野名笠,我邑之同裡人,高隐工詩,妙達禅理。
康熙庚戌,寓爛溪周氏,王寅旭,潘次耕邀餘同訪,是歲之八月二十一日也。
周留宿小飲,戴舉一令,以幾案食物為問。
能辨對明晰者,免飲,否則罰。
随手拈豆一顆,問予曰:“或雲豆形似蠶,或雲豆熟蠶時。
二說孰是?”予曰:“豆熟于蠶時者不一。
《酉陽雜俎》載:刀豆莢,形似劍,脊三棱,謂之挾劍豆。
則此豆亦以似蠶得名耳。
”戴然之,又指盤中雞卵,問寅旭日:“先有雞而後有卵乎?先有卵而後有雞乎?”王以形化、氣化之說應之。
複問次耕曰:“去年此日,是何物耶?”潘曰:“酉二十一日,乃醋也。
”衆共服其超隽。
○邵邑侯前生 邵士梅,濟甯人,自記前生為栖霞處士,生四子。
年六旬餘乃卒,值四子皆出,獨孫女垂涕送訣。
一青衣卒引見冥王,語之曰:“汝後身當複為男,登乙榜,官至邑宰。
”遂生邵家,曆曆皆能憶之。
既領鄉薦,秉铎青州。
适栖霞廣文缺,往攝篆,乃尋其故居。
巷陌門庭,無不認識。
四子并已物故,惟孫女孀居,發且白矣。
邵具道其故,叙前生及沒時景狀悉符。
女甚貧悴,因解俸金之。
令吳江不三月,即解組歸,自言冥數如此,不可久于官也。
○桃花魚 吳公慈受,名晉錫,司理永州。
崇祯壬午人闱校士,夜夢一婦人素妝麗質,攜馔饷吳,指魚羹曰:“此桃花魚也。
”因出詩相贻。
中一聯雲:“桃花魚漾桃花水,濯錦大吟濯錦詩。
”次夕夢複如前。
尋獲一卷,其二場表聯,乃有此二語。
心甚驚異,因薦之人彀。
及榜發,則江陵姚士升也。
偶與同年友眉山朱公拙修話其事,朱曰:“此我姨某氏詩也。
氏少而慧,娴于篇詠。
夫蚤夭,苦節十餘載,以某歲卒。
第不知何緣入夢。
”未幾姚入谒,詢其生辰,正氏卒之歲。
○蛟橋幻遇 宜興許郎行二,農家子也。
康熙二十年間偶入城,至蚊橋,遇一女絕豔。
許将與目成,已失所在。
是日薄暮抵舍,則所遇女先在室内,迎謂許曰:“來從绛阙,暫寄紅塵,三生夙契,今當與君償之。
幸無疑懼。
”問其姓名,曰:“何淑貞。
”從婢年可十三四,曰秋鴻。
是時許婦适歸甯,許因詭言:“我婦美不遜汝。
”何曰:“邑中金閨之豔,幽谷之姝,遍數止某三人,差不慚巾帼,我猶勝之。
若君婦,則曆齒蓬頭,既疥且痔,直登徒所愛者耳。
又何足言!”婦聞甚恚,率其諸姑姊坌集哄觀,僅聞語聲出戶,并不見形。
乃共指而詈之。
何曰:“我與許君締未斷之緣,命自真宰。
汝輩某與某私,某為某事,此豈貞靜者,而亦毀我乎?”所刺幽隐皆實,衆遂嘿然散去。
何善談論,其言皆古宮闱事,于漢時尤詳。
遠近好異之士,履滿其門,或與稽往牍,或輿晰奧理。
酬答泉流,雖贍博者莫能難之。
如是月餘,頗厭嚣煩,挈婢辭許,不知所往逾旬,瞥見前婢持衣履來贻,且招許。
許叩以所在,婢言但閉目行,少頃可達。
許如言,覺兩足冉冉若乘煙霧,經丘穿壑,恍入仙源,曲欄重閣,花木幽深。
何薄鬟約袖,躬自紡績。
許至,潔卮而進,山肴芳腆。
酒闌,起曰:“我姊妹五人,各有所适。
北堂老母,往河南訪我第二姊矣,君留信宿,無害也。
”因相與缱绻。
逾夕惝恍出門,遙見曉村舊徑,忽然抵家。
○藏金券 昆陵周文山,名起岐,順治末督學于楚。
試未及半,适故鄉有奏銷之信,例應左遷,郁居省院。
院有一室,凡入卧于内者,辄見金甲神叱起,人皆畏避,指為兇室。
文山不之信,設卧具于土床,寝焉。
夢一金甲神前來曰:“吾待君二十餘年矣。
床下白金萬兩,可速取以歸,釋我典守之責也。
”诘朝發其藏,獲一小匮,匮中有券,其文雲:“視學事竣,積有萬金。
家無子女,适逢喪亂,瘗金于此,俟福厚者取之。
願秉公遴士,勿負我意。
”券無姓字,大約為明季學使者。
燦然白镪,悉如券數。
橐之南返,家用以饒。
○吳充墓 桃墩舊有宋大臣吳充墓。
充之後,貧不自存,鬻其墓之土于裡人顧姓者。
顧遣人平其封,發石榔。
充赭袍碧帶,偉焉如生,見風忽化;兩夫人朱氏、戴氏,金钗及纏臂之屬,光焰猶新。
其墓志則賈平章筆也。
按賈與吳不同時,蓋吳之後人乞賈為銘耳。
桃墩亦吾邑地,去吳興之南浔,可四五裡許。
○瘡言 金陵神樂觀陸道士,十七歲時毆死一仆,即火其骨,人無知者。
十餘年,足外臁發毒成瘡,瘡口似唇而有舌,能言,曰:“我即仆也。
”日索飲食,飼以脂膏,自能吞化。
飲以酒,四周皆紅。
但開口言,必大痛垂絕。
如是載餘,忽曰:“我欲他往,冤亦解也。
明日下山,遇樵者可求治之。
”陸如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