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軀報國恩(第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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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軀報國恩,未報身憂在。

    眼底物多情,君恩或可待。

    [說明]

    這是第四回正文開頭的題詩,見于乾隆抄本百二十回《紅樓夢稿》及列藏本,當是曹雪芹所作。此詩不但程高本沒有,也未見諸其他脂評本,故也有人疑其為評詩。吳世昌主張它是原有的,認為“也許是因為它諷刺太辛辣而被删去。原詩譏賈雨村,但可作為一般封建官僚的寫照”。同時,他還認為這也可以證明,“大體上沒有脂評的《紅樓夢稿》所據的底本是‘脂本系統’中最早的抄本之一,而且還保存了雪芹舊稿的一些痕迹,實在應該算作脂本中一個極重要的正文本,是研究《紅樓夢》成書過程的重要資料。”(《〈紅樓夢稿〉的成分及其年代》,載《圖書館》一九六三年第四期)

    [注釋]

    1.“捐軀”句——這是一些為官者常挂在口頭的冠冕堂皇的話。此拟賈雨村所言。

    2.物多情——風物多情。機會不錯的意思。

    [評說]

    詩的一、二句刺賈雨村奸猾假态。他曾虛僞地對門子說:“你說的何嘗不是。但事關人命,蒙皇上隆恩,起複委用,實是重生再造,正當殚心竭力圖報之時,豈可因私而廢法?是我實不能忍為者。”三、四兩句申述為什麼賈雨村沒有“捐軀報國”的理由:因為眼前風物多情,也就是說功名利祿對自己的誘惑力很大,機會很不錯,所以徇私枉法,胡亂判案,想借此讨好賈府和京營節度使王子騰,憑他們之力等待君恩加身,可以爬得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