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厚誣他人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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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以為學術問題看法不同,可以自由争論,但褒貶人物最好盡量客觀些、公允些,特别是說到某某人造假作僞,這無異于指責人家做賊,說話總得有可靠證據。

    劉铨福、胡适,一個是十九世紀的人,一個去了台灣,也已作古,都不可能再以诽謗罪向法院起訴歐陽健了。

    但他們不可能了,我們說話就可以不負責任嗎?為什麼不想一想其人有無幹此類勾當的可能?劉铨福不但是紅學史上的功臣,也是個品格志趣都很高尚的人。

    雖然官至刑部郎中,卻不肯與官場名利之徒同流合污,所以為官并不得意。

    孫詩樵《馀墨偶讀》中說他“嗜金石,善畫梅蘭;終日溫袍敝履,晏如也”。

    他的友人喬松年有《贈劉子重》詩,摘句雲:“意中萬裡風雲開,骅骝中道猶徘徊;側身人海感不偶,獨立一世心悠哉!學術貴厚氣貴老,緻遠晚成不在早;況是吾侪淡富貴,龌龊科名安足道?”你覺得這樣的人像不像是幹卑鄙勾當的?撇開人的品德不論,劉铨福還是當時收藏古物之富“都下無比”的大收藏家,從來也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人會去造一本假書的。

    當代北京收藏最富的不知是不是張伯駒先生,他收藏有唐代杜牧手寫的《張好好詩》真迹,這很自然。

    倘若有人說,這幅字是伯駒老先生為牟利而僞造的,其誰信之?胡适,大家都很熟悉。

    我隻想提醒一句,今天已不是五十年代或紅衛兵時代了,不能再把什麼髒水都往胡适身上潑,應當實事求是地評論。

    他作為一位我國現代學術文化史上很有影響的學者,不是扣一頂“實用主義”的帽子就能一棍子打死的。

    從他的為人看,我以為還不至于幹那種明明知道是假貨而還要借此沽名釣譽的事。

     與大罵劉铨福相反,歐陽健對同治年間的孫小峰(桐生)則大捧而特捧,贊他“才識卓越”,譽之為“《紅樓夢》水準頗高的鑒賞者和批評家”,目的也僅僅為了對自己寫文章有利。

    因為他像寫小說那樣地虛構了如下情節:“他(指劉铨福)之所以把妙複軒的評語本連同脂批本一起推薦給孫桐生,不過是希望引起孫桐生對脂本的重視,也能予以刻印,或者至少能将此本的評語一道彙編排比到刻本中去;可惜大約孫桐生并沒有賞識這個出于‘曹雪芹親朋好友’的脂硯齋之手的‘最古的評本’,不久又把此本退還給他了。

    劉铨福對于孫桐生的不賞識,頗為不平……”什麼“推薦”、“希望也能予以刻印”、“将此本的評語一道彙編排比到刻本中去”、“頗為不平”雲雲,全屬無中生有。

    作為推測,也根本不合情理。

    妙複軒評本是張新之個人的評本,又不是集評,如果把脂評也“彙編排比”進去,成個什麼了呢?比如老兄有一本紅學論文集要出版,有人就要求把胡适的幾篇紅學論文也收到老兄的集子裡去,這不有點荒唐嗎?孫小峰賞識不賞識甲戌本能說明什麼呢?說明他“才識卓越”嗎?他在此本上鄭重地署上年月、名号,加蓋了印章的一條眉批說:“予聞之故老雲:賈政指明珠而言,雨村指高江村。

    蓋江村未遇時,因明珠之仆以進身,旋膺奇福,擢顯秩,及納蘭勢敗,反推井而下石焉。

    玩此光景,則寶玉之為容若無疑,請以質之知人論世者。

    ”聽别人說《紅樓夢》是寫納蘭明珠家事的,自己讀過甲戌本後,便投了一張信任票。

    這就是所謂“才識卓越”嗎?他把甲戌本中曹雪芹譏諷嬌杏終于當上了雨村夫人的“偶因一着錯,(脂評旁批:‘妙極,蓋女兒原不應私顧外人之謂。

    ’)便為人上人”兩句話,照程甲本文字點改成“偶因一回顧,便為人上人”(從筆迹可認出是他改的),使之變成稱羨語。

    這也算是“水準頗高”嗎?還有形容黛玉的“似喜非喜含情目”一句,甲戌本原來大概因為認不清底本所寫,将二“喜”字和“含情目”三字位置都空着,也是這位孫小峰照程甲本給填滿的,也不顧與下文“淚光點點”是否有矛盾(列藏本此句作“似泣非泣含露目”,我以為最妥)。

    胡适說他“沒有什麼高明見解”,一點也不苛刻。

    滿腦子賈寶玉就是納蘭容若的人,要他去賞識脂評的價值,怎麼可能呢? 颠倒是非,混淆視聽 前後遲早,優劣高下,有無真假,在歐陽健文章中都是颠倒了的。

    讀他的文章,如果沒有一點定力,還非被他搞得暈頭轉向不可。

    其實隻是看着吓人,一經戳穿,都是些豆兵紙馬。

    他把本子的發現年代混同産生年代,比如他要找什麼脂批年代的“準确的坐标”,就說“甲辰本發現于1953年,夢稿本發現于1957年,蒙府本發現于1961年,時間比三脂中還遲,不能勝任此任”。

    本子本身的遲早才是重要的,發現的遲早又有什麼關系呢?否則,我們豈不也該懷疑秦兵馬俑和漢馬王堆墓的可靠性了,因為這些也都是新中國建立後才發現的呀!他還把底本與過錄本之間的聯系與區别的關系搞得很混,以便使讀者相信他的怪論在客觀上也符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