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2)

關燈
巧姐在獲救前,已“流落在煙花巷”,受到摧殘了。

    這在當時有很深封建貞操觀念的人看來,是天大的不幸,已無“吉”“祥”可言。

    劉姥姥之所以要“忍恥”,這便是重要原因。

    巧姐遇上“恩人”終于成了在“荒村野店”裡“紡績”(五),過着自食其力生活的勞動婦女。

     續書寫巧姐的曲折,隻有一場不合情理的虛驚,最終嫁給“家财巨萬,良田千頃”的姓周的大地主家當媳婦。

    “劉姥姥見了王夫人等,便說些将來怎樣升官,怎樣起家,怎樣子孫昌盛。

    ”(一二○) 李纨:脂評對李纨的命運提示不多,一是在《好了歌注釋》“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句側批“賈蘭、賈菌一幹人”。

    賈蘭的官運從李纨的判詞和曲子中可得到證實,所謂“到頭誰似一盆蘭”、“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賈菌的騰達,續書中根本沒寫;二是對李纨判詞、曲子個别語句的評贊,如《晚韶華》起頭“鏡裡恩情”,說丈夫早死,夫妻的恩情已是空有其名,批曰:“起得妙!”對判詞末句“枉與他人作笑談”,批曰:“真心實語。

    ”總之,是對第五回中預言的肯定。

     預言中有關她命運的關鍵句是“也抵不上無常性命”和“昏慘慘黃泉路近”。

    其曲名也有恨“韶華”來得已“晚”的意思。

    雖然“黃泉路近”,有人以為非指李纨,乃說賈蘭,且不去争辯死者是母是子,但總不會像續書所寫的,賈蘭考中一百三十名(尚未放官),“李纨心下自然喜歡”(一一九)作結束。

     香菱:其冊子有畫:“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幹,蓮枯藕敗。

    ”判詞有“自從兩地生孤木(脂評:拆字法),緻使香魂返故鄉”,寓意很顯豁:兩個“土”字加上一個“木”是“桂”字。

    這是說自從薛蟠娶夏金桂為妻後,香菱就被迫害死了。

    第八十回,既寫她“釀成幹血痨之症,日漸羸瘦作燒”,且醫藥無效,接着當是她“香魂返故鄉”,亦即所謂“水涸泥幹,蓮枯藕敗”(香菱原名英蓮;藕即蓮根,又諧音配偶的“偶”,樂府民歌中常見),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拟目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

    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續書中還讓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湯裡下毒,要謀害香菱,結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颠倒了原著的構思。

     襲人:續書寫襲人,是貶得很厲害的,她直到最後寶玉出家為僧了,才想死節而沒有死成,嫁給了蔣玉菡,被續書者嘲諷一番結束(一二○)。

    雪芹原稿中卻寫她因賈府發生某種變故,迫于形勢而離開寶玉嫁人了,可能還出于自告奮勇,因為脂評有“襲人是好勝所誤”(二十二)的話。

    她走後還囑咐留住麝月,有脂評說: 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钗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钗之為人也。

    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

    (第二十回) 她與琪官(蔣玉菡)夫妻倆,不忘舊日情義,一直都關照着貧困中的寶玉夫婦,故“襲人正文标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二十),對“有始有終”,也有一條脂評說道: “茜香羅”、“紅麝串”寫于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第二十八回) 憑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與續作差異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钗”冊子中寫出來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舉了;沒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與續作各異,比如鴛鴦,我寫過《鴛鴦沒有死》一文。

    總之,續書文字與原作預言、脂評提示無一相合者,這也證明在後四十回書中,确實沒有雪芹寫的一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