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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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後四十回續書所寫的種種相對照,竟無一處是能完全符合的。
賈府:原稿中寫的是“将來事敗”(第十七、十八、二十二回),“抄沒、獄神廟諸事”(二十七),“諸子孫流散”(二十二),丫環們或死或散“日後更有各自之處也”(四十六)亦“所謂‘樹倒猢狲散’是也”(五、二十二),即正文所謂“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幹淨”(五)。
續書則寫其“将來蘭桂齊芳,家道複初”(一百二十)。
賈寶玉:被拘留于“獄神廟”,得到“茜雪、紅玉”的相“慰”(二十、二十六)。
他“寒冬噎酸齑,雪夜圍破氈”(十九),正合其正文所說的“貧窮難耐凄涼”(三)或“展眼乞丐人皆謗”。
“一别西風又一年”,待他再入大觀園時,原來自己住過的“怡紅快綠”院落,“展眼便紅稀綠瘦矣”(二十六),黛玉住處,先前有“鳳尾森森,龍吟細細”景物,此時也面目全非,惟見一片“落葉蕭蕭,寒煙漠漠”(二十六)的慘相。
人去室空,甄士隐所說“蛛絲兒結滿雕梁”句,正好用于“潇湘館、紫(绛)芸軒等處”(一)。
寶玉比迎春出嫁後,面對寂寞的紫菱洲更傷感地“對境悼颦兒”(七十九),傷悼已在“《證前緣》回”(七十九)中“淚盡夭亡,已化烏有”(二十二)的林黛玉。
這些都是續書中所沒有的。
續書雖寫了寶玉最終出家為僧,卻是《中鄉魁寶玉卻塵緣》,原稿是叫《懸崖撒手》(二十一、二十五),從回目就能看出不同。
所以續書中的寶玉是“披着一領大紅猩猩氈的鬥篷,向賈政倒身下拜”,被“一僧一道,夾住寶玉,說道:‘俗緣已畢,還不快走!’”(一百二十)心情是依戀的,行為是被動的。
原稿中的寶玉卻是态度十分決絕的,就像甄士隐搶過跛道人肩上褡裢來背着,說聲“走吧”一樣,所以有脂評說:“‘走吧’二字真‘懸崖撒手’,若個能行!”(一) 林黛玉:續書寫賈母薄情寡恩,棄病危之外孫女于不顧而采納“調包計”,使黛玉誤會寶玉負心,在“金玉姻緣”締結之時,含恨而殁。
這實在是以怨報德,并非以其眼淚報答神瑛甘露之惠,又如何證得前緣?原稿寫黛玉悲劇實與賈府擇媳無關,且是寶玉娶钗之前的事。
黛玉臨終時,如脂評說的“绛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所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三),跟續書寫其抱怨毒憾恨之心于無盡,根本不是一回事。
參看《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
薛寶钗:在原稿中,她沒有因扮演“調包”對象、赢得寶二奶奶身份而落到尴尬的境地;從事态發展上說,她與寶玉的婚姻是“水到渠成”的,因而“後文成其夫婦時”,才能寫他們的“談舊之情”(二十)。
隻是寶钗并不理解寶玉,在《薛寶钗借詞含諷谏》一回中,她仍想以倫理道德信條去“箴”寶玉歸正,可她哪裡知道寶玉“已不可箴耶”(二十一)?也許這更增加寶玉的反感,促使其産生“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連脂硯都責怪寶玉過于“偏僻”,視其為“三大病”之一,說:“若他人得寶钗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
(二十一)這裡特提“麝月之婢”是因為他們夫妻身邊隻有麝月一人了(二十)。
這些顯然也與續書所寫不同。
賈元春:其冊子判詞稱“虎兔相逢大夢歸”。
解說者有以為是影射康熙死于壬寅(虎)年,雍正嗣位後,明年癸卯(兔)改元的時間。
又早期的己卯本及夢稿本(楊本)上,此句都作“虎兕相逢大夢歸”,若是原文,則可能暗示元春死于兩派政治勢力的惡鬥之中。
其曲子《恨無常》說:“望家鄉,路遠山高,故向爹娘夢裡相尋告:兒命已入黃泉,天倫呵,須要退步抽身早!”更像她确是成了統治者内部鬥争的犧牲品。
脂評證實了這一點,在指出元春“所點之戲劇伏四事,乃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的同時,說“《長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十七、十八)。
以楊貴妃作比,倒未必說後來有類似“安史之亂”的情節,但她屬非正常死亡而且因此導緻賈府勢敗家亡是可以肯定的。
