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節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1)
關燈
小
中
大
他與作者生活在一起過,與作者經常交談,對作者及其家庭,以至小說的創作情況等都非常熟悉,而我們卻所知甚少,甚至連作者的生卒年、他究竟是誰的兒子等問題也都沒有能取得統一的意見;脂硯齋他讀過全部原稿,而我們隻能讀到半部,他對後半部情況有過調查研究,而我們沒有。
在這種情況下,怎能對脂評采取不屑一顧的輕率态度呢?所以,本文仍将十分重視脂評,并盡量加以利用。
這不是說我們要完全以脂硯齋等人的觀點為觀點,而是說要尊重他們所提供的事實,要細心地去探尋使他們産生這樣那樣觀點、說出這樣那樣話來的小說情節基礎是什麼。
二、原書與續書情節大異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與續書中所寫的是完全不同性質的悲劇。
悲劇的原因,不是由于賈府在為寶玉擇媳時棄黛取钗,也沒有王熙鳳設謀用“調包計”來移花接木的事,當然林黛玉也不會因為誤會寶玉變心而怨恨其薄幸。
在佚稿中,林黛玉之死與婚姻不能自主并無關系,促使她“淚盡夭亡”的是别的原因。
悲劇發生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寶黛愛情像桃李花開,快要結出果實來了,夢寐以求的理想眼看就要成為現實,不料好事多磨,瞬息間就樂極悲生:賈府發生了一連串的重大變故。
起先是迎春被蹂躏夭折,探春離家遠嫁不歸,接着則是政治上庇蔭着賈府的大樹的摧倒——元春死了。
三春去後,更大的厄運接踵而至,賈府獲罪(抄沒還是後來的事)。
導火線或在雨村、賈赦,而惹禍者尚有王熙鳳和寶玉。
王熙鳳是由于她斂财害命等種種“造孽”;寶玉所惹出來的禍,則仍不外乎是由那些所謂“不才之事”引出來的“醜禍”,如三十三回忠順府長史官告發寶玉無故引逗王爺駕前承奉的人——琪官,及賈環說寶玉逼淫母婢之類。
總之,不離癞僧、跛道所說的“聲色貨利”四字。
寶玉和鳳姐倉皇離家,或許是因為避禍,竟由于某種意外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歸來。
賈府中人與他們隔絕了音訊,因而吉兇未蔔,生死不明。
寶玉一心牽挂着多病善感的黛玉如何熬得過這些日子,所謂“花原自怯,豈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驟雨”,他為黛玉的命運擔憂時,甚至忘記了自己的不幸。
黛玉經不起這樣的打擊,急痛憂忿,日夜悲啼;她憐惜寶玉的不幸,明知這樣下去自身病體支持不久,卻毫不顧惜自己,終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熾熱的愛,化為淚水,報答了她平生惟一的知己寶玉。
那一年事變發生、寶玉離家是在秋天,次年春盡花落,黛玉就“淚盡夭亡”“證前緣”了。
她的棺木應是送回姑蘇埋葬的。
“一别秋風又一年”,寶玉回來時已是離家一年後的秋天。
往日“鳳尾森森,龍吟細細”的景色,已被“落葉蕭蕭,寒煙漠漠”的慘相所代替;原來題着“怡紅快綠”的地方,也已“紅稀綠瘦”了(均見第二十六回脂評)!绛芸軒、潇湘館都“蛛絲兒結滿雕梁”(第一回《好了歌注》中脂評)。
人去樓空,紅顔已歸黃土壟中;天邊香丘,惟有冷月埋葬花魂!這就是寶玉“對景悼颦兒”(第七十九回脂評)的情景。
“金玉良緣”是黛玉死後的事。
寶玉娶寶钗隻是事态發展的自然結果,并非寶玉屈從外力,或者失魂落魄地發癡呆病而任人擺布。
婚後,他們還曾有過“談舊之情”,回憶當年姊妹們在一起時的歡樂情景(第二十回脂評)。
待賈府“事敗,抄沒”後,他們連維持基本生活都困難了。
總之,作者如他自己所聲稱的那樣,“不敢稍加穿鑿,徒為供人耳目而反失其真傳者”,他沒有像續書那樣人為地制造這邊拜堂、那邊咽氣之類的戲劇性效果。
盡管寶钗作為一個妻子是溫柔順良的,但她并沒有能從根本上治愈寶玉的巨大的精神創傷。
