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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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賈母那樣的封建家庭的太上家長形象,其特點是否必定隻有勢利、冷酷,必定隻喜歡寶钗那樣溫柔敦厚,有“停機”婦德,能勸夫求仕的淑女呢?恐怕不是的。

    現實中任何身份的人都不可能是一個模子中鑄出來的。

    曹雪芹筆下的賈母的性格特點,不是勢利冷酷,相反的是以“憐貧惜賤,愛老慈幼”為其信條的;她自己好尋歡作樂,過快活日子,對小輩則凡事遷就,百般縱容溺愛,是非不明。

    她對寶钗固有好感(隻是不滿她過于愛好素淨無華),但對鳳姐那種能說會道、敢笑敢罵的“辣子”作風更有偏愛。

    一次,鳳姐拿賈母額上舊傷疤說笑話,連王夫人都說“老太太因為喜歡她,才慣得她這樣……明兒越發無禮了”。

    賈母卻說:“我喜歡她這樣,況且她又不是那不知高低的孩子。

    家常沒人,娘兒們原該這樣,橫豎禮體不錯就罷,沒的倒叫她從神兒似的作什麼?”(第三十八回)從賈母那裡出來的晴雯和陪伴她的鴛鴦也都不是好惹的。

    她對寶玉百依百順,對外孫女黛玉也是非常溺愛的。

    第二十二回寫鳳姐與賈琏商量如何給寶钗做生日,賈琏說:“你今兒糊塗了。

    現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

    往年怎麼給林妹妹過的,如今也照依給薛妹妹過就是了。

    ”不過,小說中黛玉過生日并未實寫。

    有一條脂評說: ……最奇者黛玉乃賈母溺愛之人也,不聞為作生辰,卻雲特意與寶钗,實非人想得着之文也。

    此書通部皆用此法瞞過多少見者。

    餘故雲不寫而寫是也。

     脂評認為按理應寫黛玉作生辰而未寫,是“不寫而寫”,這且不去管它。

    值得注意的是脂評認為“黛玉乃賈母溺愛之人”。

    如果批書人讀到的後半部中,賈母也像續書中所寫的那樣,一反以往,變得對外孫女極其道學、冷漠、勢利,竟将她置于死地而不顧,試問,他會不會寫出這樣的評語來呢?有人說,續書中的賈母寫得比八十回中更深刻,更能揭露封建家長的階級本質。

    就算這樣,那也不妨另寫一部小說,另外創造一個冷酷衛道的賈母,何必勉強去改變原來的形象呢?再說,從封建社會裡來的、一味溺愛子女而從不肯違拗他們心意的老祖母,難道我們還見得少? 第五十七回《慈姨媽愛語慰癡颦》寫了薛姨媽對黛玉的深深愛憐、撫慰(如同她對寶玉一樣)。

    最後,她對黛玉說:“我想着,你寶兄弟老太太那樣疼他,他又生的那樣,若要外頭說去,斷不中意。

    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與他,豈不四角俱全?”當然,有了這一想法,不等于非要立即去說,馬上催促定親不可。

    小說也不能這樣一直寫去的。

    不過作者的用意顯然是像寫鳳姐說诙諧話一樣,是在描寫賈府上下諸人對寶黛之可成配偶已無疑問,“故每每提及”,以便将來反襯賈府發生變故、寶黛“心事終虛化”。

    但有人以為這是寫薛姨媽的虛僞、陰險,即使在回目中已明标了“慈”、“愛”,他們也認為這是虛的,大概如果實寫,應作《奸姨媽假語诳癡颦》了。

    這真是用有色眼鏡在看問題了!薛姨媽如果真的存着要将寶钗嫁給寶玉之心(其實,薛氏母女寄住賈府的目的之一是為了送寶钗上京來“待選”後宮“才人贊善之職”的,所以沒有要為寶钗說親的問題。

    當然,後來四大家一衰俱衰,這個目的達不到了),那麼,她理應在黛玉面前千方百計回避談這一類問題才是,究竟有什麼必要非要主動将問題挑明不可呢? 九、寶钗與黛玉的關系 寶玉精神上屬于黛玉,最終卻與寶钗結婚,于是在小說布局上似乎鼎足而三;“木石前盟”與“金玉良緣”既然都是寶玉不可改變的命運,所以小說的前半也得有種種伏筆。

    在“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情況下,這三者的關系是很容易錯看成是三角關系的。

    我想,在這一點上,續作者就是想追随原作而誤解了它的線索才寫得貌合神離的。

     黛玉因為愛寶玉,對寶玉的似乎泛愛,難免有過妒忌。

    首先對寶钗,其次是湘雲。

    這在小說中都可以找到。

    湘雲是“英豪闊大寬宏量,從未将兒女私情略萦心上”的;寶钗呢,實在也不曾與黛玉争過寶玉,或者把黛玉當情敵對待。

    寶钗因為和尚有以金配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