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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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繁華,次句即寶玉後來“貧窮難耐凄涼”時的形狀的寫照;“王孫”一詞寶玉在作《螃蟹詠》中就用以自指,所謂“饕餮王孫應有酒,橫行公子卻無腸”是也(第三十八回)。
後兩句是自愧之語。
不能保全的“青蛾紅粉”之中,最主要的當然是指林黛玉,則黛玉之死乃因寶玉惹禍而起甚明,故可比為石崇。
倘若如續書所寫,寶黛二人都是受别人蒙騙、擺布、作弄的,那麼,黛玉的死,寶玉是沒有責任的,又何須自感“慚愧”呢? 七、“莫怨東風當自嗟” 《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中衆姐妹席上行令掣簽,所掣到的花名簽内容,都與人物的命運有關(參見拙著《紅樓夢詩詞曲賦評注》)。
黛玉所掣到的是芙蓉花簽,上有“風露清愁”四字,這與富察明義詩中說晴雯的“芙蓉吹斷秋風狠”含義相似,不過蘊蓄得多。
上刻古詩一句“莫怨東風當自嗟”,出自歐陽修《明妃曲》。
我最初以為這句詩僅僅是為了隐它上一句“紅顔勝人多薄命”。
否則,既有“莫怨東風”,又說“當自嗟”,豈非說黛玉咎由自取?後來才知道它是黛玉為了寶玉而全不顧惜自己生命安危的隐語,看似批評黛玉不知養生,實則是對她崇高的愛情的頌揚(如果按續書所寫,這句詩當改成“當怨東風莫自嗟”了)。
這一點,可以從戚序本第三回末的一條脂批中找到證明: 補不完的是離恨天,所馀之石豈非離恨石乎?而绛珠之淚偏不因離恨而落,為惜其石而落。
可見,惜其石必惜其人。
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計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所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悲夫! 石頭有“無才補天,枉入人世”之恨,绛珠是從不為石頭無才補天而落淚的;寶玉“不自惜”,黛玉卻千方百計地憐惜他。
所以,黛玉雖眼淚“至死不幹”,卻“萬苦不怨”,也就是說,她明知這樣悲戚等于自殺,也不後悔。
脂評用“悲夫”表達了極大的同情,而作者卻把這一點留給讀者,他隻冷冷地說:年輕人又何必這樣癡情而自尋煩惱呢!所以,警幻仙子有歌曰:“春夢随雲散,飛花逐水流。
寄言衆兒女,何必覓閑愁!”(首句說繁華如夢,瞬息間風流雲散,次句喻紅顔薄命,好比落花随流水逝去。
警幻的這首“上場詩”實也有統攝全書的作用。
)又有薄命司對聯說:“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為誰妍?”“皆自惹”與“當自嗟”或者“覓閑愁”也都是一個意思。
可見,曹雪芹寫小說是八方照應,一筆不苟的;就連“春恨秋悲”四字,也都有具體情節為依據而并非泛泛之語。
八、賈府中人眼裡的寶黛關系 第二十五回中王熙鳳曾對黛玉開玩笑說:“‘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麼不給我們家作媳婦兒?’衆人聽了,一齊都笑起來。
”對此,甲戌本、庚辰本都有脂評夾批。
甲戌本批說: 二玉事在賈府上下諸人,即看書、批書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書中常常每每道及,豈其不然,歎歎! 庚辰本批說: 二玉之配偶,在賈府上下諸人,即觀者、作者皆為無疑,故常常有此等點題語。
我也要笑。
接着,“李宮裁笑向寶钗道:‘真真我們二嬸子的诙諧是好的。
’”庚辰本又有批說: 該她贊! 這些脂評說明,(一)寶黛應成配偶,是“賈府上下諸人”的一緻看法,這當然包括上至賈母、下至丫鬟在内;賈母說寶、黛倆“不是冤家不聚頭”,脂批便指出“二玉心事……用太君一言以定”(第二十九回);鳳姐合計賈府将來要辦的婚嫁大事,把寶、黛合在一起算,說:“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
”(第五十五回)尤二姐先疑三姐是否想嫁給寶玉,興兒便笑道:“若論模樣兒行事為人,倒是一對好的。
隻是他已有了,隻未露形。
将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
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
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
”(第六十六回)凡此種種都證明寶、黛之應成為夫妻是上上下下一緻的看法。
後來“豈其不然”是出于他們意料之外的原因。
(二)不但“衆人聽了,一齊都笑起來”,批書人也逗樂了,故曰“我也要笑”。
倘若曹雪芹也為了追求情節離奇,後來讓鳳姐設謀想出實際上是最不真實的“調包計”來愚弄寶黛二人,那麼脂評應該批“奸雄!奸雄!”“可畏!可殺!”或者“全是假!”一類話才對。
現在偏偏附和衆人說“我也要笑”,豈非全無心肝!(三)李纨為人厚道,處事公允,從未見她作弄過人;由她來贊,更說明鳳姐的诙諧說出了衆人心意,并非故意取笑黛玉。