寶玉始終不能忘懷痛惜自己不幸而犧牲生命的黛玉,也無法解除因繁華消歇、群芳落盡而深深地留在心頭的隐痛。
現在,他面對着的是思想性格與黛玉截然不同的寶钗,這隻會使寶
在這種情況下,怎能對脂評采取不屑一顧的輕率态度呢?所以,本文仍将十分重視脂評,并盡量加以利用。
這不是說我們要完全以脂硯齋等人的觀點為觀點,而是說要尊重他們所提供的事實,要細心地去探尋使他們産生這樣那樣觀點、說出這樣那樣話來的小說情節基礎是什麼。
二、原書與續書情節大異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與續書中所寫的是完全不同性質的悲劇。
悲劇的原因,不是由于賈府在為寶玉擇媳時棄黛取钗,也沒有王熙鳳設謀用“調包計”來移花接木的事,當然林黛玉也不會因為誤會寶玉變心而怨恨其薄幸。
在佚稿中,林黛玉之死與婚姻不能自主并無關系,促使她“淚盡夭亡”的是别的原因。
悲劇發生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寶黛愛情像桃李花開,快要結出果實來了,夢寐以求的理想眼看就要成為現實,不料好事多磨,瞬息間就樂極悲生:賈府發生了一連串的重大變故。
起先是迎春被蹂躏夭折,探春離家遠嫁不歸,接着則是政治上庇蔭着賈府的大樹的摧倒——元春死了。
三春去後,更大的厄運接踵而至,賈府獲罪(抄沒還是後來的事)。
導火線或在雨村、賈赦,而惹禍者尚有王熙鳳和寶玉。
王熙鳳是由于她斂财害命等種種“造孽”;寶玉所惹出來的禍,則仍不外乎是由那些所謂“不才之事”引出來的“醜禍”,如三十三回忠順府長史官告發寶玉無故引逗王爺駕前承奉的人——琪官,及賈環說寶玉逼淫母婢之類。
總之,不離癞僧、跛道所說的“聲色貨利”四字。
寶玉和鳳姐倉皇離家,或許是因為避禍,竟由于某種意外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歸來。
賈府中人與他們隔絕了音訊,因而吉兇未蔔,生死不明。
寶玉一心牽挂着多病善感的黛玉如何熬得過這些日子,所謂“花原自怯,豈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驟雨”,他為黛玉的命運擔憂時,甚至忘記了自己的不幸。
黛玉經不起這樣的打擊,急痛憂忿,日夜悲啼;她憐惜寶玉的不幸,明知這樣下去自身病體支持不久,卻毫不顧惜自己,終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熾熱的愛,化為淚水,報答了她平生惟一的知己寶玉。
那一年事變發生、寶玉離家是在秋天,次年春盡花落,黛玉就“淚盡夭亡”“證前緣”了。
她的棺木應是送回姑蘇埋葬的。
“一别秋風又一年”,寶玉回來時已是離家一年後的秋天。
往日“鳳尾森森,龍吟細細”的景色,已被“落葉蕭蕭,寒煙漠漠”的慘相所代替;原來題着“怡紅快綠”的地方,也已“紅稀綠瘦”了(均見第二十六回脂評)!绛芸軒、潇湘館都“蛛絲兒結滿雕梁”(第一回《好了歌注》中脂評)。
人去樓空,紅顔已歸黃土壟中;天邊香丘,惟有冷月埋葬花魂!這就是寶玉“對景悼颦兒”(第七十九回脂評)的情景。
“金玉良緣”是黛玉死後的事。
寶玉娶寶钗隻是事态發展的自然結果,并非寶玉屈從外力,或者失魂落魄地發癡呆病而任人擺布。
婚後,他們還曾有過“談舊之情”,回憶當年姊妹們在一起時的歡樂情景(第二十回脂評)。
待賈府“事敗,抄沒”後,他們連維持基本生活都困難了。
總之,作者如他自己所聲稱的那樣,“不敢稍加穿鑿,徒為供人耳目而反失其真傳者”,他沒有像續書那樣人為地制造這邊拜堂、那邊咽氣之類的戲劇性效果。
盡管寶钗作為一個妻子是溫柔順良的,但她并沒有能從根本上治愈寶玉的巨大的精神創傷。
寶玉始終不能忘懷痛惜自己不幸而犧牲生命的黛玉,也無法解除因繁華消歇、群芳落盡而深深地留在心頭的隐痛。
現在,他面對着的是思想性格與黛玉截然不同的寶钗,這隻會使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