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石頭”撰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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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數例,我們看到石頭确像通常第一人稱小說中的“我”一樣,時時向讀者表明他是事件的經曆者,一切都系“追蹤蹑迹”所得,并非任意編造。
這些表白是不可少的。
否則,讀者就可能弄不清作者為什麼要虛構一塊石頭通過僧道之助,讓神瑛侍者夾帶着它來到這溫柔富貴鄉;也可能想不到這塊石頭在賈寶玉身上,就像現代人利用科學成就,為獲取情報而特制的、能夠用僞裝形式安置在人或動物身上的一架微型的自動攝影機。
當然,為這樣的目的而作的表白也不必多,它畢竟是一些“閑話”,隻要能讓人記得石頭是了解這些事情的就行了。
這裡有一個問題是值得注意的:故事情節既是石頭見聞,石頭又隻跟着賈寶玉,那麼,這位“随行記者”的見聞不是也要受到它活動範圍的限制嗎?怎麼在叙述故事時,就可以用第三人稱的方式自由展開呢? 這使我想起曹雪芹的同時人紀曉岚的話,紀曉岚以為小說不論是自叙或代言,隻能寫叙者可能的見聞,所以《閱微草堂筆記》雖為志怪故事,卻都要交代從何聞見所得。
他對《聊齋志異》的寫法曾有微詞說:“今燕昵之詞,之态,細微曲折,摹繪如生,使出自信,似無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則何從而聞見之?又所未解也。
”(盛時彥《〈姑妄聽之〉跋》中述其語)這話對于《聊齋志異》當然是落空的,因為蒲松齡寫狐鬼異事,并不局限于見聞,自不妨大膽想象,随意虛構。
那麼,如果将這話用之于《石頭記》呢,是否因為小說既已作為石頭見聞,而又描寫了石頭的主人賈寶玉所未曾在場的種種情事細節,而顯得指責有點道理呢?也不。
“何從而聞見之”的诘問是難不倒曹雪芹的。
他在構思全書時早就把這個問題考慮到了,所以才特意讓石頭充當記者的角色。
石頭是通靈寶玉,顧名思義,是靈性已通的寶物,所以,賈寶玉沒有看到聽到的事,石頭卻能夠看到聽到。
石頭不是人物形象,但在觀察、了解周圍事物上,卻有着超人的功能,這就是曹雪芹的小說之所以能夠兼有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兩種叙述方式之所長的關鍵。
石頭的視聽能力是無限度的嗎?也不是,它的見聞也隻能限于一定的範圍。
那就是石頭隻能了解它所見到過的、實際上也就是賈寶玉所接觸過的那個人的種種事情;如果從未有過交往關系的,那麼,石頭的了解也如常人一般,隻能限于聽别人所說的了。
甲戌本《凡例》中有一條說:“此書隻着意于閨中,故叙閨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則簡,不得謂其不均也。
”這種好像隻着意于寫大觀園兒女情事的詳内略外的總布局,與書中聲稱“毫不幹涉時世”一樣,當然出之于作者有所忌諱,但這也與其所構思的石頭的可能見聞範圍相一緻。
因為賈寶玉是一直嬌生慣養在深宅大院裡的,很少出賈府大門;他總愛在脂粉隊裡混,而不願交結做官的須眉濁物。
賈雨村仕途升沉、起複應天府、亂判葫蘆案等外事,石頭怎麼會知道的呢?無非因為寶玉會見過雨村(第三十二回),劉姥姥進過大觀園,所以她鄉下家裡的瑣事如狗兒喝悶酒,生閑氣等,石頭也知道。
唯有甄士隐是賈寶玉不曾見過面的,但甄在夢中曾與癞僧所攜的通靈石有過一面之緣,所以小說可以拿甄士隐故事開頭。
作者在描寫“護官符”時,加進“石頭亦曾抄寫一張”的話,在叙述“千裡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個人家”時,用石頭口吻發表“諸公若嫌瑣碎粗鄙呢,則快擲下此書……”的聲明,都是為了提醒讀者,這些略涉外事的描寫,也屬石頭見聞。
在描寫元春省親時,寫了“說不盡這太平氣象,富貴風流”之後,讓石頭“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涼寂寞”,從而想作賦作頌,表示慶幸。
這是為了點明小說情節至此已到了賈府“烈火烹油,鮮花着錦之盛”的頂點,因為石頭本來就是為羨慕人世的富貴榮華而下凡的。
将來賈府落到一敗塗地的悲慘境地時,不知石頭是否還要出面來感慨一番。
有時,作者也講俏皮話,竟把石頭的視聽能力說得跟常人一樣。
上引秦鐘私通智能,被寶玉撞見,寶玉聲稱“等一會睡下再細細的算賬”,作者接着寫“鳳姐因怕通靈玉失落,便等寶玉睡下,命人拿來,塞在自己枕邊”。
