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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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種種歪曲 曹雪芹是中國第一流現實主義的小說家之一,《紅樓夢》是世界偉大文學作品行列中的一部非凡作品。

    正如意大利人民一提到但丁,英國人民一提到莎士比亞,蘇聯人民一提到托爾斯泰而感到驕傲一樣,我們中國人民也就以同樣的驕傲感而念頌曹雪芹的名字。

    《紅樓夢》因為還沒有好的完整的譯本,所以未能在世界文學圈内取得普遍的深刻認識⑴,但在國内,一向确是享大名、盛脍炙的。

    然而在舊社會裡一切都被歪曲,文學自不例外。

    過去,文學是封建階級資産階級的獨占品;有錢有閑的人們以為隻有他們才知道尊重文學,才配懂文學。

    現在就讓我們看看這部偉大的《紅樓夢》是如何被“尊重”、如何被“懂”的罷。

     首先就版本來說,一百幾十年,就連作者的原本都從未得流傳過。

    第一個行世的真本戚蓼生序的八十回本,通常稱為戚本者是;這個本子實際在民國前就由狄楚青有正書局石印發行了,但這個真本除了魯迅先生一人之外,少有人睬,睬過的并号稱作過研究的,也很少認識,換言之,即絲毫未被重視。

    亞東圖書館後來(一九二一)校印程甲本,胡适抓住了這個機會,便大做其考證文章。

    但,六年以後,汪原放先生忽然又抛棄舊版,改弦更張。

    程甲本已然是夠拆爛污的了,現在明知程乙本又添改了程甲本前八十回中一萬五千五百三十七字之多--移動的還不算,若算起來恐怕還要多十倍--距離曹雪芹原本最遠,也就是被篡改得一塌糊塗、最要不得的本子,卻把它又從土裡掘出來,排印流傳;而且積年夙願,一旦得償,大有躊躇滿志之意!胡适又特為寫序鼓吹。

    可是我們卻有點糊塗了:這是表揚真呢,還是提倡僞呢?汪先生的意思似乎是程乙本的語句更為“白話”化了,“描寫”得也更“細膩”了,所以便更可取。

    我要問:假如有人把《紅樓夢》重新“改寫”一遍,一律改用更道地的“白話”,大量地按照“描寫辭典”之類作些“描寫”文章加入,則汪先生難道就又将三次重排麼? 高本在情節方面的歪曲改竄,暫且不談--雖然不少的人在批評曹雪芹和《紅樓夢》時依然還拿了高本來糾纏。

    現在隻談一下文章,文章是表達思想的,同時又有手筆風格的問題。

    譬如我這拙文,寫得遭是夠遭的了,然而如果有人美意為我删乙潤色,變得朗朗可誦,好是好了,但其奈非複我的文字何?曹雪芹是乾隆初年人,他的“白話”文章,尚是沿着一貫傳統的“話本”體,除了人物口中對話尚多純粹北京話而外,叙述還都是半文半白的--有時且“文”得很厲害。

    單按文字說,有的地方有點羅索複沓,有的地方專門有特殊的别字出現,有的地方嚴格要求起來且“似通非通”,拿到“國文班”上,老師們一定大有改正之餘地!高鹗似乎覺得自己比曹霑高明得多,于是才奮筆而塗抹之,而增删之。

    于是有些人看來好像對眼了。

    但又其奈非複曹雪芹之文章何?我覺得我們不應該愛之欲其生,便把一切金全貼在一個人臉上--何況我們給人貼的有時并不是金呢!其實,在前八十回書中,大約可以說,高鹗若改一百處,起碼總有九十九處是改糟了。

    因為他不但沒有真正讀懂曹雪芹的原文(其特殊字法句法,特殊風格),而且他根本不太明白曹雪芹所想的是什麼,所要表達的是什麼。

    --這還是撇開他有意歪曲的地方暫且不談。

     再者,就作書意旨說,曹雪芹“十年辛苦”,寫成一部傑作,換來的卻是平白的作踐,無理的取鬧,我想他定必是“死不瞑目”。

    從嘉慶年間,就流行一句話,說:“開談不說《紅樓夢》,讀盡詩、書是枉然。

    ”⑵從表面上看,一部小說的地位,提得比六經還高,這自是俗文學的得地,一般人頭腦的開明進步與欣賞力的不冤屈好東西。

    但實際上卻不容我們這樣樂觀。

    作為京朝士大夫茶餘酒後之談料的《紅樓夢》,從那時候起,在“開談”的情形下,就受盡了糟蹋。

    若分析他們對《紅樓夢》的認識,大概不出兩大派:第一派,堅不相信曹雪芹會是在寫社會;陳米糟糠,所算定是個别人的閑賬!于是什麼明珠啦、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