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 曹雪芹在黃葉村著書了嗎?(1)

關燈
曹雪芹晚年在北京西山黃葉村著書,這好像沒有什麼疑問,還有畫家專就此題材作過《黃葉村著書圖》的畫,怎麼現在卻提出疑問來了呢? 我不是故意要标新立異,不過是尊重事實而已。

    在我看來,曹雪芹确實沒有在黃葉村著書,尤其是沒有在黃葉村繼續寫《紅樓夢》。

     《紅樓夢》已在雪芹遷往西郊前寫成了,還寫什麼呢? 一、“不如著書黃葉村”釋 乾隆甲戌(1754)“抄閱再評”的書上已說“增删五次”,若非先有全稿,如何計算幾易其稿?這一點前面已說過。

     何況,脂評不但多次提到書“末回”《警幻情榜》,對小說重要人物在八十回後的遭遇、結局,也幾乎都提到過(這才使紅學中的“探佚學”有可能盛行),這還能說沒有全稿嗎?隻有這些書稿,全部交付給整理者,讓批書人讀到全稿(至少脂硯齋是讀過全稿的),才有可能在書稿上加批,說後來如何如何。

     甲戌以後書稿,始終在畸笏、脂硯等人手中謄清、核對或再加批,是有大量證據的。

    曹雪芹既已交出全稿,就隻能等待他們批好、謄抄好,返還給他,他才能去做最後一道掃尾工序,這不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嗎?我們不能先抱胡适那樣的成見,說是“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按:我說的是‘全稿’),那麼,從甲戌到壬年(除夕),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麼書”這樣一個前提,就硬塞給沒有再寫書的雪芹去寫書的任務,并由此做出一系列錯誤的判斷。

     雪芹最後十年左右遷居西郊某山村後,吟詩、作畫、出遊、訪友、飲酒、哭歌、高談、題壁、留僧舍、悲遇合、舉家食粥、白眼向人等等,都可以一一找到資料依據,惟獨找不到一點著書、改稿的迹象。

     脂評中雖有“書未成”、“此回未成”等等的話,但都不是他一直在寫書而來不及寫成的證據。

    那隻是表示書稿殘缺後,沒有去補成它,遂使這些耗費半生心血寫成的文字,最終卻不能成書的憾恨。

     曹雪芹晚年生活貧困,所謂“滿徑蓬蒿老不華,舉家食粥酒常賒”,“阿誰買與豬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城《贈曹雪芹》)。

    所以,賒欠、求援、告貸、牢騷,甚至得看人臉色,就為作“稻粱謀”,解決小家庭的生計問題,實在都在情理之中,也是十分現實的。

    這才有好友敦誠《寄懷曹雪芹》詩中的話: 勸君莫彈食客铗,勸君莫叩富兒門; 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

     用今天的話來說,大概可以是:我勸老兄不必依附别人,為不被重視而發牢騷,也不要去敲富貴人家的門,去尋求資助;他們給你一點殘羹冷菜吃,還擺出一副有恩于你的臉色來給你看,依我想來,倒不如安心于黃葉村的貧居生活,依舊著著書更好些。

    很顯然,這是對友人的規勸和慰勉,希望他雖僻居山村,生活艱苦,仍能安貧守靜,繼續像從前那樣寫寫書。

    所以“著書黃葉村”不是雪芹生活狀态的客觀描述,而僅僅是對好友的一種期望。

     我們不能不顧這四句詩中前三句和末句表示勸勉的“不如”二字,而斷章取義地隻說“著書黃葉村”,因為這樣去頭地引用,很像是故意以假象示人,讓人信以為真。

     1999年6月初,我與友人們訪問了當年雍正發還給曹贍養“兩世孀婦”的崇文門外蒜市口“十七間半”老宅(今已拆毀,開了大馬路)。

    我想,這裡是有清檔案可查的确确實實的曹雪芹故居。

    雪芹從幼年随家自南京回到北京後,就住在這兒。

    到他三十歲左右獨自遷往西郊某山村居住前,是否還搬到别的地方去過,因資料缺乏,難以推斷。

    《紅樓夢》的創作既開始甚早,作者還不滿二十歲,必定還住在這裡。

    所以,我十分感慨地寫了一首小詩說: 曹家餘此宅,春夢了無痕。

     泣血書成後,獨遷黃葉村。

     二、雪芹晚年并未著書改稿 說曹雪芹晚年沒有繼續寫小說,也沒有對書稿再進行加工修改,主要還是從此書版本研究中得出的。

     哪些版本的《紅樓夢》可看出這一點來呢? 有條件作為分析依據和能反映出問題的本子,其過錄的底本隻能是在作者還活着時抄出的。

    我們可确知的隻有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

    因此,我也隻就這三種抄本的情況來談。

     最接近原稿的是甲戌本。

     如果作者直到最後時刻還在寫書或改書,那麼,距他逝世時間最近的庚辰本應是他自己的最後定本(有的研究者就是這麼認為的),文字上應比早于它的甲戌本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