但續書寫元春之死,則是因為“聖眷隆重,身體發福”,才“多痰”緻疾,仿佛她的死也足以顯示皇恩浩蕩似的。
賈府:原稿中寫的是“将來事敗”(第十七、十八、二十二回),“抄沒、獄神廟諸事”(二十七),“諸子孫流散”(二十二),丫環們或死或散“日後更有各自之處也”(四十六)亦“所謂‘樹倒猢狲散’是也”(五、二十二),即正文所謂“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幹淨”(五)。
續書則寫其“将來蘭桂齊芳,家道複初”(一百二十)。
賈寶玉:被拘留于“獄神廟”,得到“茜雪、紅玉”的相“慰”(二十、二十六)。
他“寒冬噎酸齑,雪夜圍破氈”(十九),正合其正文所說的“貧窮難耐凄涼”(三)或“展眼乞丐人皆謗”。
“一别西風又一年”,待他再入大觀園時,原來自己住過的“怡紅快綠”院落,“展眼便紅稀綠瘦矣”(二十六),黛玉住處,先前有“鳳尾森森,龍吟細細”景物,此時也面目全非,惟見一片“落葉蕭蕭,寒煙漠漠”(二十六)的慘相。
人去室空,甄士隐所說“蛛絲兒結滿雕梁”句,正好用于“潇湘館、紫(绛)芸軒等處”(一)。
寶玉比迎春出嫁後,面對寂寞的紫菱洲更傷感地“對境悼颦兒”(七十九),傷悼已在“《證前緣》回”(七十九)中“淚盡夭亡,已化烏有”(二十二)的林黛玉。
這些都是續書中所沒有的。
續書雖寫了寶玉最終出家為僧,卻是《中鄉魁寶玉卻塵緣》,原稿是叫《懸崖撒手》(二十一、二十五),從回目就能看出不同。
所以續書中的寶玉是“披着一領大紅猩猩氈的鬥篷,向賈政倒身下拜”,被“一僧一道,夾住寶玉,說道:‘俗緣已畢,還不快走!’”(一百二十)心情是依戀的,行為是被動的。
原稿中的寶玉卻是态度十分決絕的,就像甄士隐搶過跛道人肩上褡裢來背着,說聲“走吧”一樣,所以有脂評說:“‘走吧’二字真‘懸崖撒手’,若個能行!”(一) 林黛玉:續書寫賈母薄情寡恩,棄病危之外孫女于不顧而采納“調包計”,使黛玉誤會寶玉負心,在“金玉姻緣”締結之時,含恨而殁。
這實在是以怨報德,并非以其眼淚報答神瑛甘露之惠,又如何證得前緣?原稿寫黛玉悲劇實與賈府擇媳無關,且是寶玉娶钗之前的事。
黛玉臨終時,如脂評說的“绛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所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三),跟續書寫其抱怨毒憾恨之心于無盡,根本不是一回事。
參看《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
薛寶钗:在原稿中,她沒有因扮演“調包”對象、赢得寶二奶奶身份而落到尴尬的境地;從事态發展上說,她與寶玉的婚姻是“水到渠成”的,因而“後文成其夫婦時”,才能寫他們的“談舊之情”(二十)。
隻是寶钗并不理解寶玉,在《薛寶钗借詞含諷谏》一回中,她仍想以倫理道德信條去“箴”寶玉歸正,可她哪裡知道寶玉“已不可箴耶”(二十一)?也許這更增加寶玉的反感,促使其産生“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連脂硯都責怪寶玉過于“偏僻”,視其為“三大病”之一,說:“若他人得寶钗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
(二十一)這裡特提“麝月之婢”是因為他們夫妻身邊隻有麝月一人了(二十)。
這些顯然也與續書所寫不同。
賈元春:其冊子判詞稱“虎兔相逢大夢歸”。
解說者有以為是影射康熙死于壬寅(虎)年,雍正嗣位後,明年癸卯(兔)改元的時間。
又早期的己卯本及夢稿本(楊本)上,此句都作“虎兕相逢大夢歸”,若是原文,則可能暗示元春死于兩派政治勢力的惡鬥之中。
其曲子《恨無常》說:“望家鄉,路遠山高,故向爹娘夢裡相尋告:兒命已入黃泉,天倫呵,須要退步抽身早!”更像她确是成了統治者内部鬥争的犧牲品。
脂評證實了這一點,在指出元春“所點之戲劇伏四事,乃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的同時,說“《長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十七、十八)。
以楊貴妃作比,倒未必說後來有類似“安史之亂”的情節,但她屬非正常死亡而且因此導緻賈府勢敗家亡是可以肯定的。
但續書寫元春之死,則是因為“聖眷隆重,身體發福”,才“多痰”緻疾,仿佛她的死也足以顯示皇恩浩蕩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