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節 為何虛拟石頭作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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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是在仙僧袖中還是警幻處?難道它有分身法? 若說石頭成為神瑛侍者是在它遇見僧道之前的事,那也不對啊。

    既然事先已被警幻仙子“留他在赤霞宮中”了,為什麼又會在青埂峰下遇二仙?難道說它不滿意新崗位,擅離職守,又偷偷地跑到老地方來呆着?原書中是在寫石頭“日夜悲号慚愧”之後,緊接着就說“正當嗟悼之際”,忽遇二仙的,并沒有安排它出去作逍遙遊又在警幻處供職的任何機會啊! 再說,僧人說要讓風流冤家夾帶石頭去入世,那風流冤家指的是誰呢?從後面情節看,就是神瑛侍者。

    雖說是夾帶,二仙也沒有讓神瑛侍者偷偷地将石頭走私入境,他們是很遵紀守法的,知道天下“情案”都屬警幻仙子管,所以要攜帶着石頭“到警幻仙子宮中,将這蠢物交割清楚”,也就是說是經過正式審批托辦手續的。

    我在想,當石頭被交到神瑛侍者手中之前,它是不是該像《離魂記》中出竅的倩女魂回到自己的卧榻那樣,靈魂與軀體合而為一了? 總之,因為改石頭為神瑛侍者,便把事情弄得一團糟,再也不通了。

     遺憾的是有的研究者也比較粗心,不但不認為後人這樣改是妄改,反而責怪早期脂評抄本中寫石頭是石頭,神瑛侍者是神瑛侍者,不妥,使人搞不清賈寶玉究竟是石頭投胎呢,還是神瑛侍者投胎。

    其實,搞不清楚的是因為多數人先看的是經過篡改的一百二十回程高刻本;在早期抄本上倒是清清楚楚的:賈寶玉是神瑛侍者投胎的,隻不過他落地時口裡銜着一塊美玉而已。

     石頭的投胎,不是通常的概念,即非世間之人(神、鬼)或動物,入産婦之胎變為新生兒。

    而石頭什麼也沒有變,它成為“通靈寶玉”是在青埂峰下遇見二仙後就被幻化而成的,連石上字迹也是仙僧镌刻的,所以它來到世上時,還是甄士隐在夢中見過一面時的老樣子,它隻是搭乘了一趟順路車而已。

    所以不能說石頭投胎成賈寶玉,曹雪芹并沒有落入《西遊記》的窠臼。

     還有研究者進一步得出結論,認為脂評抄本中既寫石頭,又寫神瑛侍者,是一個破綻,證明小說這部分文字是由兩種稿子拼湊而成的:“石兄”舊稿寫石頭投胎為寶玉;雪芹新稿則寫神瑛侍者投胎為寶玉。

    雪芹在綴合新舊二稿時,沒有來得及把相互矛盾的地方統一起來,以緻留下了明顯的接合痕迹。

     如果《紅樓夢》真的一開卷就如此矛盾,它還能成為最優秀的古典小說?如果曹雪芹隻會拼湊别人的成稿,甚至連在兩種稿子所寫的不同開頭中隻保留一種,或統一成一種都不會,他還算得上是一位偉大的文學家?顯然,這樣的說法是不太了解作者在構思上所花的一番苦心了。

     又有主張不必将石頭與神瑛侍者分開來的人說,“瑛”,是像美玉的石頭,“神”字,豈非言其能通靈?這解說自然有道理,小說中起個名号不是随意的,往往都與人物的某個特點聯系着,“神瑛”之隐合“通靈寶玉”,猶“绛珠”之隐合“血淚”。

    這還可舉神瑛侍者的居處叫“赤瑕宮”;“瑕”,是玉有病,其意可會。

    後來被人提筆一揮,改為“赤霞宮”,就看不出來了。

    最直截了當的還是“木石前盟”“金玉良姻”之說,明确地以石、玉指代賈寶玉。

     但這些都隻是說明兩者之間密切相關,并不能成為不可分的理由。

    打個比方,有人說,“護花使者”的“花”是指女子,這當然有道理。

    但不能因此說護花使者就是女子。

    同樣,神瑛侍者盡管與石頭關系非比尋常,但他畢竟還是赤瑕宮中的一名侍者(佛家多有稱菩薩為“侍者”的,謂其親炙于佛主左右,任其使喚)。

    總之,我說的分開,是指各自成一個個體,而不是指兩者之間的關系。

    同時,我還認為隻有将兩者區分開了,才能弄清兩者的關系,也就是理解作者之所以要這樣寫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