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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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紅樓夢》後四十回并非他人續作,而仍是曹雪芹原著,或者說其中有相當多的章回、文字都是雪芹寫的,這樣的人雖不算多,但是有,周紹良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但認為後四十回中多多少少還留有些雪芹的殘稿或者至少有像回目、提綱之類文字的人,恐怕就要多得多了。

    記得我在大學教書時的同事,對戲曲頗有研究的徐朔方先生就曾這樣說過。

     後一種想法,最早說出來的還是裕瑞,他說自己在程、高刻書前,見過一部抄本,“八十回書後,惟有目錄,未有書文”,且目錄與刻本目錄“迥然不同”。

    我已說過,這些話是為加強其論後四十回書非雪芹原作的說服力而編造的。

    非雪芹原作說是有見地的,但有目無文說就編得離譜了,不足憑信。

     我還在以前的拙作中多次說過,在後四十回續書中,不論其文字優劣是非,都沒有曹雪芹自己寫的一個字,無論是回目或提綱都沒有,現在仍堅信如此。

    因為這是可以舉出許多理由來的。

     一、後人看不到雪芹八十回後的書稿 曹雪芹本已寫完此書,八十回後之所以成了殘稿,也是因為在開始謄清階段有五、六稿被借閱者弄丢了,無法繼續抄出才緻殘的。

    而那部分未抄出的殘稿一直保存在畸笏叟手中,他再也不肯拿出來示人,所以後來也未見有誰再讀到過或者提起過畸笏所保存的八十回後的文字。

     我根據畸笏所加的批語,查考其以往的經曆、遭遇與雪芹的關系,認定他便是雪芹的生父曹。

    可是這又有什麼用呢?難道我們能知道曹後來的事曆?不能。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内務府奏折稱奉旨準予包衣佐領人等“凡應追取之侵貪挪移款項,倘本人确實家産已盡,着查明寬免”,開列了一批人的名單,其中有曹的名字,說: 雍正六年六月内,江甯織造、員外郎曹等騷擾驿站案内,原任員外郎曹名下分賠銀四百四十三兩二錢,交過銀一百四十一兩,尚未完銀三百二兩二錢。

     這就是說,從雍正六年到十三年,這七年多時間内,傾家蕩産的曹連四百多兩銀子都賠不出,不得不被“枷号”追催(雍正谕旨:須得賠補完後方得脫枷),結果仍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銀兩須朝廷寬免,曹家一貧如洗的境況不難想見。

    這是雍正皇帝崩逝、乾隆皇帝嗣位才兩個月内的事,也是曹的名字在清檔案中最後一次出現。

    自乾隆元年始,便不再有這個革職為賤民者的音信了。

     所以,如果那位自稱“朽物”、“老朽”、“廢人”的雪芹書稿保管者兼批書人畸笏叟就是曹的話,那也同樣查不出他後來的蹤迹。

     從此書其他圈内人那裡,有沒有可能将八十回後的殘稿流傳出去呢? 不可能。

    因為他們死得比畸笏還早,在雪芹逝世三年後的丁亥年(1767),畸笏就說: 前批知者寥寥。

    不數年,芹溪、脂硯、杏齋諸子皆相繼别去。

    今丁亥夏,隻剩朽物一枚,甯不痛殺! 雖然,這條完整的批,僅見于靖藏本,有人對曾有過靖藏本并不承認,那也不要緊,因為庚辰本中有此批,隻是缺了中間“不數年”那句提及三個名字的話罷了,“今丁亥夏隻剩朽物一枚”這十個字還是有的,一字也不缺。

    畸笏說隻剩自己一個,當然是特指知道作此書内情或參加了批閱整理的圈内人。

    當時已無這樣的人了,再往後就更不必說了。

     所以,在畸笏後來離世去追随雪芹的時候,如果此殘稿不是與他一起毀滅,而留在了世上,旁人見了也會當作一堆廢紙随便處理掉的,還有誰會知道它的價值,将它珍藏起來呢?須知那時的曹家早不是有許多文人墨客往來的往昔了。

    事實上,外界也沒有一絲一毫這方面的消息。

    由此可知,殘稿恰巧被正準備續寫後四十回書的人拿到,這種可能性等于零。

     二、續書與脂評提示無一相合 畸笏叟、脂硯齋等批書人是讀過或基本上了解《紅樓夢》全稿内容的,因而在他們的批語中,常常提及八十回後的故事情節、人物命運,或個别回目、字句。

    這些脂評與前八十回所預示的全書結局及主要人物的遭遇(如第五回中的冊子判詞及《紅樓夢十二曲》),行文中所埋下的伏線,或通過詩詞、謎語、酒令所作的谶語式暗示,都是一緻的。

    但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