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情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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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很清楚:他倒微露喜色。
我知他覺察我還想前進,并未把男女之事擺在心頭首位。
誰知,我這隻想推推期的話,一下子傳到了表妹家,舅舅舅母們,還有主過婚的姨母,都聽成了我已“背盟”,“不要她了”! 登時都翻了! ………… 這使我很難堪,也很反感。
我覺得人們如此不理解不原諒我。
後又傳聞:表妹十分恨我,罵我“缺德”。
當姨母(表妹的姑母)問她:你們有過了那種事嗎(指男女性關系)?表妹答:“沒有。
若有那個,我就不能饒他!” 于是,陰錯陽差,這段姻緣就這麼斷絕了。
我也沒想再剖白我本意不是“退婚”。
因為我那時确實很不正常,聽了那些“反響”異常地反感,認為人情不過如此而已,實在沒有多大趣味。
過了些時,聽說表妹受了某君的引誘,随他私奔津市,不明不白地成了夫婦…… 舅家當時隻有此女,出了這種事,自覺不光彩,竟與女兒斷絕了關系。
我知悉以後,十分難過。
我這才醒悟,自責:追究事故的責任根源,還是在我。
我無可推卸,是負罪的。
因為是我害了她。
她後來命運如何,已無從得知,一個人傳說她病了,而另一個人說不是病了,是此人最後失蹤了,誰也說不清她的去向——再也不見了。
我平生自信不曾做過壞事,坑害何人——連念頭也不可能萌生的。
惟獨此事,我感内疚。
如有人加我以負義背盟的罪名,我也無顔駁辯,隻有承當認過。
假若真像佛家說的,人有來生,或在另一“世界”,還會得見平生親故,那時見了表妹,我願向她伏身請罪。
………… “愛情”這個主題,無論我們的古代還是現代,都是不太好談的複雜事情。
我在這兒“現身說法”,也有示例之意。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個原則,天經地義,哪兒是為了什麼“愛情”?生理的,倫理的,社會結構秩序的,生活分工互助的,氏族傳宗接代的……多種多層的需要,才是古老中國的真正“男女關系”的基石。
我小時候還不時興什麼“結婚”這種“洋話”,都隻說“成家”。
“大了,該成家了”,這大約即是今日的“組合小家庭”之意義,絕不會是“到了該談戀愛的時候了”的語義甚明。
這還不足以耐人深思嗎? 所以,我說,在我們古國遺風上講,西方定義的“愛情”觀念與事實并不多見(個别例外極稀罕)。
我無法做“社會調查統計”,隻能看書。
《西廂》的文筆才調,堪稱第一,我最佩服傾倒,但看其内容,一個行旅的書呆子,偶然在廟裡見了人家小姐生得美,就迷上人家了,丢下事業,賃房相近,想入非非。
結局目的是為了何事?不客氣,就是“軟玉溫香抱滿懷”、“露滴牡丹開”……這兒誰也不“了解”誰,哪兒的“愛情”?這叫淫亂。
然而,人們說這就是“反封建”的“愛情”的偉大作品! 我怎麼也想不通。
我們不應睜着大眼說瞎話,濫加美名。
《紅樓夢》如何?恰恰是兩個表妹(黛玉、湘雲)和一個姨姐(寶钗)的三部曲——正是我說的少男少女當時無社交,隻在近親中發生機緣,這是鐵證。
至于賈薔與齡官,可謂真情了,或許夠得上“愛情”的真品格了吧,可那也隻是機緣而已——賈薔是派了去管理梨香院小戲班的,才得接觸了解的機會。
其次賈芸與小紅一段喜劇姻緣,尤三姐與柳湘蓮的悲劇結局,怎麼發生的?不必絮絮了,那也更是一種極大的偶然性與巧合性所促成的,與現代意義的“愛情”也不是一回事,強拉硬扯就不實事求是了。
一部《紅樓夢》,正是開始思索、尋求、困惑、悲憫、解悟的“情書”,古今獨一無二。
歐風美雨吹進華夏以來,小說才升格提位,随之的“愛情小說”就鋪天蓋地了,隻要寫出一男一女相逢相會,就“愛情”了,雲雲。
我們還是多想想的好,不宜随人家腳跟之後,尋求時尚,博取廉價庸俗的歡迎與贊賞。
