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學洋文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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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洋文,到底為了什麼?
自顧平生經曆,下功夫最多的不出四大方面:一、詩詞;二、書法;三、英文;四、紅學。
其中詩詞一門包括寫作、箋注、鑒賞、理論研究——後來發展到由詩詞、書法、紅學、語文……探索中華文化的總體精神。
那麼,剩下的那個學洋文又是為了什麼呢? 我已叙過了:在高中時已經是想譯中華文學的精義,向外傳播介紹。
入大學後譯《文賦》、《二十四詩品》、《摩羅詩力說》……都是那一意念的引申實踐。
雖然開頭時也曾想“呼吸歐風美雨”,但很快轉變了,不是要變成“半個洋人”,還是願當個學者,溝通中西文化的差異距離。
洋文在說、寫諸方面有了一些成績,但實在又不是真正的完全的“精通”,能寫論文,但不能寫“文學作品”;有些細緻微妙的“講究”之處,也沒學到,鄉語叫做“有點兒潮”,未能無懈可擊,一點不錯。
那麼,學了小半生的洋文,收獲何在呢? 也許你對我的回答會覺得新鮮——我的最大收獲是“比較”,有了比較漢語文與英語文之異同的機緣條件。
比較之後的深切體會歸結為一點:洋文是“死”的,漢文是“活”的。
一般人有個不小的錯覺,總以為西洋語文精密、清晰、準确……大約就是兩點:概念清楚,邏輯周密。
而漢語文“不行”,“模糊”、“浮動”、“遊離”、“玄虛”、“不講完整”、“不夠精密”等等,等等。
我總想:我們能這樣認識問題嗎?如何說洋文“死”?我的感受很深:一是詞性死,二是語法死,三是語式死,四是标點死。
怎見得?下面分說大略—— 什麼叫“詞性”?即某字為名詞,某字為動詞,某字為形容詞、介詞、聯詞……之“性質”是也。
除很少數個别例外“一字可兼二性”外,都是“死”不可變的,用錯了就是大笑話——也沒人懂。
例如,man是名詞(noun),沒法當動詞用。
speak是“講話”的動詞(verb);你要用為名詞,那得另找一個speech才行——這兒沒有通融的餘地。
pain是個noun,你要說它的形容詞(adjective),那得去覓求一個painful……如此等等,等等。
在漢語文中,絕非如此。
以上不過随手拈舉小例。
必有專家指責說:名、動二詞不分形式,在英文裡何嘗沒有,如rain既是“雨”的名詞,也可說Itrains,就是動詞了,與中文無異。
我說:不然。
rain雖可作為動詞用,但它不能“及物”(transitive)。
漢語卻能說“春風風人,夏雨雨人”。
我們的“動詞”不必分别拘定什麼“及物”、“不及物”(intransitive)。
你或奇之而難信,果真是如此的嗎? 佳例也多得很。
比如,我們說“蜀犬吠日”、“吳牛喘月”,皆為名言俊句,脍炙人口,這是地地道道的中文,人人都懂。
但是請問:在英文裡,bark(狗叫)的後面能接一個“賓詞(也叫‘受事’)”嗎?“喘”理亦同。
說到這裡,我不禁要列出一大串來:“虛堂坐雨,空庭步月”,“人睡腿,狗睡嘴”(俗諺,謂人須腿暖方眠熟,狗則睡時先将嘴藏入體中暖處)。
這些“動詞”,哪個能在洋文裡這麼用法?用了誰能懂得?可在中文,它們都能接一個“賓詞”(object)。
這在歐洲人聽
其中詩詞一門包括寫作、箋注、鑒賞、理論研究——後來發展到由詩詞、書法、紅學、語文……探索中華文化的總體精神。
那麼,剩下的那個學洋文又是為了什麼呢? 我已叙過了:在高中時已經是想譯中華文學的精義,向外傳播介紹。
入大學後譯《文賦》、《二十四詩品》、《摩羅詩力說》……都是那一意念的引申實踐。
雖然開頭時也曾想“呼吸歐風美雨”,但很快轉變了,不是要變成“半個洋人”,還是願當個學者,溝通中西文化的差異距離。
洋文在說、寫諸方面有了一些成績,但實在又不是真正的完全的“精通”,能寫論文,但不能寫“文學作品”;有些細緻微妙的“講究”之處,也沒學到,鄉語叫做“有點兒潮”,未能無懈可擊,一點不錯。
那麼,學了小半生的洋文,收獲何在呢? 也許你對我的回答會覺得新鮮——我的最大收獲是“比較”,有了比較漢語文與英語文之異同的機緣條件。
比較之後的深切體會歸結為一點:洋文是“死”的,漢文是“活”的。
一般人有個不小的錯覺,總以為西洋語文精密、清晰、準确……大約就是兩點:概念清楚,邏輯周密。
而漢語文“不行”,“模糊”、“浮動”、“遊離”、“玄虛”、“不講完整”、“不夠精密”等等,等等。
我總想:我們能這樣認識問題嗎?如何說洋文“死”?我的感受很深:一是詞性死,二是語法死,三是語式死,四是标點死。
怎見得?下面分說大略—— 什麼叫“詞性”?即某字為名詞,某字為動詞,某字為形容詞、介詞、聯詞……之“性質”是也。
除很少數個别例外“一字可兼二性”外,都是“死”不可變的,用錯了就是大笑話——也沒人懂。
例如,man是名詞(noun),沒法當動詞用。
speak是“講話”的動詞(verb);你要用為名詞,那得另找一個speech才行——這兒沒有通融的餘地。
pain是個noun,你要說它的形容詞(adjective),那得去覓求一個painful……如此等等,等等。
在漢語文中,絕非如此。
以上不過随手拈舉小例。
必有專家指責說:名、動二詞不分形式,在英文裡何嘗沒有,如rain既是“雨”的名詞,也可說Itrains,就是動詞了,與中文無異。
我說:不然。
rain雖可作為動詞用,但它不能“及物”(transitive)。
漢語卻能說“春風風人,夏雨雨人”。
我們的“動詞”不必分别拘定什麼“及物”、“不及物”(intransitive)。
你或奇之而難信,果真是如此的嗎? 佳例也多得很。
比如,我們說“蜀犬吠日”、“吳牛喘月”,皆為名言俊句,脍炙人口,這是地地道道的中文,人人都懂。
但是請問:在英文裡,bark(狗叫)的後面能接一個“賓詞(也叫‘受事’)”嗎?“喘”理亦同。
說到這裡,我不禁要列出一大串來:“虛堂坐雨,空庭步月”,“人睡腿,狗睡嘴”(俗諺,謂人須腿暖方眠熟,狗則睡時先将嘴藏入體中暖處)。
這些“動詞”,哪個能在洋文裡這麼用法?用了誰能懂得?可在中文,它們都能接一個“賓詞”(object)。
這在歐洲人聽