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節 《紅樓夢》續作與原作的落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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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的事實。
另一方面,它也誤導了廣大讀者,長期以來,讓多少人誤以為《紅樓夢》就是如此的。
這也是事實。
可就在這樣讀者長期受蒙蔽,後來又得研究者指點,逐漸知道後四十回非雪芹原著的狀況下——不管你指斥續書是陰謀篡改也罷,是狗尾續貂也罷——《紅樓夢》仍被公認為中國古典長篇小說中最優秀的一部,而不是半部。
這究竟應當作怎樣解說呢? 我想,這首先說明曹雪芹的偉大,他寫得太出色了,前八十回文字太輝煌了,光芒能直透後四十回,也就是說後面的文字沾了前面的光。
續書隻要寫某個人,無論是寶玉、黛玉、寶钗或鳳姐,讀者頭腦裡就會立即閃現他們鮮明的個性形象,從而關心起他們的命運來,這在相當程度上能彌補後面叙述的平庸、幹枯和缺乏想象力;隻要續作者不是存心與原作者唱對台戲,讀者就會把後來寫的那個人當作還是原來的那個人在說話、行事。
《紅樓夢》一書的續書最多,不算今人新續的,也至少不下十幾種,有的曾流傳過一段時間,後來找不到了,如寫賈寶玉與史湘雲結合的那一種。
續書有如此多的數量,這是中外文學史上獨一無二的現象。
為什麼其他續書都沒有程、高整理的續書那樣幸運呢? 原因之一是它們不滿意或不滿足于程高本後半部帶有悲劇性的結局,要改弦易轍,另起爐竈,卻又思想觀念極其差勁,正如魯迅所說:“非借屍還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當場團圓’,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騙局,還不甘心,定須閉眼胡說一通而後快。
”(《墳·論睜了眼睛看》)他們都署有自己名号(當然是“筆名”),沒有再打曹雪芹牌子的,倒也有想打曹雪芹牌子的(如逍遙子),可又太愚蠢,手法太過拙劣,沒人相信。
這樣,不留自己名号,經程、高整理的續書,就借了曹雪芹原著之光,得以風情獨占了,盡管它是以假作真的。
“假冒”,本來是個壞字眼,對商品來講,質量也一定是壞的。
但對寫《紅樓夢》續書來說,“假冒”,就意味着要追蹤原著,盡量使自己成為一名能以假亂真的出色模仿秀。
這不但不壞,而且還是續作者應該努力追求的一個重要目标。
那麼,程高本的後四十回在這一點上做得怎麼樣呢? 以我們今天占有的作者生平、家世和有關此書的資料的條件,對雪芹原來構思和佚稿進行研究所積累起來的成果去要求乾隆時代的人是不切合實際的。
因為當時有些資料還看不到,如清檔案和作者友人的詩文,有些資料又認識不到它們的重要價值,如脂評及其提供的佚稿線索。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他隻能在比我們今天更黑暗的環境中摸索。
好在曹雪芹的小說前後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結構,人物的命運、故事的結局,在正文中往往先有預言性的話頭、谶語式的暗示,給續作者懸想後半部情節發展以某種程度的指引。
賈府是徹底敗亡的,人物的各自悲劇也環繞着這個大悲劇展開。
這一點續作者或者沒有看得很清楚,或者雖隐約意識到了,卻又沒有那樣描述的自信,因為他沒有那樣的經曆和體驗,無從落筆;或者還受到頭腦裡傳統思想觀念的左右,覺得寫成一敗塗地、悲慘無望不好,從來的小說哪有那樣結局的?如此等等。
所以就走了一條較便捷的路,即隻就寶、黛、钗的愛情婚姻為主線來寫,覺得這樣有章可循,有前人現成的作品題材可參照。
所以,我想續書改變繁華成夢的主題、不符合原著精神等種種問題,是出于續作者在思想觀念上、生活經曆上、美學理想上、文字修養上都與曹雪芹有太大的差距,無法追蹤蹑迹地跟上這位偉大的文學天才,倒不是蓄意要篡改什麼或有什麼陰謀。
我在其他文章裡談到某一具體問題時,也說續書篡改了這篡改了那,那隻是說它違背了雪芹這方面那方面的原意,不是說續作者一開始便整個地反對原作意圖而存心背道而馳。
正因為續作者有這麼一點追随原作思路的動機,所以在他與雪芹各方面條件都相差極大的情況下,仍能在後半部故事情節中保持相當程度的悲劇性。
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讓黛玉夭亡、寶玉出家和寶钗最終守寡,盡管在寫法上已知與雪芹原來的構思有别;還有其他大觀園的女兒,也有一部分寫到她們的不幸。
這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續書能長期被許多讀者不同程度地認可,甚至誤認其為雪芹手筆,這就是最主要的原因。
你可以比較《紅樓夢》十幾種不同續書,單純從語言文字水平看,它們未必都低于程高本續書,可是就因為續寫的出發點不對,結果都隻能是“閉眼胡說一通”,根本無法與之争鋒。
總之,隻要你不認為雪芹這部殘稿沒有必要再去續寫,就讓它斷了尾巴好了,或者偏激地認為有後四十回續書比沒有更壞(确實也有一些人這樣認為),那你就得平心靜氣地承認續作者和整理刊刻者所做的工作都還是有價值、有意義的,不能否認他們都是有功績的。