我們亟需出現一部真能吸取雪芹的精神、智慧、靈性、人才、詩境的,東方的、民族的、優長而新創的真正的愛情小說偉大作品,繼他之後深切而痛切地探讨這個巨大主題。
詩曰: 淪陷何心議美人,鄰坊有女好成親。
姻緣倫理家常舊,難比西洋“戀愛”新。
我知他覺察我還想前進,并未把男女之事擺在心頭首位。
誰知,我這隻想推推期的話,一下子傳到了表妹家,舅舅舅母們,還有主過婚的姨母,都聽成了我已“背盟”,“不要她了”! 登時都翻了! ………… 這使我很難堪,也很反感。
我覺得人們如此不理解不原諒我。
後又傳聞:表妹十分恨我,罵我“缺德”。
當姨母(表妹的姑母)問她:你們有過了那種事嗎(指男女性關系)?表妹答:“沒有。
若有那個,我就不能饒他!” 于是,陰錯陽差,這段姻緣就這麼斷絕了。
我也沒想再剖白我本意不是“退婚”。
因為我那時确實很不正常,聽了那些“反響”異常地反感,認為人情不過如此而已,實在沒有多大趣味。
過了些時,聽說表妹受了某君的引誘,随他私奔津市,不明不白地成了夫婦…… 舅家當時隻有此女,出了這種事,自覺不光彩,竟與女兒斷絕了關系。
我知悉以後,十分難過。
我這才醒悟,自責:追究事故的責任根源,還是在我。
我無可推卸,是負罪的。
因為是我害了她。
她後來命運如何,已無從得知,一個人傳說她病了,而另一個人說不是病了,是此人最後失蹤了,誰也說不清她的去向——再也不見了。
我平生自信不曾做過壞事,坑害何人——連念頭也不可能萌生的。
惟獨此事,我感内疚。
如有人加我以負義背盟的罪名,我也無顔駁辯,隻有承當認過。
假若真像佛家說的,人有來生,或在另一“世界”,還會得見平生親故,那時見了表妹,我願向她伏身請罪。
………… “愛情”這個主題,無論我們的古代還是現代,都是不太好談的複雜事情。
我在這兒“現身說法”,也有示例之意。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個原則,天經地義,哪兒是為了什麼“愛情”?生理的,倫理的,社會結構秩序的,生活分工互助的,氏族傳宗接代的……多種多層的需要,才是古老中國的真正“男女關系”的基石。
我小時候還不時興什麼“結婚”這種“洋話”,都隻說“成家”。
“大了,該成家了”,這大約即是今日的“組合小家庭”之意義,絕不會是“到了該談戀愛的時候了”的語義甚明。
這還不足以耐人深思嗎? 所以,我說,在我們古國遺風上講,西方定義的“愛情”觀念與事實并不多見(個别例外極稀罕)。
我無法做“社會調查統計”,隻能看書。
《西廂》的文筆才調,堪稱第一,我最佩服傾倒,但看其内容,一個行旅的書呆子,偶然在廟裡見了人家小姐生得美,就迷上人家了,丢下事業,賃房相近,想入非非。
結局目的是為了何事?不客氣,就是“軟玉溫香抱滿懷”、“露滴牡丹開”……這兒誰也不“了解”誰,哪兒的“愛情”?這叫淫亂。
然而,人們說這就是“反封建”的“愛情”的偉大作品! 我怎麼也想不通。
我們不應睜着大眼說瞎話,濫加美名。
《紅樓夢》如何?恰恰是兩個表妹(黛玉、湘雲)和一個姨姐(寶钗)的三部曲——正是我說的少男少女當時無社交,隻在近親中發生機緣,這是鐵證。
至于賈薔與齡官,可謂真情了,或許夠得上“愛情”的真品格了吧,可那也隻是機緣而已——賈薔是派了去管理梨香院小戲班的,才得接觸了解的機會。
其次賈芸與小紅一段喜劇姻緣,尤三姐與柳湘蓮的悲劇結局,怎麼發生的?不必絮絮了,那也更是一種極大的偶然性與巧合性所促成的,與現代意義的“愛情”也不是一回事,強拉硬扯就不實事求是了。
一部《紅樓夢》,正是開始思索、尋求、困惑、悲憫、解悟的“情書”,古今獨一無二。
歐風美雨吹進華夏以來,小說才升格提位,随之的“愛情小說”就鋪天蓋地了,隻要寫出一男一女相逢相會,就“愛情”了,雲雲。
我們還是多想想的好,不宜随人家腳跟之後,尋求時尚,博取廉價庸俗的歡迎與贊賞。
我們亟需出現一部真能吸取雪芹的精神、智慧、靈性、人才、詩境的,東方的、民族的、優長而新創的真正的愛情小說偉大作品,繼他之後深切而痛切地探讨這個巨大主題。
詩曰: 淪陷何心議美人,鄰坊有女好成親。
姻緣倫理家常舊,難比西洋“戀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