程高本把說贊語的人換了,删去“李宮裁”,而改成:“寶钗笑道:‘二嫂子的诙諧真是好的。
’”故意給讀者造成鳳姐與寶钗心照不宣、有意藏奸的錯覺,看來是為了避免與續書所編造的情節發生矛盾。
後兩句是自愧之語。
不能保全的“青蛾紅粉”之中,最主要的當然是指林黛玉,則黛玉之死乃因寶玉惹禍而起甚明,故可比為石崇。
倘若如續書所寫,寶黛二人都是受别人蒙騙、擺布、作弄的,那麼,黛玉的死,寶玉是沒有責任的,又何須自感“慚愧”呢? 七、“莫怨東風當自嗟” 《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中衆姐妹席上行令掣簽,所掣到的花名簽内容,都與人物的命運有關(參見拙著《紅樓夢詩詞曲賦評注》)。
黛玉所掣到的是芙蓉花簽,上有“風露清愁”四字,這與富察明義詩中說晴雯的“芙蓉吹斷秋風狠”含義相似,不過蘊蓄得多。
上刻古詩一句“莫怨東風當自嗟”,出自歐陽修《明妃曲》。
我最初以為這句詩僅僅是為了隐它上一句“紅顔勝人多薄命”。
否則,既有“莫怨東風”,又說“當自嗟”,豈非說黛玉咎由自取?後來才知道它是黛玉為了寶玉而全不顧惜自己生命安危的隐語,看似批評黛玉不知養生,實則是對她崇高的愛情的頌揚(如果按續書所寫,這句詩當改成“當怨東風莫自嗟”了)。
這一點,可以從戚序本第三回末的一條脂批中找到證明: 補不完的是離恨天,所馀之石豈非離恨石乎?而绛珠之淚偏不因離恨而落,為惜其石而落。
可見,惜其石必惜其人。
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計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所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悲夫! 石頭有“無才補天,枉入人世”之恨,绛珠是從不為石頭無才補天而落淚的;寶玉“不自惜”,黛玉卻千方百計地憐惜他。
所以,黛玉雖眼淚“至死不幹”,卻“萬苦不怨”,也就是說,她明知這樣悲戚等于自殺,也不後悔。
脂評用“悲夫”表達了極大的同情,而作者卻把這一點留給讀者,他隻冷冷地說:年輕人又何必這樣癡情而自尋煩惱呢!所以,警幻仙子有歌曰:“春夢随雲散,飛花逐水流。
寄言衆兒女,何必覓閑愁!”(首句說繁華如夢,瞬息間風流雲散,次句喻紅顔薄命,好比落花随流水逝去。
警幻的這首“上場詩”實也有統攝全書的作用。
)又有薄命司對聯說:“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為誰妍?”“皆自惹”與“當自嗟”或者“覓閑愁”也都是一個意思。
可見,曹雪芹寫小說是八方照應,一筆不苟的;就連“春恨秋悲”四字,也都有具體情節為依據而并非泛泛之語。
八、賈府中人眼裡的寶黛關系 第二十五回中王熙鳳曾對黛玉開玩笑說:“‘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麼不給我們家作媳婦兒?’衆人聽了,一齊都笑起來。
”對此,甲戌本、庚辰本都有脂評夾批。
甲戌本批說: 二玉事在賈府上下諸人,即看書、批書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書中常常每每道及,豈其不然,歎歎! 庚辰本批說: 二玉之配偶,在賈府上下諸人,即觀者、作者皆為無疑,故常常有此等點題語。
我也要笑。
接着,“李宮裁笑向寶钗道:‘真真我們二嬸子的诙諧是好的。
’”庚辰本又有批說: 該她贊! 這些脂評說明,(一)寶黛應成配偶,是“賈府上下諸人”的一緻看法,這當然包括上至賈母、下至丫鬟在内;賈母說寶、黛倆“不是冤家不聚頭”,脂批便指出“二玉心事……用太君一言以定”(第二十九回);鳳姐合計賈府将來要辦的婚嫁大事,把寶、黛合在一起算,說:“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
”(第五十五回)尤二姐先疑三姐是否想嫁給寶玉,興兒便笑道:“若論模樣兒行事為人,倒是一對好的。
隻是他已有了,隻未露形。
将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
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
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
”(第六十六回)凡此種種都證明寶、黛之應成為夫妻是上上下下一緻的看法。
後來“豈其不然”是出于他們意料之外的原因。
(二)不但“衆人聽了,一齊都笑起來”,批書人也逗樂了,故曰“我也要笑”。
倘若曹雪芹也為了追求情節離奇,後來讓鳳姐設謀想出實際上是最不真實的“調包計”來愚弄寶黛二人,那麼脂評應該批“奸雄!奸雄!”“可畏!可殺!”或者“全是假!”一類話才對。
現在偏偏附和衆人說“我也要笑”,豈非全無心肝!(三)李纨為人厚道,處事公允,從未見她作弄過人;由她來贊,更說明鳳姐的诙諧說出了衆人心意,并非故意取笑黛玉。
程高本把說贊語的人換了,删去“李宮裁”,而改成:“寶钗笑道:‘二嫂子的诙諧真是好的。
’”故意給讀者造成鳳姐與寶钗心照不宣、有意藏奸的錯覺,看來是為了避免與續書所編造的情節發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