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之一分則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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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因減一字而鬧笑話的,也舉一個簡單明了的例子。如第十回“張太醫論病細窮源”有這麼一段:

    旁邊一個貼身伏侍的婆子道:“何嘗不是這樣呢,真正先生說得如神,倒不用我們說的了。如今我們家裡現有好幾位太醫老爺瞧着呢,都不能說得這樣真切;有的說道是喜,有的說道是病,這位說不相幹,這位又說怕冬至前後,總沒有個真着話兒。求老爺明白指示。”那先生說:“大奶奶這個症候,可是衆位耽擱了。要在初次行經的時候就用藥治起,隻怕此時已全愈了。”(程甲本)

    後來的刻本如程乙本、道光本均同。沖着婆子們說,則“衆位”雲雲當然指婆子。這不大好懂。那先生為什麼把秦氏患病給耽擱了的責任,都歸在婆子們身上呢?她們能夠管這個嗎?我從前看到這兒,總覺得有些别扭似的。

    再看有正本、脂庚本,這句話多了一個“那”字,作:

    可是那衆位給耽擱了。

    這就一點不錯了。“那衆位”者,指太醫院的大夫們,即張先生的同行也,言外自大有不滿之意,妙合醫生的口氣。若删去“那”字指婆子說,不但不通得可笑,而且當面這樣說人也不妥當。

    “那”字在文法上大概叫指示形容詞罷。有了“那”字和沒有“那”字,一般說來好像差别不多;在有些地方呢,進出卻很大,如這裡便是,斷斷乎删它不得。

    從這兩個簡單的例子來看,文章的确有一字不能增,一字也不能減的境界,并非前人故神其說,或誇誇其談。從校勘《紅樓夢》的工作裡,完全證明了這個,因而借用宋玉賦裡的話,題為“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