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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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玉》,寶玉聽紫鵑哄他說,林姑娘要回蘇州去了,信以為真,竟眼直肢涼,“死了大半個”。

    不必說,林黛玉自然為此“又添些病症,多哭幾場”。

    她乍一聽寶玉不中用時,竟未問原因,就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反應之強烈和不知避嫌,簡直與發“癡狂病”而摔玉的寶玉一樣: 黛玉一聽此言,李媽媽乃是經過的老妪,說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

    “哇”的一聲将腹中之藥一概嗆出,抖腸搜肺,熾胃扇肝的痛聲大嗽了幾陣。

    一時面紅發亂,目腫筋浮,喘的擡不起頭來。

    紫鵑忙上來捶背。

    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鵑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繩子來勒死我是正經!” 這是把寶玉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真正罕見的愛!有這樣的愛的人,将來在寶玉生死不明的情況下,能為他的不幸而急痛憂忿、流盡淚水,這是完全能令人信服的。

     總之,作者在描寫黛玉一次次“眼淚還債”時,都在為最後要寫到的她的悲劇的結局作準備。

    四、“潇湘妃子”暗示寶黛關系 “潇湘妃子”是古代傳說中舜妃娥皇、女英哭夫而自投湘水,死後成湘水女神之稱,也叫湘妃。

    曆來用其故事者,總離不開說夫妻生離死别、相思不盡、恸哭遺恨等等。

    如果不管什麼關系,什麼性質,隻要有誰老哭鼻子便叫她潇湘妃子,推敲起來,恐怕有些勉強。

    因為娥皇、女英泣血染竹本是深于情的表現,并非一般地多愁善感,無緣無故地愛哭。

    同樣,如果黛玉真是像續書所寫那樣,因婚嫁不如意而悲憤緻死,那與湘妃故事也是不相切合的,作者又何必鄭重其事地命其住處為“潇湘館”,贈其雅号為“潇湘妃子”,稱她為“林潇湘”呢? 雅号是探春給她取的,探春有一段話說: “當日娥皇、女英灑淚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

    如今她住的是潇湘館,她又愛哭,将來她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變成斑竹的。

    以後都叫她作潇湘妃子就完了。

    ”(第三十七回) 話當然是開玩笑說的,但作者的用意就像是寫惜春與智能兒開玩笑說自己将來也剪了頭發去做尼姑一樣。

    同時,探春所說的“想林姐夫”意思也很明确,當然不是續書所寫那樣“恨林姐夫”或者“懷疑林姐夫”。

     在探春給她取雅号之前,寶玉挨打受苦,黛玉作詩題帕,也曾自比湘妃說: 彩線難收面上珠,湘江舊迹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識香痕漬也無? “湘江舊迹”、“香痕”,都是說淚痕,也就是以湘妃自比。

    這是作者在寫黛玉的内心世界。

    在她心中已将寶玉視同丈夫,想象寶玉遭到不測時,自己也會同當年恸哭殉情的娥皇、女英一樣。

    同時,作者也借此暗示黛玉将來是要“想林姐夫”的。

    倘若不是如此,這首詩就有點不倫不類了:表哥不過是被他父親打了一頓屁股,做妹妹的怎麼就用起湘妃淚染斑竹的典故來了呢? 此外,據脂評提示,佚稿末回《警幻情榜》中對黛玉又有評語曰“情情”,意謂一往情深于有情者。

    它與“潇湘妃子”之号的含意也是一緻的。

    但與我們在續書中所見的那個因誤會而怨恨寶玉的林黛玉形象,卻有點對不起頭來。

     五、《終身誤》與《枉凝眉》 判斷黛玉之死最可靠的依據,當然是第五回太虛幻境的冊子判詞和《紅樓夢曲》。

    因為人物的結局已在此一一注定。

    冊子中钗、黛合一個判詞,其隐喻已見拙著《紅樓夢詩詞曲賦評注》,且置而勿論。

    關于她們的曲子寫得更明白易曉。

    為便于讨論,引曲文如下: [終身誤]都道是金玉良緣,俺隻念木石前盟。

    空對着,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歎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枉凝眉]一個是阆苑仙葩,一個是美玉無瑕。

    若說沒奇緣,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虛化?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挂;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

    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禁得秋流到冬盡,春流到夏! 《終身誤》是寫寶钗的,曲子正因為她終身寂寞而命名。

    寶钗的不幸處境,表現為婚後丈夫(寶玉)對她并沒有真正的愛情,最後棄絕她而出家為僧。

    但寶玉的無情,又與他始終不能忘懷為他而死的林黛玉有關。

    所以,曲子從寶玉對钗、黛的不同态度去寫;不過,此曲所要預示的還是寶钗的命運。

    從曲子中我們可以看出“木石前盟”的證驗在前,“金玉良緣”的結成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