這樣說,并不妨礙你在研究時以嚴厲的态度去批評續書的短處,包括續作者、整理者對前八十回文字的妄改。
另一方面,它也誤導了廣大讀者,長期以來,讓多少人誤以為《紅樓夢》就是如此的。
這也是事實。
可就在這樣讀者長期受蒙蔽,後來又得研究者指點,逐漸知道後四十回非雪芹原著的狀況下——不管你指斥續書是陰謀篡改也罷,是狗尾續貂也罷——《紅樓夢》仍被公認為中國古典長篇小說中最優秀的一部,而不是半部。
這究竟應當作怎樣解說呢? 我想,這首先說明曹雪芹的偉大,他寫得太出色了,前八十回文字太輝煌了,光芒能直透後四十回,也就是說後面的文字沾了前面的光。
續書隻要寫某個人,無論是寶玉、黛玉、寶钗或鳳姐,讀者頭腦裡就會立即閃現他們鮮明的個性形象,從而關心起他們的命運來,這在相當程度上能彌補後面叙述的平庸、幹枯和缺乏想象力;隻要續作者不是存心與原作者唱對台戲,讀者就會把後來寫的那個人當作還是原來的那個人在說話、行事。
《紅樓夢》一書的續書最多,不算今人新續的,也至少不下十幾種,有的曾流傳過一段時間,後來找不到了,如寫賈寶玉與史湘雲結合的那一種。
續書有如此多的數量,這是中外文學史上獨一無二的現象。
為什麼其他續書都沒有程、高整理的續書那樣幸運呢? 原因之一是它們不滿意或不滿足于程高本後半部帶有悲劇性的結局,要改弦易轍,另起爐竈,卻又思想觀念極其差勁,正如魯迅所說:“非借屍還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當場團圓’,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騙局,還不甘心,定須閉眼胡說一通而後快。
”(《墳·論睜了眼睛看》)他們都署有自己名号(當然是“筆名”),沒有再打曹雪芹牌子的,倒也有想打曹雪芹牌子的(如逍遙子),可又太愚蠢,手法太過拙劣,沒人相信。
這樣,不留自己名号,經程、高整理的續書,就借了曹雪芹原著之光,得以風情獨占了,盡管它是以假作真的。
“假冒”,本來是個壞字眼,對商品來講,質量也一定是壞的。
但對寫《紅樓夢》續書來說,“假冒”,就意味着要追蹤原著,盡量使自己成為一名能以假亂真的出色模仿秀。
這不但不壞,而且還是續作者應該努力追求的一個重要目标。
那麼,程高本的後四十回在這一點上做得怎麼樣呢? 以我們今天占有的作者生平、家世和有關此書的資料的條件,對雪芹原來構思和佚稿進行研究所積累起來的成果去要求乾隆時代的人是不切合實際的。
因為當時有些資料還看不到,如清檔案和作者友人的詩文,有些資料又認識不到它們的重要價值,如脂評及其提供的佚稿線索。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他隻能在比我們今天更黑暗的環境中摸索。
好在曹雪芹的小說前後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結構,人物的命運、故事的結局,在正文中往往先有預言性的話頭、谶語式的暗示,給續作者懸想後半部情節發展以某種程度的指引。
賈府是徹底敗亡的,人物的各自悲劇也環繞着這個大悲劇展開。
這一點續作者或者沒有看得很清楚,或者雖隐約意識到了,卻又沒有那樣描述的自信,因為他沒有那樣的經曆和體驗,無從落筆;或者還受到頭腦裡傳統思想觀念的左右,覺得寫成一敗塗地、悲慘無望不好,從來的小說哪有那樣結局的?如此等等。
所以就走了一條較便捷的路,即隻就寶、黛、钗的愛情婚姻為主線來寫,覺得這樣有章可循,有前人現成的作品題材可參照。
所以,我想續書改變繁華成夢的主題、不符合原著精神等種種問題,是出于續作者在思想觀念上、生活經曆上、美學理想上、文字修養上都與曹雪芹有太大的差距,無法追蹤蹑迹地跟上這位偉大的文學天才,倒不是蓄意要篡改什麼或有什麼陰謀。
我在其他文章裡談到某一具體問題時,也說續書篡改了這篡改了那,那隻是說它違背了雪芹這方面那方面的原意,不是說續作者一開始便整個地反對原作意圖而存心背道而馳。
正因為續作者有這麼一點追随原作思路的動機,所以在他與雪芹各方面條件都相差極大的情況下,仍能在後半部故事情節中保持相當程度的悲劇性。
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讓黛玉夭亡、寶玉出家和寶钗最終守寡,盡管在寫法上已知與雪芹原來的構思有别;還有其他大觀園的女兒,也有一部分寫到她們的不幸。
這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續書能長期被許多讀者不同程度地認可,甚至誤認其為雪芹手筆,這就是最主要的原因。
你可以比較《紅樓夢》十幾種不同續書,單純從語言文字水平看,它們未必都低于程高本續書,可是就因為續寫的出發點不對,結果都隻能是“閉眼胡說一通”,根本無法與之争鋒。
總之,隻要你不認為雪芹這部殘稿沒有必要再去續寫,就讓它斷了尾巴好了,或者偏激地認為有後四十回續書比沒有更壞(确實也有一些人這樣認為),那你就得平心靜氣地承認續作者和整理刊刻者所做的工作都還是有價值、有意義的,不能否認他們都是有功績的。
這樣說,并不妨礙你在研究時以嚴厲的态度去批評續書的短處,包括續作者、整理者對前八十回文字的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