這樣,石頭就說,寶玉與秦鐘算什麼賬目,自己“未見真切……不敢纂創”。
脂硯齋說,這樣寫“似自相矛盾,卻是最妙之文”。
一個“似”字,說明作者并非真的行文不顧前後,
這些表白是不可少的。
否則,讀者就可能弄不清作者為什麼要虛構一塊石頭通過僧道之助,讓神瑛侍者夾帶着它來到這溫柔富貴鄉;也可能想不到這塊石頭在賈寶玉身上,就像現代人利用科學成就,為獲取情報而特制的、能夠用僞裝形式安置在人或動物身上的一架微型的自動攝影機。
當然,為這樣的目的而作的表白也不必多,它畢竟是一些“閑話”,隻要能讓人記得石頭是了解這些事情的就行了。
這裡有一個問題是值得注意的:故事情節既是石頭見聞,石頭又隻跟着賈寶玉,那麼,這位“随行記者”的見聞不是也要受到它活動範圍的限制嗎?怎麼在叙述故事時,就可以用第三人稱的方式自由展開呢? 這使我想起曹雪芹的同時人紀曉岚的話,紀曉岚以為小說不論是自叙或代言,隻能寫叙者可能的見聞,所以《閱微草堂筆記》雖為志怪故事,卻都要交代從何聞見所得。
他對《聊齋志異》的寫法曾有微詞說:“今燕昵之詞,之态,細微曲折,摹繪如生,使出自信,似無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則何從而聞見之?又所未解也。
”(盛時彥《〈姑妄聽之〉跋》中述其語)這話對于《聊齋志異》當然是落空的,因為蒲松齡寫狐鬼異事,并不局限于見聞,自不妨大膽想象,随意虛構。
那麼,如果将這話用之于《石頭記》呢,是否因為小說既已作為石頭見聞,而又描寫了石頭的主人賈寶玉所未曾在場的種種情事細節,而顯得指責有點道理呢?也不。
“何從而聞見之”的诘問是難不倒曹雪芹的。
他在構思全書時早就把這個問題考慮到了,所以才特意讓石頭充當記者的角色。
石頭是通靈寶玉,顧名思義,是靈性已通的寶物,所以,賈寶玉沒有看到聽到的事,石頭卻能夠看到聽到。
石頭不是人物形象,但在觀察、了解周圍事物上,卻有着超人的功能,這就是曹雪芹的小說之所以能夠兼有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兩種叙述方式之所長的關鍵。
石頭的視聽能力是無限度的嗎?也不是,它的見聞也隻能限于一定的範圍。
那就是石頭隻能了解它所見到過的、實際上也就是賈寶玉所接觸過的那個人的種種事情;如果從未有過交往關系的,那麼,石頭的了解也如常人一般,隻能限于聽别人所說的了。
甲戌本《凡例》中有一條說:“此書隻着意于閨中,故叙閨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則簡,不得謂其不均也。
”這種好像隻着意于寫大觀園兒女情事的詳内略外的總布局,與書中聲稱“毫不幹涉時世”一樣,當然出之于作者有所忌諱,但這也與其所構思的石頭的可能見聞範圍相一緻。
因為賈寶玉是一直嬌生慣養在深宅大院裡的,很少出賈府大門;他總愛在脂粉隊裡混,而不願交結做官的須眉濁物。
賈雨村仕途升沉、起複應天府、亂判葫蘆案等外事,石頭怎麼會知道的呢?無非因為寶玉會見過雨村(第三十二回),劉姥姥進過大觀園,所以她鄉下家裡的瑣事如狗兒喝悶酒,生閑氣等,石頭也知道。
唯有甄士隐是賈寶玉不曾見過面的,但甄在夢中曾與癞僧所攜的通靈石有過一面之緣,所以小說可以拿甄士隐故事開頭。
作者在描寫“護官符”時,加進“石頭亦曾抄寫一張”的話,在叙述“千裡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個人家”時,用石頭口吻發表“諸公若嫌瑣碎粗鄙呢,則快擲下此書……”的聲明,都是為了提醒讀者,這些略涉外事的描寫,也屬石頭見聞。
在描寫元春省親時,寫了“說不盡這太平氣象,富貴風流”之後,讓石頭“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涼寂寞”,從而想作賦作頌,表示慶幸。
這是為了點明小說情節至此已到了賈府“烈火烹油,鮮花着錦之盛”的頂點,因為石頭本來就是為羨慕人世的富貴榮華而下凡的。
将來賈府落到一敗塗地的悲慘境地時,不知石頭是否還要出面來感慨一番。
有時,作者也講俏皮話,竟把石頭的視聽能力說得跟常人一樣。
上引秦鐘私通智能,被寶玉撞見,寶玉聲稱“等一會睡下再細細的算賬”,作者接着寫“鳳姐因怕通靈玉失落,便等寶玉睡下,命人拿來,塞在自己枕邊”。
這樣,石頭就說,寶玉與秦鐘算什麼賬目,自己“未見真切……不敢纂創”。
脂硯齋說,這樣寫“似自相矛盾,卻是最妙之文”。
一個“似”字,說明作者并非真的行文不顧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